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某某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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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

  篇一:

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不仅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实物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并于本年度结束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元。

  (三)开展社会评选活动中,被评为最满意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元。

  (四)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五)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六)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七)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英雄钢笔一支。

  (八)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不等。

  (九)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0~1000元不等。

  惩处细则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系统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经济处罚、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

  二、惩罚的内容:

(一)无故脱岗,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二)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当月奖金。

  (三)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对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系统通报批评。

  (四)不尊重患者就医权力引发医疗纠纷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六)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共2页,当前第1页12(七)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象造成不必要负担或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利用工作之便,假借服务对象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作检查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扣除全年奖金。

  (十)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一)不服从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二)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十三)索要、暗示、收受服务对象“红包”及贵重物品的,给予暂定执业行为的处理。

  (十四)在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资、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的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回扣”的,给予停止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理。

  篇二:

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永川煤矿职工医院职工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为加强我院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形成良好的行业风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重庆市卫生行业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惩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其目的是为了监督和督促职工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救死扶伤、文明行医、乐于奉献行业风尚,严谨求实,认真负责,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精益求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依法行医,按职责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出真正纯洁而又完美的“白衣天使”形象。

  奖励细则一、奖励的种类:

院内通报表扬、授予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奖金奖励。

  二、奖励的内容:

(一)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时,能服从命令,忠于职守,临危不惧,救死扶伤,做出贡献的,遇到重大事件时,挺身而出,机智勇敢,为单位挽回或避免重大损失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中事迹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300-500元不等。

  

(二)坚持优质服务,尊重服务对象,乐于助人,甘于奉献,深受患者赞扬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元,在评选活动中,被评为院内本年度医德医风先进个人的,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被评为医院优秀工作人员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发给一次性奖励金200元。

  (三)在工作中,遇到服务对象无理刁难,致使身心受到伤害,为顾全大局,忍受委屈,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端得到妥善处理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

  (四)具有无私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在扶贫助残等各项医疗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

  (五)在改善服务或管理方面为单位献计献策被采纳,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50-100元。

  (六)在工作中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单位空白或为单位创造效益的,给予院内通报表扬,视情况发给一次性奖励金100-500元。

  (七)学术论文著书等专业文章和政研论文在国家、省、市、县级的发表分别奖100元、80元、50元。

  (八)担任行政、财务、药政、疾控、妇幼、医保、安全等工作获部门表彰的每人奖50元,已评为医院先进的不再奖励。

  (九)门诊部、住院部在全年12个月中,获“卫生红旗”累计达到7次以上的科室年终奖励400元。

  全年无差错科室奖金500元。

  (十)月累计无迟到、早退、溜岗、事假、病假、旷工等情况的(含会议)。

  给予全勤奖金50元。

  (十一)举报他人有损医院形象,有损医院利益,如“生、冷、硬、顶、推”“吃、拿、卡、要”,兜售药品,私自收费等经查实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惩处细则一、惩处的种类:

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经济处罚、停业待岗(每月发放基本工资)。

  二、惩罚的内容:

(一)每日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第一次处罚金5元,第二次处罚金10元,以此类推,取消本月全勤奖。

  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处罚计式按应得工资÷30天×旷工天数×3倍计算扣除。

  

(二)无故离岗、早退超过10-20分钟,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每次处罚金30元。

  离岗、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处罚计式按应得工资÷30天×旷工天数×3倍计算扣除。

  (三)集体观念不强,以个人利益为重,与同事闹不团结,不能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50元绩效。

  (四)服务态度差,对服务对象有“生、冷、硬、顶、推”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50-100元绩效。

  (五)对服务对象有“吃、拿、卡、要”等现象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扣除当月100-300元绩效。

  (六)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兜售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等谋取私利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出售费用10倍进行处罚,二次违反规定给予待岗。

  (七)违反医疗规范,私自转诊服务对象或以介绍服务对象就诊为由,收取“好处费”、“介绍费”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3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八)徇私舞弊,给他人出具假医疗证明或假查体报告的,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3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不按规定项目收费,擅自改变收费范围或收费标准,或非财务部门,非财务人员擅自直接向服务对象收费的(现场查证或经举报后查证),给予实际费用10倍进行处罚,二次违反给予待岗。

