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交基础网设计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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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交基础网设计规范
2012-02-02实施
2012-02-02发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光交基础网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为响应上海市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满足上海移动全业务发展需求,结合杨浦光交基础网建设试点情况,以规范和指导光交基础网整体建设而编制。
本规范主要包括光交基础网定义、范围、模型;系统制式与容量选择;机房选址要求;管道、光缆和光交箱的设计;设备的安装;配纤方式与选择;防护等内容。
本规范依据:
《中国移动城域传送网和有线接入网建设指导意见》、《上海移动光纤基础网专项规划》进行编制。
本规范针对原通信工程设计规范中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规范相关条款(黑体)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移动”)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一总则
1.1本规范适用于上海移动新建光交基础网工程,改建、扩建及其他类似工程可参照执行。
1.2光交基础网设计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和上海市基本建设方针政策,合理利用资源,节约建设用地,重视历史文物、自然环境和景观的保护。
1.3光交基础网设计必须保证通信网整体通信质量,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设计中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降低工程造价。
1.4光交基础网设计应与上海移动整体通信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利用已有网络资源。
1.5光交基础网设计中采用的电信设备应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含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未取得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6在实际操作中遇有特殊情况,个别内容与本规范有悖时,设计中应充分阐述理由,并提出采用相应措施的报告,呈主管部门审批。
二术语及名词解释
2.1综合业务接入区:
是为满足全业务接入需求,结合城市自然区划和路网结构,将城市划分成多个能独立完成全业务汇聚的区域,是光交基础网中的一个最基本的元素,其覆盖范围的大小随着区域的属性不同而有面积的不同。
2.2光交箱:
光交箱是用于光纤网络中主干光缆与配线光缆节点处的接口设备。
2.3业务汇聚点:
一定区域内业务的汇聚与疏导点。
是光交环主干接入光缆的终端点,也可是传输汇聚设备布置点。
2.4综合业务汇聚点:
是局部区域内光缆和业务汇聚中心,也是与骨干局房的上联点;也可是多业务交换机等数据设备的设置点。
可在业务汇聚点中结合综合业务接入区的划分,选择机房条件更为稳定,面积更为充足的站点来设置。
2.5汇聚中继光缆:
是骨干点、综合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之间的光缆。
2.6主干接入光缆:
光交箱的上联光缆。
2.7SW:
交换机
2.8OLT:
(opticallineterminal光缆终端设备),用于连接光纤干线的终端设备。
