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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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编号: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时间: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施工合同

编号:

总包单位(甲方):

分包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合国安全生产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了明确双方责任、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严格信守履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合同总价中包括的工程内容)

1.3.1、±0.00以下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工程及车道和二次结构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砼垫层(已施工部分不扣除)及集水坑、电梯井等基础垫层,钢筋砼基础、钢筋砼设备基础、钢筋砼地下室的墙、梁、板、柱等其他现浇钢筋砼构件,基础及地下室、车道防水层(平面、立面)的水泥砂浆找平层及水泥砂浆保护层及卷材保护层、细石砼保护层、聚苯板保护层及砖砌保护墙(防水层除外)、低档卷材保护层、外墙对拉螺杆切除及打磨、止水螺杆限位筋及止水片的焊接、后浇带,二次结构的钢筋砼圈梁、过梁、压梁、拉梁、构造柱、各种材质墙体的砌筑,建筑、结构图设计的预留孔洞(有套管的孔洞除外)及管道安装完毕后的孔洞、线槽修补等全部设计图纸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

1.3.2、±0.00以上主体工程和二次结构工程:

全部主体结构及后浇带(钢结构除外,但预埋铁件的安装由分包人负责完成),二次结构的钢筋砼圈梁、过梁、压梁、拉梁、构造柱、各种材质墙体的砌筑,建筑、结构图设计的预留孔洞(有套管的孔洞除外)及管道安装完毕后的孔洞、线槽修补等全部设计图纸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

2工程劳务分包

2.1、分包范围(合同总价款中包括的分包范围)

2.1.1、工程部分

A、土方与基础工程及地下室和二次结构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0.00以下基础砼垫层(乙方进场前已经施工的部分不扣除)及集水坑、电梯井等基础垫层,钢筋砼基础(筏板)、砼基础;设备基础(含±0.00以上的设备基础);钢筋砼地下室的墙、梁、板、柱等其他现浇钢筋砼构件,钢筋混凝土墙及墙面施工对拉螺栓孔的封堵;水泥砂浆找平层、防水层的干铺卷材保护层、水泥砂浆和细石砼保护层、砖砌保护墙及轻质保温板(防水层除外)、后浇带;各类钢筋砼集水坑、预埋件(包括制作安装)和其他钢筋砼、混凝土,二次结构的钢筋砼圈梁、过梁、压梁、拉梁、构造柱、各种材质墙体的砌筑及砌体中需预埋的铁件或砼块,建筑、结构图设计的预留孔洞等全部设计图纸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

B、主体结构工程和二次结构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0.00以上主体(框剪)结构及后浇带、钢筋混凝土墙及其墙面施工对拉螺栓孔的封堵和必须随主体施工的全部有筋砼垫层的钢筋制作绑扎,二次结构的钢筋砼圈梁、过梁、压梁、拉梁、构造柱、各种材质墙体的砌筑及砌体中需预埋的铁件或砼块,建筑、结构图设计的预留孔洞等全部设计图纸工程内容(含设计变更)。

C、与安装施工工序的穿插配合和设计中的预留孔洞及基础施工时的排水。

2.1.2、脚手架及室内外防护:

全部施工所需的内、外脚手架、安全通道、施工通道、防护棚、室内外的防护(挂安全网、绑栏杆、刷安全标志漆等)的搭设、拆除,设施材料按规定分类码放。

2.1.3、临时设施及文明施工:

临时设施:

施工现场生产及生活区临时设施(包括未设在施工现场,但是为本工程服务的临时设施)的施工、维修、维护、保洁、清洁、并保证其正常使用;施工机械(如塔吊基础、升降机或施工电梯)的设备基础的施工与拆除;施工机械的安装调试(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安装调试除外);与承包施工范围有关的进出现场的全部材料及机具的装卸车;现场临时道路的硬化;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生活用道路、以及生活区场地、厕所、给排水沟(管)的清理、清洁、维护并保证其畅通,临时给水、排水、埋设电缆的施工与维护,现场绿化及养护等全部临时设施及文明施工的内容。

临时设施的搭设范围:

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执行。

临时设施甲方已委托其他单位施工,经双方商定,现场已施工完成项目的施工费用不计入本合同总价,结算时不扣。

但如有未完成施工的(含施工生产、生活所需还需建设的临时设施)临设由乙方负责施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所有临设的清理、清洁、维修、维护、保洁由乙方承担,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文明施工及期限:

文明施工必须达到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及总包人的要求标准。

期限:

自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起至本项目全部主体结构(包括二次结构)竣工验收合格后退场为止。

2.1.4、生产辅助性用工:

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周转材料、工具等从材料库房、堆场、半成品加工场到施工现场(包括垂直、及水平运输)的二次倒运及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的全部用工;施工期间进出现场全部材料、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除外)、设备装车与卸车并在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施工排水等全部与施工生产相关的用工;施工现场抄平放线、塔吊指挥、三级配电箱以下的使用与维护等的全部用工。

2.2、分包方式:

本合同工程施工分包采用包工包辅材和工具的承包方式,辅助材料费和小型工具购置及使用维修费已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实行固定总价承包(一次包死),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调整合同总价的情况外,不因其他任何因的变化而调整合同总价。

3.0、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3.2、竣工日期:

,按期完成主体工程,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

如拖延工期,甲方按0元/天对乙方经行经济处罚。

除本条款独立考核执行外,其他本合同与工期有关的处罚条款按具体规定一并执行。

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以全部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之日为准,包括机房和钢筋混凝土栏板完工)。

主体四层结构施工完成后,乙方必须开始二次结构的施工,/年/月/日前/层二次结构施工完毕,二次结构完工时间为:

/年/月/日。

3.4、在合同工期内分包方完成分包的所有工程项目,除满足总工期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总包方要求的分阶段工期要求,分包方必须提前2-3天安排人员进场,进行施工准备,确保/年/月/日正式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开工通知为准。

/年/月/日前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

3.5、总包方每月(周)将对分包方下达月(周)进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属分包方原因不能完成计划的将给予处罚。

3.6工期奖罚:

要求分包方按本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所承包范围的所有项目及工程内容。

按期完成,奖励按本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如未能按本合同规定工期完成,每拖后一天由分包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的1%的罚款,在结算时扣除。

4.0、合同价款及结算与支付

4.1、合同价款:

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工程范围和内容及全部工作内容且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小写:

/元。

〔合同综合单价:

/元/㎡其中:

主体结构/万元,含税综合单价/元/m2,二次结构/万元,含税综合单价为/元/m2〕。

投标时使用图纸的建筑面积约/㎡,无论面积计算是否正确,在无涉及建筑面积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不得调整合同总价。

4.2、合同总价的构成:

4.2.1人工、材料、机械及其他综合费用及税金:

包括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生产工人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机械操作的人工费;夜间施工人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人工补贴费;临时设施施工及文明施工用工;人员进出场费;二次倒运费;垂直及水平运输费;装卸费;参与施工人员医疗及意外伤害保险费;小型工具与用具使用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材料费;施工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的各类市场涨价风险费;分包人公司及现场管理费、合理利润、营业税、分包单位及个人所得税及国家规定的税金;进出业主区域的出入证办证费;属社会性收费项目的一切费用。

总包方要求分包方为所有参与该工程施工操作及管理人员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4.2.2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费:

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费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为了便于考核以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文明施工费/元/m2,总额=工程建筑面积/㎡×/元/㎡),按合同约定完成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全部内容,总包方支付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费不因工期的提前或延期而增减。

临时设施和文明施工的考核:

总包方将对分包方当月度完成文明施工的全部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双方签字确认,经考核达标(95分为达标)总包方在次月15日前向分包方支付月度应结算额的50%,余额待工程竣工交付并经全部考核达标后支付。

月度文明施工费=文明施工费总额(/元)÷预计施工月数(/)×月考核得分系数(百分率)。

4.2.3小型工具费、辅助材料费、小型材料费(指直接消耗在工程实体中的材料):

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为了便于考核按建筑面积计:

/元/m2列出)。

小型材料供应范围详见本合同有关材料、设备机具条款。

4.2.4分包工作内容:

(扼要说明了主要工序的施工操作过程,次要工序不一定全部列出,但合同总价中均已包括)

分部分项工程

分包工作内容

卷材保护层

聚苯板保护层

砖砌防水层保护墙

包括:

卷材干铺设,按规范搭接,检查与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聚苯板铺设,检查与验收等全部施工内容;

