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卡市场第一季度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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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卡市场第一季度分析报告
中国银行卡市场2005年第一季度分析报告
中国银联战略发展部
●截止到一季度末,我国银行卡累计发行量达到8.27亿张,其中信用卡达3,308万张,增长平稳;银联标准卡的发行数量达1,651万张,继续高速增长。
●一季度,人民币卡笔均消费额比上季度有所下降,人民币卡消费交易笔数占总交易笔数的比例有所上升,反映出人们持卡消费意识进一步加强。
国际卡业务有较大增长,国际信用卡贷款质量较优,国际卡取现交易金额增长超过上季度七倍,主要在于国际信用卡预借现金的增加,以及由于美元贬值而导致持卡人减少美元帐户余额。
●一季度,银行卡跨行业务稳中有升,清算交易25,288万笔,跨行总交易金额为2,214亿元,比上季度增长4.09%;但由于ATM跨行取款收费导致跨行ATM交易量和交易金额都明显下降,跨行业务在总体交易中占比有所下降。
●一季度,银联卡正式走出国门,可在新加坡、泰国、韩国受理,境外受理业务发展良好,受理市场开拓迅速。
●一季度,借记卡中人民币存款余额占居民活期存款的比例达37.53%,借记卡日益成为居民活期存款的主要载体;同时,人民币信用卡消费贷款占居民短期消费贷款的比例达7.45%,信用卡逐渐成为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之一。
●银行卡渗透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地旅游业发展、受理市场建设有密切关系,量化计算显示人均可支配收入与银行卡渗透率呈正相关关系。
●一季度,国内各发卡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创新,推出多种积分、分期付款购物等业务;但同时,国内发卡银行也面临来自国内保险集团公司和外资发卡金融机构的竞争。
●新兴支付渠道推动受理市场建设向纵深发展,网上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自助终端缴费等业务增长迅速,银行卡受理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拓展。
●一季度,社会零售商品总额同比增长13.7%,其中餐饮业增长17.2%、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23.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1%,增速均远高于其它行业,将为银行卡产业带来巨大商机。
●人民银行确定促进人民币卡发展的十项重点工作,《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等相继出台或实施,信用卡犯罪处罚和风险管理加强,“银行卡之春”等系列营销活动启动。
一、银行卡市场总体情况
(一)发卡总量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信用卡发卡量增长有所放缓
截至一季度末,我国各家商业银行累计发行银行卡8.27亿张,比上季度增长5.29%[1],比去年同期增长19.56%。
本季度借记卡增长较快,季度增长率为5.43%,主要原因:
一是被统计商业银行数增加了四家;二是农行、邮储借记卡发卡量一季度实际增长分别达1,084万张、946万张。
信用卡发卡量增长比上季度有所放缓,季度增长率仅为2.07%,主要原因是准贷记卡的发卡量逐渐萎缩。
一季度新增卡中仍以借记卡为主,新增借记卡在总的新增卡量中占98.39%。
在银联标准卡推广方面,截至一季度末,共有132家机构获得“62”BIN号,新增4家;新增银联标准卡发卡机构12家,发卡机构总数达到70家;各商业银行一季度新发行银联标准卡611万张,比上一季度大约增长了57.24%,增长迅猛。
(二)人民币卡交易各项指标变化较大,消费交易笔数比例上升
一季度,人民币卡总交易金额比上月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是农历岁末银行卡存取款交易额上涨幅度较大,存款交易额达44,773亿元,比上季度增长55.13%;取款交易额达43,251亿元,比上季度增长50.24%。
一季度,人民币卡消费交易笔数占总交易笔数的比例有所上升,达9.52%,比上季度的7.12%增长了两个多百分点;但一季度人民币卡消费金额比上季度略有下降,仅为1,851亿元,在总交易金额中占比仅为1.66%。
然而,笔均消费金额由上季度的1,482元下降到1,070元,反映人们持卡消费意识加强。
(三)借记卡日益成为居民活期存款的主要载体,信用卡成为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之一
一季度,人民币银行卡存款,主要是借记卡存款达16,572亿元,在居民人民币存款中占12.66%,在居民活期存款中占37.53%。
从季度占比看,人民币卡存款在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中的占比呈上升趋势,较2004年1季度上升近4个百分点,借记卡日益成为居民人民币活期存款的主要载体。
一季度,人民币卡透支余额,即信用卡透支余额约93.67亿元,在居民总的消费贷款中占比0.45%,占居民短期消费贷款的7.45%。
信用卡贷款在个人消费贷款中占比并不大,但有上升的趋势,这表明信用卡逐渐被大众所接受,成为个人消费贷款的方式之一。
(四)国内银行卡渗透率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银行卡渗透率指刷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
银行卡渗透率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有关系。
通过计算国内13个省区、城市一季度的银行卡渗透率,可以发现,银行卡渗透率[2]与当地人均季度可支配收入存在较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经初步估算,当地人均季度可支配收入每上升一百元,银行卡渗透率上升约0.9个百分点。
