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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池建筑设计规范

泳池建筑设计规范

篇一:

游泳池建筑设计规范

游泳池建筑设计规范

第七章水的加热

第一节热量计算

第7.1.1条游泳池水加热所需热量,应为下列热量的总和:

一、水面蒸发和传导损失的热量;

二、池壁和池底传导损失的热量;

三、管道的净化水设备损失的热量;

四、补充水加热需要的热量。

第7.1.2条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

按下式计算:

Qx,α?

у(0.0174vf,0.0229)(Pb,Pq)A(760/B)(7.1.2)

式中

Qx——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kJ/h);

α——热量换算系数,α,4.1868kJ/kcal;

у——与游泳池水温相等的饱和蒸汽的蒸发汽化潜热(kcal/kg);vf——游泳池水面上的风速(m/s),一般按下列规定采用:

室内游泳池vf,0.2~0.5m/s;露天游泳池vf

1

2~3m/s;

Pb——与游泳池水温相等的饱和空气的水蒸汽分压力(mmHg);Pq——游泳池的环境空气的水蒸汽压力(mmHg);

A——游泳池的水表面面积(m2);

B——当地的大气压力(mmHg)。

第7.1.3条游泳池的水表面、池底、池壁、管道和设备等传导所损失的热量,应按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热量的20%计算确定。

第7.1.4条游泳池补充水加热所需的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Qb,αqbу(tr-tb)/t(7.1.4)式中Qb——游泳池补充水加热所需的热量(kJ/h);α——热量换算系数,α,4.1868(kJ/kcal;qb——游泳池每日的补充水量(L);у——水的密度(kg/L);tr——游泳池水的温度(?

)。

按本规范第2.2.1条的规定确定;tb——游泳池补充水水温(?

);t——加热时间(h)。

第二节加热方式和加热设备

第7.2.1条游泳池水的加热,可采用间接式加热或直接式加热方式。

如采用直接式加热方式,应有降噪和保证游泳池水水温均匀的措施。

在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太阳能加热方式。

第7.2.2条游泳池水初次加热的时间,应根据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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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能源条件和热负荷关系等因素确定,一般宜采用24~48h。

第7.2.3条加热设备应根据能源条件、游泳池水初次加热时间和正常使用时补充水的加热等情况,综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热设备不宜少于2台;

二、加热设备应装设温度自动调节装置;

三、如为汽水快速热交换器,游泳池水从管内通过,热媒从管间通过。

第7.2.4条加热设备的进出水管口的温差,按下式计算:

(7.2.4)

式中At——加热设备进出水管口的水温差(?

);

Qz——游泳池水面蒸发损失的热量(kJ/h);按本规范第7.1.2条的规定确定Qc——游泳池的水面、池底、池壁、管道和设备传导损失的热量(kJ/h),按本规范第7.1.3条的规定确定;

Qb——游泳池补充水加热所需的热量(kJ/h),按本规范第7.1.4条的规定确定;α——热量换算系数,α,4.1868kJ/kcal;

Qx——游泳池的循环流量(m3/h),按本规范第4.3.1条的规定确定у——水的密度(kg/L)。

第八章附属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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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给水口

第8.1.1条游泳池给水口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数量应满足循环流量的要求;

二、位置应尽量满足游泳池内水流均匀、不产生涡流和死水域;

三、池底配水时,应在两泳道标志线的中间均匀布置;

四、池壁配水时,其间距宜采用2~3m,拐角处距另一池壁不宜超过1.5m;其深度宜在游泳池水面下0.5~1.0m处;

五、跳水游泳池采用池壁配水时,应设二层给水口,且上下层给水口应错开设置。

给水口距池底高度不宜小于0.5m。

第8.1.2条给水口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采用喇叭口型,且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的2倍;

二、应设格栅,格栅采用耐腐蚀和不变形的材料制造;

三、格栅隙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1.0m/s;

四、宜有流量调节装置。

第二节回水口

第8.2.1条游泳池回水口/(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数量应满足循环流量的要求;

二、位置应尽量使池水水流均匀循环和不发生短流;

三、溢流式循环时,应采用在池外壁的四周或两侧边设置溢流回水槽,其溢水堰必须严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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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2条回水口(沟)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回水口面积不得小于连接管截面积的4倍;

二、顶面应设格栅盖板,格栅条的净间距,如为成人池,不得超过20mm;如为儿童池,不应超过15mm;

三、格栅孔隙的注流速度,不应超过0.5m/s;

四、格栅盖板应采用耐腐蚀和不变形的材料制造。

第8.2.3条回水口(沟)的格栅盖板安装在游泳池底时,必须固定牢靠。

第三节泄水口

第8.3.1条游泳池应在池底的最低处设置泄水口。

如有条件,泄水口宜与回水口合并设置。

第8.3.2条泄水口应设格栅盖板,盖板表面应与游泳池底最低处表面相平。

泄水口格栅盖板的构造和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和第8.2.3条的规定。

第四节逆流水槽

第8.4.1条游泳池宜采用池岸式溢流水槽。

第8.4.2条溢流水槽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沿池壁四周或两边的外侧设置,溢水堰应严格水平。

二、溢水槽宽度不得小于150mm。

槽内排水管直径不得小于50mm,间距不宜大于3m。

三、池岸式溢流水槽应设置格栅盖板,其标材质应符合本规范第8.2.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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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洗净设施