浇砖、切砖、筛砂、淋灰、调制砂浆、原材料及砂浆场内运输,墙底、顶、角及门窗口砖料的选修加工,门窗口安放木砖、砼砖(含制作)、铁件(含制作)、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灰,墙面勾缝等全部工作内容,架子的搭拆及材料的领用及清理归堆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钢筋工程

(包括砼垫层钢筋)

包括预留(预埋)钢筋(螺栓)留置,钢筋除锈、调直、切断、接头(包括绑扎接头、直罗纹联接)、焊接(对焊焊接、电渣压力焊焊接)、成型、绑扎、安装、焊接固定等操作,运输及检查等全部操作过程,钢筋垫块制作安装,施工所需的脚手架搭、拆及其材料清理归堆、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模板工程

包括定位放线、木模放样、制作,钢模组装,模板支撑搭设。

模板、支撑、卡具、扣件的运输、安装、检查、刷隔离剂;木模配制、木模嵌缝;预埋铁件、螺栓、钢筋、止水片及止水螺栓、剪力墙对拉螺栓的安放校正;设备基础放线移交等;所拆除木模清理及木模起钉子;模板拆除、堆放、码垛、场内外运输、钢模回库维修、运输及检查等全部操作过程。

施工脚手架搭、拆及其材料清理归堆、装车、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混凝土工程

包括铺设临时运输通道,砂石筛选,原材料运输、配料,机械及人工搅拌,前后台清理、半成品运输、砼浇注、震捣、泵送砼接管移泵、泵管加固、泵管拆除清洗堆放,砼面赶光抹平,人工浇水养护,保温养护时的覆盖,覆盖材料的清理回收入库,泵车指挥等过程或成品检查等全部操作过程。

脚手架搭、拆及其材料归堆、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预埋铁件制作与安装

包括建筑图、结构图纸设计必须预埋入结构工程内的全部铁件的加工制作、安装及校正。

砼垫层(包括有筋垫砼层、基础、设备基础等所有结构施工必做的垫层)工程

包括地基平整、夯实、材料和半成品的铺平,有钢筋网片的含钢筋的制作、绑扎,砼及细石砼的制作、浇注、震捣、养护,以及余料清理及全部操作过程,楼面垫层包括硬基层的清理、清扫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水泥砂浆找平层、水泥砂浆保护层、细石砼找平层、细石砼保护层工程

包括清理基层表面,筛砂、调制运输砂浆、铺设抹平及压实、养护;砼搅拌、运输、捣平、压实、压光、养护。

砌筑工程(不分砌筑部位、材料品种与规格)

包括:

熟悉施工图纸、放线、浇砖(其他砌块)、切砖、筛砂、淋灰、调制砂浆、原材料及砂浆场内运输,墙底、顶、角及门窗口砖料的选修加工,门窗口安放木砖、砼砖(含制作)、铁件(含制作)、清扫墙面及清理落地灰,墙面勾缝等全部工作内容,架子的搭拆及材料的领用及清理归堆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二次结构钢筋砼工程

包括钢筋砼构造柱、圈梁、过梁、墙拉梁、窗压梁、压顶梁等全部二次结构钢筋砼工程的模板、钢筋、砼工程的全部内容,施工所需脚手架的搭、拆及其材料清理归堆、装车、入库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脚手架及防护工程

平土、挖坑、排水沟施工、搭设、铺翻跳板、挂安全网,钉安全档板、绑护身栏杆、检修、拆除,材料场内运输整理堆放,钢脚手架刷油漆,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检查等全部操作过程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凡操作者应有相应的上岗证。

机械操作、指挥及维护

除塔吊、升降机、翻斗车、搅拌机外,所有施工现场所用的机械设备均由使用者操作并负责日常保养润滑、易损件的更换等。

操作者应有相应的上岗证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分包人负责塔吊的现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临时设施工程

文明工地施工及维护

全部临设的施工、清洁、保洁、维修至工程交工验收的全部操作过程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属文明工地建设的范围包括全部工作内容及全部操作过程,如施工现场区及生活区、办公室、生活区厕所等卫生清扫、道路畅通、排水沟畅通,安、挂各种标语标牌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生产辅助性用工