2.9SDH:
(SynchronousDigitalHierarchy,同步数字体系)是一整套可以进行同步数字传输、复用和交叉连接的标准化数字传送结构体系,用来通过物理传输网络传送经适配的业务信息。
2.10PTN:
(PacketTransportNetwork-分组传送网)是基于分组交换业务的双向点对点连接通道,具有适合各种粗细颗粒业务、端到端的组网能力的传输网络。
2.11OTN:
(OpticalTransportNetwork,光传送网),是以波分复用技术为基础、在光层组织网络的传送网。
2.12ODF:
(OpticalDistributionFrame光纤配线架),是专为光纤通信机房设计的光纤配线设备,具有光缆固定和保护功能、光缆终接功能、调线功能、光缆纤芯和尾纤保护功能。
三光交基础网定义、范围、模型
3.1光交基础网定义
3.1.1光交基础网是本着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面向上海移动的基础通信网(网络优化与发展)和全业务接入需求并适当超前的原则进行建设的光交箱及配套管道、光缆资源,能够形成对业务区域的光交覆盖和纤芯接入能力。
其主要组成部分为综合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汇聚中继光缆、主干接入光缆、光交箱及管道系统。
3.2光交基础网范围
3.2.1光交基础网范围包含汇聚中继光缆到主干接入光缆的传输光网络各组成部分,包括局房、管道、光缆、光交箱、ODF架等机线设备。
3.2.2光交基础网项目根据具体专业、管理效率和集约化程度,可分为六类单项工程:
1、机房装修、消防;
2、自建、共建、购买道路管道;
3、汇聚中继光缆;
4、机房购租、机房配套(外市电引入、电源、空调、环监等);
5、光交底座及出土管、小型沟通管道;
6、主干接入光缆、末端接入光缆、网络优化调整。
3.2.3本规范未包含机房装修、消防及配套内容,相关设计参照《上海移动综合业务机房配套建设技术要求》执行。
3.3光交基础网模型
3.3.1光交基础网在汇聚中继层设置综合业务汇聚点和业务汇聚点,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内,组成一个环、网相结合的光缆网络。
主干接入光缆通过设置在城区的室外(内)光缆交接箱,与汇聚中继层的业务汇聚点组成环、链相结合的光交接入网络;整体架构如下图所示:
光交基础网系统模型图3.1
光交基础网系统模型示例图3.2
综合业务接入场景图3.3
四光交基础网系统制式与容量选择
4.1光交基础网系统布局与规划
4.1.1光交基础网区域划分应按上海移动《光纤基础网专项规划》分为三个层次:
光缆接入区、综合业务接入区、行政区;光交基础网的规划可研和设计,应按统筹兼顾,整体规划,分区、分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保证光交基础网建设的统一性,完整性和合理性。
区域划分图图4.1
注:
光缆接入区:
根据主干道路、地理特征和业务密度划分;
综合业务接入区:
根据多业务交换机分布情况划分;
行政区:
上海市市政行政分区;
4.2光缆接入区的设置与划分
4.2.1光缆接入区即为单个光交箱覆盖范围。
光缆接入区应根据地域面积、业务点密度、道路情况等,以街坊为单位划分。
光缆接入区的面积建议:
CBD密集商务地区为0.1-0.2平方公里;商务楼宇为主区域为0.2-0.3平方公里;住宅区为主的区域为0.3-0.5平方公里;郊区为0.5-0.9平方公里。
4.2.2光缆接入区应按上海移动光纤基础网规划原则进行划分,必须综合考虑现网资源、新建项目和后期网络优化,有效利用原有已建光交箱。
4.2.3光缆接入区应界限分明,主要以道路和河流为界,接入业务原则上不相互交越。
光交箱的位置应设在光缆接入区的中心地区,方便配线光缆的引入。
4.3综合业务接入区的设置与划分
4.3.1综合业务接入区为光交基础网规划与建设的最小单位,按地理特征、主干道路、地块属性、业务密度、同时参考现网SDH/PTN汇聚点的覆盖范围等因素进行区域划分。
划分面积建议:
CBD密集商务地区为2-3平方公里;商务楼宇为主区域为3-5平方公里;住宅区为主的区域5-10平方公里;郊区为10-20平方公里;根据集团公司指导意见,结合上海市政规划特点,综合业务接入区划分类型如下表所示:
综合业务接入区划分类型表表4.1
序号
区域类型
区域描述
综合业务接入区面积
1
CBD区域(密集商务区)
徐家汇,南京西路,陆家嘴等12个市政规划CBD地区
2-3平方公里
2
商务楼宇为主区域
长寿路、四平路、南京东路、嘉定新城、松江新城、南汇新城等
3-5平方公里
3
住宅为主区域
市区住宅小区集中地区、郊区中心城区、南桥青浦新城等
5-10平方公里
4
郊区
郊区其他区域
10-20平方公里
4.3.2每个综合业务接入区内设置1~2个业务汇聚点,原则上约4-5个业务汇聚点中选取1个综合业务汇聚点以对该区域内的业务和光纤进行收敛和上传,同时为数据设备下沉提供条件。
4.3.3每个行政区至少要有2个综合业务汇聚点。
综合业务汇聚点应优先选择城域传送网的汇聚机房,也可放置在条件较好的基站、营业厅等机房。
4.3.4业务汇聚点对其和管辖的综合业务接入区内的业务进行汇聚和上传,应尽量设置在综合业务接入区的中心位置。
业务汇聚点与综合业务汇聚点宜采用环形结构相连,且光损耗必须满足传输、数据等设备的相关指标要求。
4.3.5新设置的业务汇聚点,需新放光缆到PTN/SDH汇聚点(优先PTN汇聚点)。
4.3.6综合业务接入区内可根据街坊面积、业务点密度、道路情况等信息,以街坊为单位划分多个光缆接入区。
考虑平均每个综合业务接入区组3-5个光交环(约12至30个光交箱)。
4.3.7综合业务接入区的编号在每个行政区内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原则统一命名。
4.4光交基础网系统配置
4.4.1市区核心骨干点不宜兼具综合业务汇聚点或业务汇聚点功能;郊区的次骨干节点可兼具综合业务汇聚点或业务汇聚点功能。
4.4.2光交基础网在核心骨干点(次骨干点)、综合业务汇聚点和业务汇聚点之间敷设汇聚中继光缆,宜采用环形结构。
考虑到传输、数据等专业设备的光功率损耗要求,建议每个汇聚中继光缆环上的节点数市区不宜超过6个,郊区不宜超过4个。
4.4.3综合业务汇聚点之间和综合业务汇聚点至骨干局房光缆采用配纤方式组环,环上4个以下节点时采用144芯光缆,5-6个节点时采用216芯光缆。
4.4.4当汇聚中继光缆环上某个综合业务汇聚点的纤芯需求量很大造成环上纤芯总需求超过216芯时,该综合业务汇聚点需建设直达光缆至骨干机房,光缆芯数宜采用144芯及以上。
4.4.5业务汇聚点之间和业务汇聚点至综合业务汇聚点光缆采用端对端方式组环,光缆统一采用96芯,其中使用纤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考虑采用直熔的方式以降低光功率损耗。
4.4.6在(综合)业务汇聚点之间由主干接入光缆连接若干个光缆交接箱,组成光交环。
主干接入光缆结构以总线型为主,链型为辅。
新建的总线型结构的光交环节点数控制在4~6个,链型结构的光交链节点数控制在1~2个。
4.4.7主干接入光缆采用配纤方式组网,4个以下光交组网时原则采用144芯光缆,5-6个光交组网时原则采用216芯光缆。
4.4.8光交箱配套主干接入光缆上联节点原则上归属同一传输汇聚环(以PTN汇聚环为主)。
4.5光交箱的基本要求
4.5.1光交箱在具备安装条件时优先选用大容量无跳接光交箱。
4.5.2光交箱内应具备主干熔接模块、配线熔接模块、直熔模块、跳纤模块、分光器预留插槽、环监设备安装位置及防雷、防水和防虫鼠等功能,配底座。
4.5.3箱内模块位置必须合理、有序,并留有一定的扩展空间。
4.5.4光交箱的环监设备所监控的内容:
箱体倾斜度、温湿度、门禁等。
其实现方式为SIM卡无线报警。
4.5.5环监设备的功能、技术指标、安装要求等应符合上海移动网络部的相关要求。
4.5.6当室内光交箱所在房间已有环监设备时,光交箱不需要配置环监设备。
光交箱基本功能模块示意图图4.1
五光交基础网的选址要求
5.1综合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的选址要求
5.1.1综合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首选机房条件及光缆进出条件较好的自有产权机房。