银行卡被广泛用于旅游娱乐业,因此,银行卡渗透率与当地旅游业的发展有密切关系。
海南和云南这两个旅游大省,银行卡渗透率也较高,分别高出基准值[3]约7个和4个百分点。
提高银行卡渗透率离不开受理市场的建设。
河南省经过当地政府、人民银行、银联及商业银行的合作,实际银行卡渗透率高于基准值约4个百分点。
(五)国际卡业务有较大增长,国际信用卡贷款质量较优
一季度,国际卡消费额有较大增长,消费额达88,796万美元,比上季度增长23.30%,比去年同期增长115.33%。
而同期国际卡的透支额则略有下降,比上季度下降8.97%,这说明国际信用卡贷款质量较优,这与国际信用卡持有人多为优质客户有关。
一季度,国际卡取现交易额高速增长,达186,394万美元,比上季度增长859%。
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国际信用卡预借现金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美元贬值,持卡人减少国际借记卡中的美元帐户余额。
本季度,外币收单业务略有下降。
(六)跨行业务稳中有升,跨行交易金额在总体交易中有所下降
本季度,银行卡跨行成功交易为46,129万笔,清算交易25,288万笔,跨行总交易金额为2,214亿元,比上季度增长4.09%,其中ATM取现839亿元,比上季度下降10.79%,笔均交易金额为626元;POS消费额为1,375亿元,比上季度实现较大增幅,达18.03%,笔均交易金额为1,157元。
一季度,跨行交易额占总交易额的比例有所下降,从2004年四季度的2.67%下降为1.99%。
主要原因是由于主要的发卡银行收取ATM跨行取款费,跨行ATM交易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但跨行POS消费额占总消费交易额有所上升,从2004年四季度的61.41%上升为74.28%,联网通用的成果明显。
二、发卡市场分析
(一)国内发卡市场概况
1.各发卡机构发卡市场份额分析
十五家全国性金融机构的发卡量排名没有变动,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及邮储的发卡量所占比例为75.93%,发卡市场集中度与上季度持平。
一季度,农行、邮储发卡量市场份额比上季度略有上升,分别为22.93%、9.57%,比上季度分别上升0.18、0.7个百分点。
截止一季度末,共有12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信用卡,7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卡累计发卡量居于前四位的银行仍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
在地方性商业银行中,上海银行信用卡发卡量最多,全国排名第十位,市场份额为0.73%。
2.各发卡机构消费交易额分析
一季度,发卡金融机构总的消费交易额达1,851亿元,其中工、农、建、中、招前五大发卡金融机构的消费交易额占84.10%,比上季度市场集中度提高了4.71个百分点。
总体来说,各发卡金融机构银行卡消费交易额平稳上升,其中招行、邮储消费交易额增幅较大,招行由于采用了一些切实有效的营销方式,一季度消费交易额上升15.89%,市场份额为8.20%,比上季度上升1.29个百分点;邮储消费交易额比上季度上升28.71%,市场份额上升0.6个百分点。
银行卡消费额还表现出明显的地方性。
国内大中型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地方性商业银行/农信社银行卡消费金额较大,其中上海银行一季度银行卡消费额上升11.60%,顺德市农信社则上升174.26%。
3.各发卡机构人民币信用卡透支情况分析
一季度,各主要发卡金融机构人民币信用卡透支额排名靠前的仍为工行、农行、中行、招行、广发、建行。
人民币信用卡透支额增幅并不大,有些银行还有所下降,另外从卡均透支余额也基本在千元以下的事实可以估计,近期,我国信用卡业务运转良好,尚无发生风险的可能。
4.各发卡机构跨行业务分析
一季度,从发卡方看,工行、农行、建行、中行跨行交易金额占总跨行交易金额的65.35%,其余十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邮储)占28.06%。
地方性商业银行中,上海银行、深圳农信、深圳商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跨行交易发生较多,这与银行卡交易多发生在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有关系。
(二)发卡市场发展特点
1.各发卡银行相继推出各具特色的新产品
发卡银行利用各自优势并明确客户开发重点,推出各种新产品。
既有专门针对目标客户的各种卡产品,也有为争夺高端客户而开发的新产品,如招商银行首发白金信用卡,中信实业银行则针对外出经商的温州人推出中信温州人卡。
一季度,各家银行在推出借记卡时,继续注重其理财功能,并推出增值服务,民生银行推出民生国际借记卡,该卡可办理个人外汇买卖、银证通、基金买卖、国债投资、代收代付等综合理财业务;在卡片设计上也日益丰富,一季度还推出了首张特型卡“南航明珠信用卡”;一季度,联名卡产品在信用卡方面又有所突破,工行推出的牡丹中油联名信用卡,是国内首张油品类联名信用卡。
2.发卡机构营销方式多样化
(1)各种形式的积分奖励
招商银行继推出“永久积分”以来,在积分活动上也频出新招,持卡人在当月购物满一定金额十次以上,除可获得正常积分外,还将获奖励积分。
持卡人推荐他人办卡,也可获赠积分。
上海银行也推出持卡人推荐一人成功申办申卡信用卡,即可获赠高达5000分奖励积分。
建设银行等发卡银行则针对春节购物高潮推出了购物送双倍积分的优惠活动。
(2)免息分期购物方兴未艾
2004年底招商银行率先推出了免息分期购物活动,推出以来,招商银行的信用卡月均消费金额大幅增长。
面对“免息分期付款”良好的市场前景,国有银行也开始行动。
一季度,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与索尼公司、苏宁电器等开始洽谈该项业务,一旦正式开展,符合相应信用标准的长城信用卡持卡人可以享受这一服务。
3.国内保险集团公司发力银行卡市场
按照1999年3月1日起实施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现有的银行卡发卡机构为商业银行(包括邮政金融机构)。
