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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桩基础监理细则

 

第一节

桩基施工特点

1.1工程概况

江门市东华大桥(省道S272肇珠线江门市区复线)位于江门市蓬江区东侧,毗邻白水带风景区,桥位距下游的蓬江大桥约2.3km,距离上游江门大桥南岸约1.2km,是连接江门市中心区(蓬江区)和江海区的重要桥梁。

东华大桥西岸通过东华路与省道S272相连接,向东跨越江面水道后,东岸与省道S272相接于江海路,线路比绕行蓬江大桥约缩短了2.1km。

项目主线全长0.94公里,道路登级为城市主干道Ⅰ级,设计时速60km/h,匝道全长1.732km;设计时速为30km/h。

1.2桩基分布:

本工程由主桥和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桥一跨跨越江门水道,计算跨径为118米,连接线主要是两侧的引桥和上下主桥而设置的匝道桥。

主桥、引桥及匝道桥梁共有桩基础132根,分布在河西侧的桩基础共有38根,其余桩基础均位于江门河东侧。

其中主桥桩基础共16根,桩径为2.0m,引桥、匝道和人行楼梯共有工程桩116根,其中桩径为1.2m的工程桩共78根,桩径为1.5m的工程桩38根。

所有工程桩均为嵌岩桩,持力层为微风化花岗岩,要求嵌入微风化层不小于2D,并要求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小于12MPa,施工桩底沉渣不大于5cm,桩身均采用为C30水下混凝土灌注。

桩基纵向钢筋及加劲箍都采用HRB335钢筋,螺旋箍为Q235圆钢。

1.3建设场地条件:

地形地貌:

东华大桥位于江门市中心城区,北起东华路上跨堤东路,跨越江门河,通过东华立交南接江海路。

拟建桥位工程地处第四系冲积平原,桥位东面临燕山早期花岗岩低缓丘陵,地势总体上江海岸高,蓬江岸低。

气象水文:

江门市属亚热带低纬地区,位于珠江口西岸,气候特征是温暖多雨,年平均气温在22℃左右。

主要的灾害性天气有:

暴雨、台风、干旱、冷害等,每年夏季有雷雨大风、龙卷风、冰雹等对流天气发生。

每年4~9月是汛期,7~9月是台风活动频发期,如遇在江门沿海或附近地区登陆台风的袭击,常有暴雨甚至特大暴雨和12级大风,造成严重的气象灾害。

场地建设条件:

(1)拟建桥位区未见断裂痕迹存在,场地位于稳定地块,适宜大桥建设。

(2)桥位区第四系覆盖层主要由杂填土、粉粘土层、砂层组成,厚度约22~37.2m;基底为燕山期花岗岩风化层。

中风化~微风化花岗岩工程性质较好,适宜作桩端持力层。

(3)江海区端桥台区分布有两层软土,层厚分别为1.4m和8.4m,中间夹一层2.5m淤泥质粉砂,软土顶部埋深5.1m,应结合路基工程进行软基处理。

(4)场区地下管线、排水暗涵等人工构筑物密布,施工前应调查清楚。

(5)桥位区地表水、地下水对基础砼无腐蚀性。

桩端持力层岩石评价

主桥及引桥设计桩端下伏微风化花岗岩地基承载力容许值为6000kPa,标准值为69.9Mpa,对36个岩石样本饱和抗压强度值在40~89.8Mpa之间,平均值为70.7Mpa,统计标准差为16.47,岩石饱和强度变异系数为0.23。

根据数据显示,该场区下伏微风化花岗岩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分布均匀,工程地质优良。

A匝道设计桩端下伏微风化花岗岩地基承载力容许值为6000kPa,标准值为52Mpa,对6个岩石样本饱和抗压强度值在46.6~76.4Mpa之间,平均值为62Mpa,统计标准差为12.07,岩石饱和强度变异系数为0.19。

根据数据显示,该场区下伏微风化花岗岩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分布均匀,工程地质优良。

C匝道设计桩端下伏微风化花岗岩地基承载力容许值为6000kPa,标准值为60.1Mpa,对9个岩石样本饱和抗压强度值在44.4~87.4Mpa之间,平均值为53.6Mpa,统计标准差为16.67,岩石饱和强度变异系数为0.24。

根据数据显示,该场区下伏微风化花岗岩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分布均匀,工程地质优良。

第二节桩基检查工作流程

监理程序施工程序

 

 

 

第三节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1控制要点

1、检查桩位测量放样的准确性;

2、检查护筒埋设的倾斜度;

3、审查钻机的型号、性能、数量是否适宜;

4、掌握终孔条件,检查桩底的标高及桩底的地质情况;

5、旁站检查清孔质量,沉渣厚度、浇注桩身砼,并做砼强度抽检。

3.2目标值

孔的中心位置偏差:

群桩≤10cm,单桩≤5cm.