选择租赁机房时,要求有长期租赁合同,原则上租期为10年。
优先选择现网传输汇聚节点,条件不满足时可同址或就近新购租。
5.1.2面积要求:
新选业务汇聚点机房面积为80~130平方米;综合业务汇聚点机房面积为100~150平方米(不含分布式集中基站、办公用房等用房面积);利旧机房时:
业务汇聚点在满足OLT、SDH、PTN等设备及室内光交箱的规划安装条件后,原则上还有3个标准架位以上的预留空间;综合业务汇聚点在满足SW、OLT、SDH、PTN、OTN等设备及室内光交箱的安装条件后,原则上还有5个标准架位以上的预留空间。
5.1.3综合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的预留架位原则上不得用于综合业务汇聚和接入之外的用途。
5.1.4层高要求:
机房宜选择在低层(1层和2层为佳),机房梁下净高不低于2.4米。
5.1.5承重要求:
机房承重不小于600kg/㎡,或有条件在进行承重改造后达标。
5.1.6供电要求:
机房的供电类别至少满足二类市电(1、从两个以上独立电源构成的稳定可靠的环形网上引入一路供电线的供电方式;2、从一个稳定可靠的电源或从稳定可靠的输电线路上引入一路供电线的供电方式),满足外电引入电压380v三相电、功耗不低于30kw(不含分布式集中基站和办公用电),直流供电,外接油机转换箱,蓄电池配置要满足放电时间要求。
5.1.7消防、安全、空调和环监必须满足传输机房的相关要求。
5.1.8机房布局、装修参照传输机房的要求。
5.1.9抗震要求:
机房所在楼宇满足7级以上抗震能力。
5.2光交箱的选址要求
5.2.1光交箱的选址应根据现场条件和需求的不同,分别选用室内型或室外型。
5.2.2城市道路边安装条件较好,安全可靠、方便接入的位置,应选择室外落地式光交箱。
5.2.3城市道路边安装条件不好或不安全,但又适合配线光缆收敛的位置,可考虑在楼宇内建室内光交箱或墙边安装挂壁式光交箱。
5.2.4郊区道路边安装光交箱的安全性较差,优先考虑已有的塔下机房内设立室内光交箱或在围墙内安装室外光交箱,次之应选择在永久建筑物附近。
5.2.5光交箱安装位置设置在公共用地的范围内时,应获得有关部门的允许,设置在用户院内或建筑物内时应得到业主的同意。
5.2.6室内型光交箱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光缆引入方便,安全。
2人员进出方便,日常的施工和维护不受干扰。
3其他条件参照基站、机房等。
5.2.7室内光交箱是含直熔模块的光分配架,容量有144芯、288芯和576芯三种,应根据需要进行配置。
144芯和288芯二种为单开门式,576芯为双开门式,使用时应根据机房条件合理选用。
5.2.8当室内光交箱位于光交环内时,其直联纤芯的熔接应在箱内进行。
5.2.9室内光交箱不采用挂壁式安装。
5.2.10综合业务汇聚点和业务汇聚点考虑兼具室内光交箱功能时,应将汇聚中继光缆和主干接入光缆、配线光缆的业务分开。
5.2.11室外型光交箱可根据安装环境的需要,分别选择落地式、挂壁式光交箱。
5.2.12室外落地式光交箱的选址要求:
1应根据自然地理条件,结合覆盖范围和原有线路、设备的合理利用,便于网络组织等因素综合考虑。
2应选择地势较高,不受洪水影响,地势平坦、土质稳定,有建人(手)孔条件并方便与道路管道沟通的地点。
3应选择在交通方便,有利于施工及维护,便于光缆引入的地点。
4应选择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的环境条件。
5光交箱的位置应避开市场、车站等人车较多的场所。
6下列场所不得设置室外落地式光交箱:
1)高压走廊和电磁干扰严重的地方。
2)高温、腐蚀严重和易燃易爆工厂、仓库附近及其他严重影响光交箱安全的地方。
3)灰尘严重、强雷击或有剧烈震动和冲击源的地方。
4)易于淹没的洼地及其他不适宜安装光交箱的地方。
光交选址对比表表5.1
宜选位置
应避免的位置
道路人行道旁(行道树侧)
不稳定的小路边
绿化带内、外侧
菜场、车站边
永久建筑物边
快车道旁
郊区塔下机房围墙内
四周环境恶劣的区域
5.2.13室外挂壁式光交箱的选址要求:
1当采用挂壁式安装时,应选择轻型材料的小型光交箱(重量不宜超过50kg),容量不超过288芯。
2安装位置要适合维护和操作,便于光缆引入。
