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绿色设计评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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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绿色设计评分表
绿色建筑星级评定预评估打分表
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
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
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
鉴于以上,对该项目逐条进行判别如下:
4节地与室外环境
类别
编号
标准条文
分值
判定
备注
4.1控制项
4.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且应符合各类保护区、文物古迹保护的建设控制要求。
√
4.1.2
场地应无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威胁,无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危险源的威胁,无电磁辐射、含氡土壤等危害。
√
4.1.3
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
4.1.4
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
4.2评分项
Ⅰ
土地利用
4.2.1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总分值为19分: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
3层以下
4-6层
7-12层
13-18层
19层以上
0
--
35<A≤41
23<A≤26
22<A≤24
20<A≤22
11<A≤13
15
--
A≤35
A≤23
A≤22
A≤20
A≤11
19
--
4.2.2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总分值为9分:
1)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达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
2
2
30%√
2)居住区人均人均公共用地面积Ag,最高7分:
新区建设
旧区改建
得分
1.0㎡≤Ag<1.3㎡
0.7㎡≤Ag<0.9㎡
3
1.3㎡≤Ag<1.5㎡
0.9㎡≤Ag<1.0㎡
5
Ag≥1.5㎡
Ag≥1.0㎡
7
7
7
25.56㎡
4.2.3
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总分值为6分:
(Rr=地下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的比率Rr)
利用率
5%≤Rr<15%
2
4
--
15%≤Rr<25%
4
19.1%
Rr≥25%
6
Ⅱ
室外环境
4.2.4
建筑及照明设计避免产生光污染——总分值为4分:
1)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
2
0
--
2)室外夜景照明光污染的限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的规定。
2
0
--
4.2.5
场地内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的有关规定——分值为4分:
4
4
√
4.2.6
场地内风环境有利于室外行走、活动舒适和建筑的自然通风——总分值为6分:
1在冬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3
1)建筑物周围人行区风速小于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2,得2分
2
√
2)除迎风第一排建筑外,建筑迎风面与背风面表面风压差不大于5Pa,得1分
1
√
2过渡季、夏季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
3
1)场地内人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得2分
2
√
2)50%以上可开启外窗室内外表面的风压差大于0.5Pa,得1分
1
√
4.2.7
采取措施降低热岛强度——总分值为4分:
1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构筑物等遮阴措施的面积
2
达到10%,得1分(绿化有大树,计算面积复核达到)
1
--
达到20%,得2分
2
√
2超过70%的道路路面、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小于0.4(采用低反射材料)
2
2
√
Ⅲ
交通设施与公共服务
4.2.8
场地与公共交通设施具有便捷的联系——总分值为9分:
1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
3
6
√
2场地出入口步行距离800m范围内设有2条及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含公共汽车站和轨道交通站)
3
3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室外有公共自行车租赁)
3
√
4.2.9
场地内人行通道采用无障碍设计——分值为3分:
3
3
√
4.2.10
合理设置停车场所——总分值为6分:
1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方便出入,且有遮阳防雨措施
3
3
√
2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并采取下列措施中至少2项
3
0
1)采用机械式停车库、地下停车库或停车楼等方式节约集约用地
--
2)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提高停车场(库)使用效率
--
3)合理设计地面停车位,不挤占步行空间及活动场所
--
4.2.11
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总分值为6分:
满足下列要求中3项,得3分;满足4项及以上,得6分
3/6
0
1)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
--
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
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
--
4)相关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发;
--
5)场地1000m范围内设有5种及以上公共服务设施。
Ⅳ
场地设计与场地生态
4.2.12
结合现状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采取表层土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分值为3分
3
3
√
4.2.13
充分利用场地空间合理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对大于10hm2的场地进行雨水专项规划设计——总分值为9分:
1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有调蓄雨水功能的绿地和水体的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达到30%
3
0
--
2合理衔接和引导屋面雨水、道路雨水进入地面生态设施,并采取相应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
3
3
√
3硬质铺装地面中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达到50%
3
--
4.2.14
合理规划地表与屋面雨水径流,对场地雨水实施外排总量控制——总分值为6分。
其场地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55%,得3分;达到70%,得6分
3/6
0
--
4.2.15
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绿化植物——总分值为6分:
1种植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种植区域覆土深度和排水能力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3
3
√
2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方式
3
0
--
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总分T1=100分,得分G1=48分,评分项得分Q1=G1÷T1×100=48分
5节能与能源利用
类别
编号
标准条文
分值
判定
备注
5.1控制项
5.1.1
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
5.1.2
不应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供暖空调系统的供暖热源和空气加湿热源。
不参评
5.1.3
冷热源、输配系统和照明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