与基础主体分包施工有关进出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装卸车、材料设备的场内二次倒运、现场内所有清理用工;塔吊的指挥、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修、测量操平放线等全部施工现场内的辅助性用工等全部施工及验收等管理过程。

4.3、合同价款调整(以下情形发生时,可以调整合同总价款):

可调整合同总价的规定:

4.3.1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建筑面积的增减×本合同综合单价/元/㎡进行调整。

4.3.2项目已经施工完成,又发生设计变更造成已完施工成品拆除重新施工,按所发生的工程量×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拆除按现场签证零工处理;未施工前业主方所发的设计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施工,不涉及费用的调整。

4.3.3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以外的零星用工按/元/工日结算(不再计取其他费用和税金)。

除涉及到本合同本条款规定情形以外的其他任何情况,合同总价款不予调整。

4.4、工程劳务款支付:

4.4.1±0.00以下工程全部完成并经验收符合合同规定质量标准后甲方支付核定预结算金额的70%。

4.4.2±0.00以上按月预结。

以当月施工完成工程量(按建筑面积计算)×综合单价(主体结构:

/元/m2,二次结构/元/m2)预结,当月所完成的分项工程经检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的,总包方依据《月度质量验收评定表》、《月度综合考评表》在次月15日前向分包方支付审定价款的70%,以此类推,主体结构验收达到合同规定质量标准后10天内支付审定价款的90%,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办理完竣工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总额的95%,余5%做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贰年)满后结清保修金。

4.4.3月度质量评定详见附件——《月度质量验收评定表》

4.4.4月度综合考评详见附件——《月度综合考评表》

4.4.5劳务费结算办理详见附件——劳务费结算程序,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执行。

4.4.6劳务费支付审批程序详见附件——申请付款审批单,按项目部的管理规定执行。

5.0、工程质量与验收:

5.1、本工程质量目标:

确保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争创鲁班奖。

5.2、本工程质量等级:

陕西省优质工程(长安杯)。

除允许偏差子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5%以外,其他子项目一次验收达到合格。

5.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验收标准》,陕西省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

5.4、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建筑质量行政主管部门、业主、监理工程师及总包方的监督、检查及评定。

5.5、双方约定分包方在施工现场至少配备不少于一名有资格的专职质量检查员,资格证书开工前报总包方备案。

5.6、双方约定验收程序:

按总包方划定的检验批进行检验验收,经分包方自检合格后报总包方及监理检查验收,未经总包方及监理检验的分包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7、检验批验收由分包方提前24小时通知总包方,总包方应根据分包方提供的时间及时组织验收,未经总包方验收或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总包方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直至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8、分包方在每个检验批施工完成后要填写三检记录报总包方。

5.9、验收依据:

双方约定工程检查验收依据为设计施工图纸、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进行验收。

5.10、质量奖罚:

分包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约定达到的标准,如若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总包方将按合同总价款8%的比例在结算中扣除,并由分包人承担责任和返工经济支出。

5.11、质量验收的最终确认:

由总包方认定。

5.1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详见附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

5.13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质量员一名,并持证上岗。

6.0、双方责任

6.1、总包方

6.1.1、总包方委派/为项目经理,履行本合同。

5.1.2、负责工程全过程管理,协调同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联系及解决属于总包方要解决的问题。

6.1.3、根据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在施工前向分包方进行技术质量和验收标准的交底工作,组织图纸会审,中间及竣工验收,如图纸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

6.1.4、负责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施工、进度、标准化等方面的质量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分包方提出整改意见,如分包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总包方将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6.1.5、负责提供房屋供分包方职工住宿及食堂场所,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总包方将尽拯救之责,如总包方代付抢救款的,将从分包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6.1.6、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施工人员的思想情况,身体状况,技术水平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分包方将其清退。

6.1.7、负责提供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大型工具和直接消耗在工程上形成工程实体的材料。

本合同另有约定由分包方的材料、工具除外。

6.1.8、分包方施工人员生活用水、用电由总包方供应。

6.1.9、负责将施工电源接至三级配电箱。

6.2、分包方

6.2.1、接受总包方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服从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相应有资质的管理人员并参与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协商、监督,管理人员资格(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开工前报总包方备案,分包方委派:

任项目经理,任技术负责人,并配备木工工长2名,钢筋工长1名,砼工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持证),专职质量员1名(持证),材料员1名。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乙方向甲方赔偿20万元/人·次的赔偿金。

