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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运输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曲靖市麒麟区叠水煤矿

 

前言

为了确保我矿运输系统的规范管理,减少事故的发生,杜绝各种因运输环节过程中发生的运输事故,特制定以下各种运输的规章制度。

并下发到各科室,要求各科室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

 

XXX煤矿

2012年1月

 

1、安全活动制度…………………………………………………4

2、事故分析制度………………………………………………4

3、隐患排查制度…………………………………………………5

4、定期检查考核制度……………………………………………5

5、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6

6、行车不行人制度………………………………………………6

7、设备检查、检修制度…………………………………………7

8、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制度…………………8

9、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8

10、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9

11、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9

12、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10

13、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10

14、安全设施检查制度…………………………………………11

15、零星施工管理制度…………………………………………12

16、大型物料运送制度…………………………………………12

17、装车、封车管理制度…………………………………………12

18、车辆复轨管理制度………………………………………………13

19、上、下山管理制度……………………………………………14

20、矿车使用检查管理制度……………………………………14

21、钢丝绳检查保养制度………………………………………17

22、小绞车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18

23、斜坡提升运输管理制度………………………………………19

24、运输车间安全管理制度…………………………………24

25、运输事故管理制度………………………………………25

26、斜井井口管理制度………………………………………26

27、斜巷运输管理制度………………………………………27

28、矸石山排矸管理制度………………………………………29

29、井口上下超长材料管理制度………………………………30

30、架空乘人装置安全运行管理制度…………………………31

31、井巷运输管理制度……………………………………………34

32、手动挡车栏使用管理制度…………………………………34

 

安全活动制度

1、区干部职工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日,对无故不参加者给予罚款10—20元。

2、对全区干部职工不定期的安全知识考试,对不及格的给予罚款20—30元。

3、积极参加和组织全矿的各项安全活动,加大打击“三违”力度。

4、全组织区的群监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考试,一次不及格给予罚款、二次不及格给予撤职。

5、建立好自检、自查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安全管理。

事故分析制度

1、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查到底,决不放过,认真分析。

2、对出现的重大安全生产及人身伤亡事故追究责任,并给予严肃

处理。

3、对出现的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事故原因,做好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4、对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主管安全的副区长和安监组,组织进行对事故的讨论和提出处理意见。

5、对出现的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做到认真分析、认真调查、总结经验,做好防范措施。

 

隐患排查制度

1、由安监组织全区、队以上的干部对井下不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2、坚持组织群监员每月三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检自查。

3、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4、全区、队以上干部,每人每月检查隐患不得少于三次,并填写好隐患排查记录。

5、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持班班有检查、有记录,对出现的隐患当班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1、运输区的标准化工作,由区长全面负责,技术组、安监组负责每月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区长。

2、全区各单位必须完成所承担的标准化项目,并达到要求,各单

位行政队长是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每月局矿质量标准化验收必须达到90分以上。

4、各单位按所承担项目标准分,达不到90分以上的每低一分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5、每次标准化验收中,对得满分的单位奖励500元,负责人奖励100元。

6、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1、安全培训采取全员集中培训,特殊工种岗位安全培训固定岗位现场培训的方式。

2、职工的培训率和特殊工种的持证率要达到100%未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

3、在培训人员上,要突出新入矿工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4、安全培训档案管理规范化在原有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微机化。

5、特殊工种和从业人员都必须一年培训班一次。

行车不行人制度

1、各轨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各轨道有临时作业时必须同当班高度联系好后在指定的时间内作业。

3、作业前必须同绞车司机、把钩工联系好并告知具体

作业地点后方可作业。

4、人车运行时严禁一切人员作业,等车人员必须在各人车

站或车场外候车。

5、人车、列车运行期间各片盘语音报警装置必须发出准确

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6、需大型施工时必须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7、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绞车司机、把钩工方可作业。

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必须实行“一、二、四、八”检修制。

即每小班有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高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每月二十日前提出计划,报矿审批后进行。

