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版合同销售代理成都万科新都项目销售代理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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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版合同销售代理成都万科新都项目销售代理合同

成都万科新都项目一期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成都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办公地址:

成都市静安路1号万科城市花园98栋1座4楼

 

乙方:

成都正合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毛勇

注册地址:

 

甲方就所开发的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村的万科新都项目一期(暂定名,以下简称本案)委托乙方销售代理之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定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概况

一、地址:

成都市新都区毗河村。

二、

三、性质:

本案为由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单位。

四、

五、面积:

委托销售量面积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委托销售房源及价格表》为准。

六、

第二条:

委托代理销售标的、期限和代理方式

一、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委托乙方代理本案商品房可销售单位。

具体委托销售单位以《委托销售房源及价格表》为准。

(甲方自行销售部分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但乙方不得计提代理佣金。

二、

三、乙方对本案的销售代理期限自2005年9月1日起至完成本案委托销售商品房单位的100%止。

四、

1、甲、乙双方需另行签定《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明确乙方的销售任务、销售计划及销售期限。

2、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本案的交付使用工作。

3、乙方须在现场派驻人员到本案的交付使用工作完成。

五、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需为本案在中国境内外之广告、宣传等的策划、制作提出有效建议,在代理期限内进行本案之销售代理。

六、

 

第三条:

本合同涉及的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计算。

 

第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方式

一、考核方式一:

每月工作任务书。

即在正式开盘前,甲方对乙方的考核按甲方每月下发给乙方的工作任务书执行。

工作任务书的具体格式见附件:

《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工作任务书》。

二、考核方式二:

每月销售任务即为每月委托销售金额(本合同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合作月按签订认购书的房屋金额核定销售任务,其余月份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金额核定销售任务)。

三、考核方式三:

销售保证金(销售保证金即为代理佣金的15%,详见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

四、考核方式四:

根据《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月考核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二

 

第五条:

销售任务、销售承诺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销售任务:

二、

1、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对乙方的销售任务进行明确。

2、

3、乙方在每月28日前,参照《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提交下月的具体销售任务,经甲方确认后生效。

4、

三、销售承诺:

四、

1、甲方须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

2、

3、乙方需按照甲方编制的《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手册》(以下简称《销售手册》)进行销售。

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

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4、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

须向甲方通报相关内容后,由甲方出具书面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的补充。

6、

7、由于《销售手册》作为本案唯一的销售文件涉及商业机密,仅提供乙方的该项目策划人员、项目经理、驻场经理和置业顾问等相关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内部使用部分的内容不外泄。

8、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1、本案所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由甲方提供,买卖合同条款内容(包括附加条款)由甲方提供范本。

2、

3、乙方负责在买卖合同范本所承诺的范围内,与买方签定本案房屋买卖合同。

4、

5、乙方签定的买卖合同文本须经甲方审核、备案并签章后生效:

6、

●未经甲方审核通过的买卖合同,乙方应该与买方重新签订;

●在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如须对买卖合同条款进行更改。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

定人员签字通过的文本条款进行更改。

除此以外甲、乙方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更改买卖合同条款。

●如因乙方原因使生效后的买卖合同文本超出合同范本承诺范围,则视为销售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第六条:

销售事务

一、销售配合工作

一、

1、甲方配合工作

1)、甲方设项目经理一名、驻场经理一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项目整体监控,协调项目相关沟通工作;

●监管销售现场管理并协调相关事务;

●购房合同签订流程制度及合同条款;

●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甲方在销售现场派驻销控人员一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日常销控事务;

●配合乙方完成房屋认购等相关工作;

●合同条款监控及备案工作;

●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3)、甲方在销售现场派驻财务人员一名,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收取销售定金以及房款;

●配合乙方完成销售款项的收取和返还工作;

●严格执行甲方销售款项收取和返还的财务制度和纪律;

●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乙方工作人员要求

1)、乙方须在本案销售现场派驻项目经理1名(在项目现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3天)、驻场经理1名(在项目现场每周工作时间超过5天)、策划专案1名、置业顾问至少10名须完成以下工作:

●提供整体营销思路以及月度营销推广方案;

●销售代理本案;

●管理在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使之符合楼盘形象,若因销售现场管理不当带来损失的,应按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失;

●乙方每周或甲方认为有必要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委托代理事务的处理及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

●乙方应向甲方按时递交各类业务报表:

(详见附件二)

Ø日报、周报

Ø

Ø月度工作计划(包括推广策略实施)

Ø

Ø月度总结报告(包括推广策略检讨)

Ø

Ø万科客户信息登记表(成交客户)

Ø

Ø广告效果评估表

Ø

Ø来访、来电客户信息及分析(包括成交和未成交)

Ø

Ø市场分析报告

Ø

2)、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组人员名单、工作背景资料以及项目全部人员编制计划,经甲方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详见附件三)。

项目组管理人员不能擅自变更,需变更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甲方同意。

3)、乙方的置业顾问需在接受万科的相关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乙方须至2005年9月1日起,为本案配置2名专职置业顾问,开始接受客户的咨询及开展其他相关工作。

后续人员的到岗时间,需根据甲方要求安排。

二、客户资料和买卖合同资料:

三、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内有义务替甲方整理并保管客户资料,并定期移交甲方。

2、

3、乙方对本项目所有客户资料承担保密义务,若擅自向外汇露,甲方将追究相应责任。

4、

5、成交客户资料须及时交甲方销控,方便甲方销控及时录入客户管理系统中;

6、

7、买卖合同文本由甲方销控统一管理,乙方在与买方签约时向甲方销控如数领取,签约过程中的作废合同应及时交还甲方。

8、

9、来访、来电客户资料须根据甲方要求经整理,每周交给甲方。

10、

 

第七条:

营销策划

一、营销策划服务内容:

二、

1、乙方须在2005年9月以前,完成本案的市场分析,中高端客户研究,项目的客户定位、项目定位及产品建议。

2、乙方须根据甲方提出的要求提供本案的营销节点计划、营销策略、推广策略等。

3、乙方须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市场研究报告,报告内容由双方协定。

4、在正式开盘前,乙方需根据市场情况及本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于每月第一次周例会上提供上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经双方讨论后,由甲方确认,乙方签字执行。

本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5、在开盘后,乙方须根据实际销售状况和市场情况,于每月第一次周例会上提供月度营销策略,经双方讨论后,由甲方确认,乙方签字执行。

月度营销策略包括:

●上月销售情况评估;

●上月营销计划检讨;

●本月营销策略;

●媒体及促销活动安排。

6、乙方须负责随时向甲方提供市场有关竞争个案的具体资料及变化情况。

7、乙方所制作之一切销售道具均需经甲方签认后,始得发包制作。

8、乙方提供的一切文字、数字均应给甲方提供文本及电子版本,以备甲方工作资料留存。

二、营销企划方案由乙方提出建议,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八条:

关于退房处理

一、如因客户原因造成退房的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应按甲方规定收取客户违约金或没收定金,此违约金或定金由甲方享有,乙方不再提取该笔合同之代理佣金;

二、

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退房的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乙方应退还该合同已提取代理佣金;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除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单倍返还给客户的定金)外,还应赔偿甲方每套壹万元整(¥10000.00)违约金。

四、

 

第九条:

佣金计算及支付

一、佣金计算

二、

1、甲方同意给予乙方销售佣金,乙方销售代理商品住宅单位和商业单位的佣金计提标准为按实际成交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具体佣金计提比例,甲乙双方在《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中约定,费用计提不含订购金、定金、委托再售费;其中样板房按清水房房屋总价计提代理佣金)

2、

3、乙方在完成《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中总委托销售单位的95%(按金额计),且销售面积超过总委托销售面积92%的销售任务后,若实际单位销售金额超过甲方委托单位的销售金额,超额部分由甲乙双方按比例分成,具体的分成比例在《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中明确。

4、

 

三、佣金支付方式

四、

1、基本佣金。

以当月所签订购房合同总额计算,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佣金计算方式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佣金,乙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1)乙方于每月1日之前与甲方完成上月销售额审核工作,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于每月22日之前向乙方支付上月销售佣金。

2)佣金结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对于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乙方须在客户签订预售合同;并且首付款结清,银行发放按揭款到帐后才能进行佣金的结算。

●对于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乙方须在客户签订预售合同;并且付清所有购房款后才能进行佣金的结算。

3)支付方式

●乙方凭佣金请款明细单,甲方应于当月22日前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上月应提佣金的85%,其余15%代理佣金作为销售保证金由甲方暂扣至甲乙双方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