但在国外,发卡机构除银行外,其它保险及金融服务机构也可以发卡,其中保险类金融机构最为著名的就是美国友邦国际信用卡有限公司[4]。
今年3月,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保集团”)经过两年筹备,宣布即将发行银行卡。
据了解,太保集团已经初步完成名为“万能卡”的银行卡发行筹备工作,正式成立了“万能卡”运营中心。
此次“万能卡”虽然是太保集团采用与兴业银行联名发卡的形式发行银行卡,但从“万能卡”的整个设计来看,除了发卡,其余的环节都避开了银行与持卡客户直接发生关系,账户的变动都由太保集团的准备金完成;产品设计中保险业务功能加强,涵盖了从信息查询、购买、支付、保险资产管理直到理赔金支付的全部内容,据业内人士分析,在“万能卡”的发行中,兴业银行仅是作为其发卡的“壳资源”。
据悉,国内另一家大型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也将通过自身旗下的平安银行发行信用卡。
这两家保险公司进入银行卡市场的方式明显与先前银保之间在银行卡方面的合作[5]不同,他们将凭借其丰富的保户资源以掘取更多的业务利润。
4.外资银行欲通过成为国内银行战略投资者的方式,抢先谋求中国信用卡市场份额
目前,国际银行业都将个人零售业务作为重点业务进行发展,尤其是利润丰厚的信用卡业务。
外资银行通过对国内银行参股等形式,合作发行信用卡,如汇丰银行先后与上海银行、交通银行合作发行信用卡,花旗银行与上海浦发银行合作发行信用卡等。
现在,国内金融机构出于融资需求或提高管理水平,纷纷打算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
确定的两家试点上市银行——中国银行与建设银行,都在与多家外资银行商谈入股事宜。
据报道,有望成为中国银行战略投资者的机构包括德意志银行、瑞士银行和美洲银行等。
其中,美洲银行高调表示愿意投资10亿至20亿美元,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一部分,并表示股本投资将有助于美洲银行与中行成立信用卡合资企业,帮助中行向富裕的中国消费者推广它的品牌信用卡。
这些欲入股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的外资银行资本雄厚,规模大,一般已经在世界各国建立了自己的分支机构。
一旦合作成功,凭借外资银行发行信用卡的经验,以及其广泛的全球分支网络,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国内银行将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银行卡业务的国际化,而外资银行则可以在2006年底金融业全面开放前,进入人民币卡业务,为开放后大力发展信用卡业务奠定客户基础。
三、受理市场分析
(一)国内受理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境外受理市场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截止一季度末,各家商业银行累计布放ATM6.94万台,比上季度增长1.53%,布放POS约为36万台,比上季度增3.95%。
中、农、工、建、交等银行是受理市场的主要建设者。
一季度银联卡受理市场拓展至新加坡、泰国、韩国。
截止一季度末,可受理银联卡ATM终端增至4,260台,比上季度增长231%;银联卡特约商户共15,479家,比上季度增长25.84%;受理POS终端共17,399台,比上季度增长4.34%。
(二)新兴支付渠道促进受理市场建设向纵深发展
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促进了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钱包等新兴业务的迅速发展。
今年一季度,两家全国性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通手机银行业务。
中国银联和中国移动正式在北京全面推出通过中国移动手机管理银行账户的手机钱包业务,参与的发卡金融机构家包括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及农村信用合作社,加上此前已与中国移动合作的工商银行,共11家金融机构。
这11家金融机构的持卡人在开通手机钱包后,即可缴纳话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
中国银联近年已在13个省(市)搭建起手机支付平台,上海、长沙、天津、海南等地的手机支付业务发展迅速。
这些新兴支付渠道的出现开拓了银行卡支付帐单业务,银行卡网上购物,银行卡电话、邮购业务,使受理商户从传统商户扩展到公用事业单位、虚拟网上商户、邮购或电话购物商户,受理市场建设向纵深发展。
(三)增长较快的零售行业给银行卡业务带来巨大商机
从全国和各地的一季度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析来看,增长速度较快的零售行业包括餐饮业、家居类商品等。
一季度,餐饮业零售额达2063亿元,同比增加17.2%,超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幅度13.7%。
个别省市餐饮业零售额增长幅度超过20%,如上海为25.2%,山东省增长率为21.1%。
餐饮业长期以来是银行卡建设受理市场的重点,但是餐饮业零售额的大幅增长,以及长期以来餐饮业较高的扣率,使得餐饮业银商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
近两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很多市民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愿望,一季度,全国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3.3%,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16.1%。
