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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社区开展创建ok

团结社区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老龄委和镇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进全社区开展为老服务,切实做好我社区“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我社区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提高为老服务质量、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明确创建目标、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完善服务制度为主要方式;本着“植根家庭,立足社区,辐射社会”的思路,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争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以家庭的文明促进社区的稳定,以社区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老人,把“为老”服务创建主题落实到创建活动的各个环节,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把创建活动与社区一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吸引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形成共参共管的长效运行极致,进而在全社区形成尊老爱幼、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为建设和谐吴家场贡献力量。

三、主要内容

1、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要与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

我社区认真制定学习规划,确定创建目标,要借助文化活动室,向广大居民和群众大力宣传政策、法制和科技信息,引导广大家庭树立学习的理念,在广大居民和群众中掀起学习的热潮。

2、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要与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相结合。

我社区要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依法维权意识,更好地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3、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要与开展“节能环保家庭社区行动”相结合。

要提高社区家庭节能环保意识,普及节能环保知识与技能,倡导节能环保文化,指导家庭开展节能环保实践活动。

要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节能环保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和群众提高节能环保的自觉意识。

4、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要与“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

要在社区内广泛开展“美德进农家”“爱心献老人”“绿色家庭评选”“文明家庭评选”“敬老好儿女评选”等一系列活动,号召广大居民和群众向不文明行为告别,做当代文明人。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社区党总支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这一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创建活动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广泛动员。

积极开展以“敬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单等形式,采用主题宣讲、典型宣传、阵地宣传等形式,广泛动员社区家庭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并组织居民广泛参与,使敬老文明号创建成为共同的意愿和行动。

3、创新思路,丰富活动载体。

因地制宜,选准载体,扎扎实实的开展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并形成特色。

要大力整合社区文化资源优势,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育辨是非、知荣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要与创先争优、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营造联系群众、扶贫帮困、邻里团结的良好人际关系,培养群众对社区的归属感;要认真树立各层面典型,扎实开展敬老好儿女、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扩大创建工作影响面。

 

 团结社区《敬老文明号

创建和管理办法》

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为老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敬老优待政策的落实,促进社会和谐,规范“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根据《蚌埠市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敬老文明号”是指结合职能职责、优质高效为老服务,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命名的单位或集体。

第二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

第三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区民政、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教育、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旅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会、妇联等各级涉老单位和部门,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服务组织,在车站、医疗机构、旅游景点、公共汽车、公园、图书馆、体育馆、老年活动中心、电影院等公共服务窗口行业开展。

第四条各单位各部门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敬老文明号”基本条件:

(一)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集体(单位),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四)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

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评选与表彰

第六条“敬老文明号”的评选,采取标准公开、单位申报、行业推荐、公众评议、验收命名的程序开展。

第七条“敬老文明号”创建由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敬老文明号”的创建工作要规范程序、按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具体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第八条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服务对象意见等多种方式,对申报集体(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定。

评定结果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荣获区级“敬老文明号”的集体(单位),由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敬老文明号”牌匾并给予奖励。

荣获市级“敬老文明号”的集体(单位),由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敬老文明号”牌匾并给予奖励。

第十条凡获得“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单位),应将牌匾悬挂在醒目位置,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一条“敬老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要定期进行考核,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为“敬老文明号”。

对存在问题的,要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撤销“敬老文明号”称号并收回牌匾。

机构变更、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称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二条“敬老文明号”实行级别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

市级“敬老文明号”,由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与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对“敬老文明号”的宣传和档案管理。

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敬老文明号”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扩大“敬老文明号”的社会影响。

建立健全“敬老文明号”档案资料和信息库,保证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完备,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资料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设立服务和接待热线,及时受理、依法解决举报和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敬老文明号”牌匾材料为铜牌。

“敬老文明号”字体统一使用隶书,字体颜色为红色。

落款及日期字体统一使用黑体,字体颜色为黑色。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区“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考核和管理办法(试行)

  按《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将“敬老文明号”的创建活动列入全市老龄工作年度目标计划,当作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

为确保此项工作深入持久开展,规范全市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敬老文明号”是指在经营、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岗位上,积极开展优质为老服务的先进集体。

  第二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尊老敬老社会活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推动基层老龄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

  第三条“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全市、区(县、市)两级进行,在全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中开展。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四条“敬老文明号”基本条件:

  

(一)参与“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集体,积极开展老龄宣传和尊老敬老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二)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目标和办法,有规范的为老服务制度和标准,有具体的为老服务内容和条款,有固定的为老服务窗口和场所。

  (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政策规定,自觉执行本部门或行业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

  (四)积极创新为老服务方式方法,按照优先、优惠、优待的原则,拓展对老年人的服务范围和内容,努力为老年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全体成员熟悉创建要求,弘扬文明新风,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无老年人投诉,群众评价良好,社会效益显著。

  第三章评选与表彰

  第五条“敬老文明号”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考核推荐的办法,按单位申报、行业推荐、评审考核、公众评议、逐级创建的程序。