孔径:

不小于设计桩径

倾斜度:

<1%

孔深:

不小于设计长度,满足有关的技术要求

沉渣厚度:

对端承桩,应≤5cm;对于摩擦桩,应≤10cm。

清孔后的泥浆指标:

相对密度:

1.03~1.10

粘度:

17~20pa.s

含砂率:

<2%

胶体率:

>98%

砼:

抗压强度不低于设计值

 

第四节桩基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及方法

一、质量控制措施

4.1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承包人应做好钻孔桩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钻孔前应人工探孔,探孔深度3米,同一承台、同一桥台、同一横梁及同一联箱梁全部桩均探孔完成,确认没有地下管线在承台范围内才可开钻。

监理必须审查施工单位的钻孔桩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钻机的数量、性能、状况是否适应工程进度的需要,成孔方案是否可行;是否有防止泥浆流失污染环境的措施,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平台搭设是否牢固,桩位放线是否正确。

此外,重点注意以下各项工作的控制:

4.1.1护筒的埋设控制

4.1.1.1护筒内径宜比设计桩径大200-400mm。

4.1.1.2护筒中心竖直线应与桩中心线重合,竖直线倾斜不大于1%。

4.1.1.3护筒顶宜高出施工地面≥30cm。

4.1.2泥浆的制备:

4.1.2.1泥浆池的设置:

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布置泥浆池和循环池,要确保泥浆的有效循环与沉淀,并防止污染环境。

4.1.2.2除能自行造浆的黏性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

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

4.1.3钻机就位

钻机就位前,应对钻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场地布置和钻机坐落处的平整和加固,主要机具的检查与安装,配套设备的就位及水电供应的接通等;钻机就位后底座和顶端应平稳,在钻进运行中不应产生位移和沉陷,否则应分析原因及时处理。

4.1.4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

承包商在准备工作就绪后,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签发开工通知单,方可进行施工。

4.2成孔过程质量控制

a.为了便于施工管理,检查承包商是否“挂牌”施工,要求注明:

开钻日期、桩号、钻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护筒顶标高、设计孔底标高、设计孔深、钻机名称或型号等。

b.检查钻孔记录是否及时,完整,并经常注意土层变化,在土层变化处均应捞取碴样,判明土层,记录于表中,以便与地质剖面图核对,并得通知现场监理签证确认。

要求在钻孔进入基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mm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m时,应清孔取样一次,并应做好记录,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以便控制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

c.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d.每钻进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e.冲孔中遇到斜孔、弯孔、梅花孔、塌孔及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f.钻孔施工应分班连续进行,因故停机时孔口应加护盖,严禁钻头(锥)留在孔内,以防埋钻;并保持孔内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以防坍孔。

g.钻孔桩施工过程中,由于捞渣或泥浆流失,应及时补给合格泥浆,并严格控制泥浆的各项指标。

h.钻孔桩的终孔质量检查

柱桩终孔条件:

入岩深度满足设计要求;应保证桩端全断面进入持力层足够深度;有地质钻孔资料,且实际地质与钻探地质相吻合的桩基,按设计桩底标高终孔,实际地质与钻探资料不吻合的,需将实际地质情况交设计人计算调整。

钻孔桩终孔验收:

第一根桩终孔前应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质检、施工单位六方根据终孔岩样标准共同确定终孔原则,其余桩由监理工程师和施工质量负责人到现场共同终孔验收。

g.清孔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清孔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桩的承载力,而且对水下砼灌注也影响很大。

清孔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不能用加深孔深来代替清孔;在清孔排渣时,要及时捞出泥浆槽中的钻渣,并注意孔内水头,防止坍孔;清孔时,导管距孔底不宜过大,以控制在10cm左右为宜,以防止清孔不彻底;用换浆法或掏渣法清孔后,应探测孔底沉渣厚度。

