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与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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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与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汇编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与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汇编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

一、编制计划的原则和法律依据

(一)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受浏阳市安监局委托,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对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执法监察,对其他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一般执法监察。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8.《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9.其他有关法律规定。

二、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精神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按照上级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街道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切实发挥计划执法检查工作在安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力开创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三、任务目标

(一)今年执法工作目标为有效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事故,确保执法检查计划完成率100%、按期复查率100%、行政处罚案件错案率为零。

(二)根据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实际情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计划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123家,直接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每家不少于4次监察(检查与复查,下同),一般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监察和抽查,全街道不少于15家。

在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和领域,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活动。

两节、两会、汛期和“五一”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对街道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四、执法监察的内容原则上按以下内容进行检查,也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二)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对检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并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三)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四)检查人员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五)对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共70家):

荷花出口花炮厂、银盛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安利烟花制造厂、城关出口花炮厂、掌山出口花炮厂、古家出口烟花厂、福祥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天马山出口花炮厂、安吉利花炮厂、南方出口花炮厂、瑞达花炮厂、联发引线厂、竹林引线厂、安顺黑火药厂、经纬烟花制造公司、牛石出口礼花厂、金牛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净溪花炮厂、太阳花炮厂、金峰出口花炮厂、安信烟花制造厂、王园引线厂、刘万引线厂、姚家引线厂、西轩引线厂、冲尾引线厂、双喜引线厂、刘方引线厂、云溪引线厂、荷竹引线厂、曙光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金溪花炮厂、金鹤花炮厂、山枣出口花炮厂、马安烟花制造燃放有限公司、金雀花炮厂、盛泰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牛石田家吉星花炮厂、田家花炮厂、诚鑫鞭炮烟花有限公司、建新烟花制造厂、长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东风烟花制造厂、荷红花炮厂、庆典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友谊出口鞭炮烟花厂、荣诚引线厂、天安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净溪引线一厂、早禾出口花炮厂、泉塘出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联谊出口花炮厂、耀华花炮厂、华远出口花炮厂、志盛烟花制造厂、牛石黑火药厂、向阳引线厂、荷花出口烟花厂、华辉烟花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华瑞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海昌引线厂、掌山黑火药厂、恒邦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瑞丰花炮厂、意顺花炮厂、万家乐花炮厂、金滩花炮厂、美伦乐花炮厂、胡平美丹烟花制造有限公司、港华出口花炮厂。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8家):

湖南民合化工有限公司、净溪万家烟花材料店、荷花加油站、牛石加油站、唐家洲天马加油站、古家加油站、荷花皇泰胶行、正旺气体经营部。

(三)非煤矿山企业(1家):

名城墙材有限公司。

(四)花炮经营公司(29家):

湖南省浏阳市利通烟花有限公司、美丹焰花有限公司、宝利烟花爆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满江红烟花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永发实业有限公司、长城烟花有限公司、金象烟花有限公司、万通烟花有限公司、祥凤贸易有限公司、梦想烟花有限公司、盛远烟花有限公司、富通烟花有限公司、海霸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港圣烟花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福瑞得烟花有限公司、恒生贸易有限公司、星秀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浏阳河出口烟花有限公司、浏阳卓艺烟花有限公司、庆隆烟花有限公司、华美联合烟花有限公司、巨昌烟花有限公司、大江南烟花有限公司、庆典烟花文化集团有限公司、威赛鞭炮烟花贸易有限公司、金飘飘烟花贸易有限公司、展翅烟花销售有限公司、速福仓码有限公司、吉祥鞭炮烟花仓储有限公司。

(五)工贸企业(15家):

嘉龙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荷花杨家包装厂、杨家弄造纸厂、雄民食品加工厂、银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恒隆造纸厂、攀峰塑业有限公司、湖南浏阳河酒厂、荷花精工机械厂、荷花顺达科技机械制造厂、荷花光明固引剂厂、城郊振兴机械厂、笑哈哈食品厂、恒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浏阳桂星竹业有限公司。