  (十)没有团队精神,没有主人翁精神,无理无实出现举报他人或者医院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待岗,并扣除12个月工资+奖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单位有权追诉名誉损害权。

  (十一)不服从领导安排及工作调遣或临危退缩,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第一次处罚金50元,第二100元,以此类推。

  五次次违反给予待岗。

  (十二)在临床医务工作中,为科室或个人利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办法》之规定,导致在临床救治过程中出现用药不规范,治疗不规范、程序不规范等,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给予处罚金1000元,二次违反给予待岗,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按有关规定应该上报或请示的重大事项,未及使上报、知情不报或有意隐瞒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轻者给予处罚金5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待岗处理。

  (十四)医院公共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不力,检查不合格,第一次给予处罚金20元,第二次30元,以此类推,累教不改者给予辞退。

  全院集体清洁大扫除无故未参加者,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每次给予处罚金50元。

  (十五)在医院范围内,凡出现职工吵架的,不论原因各处罚金50元,出现与被服务对象吵架、打架的,给予院内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处罚金100-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待岗处理。

  (十六)工作责任心不强,不坚持医疗原则,手术患者必须邀请院领导行术前讨论,获批后方可进行,如不按操作规程就医等发生的医疗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分别按以下处罚:

1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罚扣除6个月,5个月,4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二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23罚扣除4个月,3个月,2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生三级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第二责任人,第三责任人分别处罚扣除3个月,2个月,1个月基本工资以外的所有福利津贴。

  视情节给予待岗。

  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其它按医院各科室制度细则执行。

  执行机构:

医院行政办公室机构组成人员:

组长:

杨萍副组长:

向晓辉赵虎魏东海成员:

张艳郭仁锡段琳李晓勇张民愚执行办法:

1院值班领导负责对医院各科室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案2院办公室每月底将当月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公布,并报备案。

  3院办每月将奖惩情况造册报院长审批后交财会。

  4每周星期一将环境卫生检查结果在医院公示栏公示。

  5财会每月将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罚金额在工资中扣除。

  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从发布起生效,本制度引发的所有纠纷及造成的相应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医院有追索当事人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永川煤矿职工医院2019年7月10日篇三:

医院员工奖惩条例医院员工奖惩条例一、目的为加强医院管理,明确奖惩的标准、依据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医院及员工的行为,根据深圳市卫生主管部门以及******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下称“医院”或“本院”)全体员工。

  三、奖惩原则31奖惩工作要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惩。

  32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33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

  34国家卫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员工本人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临时工作任务的执行情况是进行奖惩的基础和依据。

  35卫生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全国医院工作人员守则》是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各级各类人员务必遵守。

  36奖惩与员工的绩效考核有机结合,所有奖惩记录归入员工绩效考核档案。

  四、奖励制度细则41奖励方式,主要为: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给予奖金或奖品)、提薪等奖励。

  42在医院建设以及在日常医疗、教学、科研和后勤工作中表现较好的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表现突出、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100-500元,包括:

421模范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精神对待本职工作,年度出勤率达96%以上。

  422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中工作成绩显著。

  423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年度业务考核优秀。

  424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医德高尚、廉洁奉公,拒收红包、回扣、宴请者,给予口头表扬或通报表扬;事迹突出的,给予嘉奖并一次性发给奖金。

  425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院、科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26在我院创市“医疗质量评估级单位”活动中成绩显著的。

  427为医院、科室发展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取得较好效益者。

  428及时有效地防止发生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者或积极参与处理医疗纠纷、投诉并取得明显成效者。

  429收到病人及其家属赠送锦旗、牌匾等表扬、且经查实的,每次奖励100元。

  4210拾金不昧者,每次奖励50-300元。

  4211举报违规、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奖励举报人50-300元。

  4212积极排除事故隐患,避免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4213遇有突发事件或治安案件,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减少医院损失者,给予报销所有费用,并奖励200—500元。

  4214各类管理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成绩显著,在公司检查中得到好评的。

  4215院内组织的医疗、护理、营销讲座活动,授课者每次给予50—100元奖励。

  4216获得先进工作者的个人和文明科室称号的科室,分别给予奖金(100-500元)或奖品。

  4217对病情复杂、难度大的病危患者抢救成功,且无医疗缺陷者,对医院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每例奖励300-500元。