原则上,申报上一级“敬老文明号”的单位,应先获得本级“敬老文明号”称号,才有申报资格。

  第六条按要求将“敬老文明号”评选列为常设表彰项目,每3年表彰一次,由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级“敬老文明号”的考核、评选、表彰工作。

部门或行业“敬老文明号”,由同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

各级“敬老文明号”的评定,要规范程序,控制数量,保证质量。

  第七条考核方式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全面、细致的评定。

按分类指导统筹兼顾的原则,我市将“敬老文明号”的活动分三类进行创建和考核。

(《长沙市“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考核标准》和《长沙市“敬老文明号”申报表》附后)

  第八条“敬老文明号”的评选实行公示制。

公示采取申报单位自行公示和活动组织管理部门集中公示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公示和自行公示一般都不少于7天。

对未进行公示的申报单位,将取消其“敬老文明号”的评选资格。

  第九条建立和完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全国老龄委《关于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将“敬老文明号”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列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奖励体系,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条“敬老文明号”实行挂牌制度。

凡获得“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应将牌匾悬挂在醒目位置,以便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一条“敬老文明号”实行动态管理。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经挂牌的“敬老文明号”要定期进行考核,每三年重新申报一次,符合标准的继续认定为“敬老文明号”,否则取消牌匾。

机构调整、重组、撤销的单位自动取消“敬老文明号”。

对考核、监督过程中发现有问题的“敬老文明号”,上级或同级“敬老文明号”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期整改不合格的撤销“敬老文明号”称号并收回牌匾。

  第十二条“敬老文明号”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同时也实行分级管理和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全国“敬老文明号”由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委托省(区、市)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部门或行业主管单位考核与管理。

省(区、市)、市(地、州)、区(县、市)评定的“敬老文明号”,由同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与管理。

部门或行业主管的“敬老文明号”,由主管单位考核与管理,同级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助管理。

  第十三条加强对“敬老文明号”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敬老文明号”档案资料和信息库,保证资料齐全、分类科学、立卷完备,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资料全面反映创建成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各级“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设立服务和接待热线,及时受理、依法解决举报和投诉问题。

  第十五条“敬老文明号”牌匾材料为铜牌。

“敬老文明号”字体统一使用隶书,字体颜色为红色。

落款及日期字体统一使用黑体,字体颜色为黑色。

国家级“敬老文明号”牌匾尺寸为65×40cm,省(区、市)级“敬老文明号”为56×35cm,市(地、州)级及以下“敬老文明号”为48×30cm。

  第十六条各区、县(市)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敬老文明号”创建标准及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长沙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团结社区创建敬老文明号倡议书

”“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的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以为老服务为主题的社会性、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我市广泛开展这项活动是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美德,营造良好的为老服务氛围,优化西安发展环境,推动全民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创新之策。

为此,我们向全市各级涉老部门、单位、窗口、行业、岗位和为老服务工作人员联合提出倡议:

  一、从我做起,做敬老文明使者。

西安是千年古都,文化圣地,礼仪之邦,有着悠久的敬老文化历史。

二十一世纪的西安以承古开新,开放包容,勤奋进取,文明诚信为城市精神,处处盛开尊老敬老助老文明之花。

城市以人为傲,我们倡议大家要积极投身到创建“敬老文明号”活动中来,参与“敬老文明号”的实践与监督。

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用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次耐心的倾听、一个温暖的搀扶、一条温馨的提示语......对身边的老人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宽容,多一份关爱,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温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我们每个人都争当道德实践的标兵,用自己的文明行动感召他人,做城市敬老文明的传播者。

  二、爱岗敬业,做敬老文明执行者。

我们倡议,尽快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争创“敬老文明号”热潮,紧紧围绕“六个老有”目标,以优化为老服务环境为目的,以行业、岗位为老服务创优为重点,拓展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公示服务承诺、完善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各级“敬老文明号”创建单位要大力开展岗位业务培训、专业知识竞赛、业务技能大练兵等活动,以服务老年人为切入点,各窗口服务单位要设置明显的对老年人实行优先、优惠服务的标识,让广大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利服务,让全市各级为老服务行业、窗口、岗位的特色为老服务承诺成为长效工作机制,促使全社会敬老、爱老,使全社会盛开敬老文明之花。

  三、率先垂范,做敬老文明推动者。

各级老龄委要成立“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奖励制度,以“敬老文明号”为载体,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争当敬老文明的带头人、示范者,让敬老助老成为一种文明风尚。

在全市上下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关键一年里,我们各级各单位老龄部门有责任有决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关爱老人、构建和谐”为主题,以老年人满意为目标,科学设计活动载体,争取创出成效,创出水平,创出成绩。

我们要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动员更多单位和组织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实施老年人优待工作的社会环境,为创建“敬老文明号”做出贡献。

  各单位和老年朋友们,“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开展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使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氛围愈加浓厚,将优惠带给每个老人,为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化大都市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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