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安37号.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657804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6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烟安37号.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烟安37号.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烟安37号.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烟安37号.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烟安37号.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烟安37号.docx

《烟安37号.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安37号.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烟安37号.docx

烟安37号

烟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台市人民政府文件

烟安〔2006〕37号

 

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将《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ОО六年十一月七日

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连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

但是,当前公共消防安全基础仍很薄弱,特别是一些“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不改,以致酿患成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保障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为依据,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认真组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进行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

要依法督促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的重点

此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范围是,在我市城乡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生产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和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05),重点普查整治以下五类火灾隐患:

1.自动消防设施方面:

建筑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擅自停用自动消防设施,消防联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等问题。

2.常用灭火设施器材方面:

室内外消火栓数量、压力不足,室内消火栓配件不全,灭火器数量、型号达不到标准等问题。

3.安全疏散设施方面: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九小场所”(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足,安全疏散通道被封堵、分隔、占用,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缺少或损坏,在公共区域外窗安装铁栅栏等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等问题。

4.安全布局和防火分区方面:

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车通道不畅,建筑耐火等级和防火分区达不到标准,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与居民生活区防火防爆间距不足,或贮罐区防火分区不符合要求、灭火药剂和消防供水不足等问题。

5.区域方面:

“城中村”、成片毗连市场群或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群等存在的耐火等级低、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堵塞或不足、防火间距不足、消防车通道不畅、消防水源缺乏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监、教育、民政、铁路、城管、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公安机关负责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无主管部门单位及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公安派出所负责“九小场所”的普查整治工作。

安监部门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教育部门(高校工委)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建设部门负责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宿舍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和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负责旅游星级饭店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福利院、救助站及民政部门管理的老年公寓、敬老院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人防部门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体育部门负责系统内的体育场馆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质监、城管、农业、民航、铁路、交通、广电、供销、电力、石油、通信等各系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所属单位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公安、安监、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用六个月时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11月上旬)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抄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要制定专门的宣传报道方案,大力宣传普查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普查整治的工作方法、要求及法律责任,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跟踪曝光典型案例、鼓励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媒体和群众对火灾隐患的监督作用,推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卓有成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11月中旬至2007年3月底)

一是组织培训(2006年11月中旬)。

各地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参加普查整治的工作人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由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业务培训,认识普查整治的意义,明确普查整治的内容、方法、步骤,掌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基本方法和常见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提高其发现隐患、指导所属单位整改隐患的能力。

同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还要对参加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消防监督人员、派出所民警等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和火灾隐患普查软件系统的应用,明确火灾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认定标准和整改要求,确保隐患普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普查整治(2006年11月下旬-2007年3月上旬)。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五类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重点,组织专门检查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防安全,并报告当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公安机关分级发出限期整改法律文书。

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安监、工商、文化、质监、旅游等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

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当地政府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政府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

三是汇总分析(2007年3月中旬-3月底)。

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除随时报告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要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

各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和有关部门上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录入火灾隐患普查软件信息系统,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4月)

4月上旬,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对当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7年4月5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

普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地有关部门要于2007年4月10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安委会。

4月中旬,市安委会将对各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分析,提出下一阶段整治火灾隐患的对策建议,指导各级、各部门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计划和方案,落实整改目标和责任,并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落实。

市安委会将召开会议对全市火灾隐患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市公安消防分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

各地要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并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

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加强调研,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整治。

(二)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各级政府或安委会要成立督查组,深入乡镇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严格督查,督促各部门、单位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

市安委会也将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派出督查组,分阶段对各地普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推广先进经验,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三)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制度。

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普查整治信息的联络和沟通,人员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当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同级有关部门及上级部门的工作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市的信息交流网络,保障信息及时上通下达。

各地将创办普查整治工作简报,同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通报重要工作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

一、领导小组

组长:

王国群烟台市副市长

副组长:

孙立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治鉴市公安局副局长

丛卫光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

赵焕光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刘跃虎市建设局副局长

马宽宗市城管局副局长

于经华市教育局副主任督学

徐希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少军市交通局副局长

高延庆市农业局副局长、副书记

史崇义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青林市卫生局副局长

候英玉市体育局副局长

王树松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海滨市质监局副局长

张丛市旅游局副局长

孙德利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二、办公室

主任:

赵焕光(兼)

副主任:

盖永兴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

宫波市安监局安全生产协调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联系电话:

6692293,传真:

6655119。

抄报:

张江汀代市长,王国群副市长,刘筱杰副市长,孙立海副秘书长,李永乐副秘书长。

主题词:

安全生产火灾隐患△通知

监请示

2006年11月7日印发

烟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动态背景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