√
5.1.4
各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定的现行值。
√
5.2评分项
Ⅰ
建筑与围护结构
5.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比等进行优化设计——分值为6分:
6
6
√
5.2.2
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部分能使建筑获得良好的通风——总分值为6分:
1设玻璃幕墙且不设外窗的建筑,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5%,得4分;达到10%,得6分
4/6
4
--
2设外窗且不设玻璃幕墙的建筑,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得4分;达到35%,得6分
4/6
√30%
3设玻璃幕墙和外窗的建筑,对其玻璃幕墙透明部分和外窗分别按本条第1款和第2款进行评价,得分取两项得分的平均值
↑
--
5.2.3
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优于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总分值为10分: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5/
10
5
√
2供暖空调全年计算负荷降低幅度达到5%,得5分;达到10%,得10分
--
Ⅱ
供暖、通风与空调
5.2.4
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均优于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以及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分值为6分。
对电机驱动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直燃型和蒸汽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其能效指标比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规定值的提高或降低幅度满足下表的要求;对房间空气调节器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其能效等级满足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机组类型
能效指标
提高或降低幅度
6
0
--
电机驱动的蒸汽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
制冷性能系数(COP)
提高6%
--
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
直燃型
制冷、供热性能系数(COP)
提高6%
--
蒸汽型
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
降低6%
--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组
能效比(EER)
提高6%
--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提高6%
--
锅炉
燃煤
热效率
提高3%
--
燃油燃气
热效率
提高2%
--
5.2.5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等的有关规定,且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比比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规定值低20%——分值为6分
0
0
不参评
5.2.6
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总分值为10分,按下表的规则评分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降低幅度De
5%≤De<10%
3
0
--
10%≤De<15%
7
--
De≥15%
10
--
5.2.7
采取措施降低过渡季节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分值为6分:
6
6
√
5.2.8
采取措施降低部分负荷、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总分值为9分:
1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供暖、空调区域,对系统进行分区控制
3
3
√
2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源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的规定
3
0
--
3水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
3
0
--
Ⅲ
照明与电气
5.2.9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大空间、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等节能控制措施——分值为5分:
5
5
√
5.2.10
照明功率密度值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中规定的目标值——总分值为8分:
4
主要功能房间满足要求,得4分
4
√
所有区域均满足要求,得8分
8
--
5.2.11
合理选用电梯和自动扶梯,并采取电梯群控、扶梯自动启停等节能控制措施——分值为3分:
3
0
--
5.2.12
合理选用节能型电气设备——总分值为5分:
1三相配电变压器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3
3
√
2水泵、风机等设备,及其他电气装置满足相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节能评价值要求
2
0
--
Ⅳ
能量综合利用
5.2.13
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并运行可靠——分值为3分:
3
0
--
5.2.14
合理采用蓄冷蓄热系统——分值为3分:
3
0
--
5.2.15
合理利用余热废热解决建筑的蒸汽、供暖或生活热水需求——分值为4分:
4
0
--
5.2.16
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总分值为10分(累计得分不超过10分)
可再生能源利用类型和指标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生活用热水比例Rhw
20%≤Rhw<30%
4
6
--
30%≤Rhw<40%
5
--
40%≤Rhw<50%
6
√42.85%
50%≤Rhw<60%
7
--
60%≤Rhw<70%
8
70%≤Rhw<80%
9
--
Rhw≥80%
10
--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空调用冷量和热量比例Rch
20%≤Rch<30%
4
--
30%≤Rch<40%
5
--
40%≤Rch<50%
6
--
50%≤Rch<60%
7
--
60%≤Rch<70%
8
--
70%≤Rch<80%
9
--
Rhw≥80%
10
--
由可再生能源提供的电量比例Re
1.0%≤Re<1.5%
4
--
1.5%≤Re<2.0%
5
--
2.0%≤Re<2.5%
6
--
2.5%≤Re<3.0%
7
--
3.0%≤Re<3.5%
8
--
3.5%≤Re<4.0%
9
--
Re≥4.0%
10
--
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总分T2=94分,得分G2=42分,评分项得分Q2=G2÷T2×100=44.68分
6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类别
编号
标准条文
分值
判定
备注
6.1控制项
6.1.1
应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
√
6.1.2
给排水系统设置应合理、完善、安全。
√
6.1.3
应采用节水器具。
√
6.2评分项
Ⅰ
节水系统
6.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中的节水用水定额的要求——总分值为10分:
达到节水用水定额的上限值的要求
4
7
--
达到上限值与下限值的平均值要求
7
√
达到下限值的要求
10
--
6.2.2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总分值为7分:
1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
1
1
√
2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
1
1
√
3设计阶段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运行阶段提供用水量计量情况和管网漏损检测、整改的报告
5
5
√
6.2.3
给水系统无超压出流现象——总分值为8分:
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30MPa
3
8
--
用水点供水压力不大于0.20MPa,且不小于用水器具要求的最低工作压力
8
√
6.2.4
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总分值为6分:
1按使用用途,对厨房、卫生间、空调系统、游泳池、绿化、景观等用水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2
2
√
2按付费或管理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统计用水量
4
4
√
6.2.5
公用浴室采取节水措施——总分值为4分:
不参评
1采用带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得2分
2
2
√
2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得2分
2
0
--
Ⅱ
节水器具与设备
6.2.6
使用较高用水效率等级的卫生器具——总分值为10分:
用水效率等级达到3级,得5分
5
5
√
用水效率等级达到2级,得10分
10
--
6.2.7
绿化灌溉采用节水灌溉方式——总分值为10分:
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得7分;在此基础上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再得3分
7/10
0
--
种植无需永久灌溉植物
10
√
6.2.8
空调设备或系统采用节水冷却技术——总分值为10分:
循环冷却水系统设置水处理措施;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得6分
0
10
--
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
0
--
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
10
√
6.2.9
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他用水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总分值为5分:
其他用水中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3
0
--
其他用水中采用节水技术或措施的比例达到80%,得5分
5
--
Ⅲ
非传统水源利用
6.2.10
合理使用非传统水源——总分值为15分:
1
住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
1住宅、办公、商店、旅馆类建筑:
根据其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非传统水源利用率,或者其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按下表的规则评分
0
Ru=Wu/Wt×100%(6.2.10.1)
Wu=WR+Wr+Ws+Wo(6.2.10.1)
Ru——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Wu——非传统水源设计使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使用量(运行阶段),m3/a
WR——再生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r——雨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s——海水设计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o——其他非传统水源利用量(设计阶段)或实际利用量(运行阶段),m3/a
Wt——设计用水总量(设计阶段)或实际用水总量(运行阶段),m3/a
注:
式中设计使用量为年用水量,由平均日用水量和用水时间计算得出。
实际使用量应通过统计全年水表计量的情况计算得出。
式中用水量计算不包含冷却水补水量和室外景观水体补水量
建筑类型
非传统水源利用率
非传统水源利用措施
有市政再生水供应
无市政再生水供应
室内
冲厕
室外绿化灌溉
道路
浇洒
洗车
用水
住宅
8.0%
4.0%
—
●○
●
●
5
--
—
8.0%
—
○
○
○
7
--
30.0%
30.0%
●○
●○
●○
●○
15
--
办公
10.0%
—
—
●
●
●
5
--
—
8.0%
—
○
—
—
10
--
50.0%
10.0%
●
●○
●○
●○
15
--
商店
3.0%
—
—
●
●
●
2
--
—
2.5%
—
○
—
—
10
--
50.0%
3.0%
●
●○
●○
●○
15
--
旅馆
2.0%
—
—
●
●
●
1
--
—
1.0%
—
○
—
—
10
--
12.0%
2.0%
●
●○
●○
●○
15
--
注:
“●”为有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为无市政再生水供应时的要求
2
其他
类型
1)绿化灌溉、道路冲洗、洗车用水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80%
7
--
2)冲厕采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占其总用水量的比例不低于50%
8
--
6.2.11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总分值为8分:
--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量占总用水量比例Rnt
8
10%≤Rnt<30%
4
--
30%≤Rnt<50%
6
--
Rnt≥50%
8
√
6.2.12
结合雨水利用设施进行景观水体设计,景观水体利用雨水的补水量大于其水体蒸发量的60%,且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总分值为7分:
未设
1对进入景观水体的雨水采取控制面源污染的措施
4
7
--
2利用水生动、植物进行水体净化
3
--
控制项全部达标,评分项总分T3=96分,得分G3=60分,评分项得分Q3=G3÷T3×100=62.5分
7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类别
编号
标准条文
分值
判定
备注
7.1控制项
7.1.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
7.1.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
7.1.3
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
7.2评分项
Ⅰ
节材设计
7.2.1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总分值为9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
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分
3
9
--
建筑形体规则,得9分
9
√
7.2.2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分值为5分:
5
5
√
7.2.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总分值为10分:
住宅建筑
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得6分
6
--
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100%,得10分
10
--
公共建筑
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分
6
--
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分
10
--
7.2.4
公共建筑中可变换功能的室内空间采用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总分值为5分:
可重复使用隔断(墙)比例Rrp
Rrp
30%≤Rrp<50%
3
--
50%≤Rrp<80%
4
--
Rrp≥80%
5
--
7.2.5
采用工业化生产的预制构件——总分值为5分:
预制构件用量比例Rpc
Rpc
15%≤Rpc<30%(立面线脚、装饰构件全为成品EPS)
3
3
√
30%≤Rpc<50%
4
--
Rpc≥50%
5
--
7.2.6
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卫浴间——总分值为6分:
1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得3分
3
0
--
2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卫浴间,得3分
3
0
--
Ⅱ
材料选用
7.2.7
选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总分值为10分:
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重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Rlm
60%≤Rlm<70%
6
8
--
70%≤Rlm<90%
8
√
Rlm≥90%(土建材料基本都当地或者省内)
10
--
7.2.8
现浇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分值为10分:
10
10
√
7.2.9
建筑砂浆采用预拌砂浆——总分值为5分:
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50%,得3分
3
5
预拌砂浆的比例达到100%,得5分
5
√
7.2.10
合理采用高强建筑结构材料——总分值为10分:
1混凝土结构
1根据400MPa级及以上受力普通钢筋的比例R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