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档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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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档案.docx

罗甸县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美容美发业

卫生管理档案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地址:

建档日期:

 

罗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制

一、基本情况

1、《卫生许可证》(美容美发)复印件粘贴处

2、《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

3、企业简介

4、地理位置交通图

5、布局图、平面图

6、美容美发卫生管理机构图

二、卫生制度

1、证照管理制度

2、个人卫生制度

3、从业人员体检、传染病调离制度

4、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5、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制度

6、自查制度

7、美容店卫生制度

8、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9、公共饮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10、拖鞋消毒方法保洁存放

11、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12、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13、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14、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5、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6、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17、中央空调通风系统预防空气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

18、中央空调卫生管理制度

19、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20、职工花名册及体检情况表

三、各项记录

1、自查记录

2、培训考核记录

3、奖惩记录

4、从业人员调离记录

5、公共用品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6、发生传染病传播或健康危害事故后的处理情况

7、公共用品消毒记录

8、投诉及投诉处理记录

9、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维修记录

10、棉织品送洗记录

四、存档材料

1、检测报告

2、索证材料

3、卫生监督相关材料

4、相关法律法规

5、其它

《卫生许可证》(美容美发)复印件粘贴处

 

《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

 

企业简介

XXXXXX,位于贵州省罗甸县龙坪镇XXXX路,交通便利,经营场所XXm2,我单位环境优雅,装修简约、典雅、华贵,成立于XXXX年XX月,注册资金XXXXX万元,创业初有员工人,技师人,主要从事美容、美体、养生(理发、美发)等业务,员工素质高,开业至今,一直以“品质保证、服务专业、顾客满意”为经营宗旨,以“求仁为大、求利为小、真正服务为人民”为经营理念,开拓进取,务实创新,为我县的服务行业加入了新的活力。

 

地理位置交通图

 

美容美发场所布局图、平面图

 

美容美发卫生管理机构图

职责(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部门的成员或卫生管理员)

1、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和考核办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

3、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5、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6、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他管理工作。

证照管理制度

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旅店合法经营的证明。

因此各执证的单位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必须做到:

一、领取的证、照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准涂改。

不准转借不相关的人、单位使用,不准利用证照从事违法活动。

若有用证、照从事违规、违法活动者将给予当事人以经济处罚,并收缴全部非法所得。

造成严重后果者,按照有关程序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取得的证照按要求亮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统一收集管理。

三、各种证、照丢失后要及时登报声明作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四、对各种证、照复印件也要加强管理。

有关人员需带证、照复印件时,必须加盖红色印章并签上持件人姓名。

否则均视为无效证件。

五、发现伪造证、照应及时举报给当地主管部门。

六、对采购产品时索取的供货商的证照复印件妥善保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二、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三、“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转让、倒卖、伪造;

四、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掌握预防和控制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高预防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的意识及能力;

五、从业人员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治愈之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可疑传染病患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明确诊断;

六、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干净;

七、从业人员不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传染病调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与卫生培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试用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工作。

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组织机构,定期(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检测机构进行体检。

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

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对健康体检中发现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患者应及时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原工作。

五、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

六、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

七、建立健全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有关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公共场所经营工作。

2、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学时。

3、对经过初训已在职的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复训一次。

4、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培训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关卫生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培训,不合格者待岗一周,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存档,以备查验。

 

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掌握相关卫生法规标准,并按要求进行采购。

二、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法规规定。

禁止采购“三无”产品,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

三、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近期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归档存放。

四、购买消毒产品或洗洁产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时应登记产品名称、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

六、物品储藏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过期物品。

七、公共用品用具储藏间应保持通风和清洁,无鼠害、苍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及霉斑,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

八、不同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物品距墙壁、地面均应在10厘米以上。

棉织品宜存放于储藏柜中。

九、有毒有害物品应有专间或专柜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有物品使用登记。

自查制度

为规范我单位卫生管理,提高卫生管理水平,提升从业人员卫生意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自查制度。

成立检查小组,组长由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分管从业人员担任。

组长:

成员: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至两次的自检自查,检查由能源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调度,成员由各车间主任、计量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2、检查实行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检查形式,进行突击检查。

3、自查方式为:

相关资料的自查和现场自查相结合。

4、检查工作要做到有问必查,有责任必究,做到检查到位、措施到位,宣传到位,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5、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即时做好记录,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限期做出整改。

6、对自查中出现的问题,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美容(发)店卫生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本单位的自身管理,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卫生许可证及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牌要悬挂在醒目处。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适。

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干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床单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等顾客用品用具用后应消毒,做到一客一消毒。