乙方所委派的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并经甲方确,有关执业证书必须报总包方备案。

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其他管理人员必须按总包方要求到位。

6.2.2、人员进场必须按总包方的劳动力计划调进合格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均为分包方公司在编技术工人,有操作证要求的特种作业岗位必须提供有效的操作证(架子工、钢筋对焊、塔吊指挥、电焊工、电工等),证书必须报总包方备案。

6.2.3、分包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爱护总包方财物,并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对因施工不当或施工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而造成的设备、材料、工具及其它损失,应负责按价赔偿。

6.2.4、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总包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遵守业主方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总包方发现有违章违纪的应接受总包方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处理,对严重违章的个人总包方有权清退,对有违法的个人总包方将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6.2.5、负责对进场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

全面负责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

6.2.6、分包方不得因农忙、节假日等任何原因影响工程连续正常施工。

6.2.7、分包方必须按总包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劳动力计划进场,并随时调整因工期等其它原因造成的人员调整。

6.2.8、分包方接到总包方进场通知书后,必须严格按照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人数(工种配套)进场,满足总包方的劳动力需求。

6.2.9、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提天5天向总包方上报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经总包方审核后方可实施。

6.2.10、分包方在进场前向总包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保证进场人员相对固定,进场管理人员必须是从事过类似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工长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如确有事必须征得总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批准同意,否则,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每人每次处罚100元。

未经总包方同意不得随意变动现场管理人员,否则,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处罚1~10万元。

6.2.11、施工中测量、放线,塔吊的指挥及其它中小型机械操作由分包方负责。

6.2.12、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的施工方案或经总包方审定的分包方的施工方案。

6.2.13、其他原因造成分包方停窝工时,由分包方自行协调处理安排施工作业或调剂增减人员,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2.14、分包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统一着装,配戴总包方制作的工作证。

分包方自办食堂,炊事用具自理。

6.2.15分包方严格遵守执行总包方的项目施工管理文件详见附件——《项目施工管理文件》。

7.0、材料、工、机具供应

7.1、直接消耗在工程上建筑材料由总包方负责供应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或总包方材料场和仓库,由分包方领用。

7.2、工程所需周转材料、设施料由总包方供应至施工现场划定地点。

7.3、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范围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塔吊

50m臂长

1

分包方负责指挥

2

升降机

1

3

搅拌机

2

4

钢筋对焊机

1

分包方操作

5

电焊机

2

分包方操作

6

钢筋弯曲机

2

分包方操作

7

钢筋调直机

1

分包方操作

8

钢筋切断机

1

分包方操作

9

钢筋直螺纹套丝机

2

分包方操作

10

木工电锯

1

分包方操作

11

木工电刨

平刨、压刨

各1

分包方操作

其他属总包方配置的机械按施工现场需要配置;凡由分包方负责操作的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均由分包方负责并承担维修费用。

除甲方供应的机械设备外,其他机械均由乙方提供。

 

7.5、对于总包单位提供的材料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除外)进场卸车、出场装车由分包单位负责。

7.6、总包单位供应的大宗材料由总包方会同分包方共同验收,小型材料由总包单位负责验收分包单位在总包方库房领用。

本合同约定应由分包方供应的小型工具材料、辅助材料由分包方负责供应及自购、自管。

7.7、周转材料分包方应提前5天提出用料计划,由总包方审定计划并提供材料,分包方所提材料计划要求准确,现场周转材料由分包方保管。

7.8、总包方供应的架子扣件和支模板用的卡具分包方在总包方的仓库领用,用后如数交回。

若使用过程中损坏,则必须将损坏件交回仓库,总包方不追究其责任;若使用过程中发生丢失,则由分包方负责按市场价赔偿。

7.9、总包方供应消耗在工程上的材料,总包方对分包方实行限额(依据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领料,属分包方原因造成超耗的由分包方负责,超耗部分材料按市场价总包方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7.10、分包方负责提出浇筑混凝土计划,计划要求必须有准确的数量,浇注时间,对于每次浇筑剩余混凝土由分包方负责用在工程其它构件上。

落地灰、三分之一以上砖头分包方必须清理并全部上墙使用,否则总包方将按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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