上海的家居类商品零售额则达到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9.3%,其中家用电器类、建筑装潢材料类和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5.9%、28.2%和12.4%。
家居类商品的巨大市场,不仅为商品生产厂家带来发展机遇,而且为信用卡发卡机构带来了巨大商机。
一季度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与沪上多家家居家饰用品商店推出的分期付款业务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这一市场态势。
四、央行、各级政府为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出台各项法律和政策
(一)人民银行、各级政府机构大力支持银行卡发展
1.人民银行确定了促进人民币银行卡发展的十项工作重点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2月3日在以“银行卡之春——中国银行卡产业回顾与展望”为主题的银行卡业务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透露,人民银行确定了促进人民币银行卡发展的十项工作重点。
这十项工作重点是:
①加强银行卡法规制度建设,抓紧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银行卡条例》,为规范银行卡业务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
②协调有关部委提出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工作重点并提出相关的扶持政策;
③深入研究规范受理市场、银行卡利益分配机制等问题,明确发卡机构、银行卡清算组织、收单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专业化服务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
④进一步完善业务和技术规范,加快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有效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银行卡犯罪;
⑤继2004年先后批准中国银联开展香港、澳门和新加坡、韩国、泰国受理业务后,继续支持积极支持人民币银行卡国际化发展;
⑥牵头组织《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2.0版)》的修订工作,并通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为我国银行IC卡及其他行业IC卡的发展提供统一标准;
⑦不断完善联网通用规范和标准,并通过组织各商业银行和银联进行系统标准化改造、强化业务与技术培训、开展巡回测试检查、联网通用社会监督等工作,确保各项联网规范标准的贯彻实施;
⑧组织商业银行和中国银联等开展EMV迁移工作(与外卡在国内联网通用有关)的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具有受理银行卡功能的金融税控收款机及银税共享POS的试点和推广工作;
⑩加强银行卡宣传教育,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银行卡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各地政府和当地人行共推银行卡产业发展
今年初,深圳市人民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积极推进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制定了全年的主要工作内容,一是研究制定“深圳市银行卡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二是进一步深化公务用卡的推进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深圳通”与香港“八达通”的互联互通;四是积极推进深圳银税一体化POS项目;五是加大银行卡产业对旅游业、服务业的促进作用,继续深化银行卡在旅游行业,特别是宾馆、酒楼行业的推广;六是推动深圳市手机支付等银行卡应用产品的普及;七是促进卫生行业的银行卡推广和应用;八是加强银行卡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用卡意识。
今年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向天津市各发卡机构印发了《天津市2005年银行卡工作指导意见》,提出了2005年天津市银行卡工作总体目标,即规范银行卡业务发展和专业化服务两个市场;建立跨行转帐系统、外卡收单系统、金融IC卡二级系统、城市一卡通系统、不良客户黑名单系统、银行卡交易统计分析系统六个系统;实现银行卡交易量和成功率大幅度提高。
一季度,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商务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对银行卡使用线路收费标准进行调研,提出了下调北京市电信资费的工作意见,经征求电信部门各方意见,调整政策已报北京市政府。
若北京市政府同意下调特约商户电信资费,将为银行卡产业发展带来又一项利好政策,这项政策将使商家减轻提供刷卡消费服务的经济负担。
(二)信用卡犯罪处罚力度加大,信用卡风险控制进一步加强
1.刑法修正案扩大了信用卡犯罪适用范围,并加大了处罚力度
2月28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进一步扩大了刑法规定的信用卡犯罪的适用范围,并将今后因金融业务创新而出现的新的银行卡品种也包括进来,同时加大了处罚力度,这是法律趋向完善的又一重大举措。
刑法专家指出,《刑法修正案(五)》中新增加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犯罪对象有两个:
一是利用信用卡犯罪的,它的表现形式有四项,即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前四款法规;另一个是针对信用卡信息资料的。