街道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减少监管工作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通过安全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葭沚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法律至上,廉洁规范,服务发展”的执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运用法治手段强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执法活动,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执法环境,实现全辖区安全生产的平稳。

(三)、主要任务1、依法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季节性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执法检查;

2、根据需要依法对直接监管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3、组织落实区局部署的安全生产“20**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

4、重点打击“三非”、“三违”和事故隐瞒不报行为;

5、依法办理区局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

6、督促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单位整改;

7、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8、组织落实上级部门部署的其它监察执法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中队现有在册人员5人,按不低于80%的要求,为5*80%=4人。

国家法定工作日=365-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104-11=250天/人。

总法定工作日:

=国家法定工作日*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4=1000日。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1000日-其它执法工作日305日-非执法工作日545日=150日。

(三)其它执法工作日约305天1、安全生产举报查处约35天。

2、参与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约40天。

3、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约48天。

4、开展机动执法约70天。

5、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约112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约545天。

1、机关值班约28天。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264天。

3、病假、事假约36天。

4、检查指导村级安全工作约56天。

5、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48天。

6、参加党群活动约113天。

三、执法检查根据现有力量、装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如下:

1、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8家,检查8家次以上;

2、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1家,检查1家次以上;

3、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2家,检查22家次以上;

4、检查其它工矿商贸企业30家次以上;

5、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检查;

6、组织开展“20**安盾”系列等执法行动。

全年累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75家次左右。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配合区局开展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3、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宣传推广“96345”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使用,发挥其服务公众、辅助监管作用。

为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进一步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余安监发〔20**〕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特编制2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积极履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强化源头管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有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形成“党(工)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良好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行政处罚和事故查处,全面提升安监部门依法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20**年全街道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和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事故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积极推进经济社会与安全生产的同步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通过各项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有效提升安监部门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

(一)完善“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社区以及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工作目标和任务,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切实增强各级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做好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监管,切实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具体执法检查项目如下:

1、重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涂装行业和“三场所一企业”等行业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

2、重点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

3、重点加强对20**年度发生工矿伤亡事故的单位进行执法检查。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及时受理安全生产信访举报,依法、严肃、认真做好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主题宣传活动。

加强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2、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监队伍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与培训机构的沟通联系,提高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持证率达100%,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安管人员再教育培训率100%。

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3、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常态宣传力度。

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向社会广泛传播和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做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四、执法人员与执法工作日测算及安排街道安监所现有在编(册)人员3人,持有执法资格证书3名,因此实有人数3人。

执法工作日测算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测算: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总数=250×3=750个工作日其中:

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5-52×2-11=250日即:

①全年总天数365天;②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③全年法定节假日11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及安排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750-128×3-236=130天其中:

非执法工作日按本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平均每人占用工作日为128日,包括:

学习(每月集中安排2日)24日;培训(考察)12日;参加考核4日;病事假(年休假)10日;参加党群活动12日;下基层指导工作18日;参加各类会议24日,参加街道其他执法活动24日。

其中:

1、236个其他执法工作日安排如下:

①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申请到期等审查工作安排12个工作日。

如烟花爆竹等经营单位办理行政许可证等需进行现场审核验收和证后回访。

预计6起,每起2人,1个工作日。

安排6×2×1=12个工作日。

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排72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举办安全生产培训6期,考试6次,每次2人、6个工作日,安排6×2×6=72个工作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及配合上级部门处罚安排56个工作日。

预计安监所全年配合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举报9件,每次2人、2日,安排9×2×2=36个工作日;预计对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实施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2起,按每起5个工作日,每次2人,安排2×5×2=20个工作日。

④参加街道级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检查)24个工作日。

全年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

安监所执法人员陪同街道主要领导参加大检查4次,每次3人、2个工作日,安排4×3×2=24个工作日;⑤重大隐患督查安排12个工作日。

预计督查重大隐患单位2家,每家3次,每次2人、1个工作日,安排2×3×2×1=12个工作日;⑥安全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机动执法安排60个工作日。