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参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换验收,如果性能不好、零件不全,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验收。

6、司机和检修工按完好标准对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持环境清洁,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制度

1、出厂的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质量检修标准》的要求,同时要由安装单位、运输、设备科共同验收交接方可出厂。

2、出厂的设备必须经过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厂。

3、出库的设备必须保证零部件齐全,新设备入库必须有“煤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方可验收入库。

4、对丢失安全件的设备严禁入库验收,防止用其它不合格的安全件代替。

5、需要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技术质量措施施工。

6、安装后的设备必须由安装单位、运输、机电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各斜巷、平巷使用的小绞车必须有牢固的压顶子或地脚镙丝,机械电气部分完好,井下不闪有失爆现象。

2、使用钢丝绳的长度、直径必须符合出厂规定。

3、每台小绞车必须有提升能力核算,钢丝绳安全系数核算,并经过有关科室审批。

4、每台小绞车都要有操作规程牌版,提升车数规定,要有供电系统图。

5、所有小绞车必须由区统一管理,编制机管号,实行帐卡、物对口。

6、小绞车作业地点必须有完整的声光信号系统和必要的通风设施。

7、使用中的小绞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对绞车机械状况,电气部分、信号系统、钢丝绳等严格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8、区领导、安全监察员每周必须对使用中的小绞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每周组织两次对各条轨道线路的抽查工作,并提交隐患通知单。

2、主运道线路每天设专人检查一次,辅助线路每周进行曲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调度。

3、对轨道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线路工操作规程》作业。

4、在轨道进行维修时,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对矿、区、队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一全原班内给予解决。

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

1、全矿人车必须统一编号,实现帐、卡、物、版四对口管理。

2、人车要建立技术档案,注明人车主要技术特征、出厂日期、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及各种试验情况。

3、运行中的人车要有检查试验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事故记录。

4、斜巷人车要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

(1)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

(2)松绳落闸试验每月一次

(3)全速重载脱钩试验每年一次

5、人车的中修、大修必须报机电矿长审批,脱钩试验要由机电科、安监处、运输区参加试验。

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

1、全矿机车的管理,收运输区统一负责。

2、使用中的机车必须设专人进行检查、维修,必须达到《矿机电设备完好的标准》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机车要建立技术档案,注明机车主要技术特性,记载机车的出厂日期,使用地点,在、中修时间及其内容等。

4、除日常维修外,机车要按规定进行大、中、小修。

小修期3个月、中修期6个月、大修期4年。

5、机车制动距离一年进行一次,并把实验结果填写在技术档案中。

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连接装置检查,要设专职人员对升、入井的矿车检查并要有详细记录。

2、人车连接装置检查由人车修理工负责,并做到每班检查一次。

3、机车连接装置检查由电机车修理工负责,对回库的机车做到台台检查。

4、各检查人员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汇报当班调度。

5、一吨矿车、人车试验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由技术组上报矿机电科按期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及报告。

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1、加强井上下安全设施的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对井下的各处跑车防护装置、立井的安全门、阻车器有计划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组织全区的队长以上干部对井上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每月三次。

4、要求各队建立好自检、自查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处理不了上报当班调度。

5、对损坏井上、下安全设施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运输下属各队出现3人以下作业时,需汇报当班调度。

2、施工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要对现场环境进行了解,如存在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撤离。

3、在轨道作业时,必须与把勾工及安监人员联系好并通知绞车司机在作业时严禁行车。

4、在巷道顶板有压力地段作业,必须设一人现场观察顶板状况,对浮石要先清理掉,方可作业。

5、在平巷、曲线、风门处作业时要同井下高度取得联系,并告知机车司机进入施工地段要减速慢行,并提前发出警告。

大型物料运送制度

1、运送大型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习。

2、要有区、队级干部现场指挥,并负责平苞运输的安全工作。

3、运送大型物料直线段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米/秒,弯道、岔子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4、运送大型物料严禁与其他车辆编进一列,要单独运送。