孔口、孔中和孔底提出的泥浆平均值应符合质量标准,见下表:

允许沉

渣厚度

泥浆指标

比重

含砂率

胶砂率

粘度

桩柱

〈5cm

1.05-1.10

<2%

>98%

17-20Pa.s

h.清孔质量达到规范的设计要求后,应及时连续地进行水下砼的灌注。

4.3钢筋笼的质量控制

4.3.1钢筋的质量控制

4.3.1.1合格条件

(1)每批钢筋均应合乎标准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化(试)验报告单。

其各项指标、数据、批量、说明、签证盖章,应准确齐全、真实。

(2)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3)工地(厂)的试验室应按有关规定,对运进的钢筋进行检验,提出“钢筋试(化)验鉴定报告单”作为使用钢筋的依据。

检验结果与原证明书和试验报告不符时,应重新取样复验再判定,并查明原因,确定处理方法后方得使用。

(4)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结巴和折叠等情况。

(5)经检验合格的钢筋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现象(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时,应重做化学成分分析,予以鉴定。

如果试验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使用。

(6)对钢筋的质量有疑问或类别不明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抽取试样进行鉴定。

即便合格也不宜用在主要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3.2材料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图

 

 

4.3.3钢筋机械性能的检验评定

4.3.3.1拉力试验评定:

a.屈服点、抗拉强度、伸长率应符合有关规定:

b、试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试验结果无效,应补做试验:

试验在标距上或标距外断裂;

由于操作不当,如试样夹扁而造成性能不符合规定的要求;

试件出现缩颈;

实验中出现记录有误或设备仪器发生故障影响结果准确性。

4.3.3.2冷弯试验评定:

弯曲后检查试样弯曲处的外面及侧面,一般无裂缝、断裂或起层即认为试验合格。

4.3.3.3如以上二项(拉力、冷弯)中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试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复验结果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该批视为不合格。

4.3.3.4焊接材料

4.3.3.4.1焊条(剂)使用要求与核查

(1)焊条、焊丝和焊剂必须有足以证明其各种性能(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能)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

(2)凡无合格证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批检查试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3)有烘焙要求的焊条(剂)品种或受潮而进行烘焙的焊条或焊剂,应有烘焙记录并核查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烘焙操作。

(4)选用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的规定。

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

核查所选用的焊条(剂)的品种、牌号是否正确。

(5)核查各型号、品种的焊条、焊丝的批量总数与使用总数量是否相符。

4.3.3.4.2焊接试(检)验的内容与标准

(1)焊接报告内容应包括结构类型、焊接部位、母材及焊条(剂、丝)的品种规格、焊件代表数量、焊工姓名、外观检查和机械试验结果(屈服点、拉伸强度、破断位置、冷弯)。

试验结果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

(2)批量数应齐全、无漏试。

各有关签字盖章齐全。

应先试验后施工。

(3)首先选用的钢种和焊接材料,必须待焊接工艺和机械性能试验后得出明确结论,方可全面施工开工。

(4)钢筋点焊试验结果,必须符合《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各项要求标准。

(5)核查钢筋焊件试验报告是否按每批规定数量抽样检验,其试验项目、

数据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4.3.3.4.3钢筋焊接

本桥桩基焊接接长采用电弧焊,应尽量做成双面焊接;当不能做成双面焊接时,才允许使用单面焊缝。

当采用搭接头电焊弧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

当采用帮条电焊弧时,帮条应采用与主钢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

帮条长度不小于5d(双面焊缝)和10d(单面焊缝)。

4.4砼的质量控制

4.4.1材料

4.4.1.1水泥

4.4.1.1.1水泥质量检验:

水泥质量保证资料(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水泥试(化)验报告)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方为合格:

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内容应包括出厂日期、品种、牌号、标号、合格证编号、厂检验部门印章及该部门负责人、检验人员的签名应齐全清晰。

其中氧化铁含量、二氧化硫含量、烧失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全性、强度等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标准的

规定;凡出厂合格证或出厂后存放时间过久(一般常用水泥超过三个月)的水泥和对质量(包装)有怀疑的水泥,均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取样进行复查实(化)验,其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4.1.2粗骨料