联合组织参加烟花爆竹、用电安全等专项整治和“打非”行动,预计各参加5次,每次3人、4个工作日,各安排5×3×4=60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安全监管执法作为全局性重点工作。

街道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街道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总责,相关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

街道安监所应当严格按经街道办事处批准的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按月对监管执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月工作日中追加,确保监管执法计划的完成。

(二)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教育,树立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并重的思想,既注重发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警示作用,又遵循便民原则,提供优质服务,发挥行政执法引导、规范和教育的作用。

同时要按照《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要求,教育执法人员树立责任执法观念,加强执法监督,杜绝乱作为的现象。

(三)严格执法,强化措施严格遵守执法职权法定、处罚法定和公正、公平的原则,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限开展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和各项执法工作程序,确保执法过程各个环节的规范和准确。

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依法做出责令改正、停止使用、罚款、吊销相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及时上报市安监局相关科室依法予以关闭。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区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工作考证办法》(椒安监[20**]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编制20**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法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依据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4.《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5.《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6.《**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违法责任追究办法》;7.其他有关规定。

(二)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职责受**区安监局委托,在我街道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通过对工商贸企业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纠正和制止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执法范围章安街道辖区内的工商贸企业。

三、编制原则

(一)坚持依法编制、合理计划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章安街道安监中队安全生产监管的法定职责,对本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行政执法工作,并结合实际,科学确定计划内容,增强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坚持权责一致、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章安街道安监中队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技术装备、经费保障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状况等因素,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人员,确定检查频次、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错位。

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发性与阶段性特点,执法计划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以根据具体的安全生产形势实施调成。

(三)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街道安监中队根据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特点,把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生产经营过程中易产生火灾、爆炸、机械伤害、高空坠落等事故的单位纳入执法重点。

对非法违法行为要进行重点执法监察,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执法保障

(一)执法人员。

安监中队编制5人。

(二)执法装备。

电脑4台,打印机2台,数码相机1台,移动执法终端1套。

五、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国家法定工作日:

约250天。

(二)非执法监察工作日:

约150天(驻村、学习培训及其他不确定事项)。

(三)执法监察有效工作日:

约100天。

六、执法任务分解

(一)执法检查家次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章安街道安监中队根据确定的监管单位范围,具体确定20**年执法监察生产经营单位共60家,其中:

1.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4家,检查6家次以上;2.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1家,检查21家次以上;3.检查其他工商贸企业33家次以上。

(二)专项执法行动针对我街道重点行业及相关领域突发性事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政执法检查。

1.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2.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3.烟花爆竹专项执法行动;4.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治理行动。

5.其他重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

七、执法检查内容

(一)执法主要事项对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对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进行处罚等执法事项。

初次检查按照《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第十九项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以后可视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抽查,选择部分检查项进行执法检查。

(二)执法检查方式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资料与检查现场相结合,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

根据企业的实际和执法检查的可操作性,年初和年终重点检查项目:

取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等项目,其余时间重点抽查企业其他生产经营场所落实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执法检查程序按照执法准备、实施检查、情况汇总共三步开展执法检查。

第一步,执法准备。

查阅被检查单位的档案,了解企业行政许可、“三同时”执行等有关情况,备齐证件和文书,备好检查器材。

第二步,实施检查。

先听取情况介绍,按照现场检查方案进行检查,检查完后反馈检查情况、制作执法文书。

第三步,情况汇总。

每次检查完成之后,及时将检查情况输入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记录执法检查台账。

(四)执法检查责任按照“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的原则,将执法检查项目、内容进行量化,每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未能完成的,要在下月工作中追加,原则上要完成季度工作计划,确保完成全年检查计划。

对查处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及时跟踪督查,闭环管理,直至彻底整改。

确保监管范围内企业执法覆盖率达到100%,确保责令整改指令书按期复查率达到100%,确保违法行为查处差错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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