5、平巷运送大型物料时必须使用硬连接,人员要在物料前后押运。

6、斜巷运输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装车、封车管理制度

1、对所装置的矿车必须达到《矿井机电设备完好》的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车厢与横梁连接的焊口要跑全焊,铆钉要牢固可靠。

3、对所装置的矿车必须在地面运行一周后方可入井。

同时要每日检查焊接点及铆点,出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

4、对不使用的车辆进行封存必须经过机电矿长允许,方可封存矿车。

5、封存车辆前必须对所封存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注油,同时存放地点要干燥,不准有淋水的地方,防止车辆锈蚀。

6、封存车辆必须有详细记录。

车辆复轨制度

1、脱轨的矿车应用复轨器进行复轨,如无复轨器可用一根长600mm左右的短钢轨来支撑.

2、当列车尾车脱轨时,将短铁一端支撑在脱轨的矿车上,另一端支撑在地上,使其在水平方向与轨道构成45度然后使用电机车按前进方向慢速启动,将矿车复轨。

3、当列车尾车后轮掉道时采用短铁复轨时将短轨支撑在后轮脱轨的一侧,然后使用电机车接前进方向慢速启动,将矿车复轨。

4、处理中间矿车脱轨时,应先将脱轨后面的矿车摘掉,然后根据矿车脱轨情况,用上述短铁支撑矿车,采用拉车的办法使脱轨矿车复轨。

5、机车脱轨时必须使用手动葫芦或千斤顶处理。

6、在斜巷脱轨的矿车不严重的,采用短铁支撑的方法处理,严重的需使用手动葫芦、千斤顶处理。

上下山管理制度

1、轨道运输上、下山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各车场设置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及甩车警报,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上、下山的巷道支护必须牢固、完好,巷道断面、管路、电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轨道两侧无浮货、杂物堆积,保证行车安全。

3、绞车道要实行路灯开闭制度,行人不行车制度。

4、兼做行人的绞车道,每40米要有躲避峒。

5、主要上下山要按规定20米设一组照明,每30米或变坡处设一组托绳轮,行驶人车的轨道、道岔质量要达到优良品,非行驶人车的轨道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

6、上下山轨道一侧要有水沟,并经常保持流水畅通,道床内不准有积水。

7、主要上下山各车场要设专职把钩工,并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8、各上下山把钩工作业地点要有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提升车数牌版及通讯设施。

9、上下山轨道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每天必须由专人检查维护,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煤矿矿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矿矿车管理,提高运输装备水平,保证矿井运输和矿车正常运行,根据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煤矿矿车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矿车管理原则:

依靠科学管理,促进生产发展。

坚持矿车维修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

对我矿矿车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投运、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运输装备能力,充分发挥矿车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第四条:

矿车购置(更新)计划,由运输段根据矿井生产需求,编制矿车购置计划,报矿长或分管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五条:

新购矿车应是经过鉴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

第六条:

新购矿车到货后,由分管领导组织机电段、运输段参与验收,同时清理资料归档后交矿档案室存档。

第七条:

新购矿车投入使用前,运输段必须建立矿车管理台帐,实行矿车逐台登帐、编号、字码管理。

矿车管理要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矿车管理台帐每月核对一次,设备台帐应与实际运行矿车数量一致。

第八条:

使用中的矿车,必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装置齐全,并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车完好标准》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做好记录,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第九条:

所有矿车必须严格执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制度,确保矿车经常保持完好、润滑良好、安全经济运行状态。

第十条:

运输段必须加大矿车检查、检修力度,提高矿车完好率,矿车完好率不得低于80%。

第十一条:

矿车维护工作由运输段组织实施,落实矿车专人维护责任制。

对负责维护的矿车要做好巡回检查、计划检修和故障检修;对矿车的关键部位要实行日常和定期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第十二条:

矿车使用单位和个人必须爱护矿车,严禁人为损坏矿车。

运输作业时严禁用阻车器强行阻止停车。

第十三条:

矿车使用单位必须加强矿车管理,装运的材料车到位后及时卸车,卸车后的空车及时推至附近机车可以牵引的地方(但不得停放在运输正道或道岔上,更不得跨放在轨道绝缘上方)并报告调度室,运输段及时将井下、地面卸空的矿车清理投入运行,保证矿车及时周转,对违反规定超期占用矿车的单位,按矿统一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矿车使用单位必须保证矿车满车率,确保矿车有效、经济运转,对违反矿车装载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按矿统一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各用车单位必须对本作业场所矿车销链、碰头加强管理,发现不合格销链或销链、碰头丢失必须及时汇报,调度作好记录,严禁不合格销链继续使用或拆卸其它车辆销链,严禁私自拆卸矿车碰头、销链。

第十六条:

运输段必须对所有矿车进行逐个检查,对脱销链矿车及时处理;副井把钩人员必须加强入井矿车销链检查,脱销链矿车不得入井。

第十七条:

各提升斜坡必须使用矿车安全插销,严禁用不合格的插销代替安全插销,并按规定使用好安全插销。

第十八条:

矿车的报废,由运输段提出报废申请,经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十九条:

待报废的矿车,在未批准报废前,必须保持矿车原有状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借口拆卸部件移作它用。

已经批准报废的矿车由运输段集中保管,经矿长、分管矿长批准后,统一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折价私卖。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行为,将按矿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条款,按煤矿运输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钢丝绳检查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我矿两级提升的正常运行,杜绝因钢丝绳断裂而引发恶性事故,特别制定钢丝绳检查和保养制度。

第一条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由专职钢丝绳检查员和司机以0.3m/秒的速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

断丝锈蚀、直径缩小和其它损伤等情况。

第二条把钩工在每班开车前必须负责检查离大钩30米以内的钢丝绳情况,作好记录。

第三条机电机修人员至少每日查阅一次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查阅签字、签日期。

第四条对小绞车钢丝绳日检以司机为主和把钩工共同检查,,检查后必须向值班长汇报检查情况。

第五条提升钢丝绳更换新绳时,新绳必须有厂家合格证书方可使用。

第六条钢丝绳检查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提升钢丝绳在使用前须查阅厂家试验报告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

如无厂家试验报告严禁使用,应立即报告矿长。

第八条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季度打一次油,新到和更换下来的旧绳要妥善保管。

第九条钢丝绳的检查、试验、更换、保管都要作好日记录。

小绞车的安装、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的运输环节多、路线长、小绞车分布广、使用地理环境复杂,有的小绞车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这些不利因素易导致各种运输事故,为了确保小绞车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绞车的安装

1、小绞车的安装必须由机电部门根据产品说明书和技术文件的要求绘制基础和技术要求,交使用单位制作混凝土基础,要求坑深不小于1.4m,其基础坑应上口小、下口大,并用4根深不小于1m的地锚。

混凝土的标号不小于200号,配合比为水泥:

河沙:

石子=1:

2:

3,砼必须绞拌均匀,无蜂窝淋面。

2、使用单位制作好基础后,由机电副矿长牵头组织生技部和安监部、机运队验收。

3、基础经验收合格后由机运队安装绞车,安装人员必须熟读说明书和技术文件。

4、安装时,绞车的提升中心、导轮(托轮)槽中心和滚筒宽度中心必须保持一致。

5、托轮设置齐全,变坡点处托轮直径不小于200,斜巷中地滚直径不小于100mm,间距一般不大于20m。

6、钢丝绳的首端必须与绞车上两付卡板固定牢固,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圈数不少于三圈,钢丝绳末端的钩头必须有护绳环,钩头处不少于四付U型绳子卡,绳卡的规格必须与钢丝绳一致。

7、钢丝绳的直径:

对于800型小绞车不低于15.5mm;对于JD—11.4型小绞车不低于12.5mm。

8、提升信号装置要求声光兼备,电气符合防爆要求,各种电缆悬挂整齐,“一坡三档”齐全灵活,倾角大于120的斜坡必须加设保险绳。

9、绞车安装好后,由机电副矿长组织生技部、安监部、机运队,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有关要求验收。