(1)砼用碎石质量检验

使用粗骨料必须采用坚硬的卵石或碎石。

粗骨料的颗粒级配,可采用连续粒级或连续级及单粒级配合使用。

在特殊情况下,通过试验证明混凝土无离析现象时,亦可采用单粒级。

粗骨料最大粒径应按砼结构情况及施工方法而异,但最大粒径不得超过结构尺寸的1/4和钢筋最小净距的3/4。

在两层或多层密布钢筋结构中,不得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1/2。

用砼泵运混凝土时,粗骨料最大粒径,除应符合上述规定外,对于碎石不宜超过管径的1/3,对于卵石不宜超过输送管径的1/2.5。

4.4.1.3细骨料

(1)砼用砂质量检验

合格条件:

砼用砂应清洁、坚硬、耐久、不含团粒。

其软弱颗粒或片状颗粒、粒土、灰尘、盐、碱、有机物、云母等含量应符合要求。

4.4.1.4拌和用水

(1)合格条件:

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均为合格水;

(2)水质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水中不应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杂质或油脂、糖类。

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不得使用。

含硫酸盐量按SO3计超过水的质量1%的水不得使用。

4.4.2砼配合比设计

4.4.2.1泵送砼的配合比宜符合下列规定:

(1)含砂率宜为40%~50%;最小水泥用量350kg/m3;

(2)砼拌和物的坍落度宜为18~22cm;

(3)砼通过设计和试配确定配合比后,应填写试配报告单报有关方面备查。

4.4.3砼灌注质量控制

a.严格控制成桩孔底沉渣厚度。

砼灌注前,应再次探测孔底沉渣厚度,如大于设计或规范要求,则再次清孔,但应注意孔壁的稳定情况,防止坍孔。

b.严格控制施工配合比,随时检查砼和易性、坍落度(18-22cm)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二次拌和或拒绝使用

c.灌注首批砼应注意以下几点:

导管口距孔底的距离一般宜为30-50cm;首批砼灌注时孔内砼储存量应保证埋管不小于1米;应有足够的砼储备。

e.水下砼的灌注应连续进行,并应尽可能地缩短拆管时间,不允许中途间息。

当导管内砼不满时,应徐徐的灌注,防止在导管内形成高压空气囊,压漏导管。

f.砼灌注过程中,埋管宜控制在2-6m,施工中宜用较为精确的探测仪器进行砼面的精确测量和导管埋深的控制。

g.灌注砼接近钢筋骨架底时,埋管宜深且减缓灌注速度,当混凝土面进入钢筋骨架一定深度后,宜适当提管,使钢筋骨架在导管下口有一定的埋深,以防浮笼现象的发生。

h.桩顶应超灌注砼高度50~100cm,确保桩顶混泥土质量。

i.砼灌注过程中,溢出的泥浆应妥善处理,应采用适宜的方式运到指定地点废弃,以防止污染环境。

j.配制的砼材料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水泥除按规范做实验外,砼实际配制标号宜比设计标号提高10~15%;水下的砼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m3,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h.骨料宜用卵石,如用碎石,则最大粒径不超过40mm,最小粒径5mm。

k.砼拌和应均匀,且拌和不小于1.5分钟;砼和易性要好,坍落度宜控制在18-22cm。

为此可在拌和时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

l.砼灌注时,自由落体高度不能超过2m,砼灌注记录应及时填写。

m.砼灌注结束后拔管不宜过快,以防止桩顶沉淀的泥浆挤入导管,形成泥心。

n.在砼灌注过程中,每根桩至少作3组试件,其中一组为监理抽检试件,抗压强度原始报告应上报监理站存档。

4.4.4桩基质量检查的质量标准

a.承包商委托的检测单位,应有资质证书和ISO9002质量认证,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b.质量检查:

每根钻孔桩,应留取水下砼抗压强度试件不少于三组。

钻孔桩封底水下砼灌注完成并硬化后,应以钻孔取芯样法或超声波法对无破损检测,并符合下列规定:

根据设计或规范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桩或逐根桩进行检测;当驻地工程师对钻孔桩的质量有怀疑时,承包人应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测;对钻孔桩水下砼的质量,用无破损法不能判定时,应采用钻取芯样的方法进行检测或用高应变动力试验鉴定。

c.钻孔桩水下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钻孔桩底标高不高于设计,桩下沉淀层厚度不大于设计值;无断桩、无严重夹泥、无露筋和露骨现象;砼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每组3块试件试验结果有一个测值与中值的差超过中值的15%时,则取中值为测定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值的差均超过15%时,则该组试件无效;如均未超过15%时,取三块试件抗压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极限抗压强度。