七、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强室内通风换气。

八、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

九、采购美容产品每批次均按要求索取产品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

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墙壁、地面、桌椅、门窗、灯具清洁无尘,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采用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和座椅。

三、各处设置禁烟标志。

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

四、做好消毒,杀虫灭鼠工作,一旦发现病媒昆虫和鼠害及时采取杀灭措施。

五、卫生间应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异味。

六、为确保场所空气质量,定时对场所进行空气消毒,下班后打开紫外线消毒灯进行空气消毒半小时,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设有的痰盂和污物箱应每日清洗和消毒。

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清运应该实行“四定制”,即定人、定片、定时、定质量进行垃圾的清理与打扫,一般卫生要求为:

垃圾必须存放在密闭带盖的垃圾桶内。

不得外溢、渗漏,桶内存放的垃圾不得过夜。

垃圾不得乱堆放,应保持整洁。

 

公用饮具消毒卫生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范公共场所公用饮具消毒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清洗消毒间,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洁物品分开,标识明显,消毒间内不存放个人物品和与消毒无关物品。

二、配备专用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消毒流程合理。

物理消毒法流程:

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化学消毒法流程:

一清洗二消毒三冲洗四保洁。

四、饮具表面保持光洁、无污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公用饮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五、有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消毒设施正常运转。

 

拖鞋消毒方法保洁存放

一、拖鞋的清洗消毒:

应设置专用的拖鞋洗消间或区域,并配备拖鞋消毒浸泡设施。

1、设置三个以上洗消池,备有橡胶手套、消毒药物、水源等。

2、清洗去污:

在洗涤池中用洗洁液清洗拖鞋。

3、冲洗:

在冲水池中用清水漂洗拖鞋。

4、消毒:

将拖鞋完全浸泡在消毒池中,消毒液浓度及浸泡时间应当按使用说明严格操作。

用含氯消毒液时,浸泡液有效氯含量应达250-500毫克/升,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冲洗:

从消毒液中取出拖鞋,用清水冲洗干净,去除残留的消毒液。

6、保洁:

凉置10至15分钟,待拖鞋干后放置保洁柜或保管箱。

二、注意事项

(一)消毒剂应到证照齐全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购买,采购时应建立验收制度并做好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有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二)消毒剂置于有盖容器中密封保存,保存地点应当通风、干燥、阴冷、避光;建立消毒剂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消毒剂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三)在消毒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和橡胶手套,避免与皮肤、黏膜直接接触,如有条件,配制时可戴眼罩。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经营场所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经营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名单、联系电话及分工)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的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按要求设置公共场所卫生设施设备,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管理。

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换、清洗、消毒,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确保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五、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对本场所患有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六、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

疫情报告顺序为:

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卫生管理机构(卫生管理人员)—企业第一责任人(法人或负责人)—卫生行政部门。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七、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八、发现顾客患有传染病,立即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的卫生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切实做好对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单位传染性疾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

本单位负责和卫生管理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

当本单位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报告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伤);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

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三、发生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四、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五、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和健康危害事故。

七、报告后,应及时作好相应的报告记录,并存档备查。

 

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为健全完善本单位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置档案管理员岗位,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二、卫生档案实行分类登记管理,目录完整,陈列有序。

三、卫生档案管理内容:

1、卫生许可证的申报材料、变更材料等;

2、各项规章制度;

3、各项管理工作记录;

4、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培训、考核材料等相关记录;

5、各项检查、检测、自查报告和记录;

6、集中空调评价报告、档案;

7、设施设备清洗消毒记录材料;

8、其他相关记录、报告等材料;

四、查阅档案,需说明查阅内容,领导审批,并登记签字,包括文件名称、归档、借出、还回的时间、经手人、负责人签字。

五、保持室内、柜架、卷宗洁净,空气流通。

注意防潮、防火、防盗、防虫。

六、卫生档案实行长期管理,不得遗失、残缺。

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为加强我单位各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预防为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中央空调的保养

1.中央空调要注意在使用时不能让水溅到开关上,否则会导致漏电,造成触电事故。

另外,如果空调在使用过程中发出了异常的声响,应立即关闭电源,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维修。

2.中央空调由专人负责管理与操作。

做到定期对鼓风机和导管进行清扫,每隔三个月左右对进风过滤网进行一次清洗,定期对电机轴承传动部分加注润滑油。

第二条电器设备的保养

1.电视的保养

(1)将电视机放置在光线直射不到的地方,因为暴晒会加快电视机显像管的老化速度,乃至机壳开裂。

  