  421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技能,在国家、省市以及医院等各层次的理论、技能考核和竞赛中成绩优秀者,给予奖励每人50-200元。

  4219在医疗护理、预防保健、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撰写学术论文,获得市级以上科研成果奖者,奖励200-1000元;凡在省级以上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500元,国家级医学杂志发表论文者(第一作者)奖1000元,在省级学术会上宣读论文的奖200元。

  4220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发表文章、图片影视等,宣传医院,扩大医院影响者。

  属国家级的,每篇(次)奖励300元;省级的奖励200元;市级的奖励100元;区级的奖励50元;院内刊载的奖励10元。

  4221积极为医院穿针引线,动员海内外人士、团体向医院捐赠资金、设备的,按捐款总数的3%奖励公关者。

  4222节约药品奖励:

各科室节约药品,以节约价值的25%奖励该科室,18%奖励药剂科,5%奖励财务科。

  4223各种业务往来中,主动上缴回扣和馈赠的,按上缴金额的20%奖励。

  4224关心和爱护医院财产,节约医院资源,节能降耗,取得明显成效者,按增收节支奖励办法给奖。

  4225医院认为应奖励的其它行为。

  五、处罚制度细则51处罚方式包括行政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52工作中员工犯有下列过失,相应给予警告、记过、降级(降薪)、调岗、辞退等行政纪律处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能诚恳接受批评帮教的可以从轻处罚:

521顾客服务方面5211病人有疑问或有问题急需解决时,工作人员不理睬、不解释的,罚款50元;医护人员以各种理由置患者于不顾、不及时诊治的,罚款100元;顾客反映强烈的,罚款2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5212服务态度恶劣,顶撞病人或与病人发生争吵,被病人投诉,经查属实者扣当事人100元;影响极坏,或一年内被有效投诉三次者,予以辞退。

  科室负责人出现上述情况予以免职。

  5213导医没有发现需要帮助的顾客的,1次扣10元;门诊与住院、科与科之间推诿病人的,罚款100元,造成后果者从严处理。

  522医疗事故、纠纷处理方面5221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诊疗常规或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的40%,科室主任、医务科或护理部负责人、医院主管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5222医院将按医疗质量考核办法扣责任科室月质量考核分。

  行政、后勤等各类工作人员工作中的失职或过失,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参照上述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

  523处方等文书书写方面5231处方书写以《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的,本院检查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32护理文书书写以《护理文件书写规范》的标准执行,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发责任人5元,可累计;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0元。

  524病历书写方面住院病历必须按照《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质量评分标准》和我院的《病历质量控制评分表》认真书写,病历质量实行院科二级级质量控制。

  5241病历无二级质控的,缺一级扣罚责任人10元份。

  5242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10元,并责令重写;凡病历中出现单项否决为丙级病历的,每出现一处扣罚责任人20元,并责令重写。

  5243住院病人出院后一周,病历必须归档,逾期交病历而无正当理由的,每逾期一天扣发责任人5元;逾期一周未交的扣发50元。

  5244造成病历遗失的,扣罚500元。

  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525其它资料文书书写5251病情记录不分析检查结果,不分析病情,扣当事人10元/次。

  5252重要用药或特殊治疗不在病情记录中说明理由,扣当事人20元/次。

  5253危重病、疑难病、大中手术的科主任查房记录应详细,如诊断、鉴别诊断、诊治措施、治疗或术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如只写“主任查房,同意诊断及治疗”,经治医生扣20元。

  超过24小时无科主任签名者扣科主任20元。

  5254术前无总结、术后8小时无手术记录或术后记录,扣经治医生20元。

  5255大中手术前无讨论记录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元,重大、疑难及新开展手术,手术前应报告业务副院长,请医务科派人参加讨论,违者扣当事人及科主任各30元。

  5256入院评估表应在24小时完成,护理记录、体温单、医嘱单、物品记录、交班报告,按护理文件书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出院小结、出院指导,出院24小时内完成,否则扣责任人20元。

  526执行业务操作制度规程方面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操作常规、诊疗常规,认真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杜绝各种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发生。

  如有违者,引发缺陷、差错、争议(事故)发生,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缺陷、差错、争议(事故)的判定标准进行分级处理。

  5261发生缺陷受到的处罚:

重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200元;中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100元;轻度缺陷,一次扣发责任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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