第一节浸脚消毒池

第9.1.1条浸脚消毒池应设在游泳者进入游泳池的通道内,长度不小于2m,宽度与通道宽度相同,消毒液深度不得小于0.15m。

第9.1.2条浸脚消毒池内消毒液的余氯量应为5~10mg/L。

第9.1.3条消毒液宜为连续供给和排放。

如有困难时,可采用定期更换方式,但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h。

第9.1.4条如设有强制淋浴,浸脚消毒池应设在强制淋浴之后。

第9.1.5条浸脚消毒池及其配管,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第二节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第9.2.1条公共游泳池,宜尽量在游泳者的入口通道设置强制淋浴和浸腰消毒池。

一、强制淋浴通道的长度应采用2~3m;

二、浸腰消毒池的有效长度不宜小于1m,有效深度宜采用0.6~0.9m。

第9.2.2条强制淋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温宜采用35~38?

,但夏季可用常温水,水量可按喷头数量计算。

第9.2.3条浸腰消毒池余氯量,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后时,不得小于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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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位置在强制淋浴之前时,不宜小于50mg/L。

第十章跳水游泳池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0.1.1条跳水游泳池必须设置水面起波装置。

第10.1.2条跳水游泳池的水面波浪,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为均匀的波纹水浪,不得出现翻滚的大浪;

二、水面波纹水浪的浪高宜为25~40m。

第二节制波方法

第10.2.1条跳水游泳池宜采用压缩空气起泡法制波。

第10.2.2条起泡压缩空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气质应洁净无油污;

二、气压力不小于98kPa;

三、喷气嘴的空气量可按0.019~0.024m3/mm2?

s计。

第10.2.3条起泡制波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喷气嘴顶应与池底表面相平,其连接的压缩空气管应敷设在结构层与磁砖层之间的粘结层内;

二、喷气嘴按3×3m的方格网,应均匀布置在池底或以跳台、跳板在池底的水平投影正前方1.5m为中心,以1.5m为半径的位置处分组布置;

三、喷气嘴喷气孔直径可采用1.5~3mm;

四、喷气嘴和埋入池底的压缩空气管道,应采用铜质材料。

第十一章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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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岸边清洗

第11.1.1条游泳池两侧的岸上,应设置冲池岸用的水龙头。

第11.1.2条岸边冲洗水量应按1.5L/m2次计算。

第11.1.3条冲洗排水应有不得流入游泳池内的有效措施。

冲洗排水管(沟)接入雨污水管系统时,应设防止雨、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

第二节泄水

第11.2.1条游泳池水的泄空时间,宜采用4h,最长不得超过10h。

第11.2.2条重力泄水排入排水管道时,应设置防止雨、污水回流污染的措施。

第11.2.3条机械方法泄水时,宜用循环水泵兼作提升泵,并利用过滤设备反冲洗排水管兼作泄水排水管。

注:

如循环水泵提升泄水不彻底,可设潜水泵作辅助泄水泵。

第11.2.4条游泳池检出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时,应按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对池水进行处理后,再行排放。

第三节排污

第11.3.1条顺流式循环给水系统的游泳池,应设置清除池底积污的装置。

第11.3.2条游泳池的排污方式,应根据游泳池的使用性质、池水循环净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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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结合当地条件,按下列规定选用:

一、人工清扫;

二、循环水泵——真空吸污器;

三、移动式潜水除污泵。

第11.3.3条采用循环水泵——真空吸污器排污时,游泳池的两侧壁应各设3~4个真空吸污器接口。

第十二章水净化设备用房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2.1.1条游泳池水净化系统的设备用房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尽量靠近游泳池;

二、靠近热源供应方向的一侧;

三、靠近室外排水干管一侧;

四、方便消毒剂、药剂和设备运输的一侧。

第12.1.2条净化设备用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有设备安装运输出入口,房间位于室外地面以下时,应留有吊装孔;

二、应有通向游泳池管廊的通道和管沟的出入口;

三、房间高度应满足设备操作和安装的要求;

四、应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五、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六、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降噪措施;七、符合现行《建筑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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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二节过滤器间

第12.2.1条过滤器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过滤器距墙面不小于1.0m;

二、过滤器之间的操作通道不小于1.0m;

三、过滤器距建筑结构最低点的净距,应满足安装检修的要求,但不得小于0.8m;

四、运输、检修和操作通道宽度,不得小于最大设备的直径。

第12.2.2条循环水泵组的布置,应符合现行《室外给水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2.2.3条水泵装置宜设计成自灌式。

第三节加药间

第12.3.1条加药间宜为单独的房间,应与药剂库毗连,并尽量靠近循环水泵。

第12.3.2条药剂库的面积,应根据当地药剂供应情况和运输条件确定,但不得小于15d储备量和周围量所需面积。

第12.3.3条房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面、墙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

第四节加氧间

第12.4.1条加氯间和氯瓶间应为单独的房间,并互相分隔开和设通向室外的外开门。

加氯间还应设观察窗。

第12.4.2条加氯间和氯瓶间应有专用的排气、安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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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和防火装置,以及

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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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水的加热

第一节热量计算

第7.1.1条游泳池水加热所需热量,应为下列热量的总和:

一、水面蒸发和传导损失的热量;

二、池壁和池底传导损失的热量;

三、管道的净化水设备损失的热量;

四、补充水加热需要的热量。

第7.1.2条游泳池水表面蒸发损失的热量。

按下式计算:

Qx,α?

у(0.0174vf,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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