(2)避免将电视机放置在潮湿的地方,同时要注意防止酸、碱等气体的侵蚀,以免引起电视机的金属件生锈或是元件断裂,从而导致电视机接触不良。

  (3)打扫卫生时,要用干布擦去电视机外壳上的灰尘。

  (4)电视机不用时,要用布将其罩住,以免灰尘落入,做到定期用软毛刷清除机内的灰尘。

  (5)在天气比较潮湿的雨季,可将电视机每天通电一段时间,以散发的热量来驱除潮气。

  (6)尽量避免经常搬动电视机,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2.室内其他电器设备的保养。

对于室内的其他电器设备,如各种照明的灯具的保养,经常用干布擦拭,电源要防潮,保证插座的牢固等。

对于室内的电话,也要经常用干布进行擦拭,并定期用酒精消毒。

  第三条木器家具的保养。

  对于室内的木器家具,进行每周除尘工作,保持其清洁光亮。

另外要注意防潮、防水、防蛀和防热。

  1.防潮。

木器家具受潮后容易变形、腐烂,因此室内一定要经常通风,保持干燥。

  2.防水。

与防潮的道理一样,室内的木器家具也要注意防水。

否则会使家具的漆面起包,甚至是发霉。

因此,应格外小心不能让水溅到家具表面,如果不慎溅到了,应该立即予以清除。

  3.防蛀。

放置樟脑丸或喷洒药剂来防止蛀虫在木器家具中繁殖。

  4.防热。

阳光的照射会导致木器家具颜色减退,因此,房间内的窗帘在一般情况下都要拉上。

  第四条卫生设备的保养。

室内内的卫生设备,在清扫时应勤洗勤擦,保持其清洁与光泽。

在清洗时,要注意选择正确的清洁剂,要选用中性的清洁剂,不能使用强酸或强碱的清洁剂等,因为后者会对洗脸盆等设施的釉质造成损伤,破坏磁面的光泽,另外还会腐蚀下水道。

  第五条门窗的保养。

门窗的保养主要注意以下两点。

  1.在雷雨天或是刮风时应注意关好客房的窗户,以防止摔坏玻璃或是雨水进入房内。

  2.平常开关窗户时应养成轻开轻关的习惯。

  第六条墙面的保养。

室内的墙面用的是墙纸的,要做到对墙面的保养,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为了保证墙面的清洁,每15天对墙面进行吸尘一次,日常保持对墙面的清洁。

  2.在对墙面进行大清洁时,应在清洁之前先用湿布在小块墙纸上擦一下,查看墙纸是否掉色,而后再确定是用水清洁还是用膏型的去污剂。

  3.如果有天花板漏水等现象,应及时进行维修,以防止墙面脱落或是发霉等。

  第七条清洁设备的保养。

室内清洁设备使用频率高,其保养就显得格外必要,保养工作做得好,可以降低清洁设备的费用。

  因此,在进行清洁设备保养时应做到:

  1.使用清洁设备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操作制度来进行,不能违规操作导致设备受损。

  2.用完清洁设备之后,应对其进行及时的全面清洁,以及必须的保养。

  3.每周定期检查设备的状况,确认其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本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接受上级卫生监督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2、小组职责:

定期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组织本部门员工搞好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建立健全预防传染病及危害健康事件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传染病预防

1、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播等宣传形式,开展健康教育。

开办健康知识讲座。

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增加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自我保护能力。

2、搞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对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等做到一客一换,一客一消毒。

3、加强卫生检查工作。

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

四、事故报告

当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2、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3、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4、意外事故导致的:

一氧化碳、氨气、氯气、消毒剂、杀虫剂等中毒事件。

五、控制措施

1、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3、任何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制度

为预防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履行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经营场所预防集中空调系统传播疾病的应急预案。

预案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急处理的责任人

2、不同送风区域隔离控制措施

3、最大新风量或全新风运行方案

4、空调系统的清洗消毒方法

5、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停用后应采取的其他通风与调温措施

二、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由专人负责。

管理人员必须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健康证方可上岗。

三、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开展检查、检测和维护,并建立专门档案。

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卫生学评价报告书(集中空调);

(二)清洗、消毒及其资料记录;(三)经常性卫生检查及维护记录;(四)空调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况记录;(五)空调系统竣工图(集中空调);(六)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四、空调通风系统应当保持清洁、无致病微生物污染,卫生清扫工具、消毒设备必须专物专用,严禁挪为它用。

必须使用合格的消毒剂。

并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并记录:

(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由合格的专业机构清洗消毒。

1、开放式冷却塔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

2、空气过滤网、过滤器和净化器等每六个月检查或更换一次;

3、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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