依据法律,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2.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加大了对信用卡风险的控制
(1)央行出台《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15日,为保障边境贸易与经济合作的正常进行,防止人民币卡被不法分子用于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促进银行卡支付、清算业务的健康发展,维护支付体系正常运行,稳定经济金融秩序,央行出台了《关于边境地区受理和使用人民币银行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进一步对边境地区人民币卡特约商户、机具布放、POS交易业务进行规范,要求办理银行卡业务的有关金融机构加强对银行结算帐户开立和使用的管理以及资金交易的监控,严格执行大额、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人民银行有关分支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对边境地区布放的POS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则要进一步加强“银联”标识的管理,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严格对加入银联网络的收单机构和商户的风险控制措施,维护“银联”标识的良好形象。
(2)上海银监局严控信用卡风险
一季度,上海市银监局通报要求各商业银行严防信用卡业务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带来的风险,并宣布年内将对各银行信用卡业务进行重点检查。
上海市银监局指出,信用卡业存在三大缺陷:
一是在技术上缺少对信用卡申请人在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间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监控、监测手段;二是现有的个人信用评估及授信额度控制手段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三是信用卡营销业务外包,造成管理漏洞。
此外,为防范和监控信用卡犯罪,各发卡银行也开始采取趋紧的监管措施,如对信用卡单日取现的最高次数、最高额度,以及单张信用卡累计取现的最高额度等,都制定了明确标准。
(三)央行和各级政府出台银行卡相关法规和办法
1.央行和各级地方政府纷纷出台个人征信管理办法
(1)央行出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3月15日,为促进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防范和降低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个人信用信息的安全和合法使用,央行公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据悉,草案共分总则、个人信用信息的报送和整理、查询、异议处理、信用信息安全管理、罚则和附则7章,其中载明“根据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组织金融机构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央行设立征信服务中心负责该数据库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个人信用数据库采集、整理、保存个人信用信息,为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用状况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制定和金融监管提供有关信息服务”等内容。
(2)沈阳市出台《沈阳市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一季度,沈阳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征信管理暂行办法(草案)》,根据草案要求,市民的五类信息都将被记录下来:
个人身份情况;商业信用记录;社会公共信息记录;有可能影响个人信用状况的涉及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的记录;及其他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
该草案还规定了可以获得个人信用信息的单位和机构。
并规定,任何人向征信机构查询和使用信用信息应当取得当事人的同意,以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另外,一些较为重大的记录,新规定确定了记录年限,到期必须予以删除,并严禁向外界披露。
2.《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开始实施
一季度,国内EMV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v2.0)》已于今年1月26日在全国金融标准化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专家审核,并自2005年3月开始颁布实施。
这意味着,属于中国的EMV标准即将正式实行,而中国银行卡产业规模浩大的EMV迁移也将由此拉开序幕。
与1.0版不同的内容包括:
补充完善电子钱包/存折应用、增加借/贷记应用、增加非接触式物理特性标准、增加电子钱包扩展应用指南和借/贷记应用个人化指南。
2月1日起,中国银联开始Visa卡EMV终端接入测试。
上海作为EMV迁移方案的试点城市,目前已形成内部讨论方案,该方案由上海市信息委员会、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以及中国银联共同协作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