●若项目实现《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中每期单位95%(按金额计)的销售任务,且销售面积超过每期委托销售面积的92%,溢价部分的产值,按本合同约定比例计入乙方佣金请款明细单,并于次月22日前提取。

三、策划费用

1、在正式开盘前,甲方至2005年9月开始,每月向乙方支付20000元(贰万元)策划费用。

2、正式开盘后,甲方分3次从乙方的代理佣金中扣除所支付的策划费用。

四、销售保证金:

1、销售保证金是乙方留存在甲方处15%代理佣金。

2、

3、销售保证金的返还和扣除

4、

甲乙双方根据《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另行签定销售保证金的返还和扣除细则。

 

第十条:

经甲方与买方订立预售合同后,双方依所订之合同内容相互负责,与乙方无关,但因乙方超越《销售手册》所作的承诺,或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承诺造成买方提起诉讼,或被法院确认为预售合同内容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二、

1、甲方负责办理本案预售所需的与政府部门有关的手续,如销售面积分摊,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2、

3、甲方负责协调与银行的关系,申请内销商品住宅的抵押贷款事宜。

4、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案基本情况资料,供乙方编制《销售手册》等资料。

6、

7、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代理期间的销售工作,包括与买方签订认购书;买卖合同签订过程的监控、售楼款的收取等工作。

8、

9、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各类报表及报告,有权对销售工作提出调整意见,并由乙方即时执行。

10、

11、甲方应在完成销售许可证办妥条件下,及时补足乙方所需销售面积。

12、

13、负责承担售楼接待中心的水、电、气、电话等费用,以及保安、门童、保洁的工资、奖金、福利,物业管理费等。

14、

15、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比率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及溢价部分佣金。

16、

17、乙方进场时甲方一次性提供部分办公用品:

工作人员工牌、名片、资料夹、激光笔等。

18、

19、甲方负责本案的营销策划。

20、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合同期内为本案的全程营销策划、广告用品的设计制作、售楼处和室内设计布置等提出建议,确保楼盘顺利销售。

2、

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实施计划。

经甲方同意后严格按计划开展策划及广告配合工作。

4、

5、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

7、乙方有责任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如:

项目成本、客户资料、营销方案等。

8、

9、乙方派驻本案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其所有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均由乙方支付。

10、

11、乙方的现场工作人员工装、企划人员的工资、奖金、各类补贴以及办公用品的支出均由乙方支付。

12、

13、若乙方完成了本案总委托销售单位的95%(按金额计),且销售面积超过总委托销售面积92%的销售任务后,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减少驻销售现场的销售代表人数,减少量由甲方确定。

14、

15、乙方指派到本案销售现场的工作人员,均须佩戴由甲方提供的“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工牌,乙方未经甲方认可不得擅自更换。

16、

17、按本合同有关约定向甲方收取营销代理佣金及溢价部分的费用。

18、

19、在本合同未终止的前提下,乙方不得借此发展各种客户俱乐部;乙方若需使用“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之“销售”、“销售商”、“代理商”名义对外进行广告宣传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20、

 

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

一、如甲乙双方在后期不能就《委托销售房源及价格表》、《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等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然解除。

二、

三、如乙方连续两月未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同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四、

五、执行过程中,如甲方累计签发三次责任事故通知书给乙方,则甲方有权同乙方解除合同。

六、

七、执行过程中,乙方在《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月考核情况统计表》中,累计三个月“不及格”,则甲方有权同乙方解除合同。

八、

九、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乙方派驻本案的工作人员名单及人数,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十、

一十一、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考核,如乙方考核不合格(是否合格由甲方单方确认),则乙方不得进场,直至考核合格方能进场。

一十二、

一十三、如乙方或乙方销售人员向外泄露甲方客户资源,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一十四、

一十五、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战争、地震等发生时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十六、

一十七、若发生以上二、三、四、五、七之所述之情形,则自甲方书面解除通知书寄出之日起三日后,本合同解除。

一十八、

第十三条:

知识产权

相关知识产权条款见本合同附件《关于知识产权的专门约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增减之条款,均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始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即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十七条:

《委托销售房源及价格表》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附件:

1、《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工作任务书》;

2、《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月考核情况统计表》;

3、《代理公司新都项目组人员名单》

4、《关于知识产权的专门约定》

合同后续需签定的补充协议:

1、《委托销售房源及价格表》

2、《万科新都项目(暂定名)销售任务书》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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