二、小绞车的使用

1、小绞车的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必须经广安安培中心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回矿后经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操作此绞车。

2、绞车的信号规定为“一”停、“二”上、“三”下。

3、小绞车牵引车数规定为:

(1)对于JD—11.4型小绞车:

煤或矸只准拉一车,对于材料车也只准提一个车的材料,对于巷道铁支架每车不超过17根(每根2.2m长),掩护支架每车不超过22根。

(2)对于800型小绞车:

煤或矸不准超过2个车,对于材料车,若拉木料或笆片可以拉两车,若提金属材料只准拉一车,巷道支架不超过34根/车,掩护支架,每车不超过43根/车。

4、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绞车,对于超长、超高、超宽、超重等“四超”材料,当班禁止提运或报告调度室,制定安全措施后提运。

5、斜坡运输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6、绞车司机和信号把钩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7、提升或下放材料时,斜坡下方40m内不准有人,信号把钩工必须进入躲身硐内。

三、小绞车的维护

1、小绞车的维护由机运队负责。

2、机运队的电钳工每天对小绞车各部位的螺栓、销子、螺母等连接件进行检查,是否有松动、脱落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3、每天对绞车闸瓦、制动带检查,保证间隙不超过规定刹车可靠。

4、每班对钢丝绳检查,磨损或断丝10%的必须更换。

5、每三个月给齿轮、轴承加油,保证润滑良好。

6、定期应写明具体日期、由谁检查、由谁记录。

斜坡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一、绞车及配套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管理规定

(一)、绞车必须完好。

机座稳固,各种保护齐全灵敏,刹车机构灵活可靠,各传动部位润滑良好。

(二)、配套电器设备完好。

控制开关完好可靠,信号系统完好灵敏、声光信号齐全。

(三)、所有挡车栏和阻车器完好、灵活好用,上部挡车栏与绞车联动,阻车器和各挡车栏都应该处于常闭状态。

严禁把阻车器和挡车栏锁上不用。

(四)、轨道完好,地滚数量够且转动灵活。

轨道轨距为600+5/-2mm,水平偏差不超过5mm,轨道接头上下和左右错差不超过2mm、道夹板和螺丝齐全紧固,轨枕间距为700+5/-5mm,道钉不浮离;地滚每30米安设一个。

(五)、警示牌板齐全、清晰。

上、中、下部车场都必须在醒目处挂上:

1、“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板;2、“一停、二提升、三下放、四慢提升、五慢下放”的信号指示牌板;3、“红灯亮、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的警示牌板。

(六)、每一次使用前,绞车司机都必须检查绞车各部位、配套电器设备、信号系统、阻车器和挡车栏以及钢丝绳完好状况,任何一项有问题都不得提升运输;使用前,司机要对轨道巡视一遍,清除障碍物。

(七)、机运队维修班,每十天对绞车及配套设备、设施以及轨道等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维护。

二、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一)、每次提升运输时,司机都必须检查一次钢丝绳。

检查内容:

1、钢丝绳有无断丝及断丝情况;2、钩头是否完好;3、绳卡子是否紧固;4、保险绳是否完好。

(二)、机运队维修班,每十天对钢丝绳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检查。

检查内容除以上外,还要检查钢丝绳磨损情况(测量钢丝绳直径)。

(三)、每一次急刹车后或者提升超重设备、设施后,都必须检查一次钢丝绳。

(四)、发现在一个捻距内断丝超过10%,有断股现象,磨损后钢丝绳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都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五)、在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后,其直径减少量达到10%或者受猛烈拉力段长度伸长0.5%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

(六)、钢丝绳锈蚀严重,或者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者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立即更换该钢丝绳。

(七)、有严重压折时,必须更换该钢丝绳;轻微压折时,可以使用,但必须每次检查,如果发现在压折处有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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