3避开强电干扰、不易受高温、高压、腐蚀和易燃易爆物影响及灰尘严重、强雷击或有剧烈震动及冲击源的影响。
4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行人交通。
5应选择街坊建筑物的边墙,小区围墙等位置安装。
6采用挂壁式安装时,其选址除符合室外落地光交箱的选址要求规定外,应注意以下位置不宜选择:
1)不稳固的,年久失修的建筑。
2)装饰外墙、女儿墙等非承重墙。
3)临时设施的外墙。
六管道、光缆和光交箱的设计
6.1管道路由选择与设计
6.1.1综合业务汇聚点和业务汇聚点的机房红线外管道必须具备双路由条件,有条件时应设计双路由进机房。
6.1.2光交基础网所用管道必须按自建、共建、购买和租用的顺序选择。
6.1.3管孔建设原则:
主干路由:
4~6孔;次主干路由:
2~4孔;其它:
2孔。
机房出局的管道按照主干路由考虑,光交箱引出的管道孔数按照次主干路由考虑。
6.1.4在管道资源紧张(只有1孔以下),若当次工程无法加排的情况下,应考虑敷设纺织子管来满足光缆布放的要求。
今后将优先考虑加排建设。
6.1.5纺织子管用于综合业务汇聚点进局管道时,应考虑选择8带以上预敷设。
6.1.6新建室外落地光交箱的配套末端人孔原则上为1.5x0.9x1.2的人孔。
6.1.7管道的设计其他要求按YD5007-200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6.2光缆路由的选择与设计
6.2.1光交基础网中的汇聚中继光缆、主干接入光缆的敷设路由应选择稳定的市政道路管道进行敷设;
6.2.2同环的主干接入光缆与汇聚中继光缆以及同环的汇聚中继光缆之间应不同路由敷设。
6.2.3光交环光缆的测试按实际光缆中继段(点到点的纤芯数)进行。
6.2.4光缆线路的设计按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执行。
6.2.5光缆编号必须在设计时统一申请,并在设计文件中正确标注。
6.3光交箱的设计
6.3.1光交箱的容量选择应根据业务预测及建设规划,以288芯和576芯两种型号为主,优先选用无跳接光交箱。
6.3.2室外落地式光交箱应采用混凝土底座,底座与人孔间应采用管道连接,不得采用通道连接。
6.3.3光交箱的位置应靠近原有管道人孔,尽量利用原有人孔引上。
如果因距离过大需在光交箱前新建人孔时,原则上建设1.5m*0.9m*1.2m人孔,人孔盖采用B-27带锁复合型。
若因受地形或附近管线限制而无法新建标准人孔,经建设方同意可考虑适当减小人孔尺寸,但必须使用上覆大顶。
6.3.4室外288芯光交箱底座与第一个人孔间应敷设4根φ89钢管。
室外576芯光交箱底座与第一个人孔间应敷设5根φ89钢管。
6.3.5光交箱距人孔距离小于等于5米时,在面向光交正面右侧第1孔穿放三根φ28/32子管,用于主干接入光缆敷设,剩余管孔不穿放子管,用于末端接入光缆敷设;不穿子管的管孔内敷设光缆后,要做好防水封堵。
光交箱距人井距离大于5米时,所有出土管必须全部穿放子管,且在面向光交正面右侧第1孔穿三根φ28/32子管,用于主干接入光缆敷设,剩余管孔各穿5根φ24/28子管,用于末端接入光缆穿放。
6.3.6光交箱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6.3.7当选用普通光交箱安装于室内时,采用支架固定,上进线。
6.3.8当选用室外挂壁式光交箱时,要设计可靠稳固的安装支架,光缆采用下进线。
挂壁光交箱支架示意图图6.1
挂壁光交安装示意图图6.2
6.3.9光交箱的编号应在设计时统一申请。
6.3.10主干接入光缆必须固定在光交箱内的最右侧位置。
接入主干光缆固定示意图图6.3
七光交基础网设备的安装
7.1光交箱底座的安装
7.1.1光交箱基础浇筑:
交接箱基础要求为10CM厚、150#的混凝土基础,浇基础前应清理杂物。
7.1.2底座预埋件:
穿钉的规格、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288芯光交底座预埋件示意图图7.1
7.1.3光交箱基础砖砌体:
砌体采用标号为100#的砂浆,砖砌体砂浆饱和度不底于80%,四周墙角、底边、窗口需要抹八字,墙体宽度为24CM。