评定试件极限抗压强度的合格条件为:

同批试件的极限抗压强度的平均值不低于设计标号;任意一组试件的平均值,不低于设计标号的85%。

据试件试验确定的砼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并根据驻地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处理。

4.5桩基检测

桩基施工前须预埋声测管用于超声波检测。

声测管应牢固焊接或绑扎在钢筋笼内侧,且互相平行,定位准确,并埋设至桩底,管口应高出桩顶30cm,且各声测管管口高度宜一致,管底用钢板封底焊接,管口应加盖,管内无异物,不得漏水。

管内应灌满清水,且保证畅通,检测前应进行孔内清洗。

本桥桩基检测由委托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应在其进场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关资料证明材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

二、质量控制方法

1、事前预控

(1)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三方统一用表等,确保实现施工管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2)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全面的质量保证体系。

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控;以形成承包商自检,监理工程师复检的二级质量保证系统。

(3)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工程质量有可靠的技术保障措施;审核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适时下达开工令,避免盲目开工造成的质量隐患。

(4)审核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质量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防止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5)组织好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尽量把问题消灭在桌面上,预防施工变更和对设计理解不清所造成的质量缺陷;

2、事中认真检查,动态控制

我司在动态控制中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

(1)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所报送的各类报表和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和进行现场核实,并逐一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2)检测与测量

选派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专职负责测量工作,加强测量工作的检查、复核,对放线所依据的基准点、导线点进行严格检查,并随时检查承包单位的测量记录,对重要工程的测量工作进行复查。

(3)抽检试验

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单位按照计划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如期进行现场检验,包括工程使用的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等,并跟踪见证现场取样及送检试验全过程,严格把好工程投入环节质量关,对抽检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及时下达书面限期退场监理指令,一律不准用于工程,并监督退场。

(4)旁站监督

旁站监督是工程质量过程控制的重点,旁站和见证是事中控制的主要手段,也是质量控制的主要信息源.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定期、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和跟踪旁站,利用目测视觉检查或量测工具,对开工准备、工序交接、隐蔽工程、已完的分项分部工程等进行现场检查、量测、记录、对比分析,及时了解施工实际情况,及时发现施工偏差和质量隐患,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5)工地检查巡视

总监、总监代表以及各监理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工地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监理人员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处理。

而且我司工程部将定期对驻场监理机构工作进行巡视监督,以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6)工序管理

工序是人、材料、机械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等因素对工程质量综合起作用的过程,工序质量控制好了,工程质量也就有了保证。

工序管理就是为了对每道工序的开工和质量验收进行直接的控制,并进行中间交工验收,这一程序全部用施工前准备好的质量管理表格记录下来并作为资料保存。

(7)签发指令文件

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若发现质量隐患或施工问题按权限范围下达书面预防指令、限期整改指令或停工指令,并对每一项指令要进行过程跟踪逐项落实,且要求施工单位对每一条监理指令的处理结果要书面给以答复。

3、事后验收,及时处理质量问题

当分项、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我司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通过审核承包单位的工序交接检查记录、现场质量签证、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质量统计报表等资料,评价施工质量。

(2)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检验验收,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并保存场地接收的原始资料,并为工程计量提供有关依据。

(3)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第五节进度控制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进度协调组织(建设方、承包人、监理参加的组织体系)和进度协调工作制度;

(2)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是难避免的,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增加作业班组;增加工作人数;增加班次;以及调整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必要时调整工时目标。

(3)组织现场协调会:

①协调承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

②检查了解上次协调会执行结果;

(4)每月向建设方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2、技术措施: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

主要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分项工程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目标的要求,是否与总进度协调一致;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与合理性等。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

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能否充分利用时间、人工和施工机械,来保证工期的可能性、合理性。

审批承包人所拟订的各项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3)向建设方和承包人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的进展。

3、合同措施:

(1)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2)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

(3)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后,应当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时间限制则由双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工程开工后,合同履行即进入施工阶段,直至工程竣工。

这一阶段监理工程师进行进度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控制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

4、经济措施:

承包商进度拖后或工期延误发生后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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