7.1.4底座砂浆抹面:
粉浆在没有特殊要求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标号为100#的砂浆,内粉浆厚度达到1.5CM,外粉浆厚度达到2CM,抹墙体要严密、贴实、光滑、不空鼓、无飞刺、无断裂。
如井四周有泛水等特殊情况,要加大水泥标号和加厚外粉或加防漏剂。
288芯光交底座示意图图7.2
7.1.5光交箱与底座接触处,应抹“八字灰”,以防进水。
7.1.6底座与管道、箱体间应有密封防潮措施。
7.2光交箱的安装
7.2.1光交箱安装必须坚实、牢固、安全可靠,箱体横平竖直,箱门应有完好的锁定装置。
7.2.2光交箱装配应零配件齐全,端子牢固。
7.2.3接地引入线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6MM²的多股铜线。
7.2.4落地光交箱箱体安装时必须进行密封处理;底座内钢管及子管进行有效堵塞。
7.2.5挂壁式光交箱必须同时进行进出光缆保护管的安装。
7.2.6光交箱必须按《上海移动通信管线资源命名V2.0》相关规定编号。
7.3其它要求
7.3.1当选用ODF架做室内光交设备时,参照传输机房的ODF架安装规定执行。
7.3.2光缆进局及成端应符合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中的要求。
7.3.3光缆编号及吊牌应按规定进行制作安装。
八光交基础网的配纤方式与选择
8.0.1光交基础网的综合业务汇聚点间的汇聚中继光缆采用熔接配纤方式,综合业务汇聚点到业务汇聚点、业务汇聚点之间的汇聚中继光缆采用成端跳接方式。
8.0.2主干接入光缆的配纤方式:
分总线型和链型配纤。
1总线型用于光交环的连接。
2链型用于光交链的连接,以树形递减配纤。
总线型配纤模型图8.1
链型配纤模型图8.2
九光交基础网的防护
9.0.1光交基础网的光缆线路部分防强电、防雷及其他防护参照YD5102-201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相关章节执行。
9.0.2光交基础网的室内设备部分的防护参照YD/T778-2006《光纤配线架》相关章节执行。
9.0.3光交基础网的室外设备部分的防护参照YD/T5186-2010《通信系统用室外机柜安装设计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附录:
本规范的用词说明
1、表示很严格:
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2、表示严格:
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应”
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或有选择:
采用“宜”或“不宜”
4、表示允许有选择:
采用“可”
附件:
光交基础网设计指导书
编制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
一、光交基础网管道设计标准:
1.1管道设计规定:
(1)新建管道段长一般在100-120m。
(2)非开挖PE管管孔间长度不能低于30米,不宜超过150米,低于30米,统一用开挖管道,超过150米,需采用硅芯管,4孔硅芯管折算成一大孔。
(3)市政道路配套管道按移动公司规划的不同等级道路配置孔数进行设计。
(4)市政道路管道设计以路为起始和终点,并沟通原有管道,杜绝断头管道。
(5)敷设1至4孔管道在人行道侧按1.5*0.9*1.2人孔设计,过路口要求大一号人孔,每一公里左右处建大一号人孔1个。
6孔以上管道在人行道侧按1.8*1.2*1.8人孔设计。
(6)光交基础网新建的光缆接头人孔采用加锁井盖。
郊区新建人孔内的光缆托板支架采用复合材料支架。
(7)至光交箱沟通管道在10米以内不需新建人孔,超出10米范围,需新建1.5*0.9*1.2人孔(便于光缆的敷设),采用加锁人井盖。
(8)光交底座施工完毕后,自光交底座至第一个人孔间需将子管全部穿放好,光缆子管采用彩色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