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范本.docx
《劳动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范本.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在平等、自愿及相互协商之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合同期限
1.1合同期限
1.1.1本合同有效期为:
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
1.2试用期
1.2.1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期间,为试用期。
1.2.2在试用期内,如果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录用条件,或乙方不愿意在甲方工作,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对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乙方须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二章工作内容
2.1工作岗位或职位
订立本合同时,乙方接受甲方为其所安排的工作岗位(或职位);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根据本单位经营或工作上的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业绩,调整或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位),这种岗位(或职位)的调整或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对乙方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改变、升职、平级调职、降职等。
2.2工作任务
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根据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必须按照所从事的岗位(或职位)的工作职责及相关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3乙方义务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限内,遵守以下条款:
2.3.1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将全部精力、能力和技术,仅用于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上,除确保自身的工作达到甲方为其规定的岗位职责标准外,还应完成甲方为其安排的本岗位工作以外的临时工作,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达到或超过预期的商业目的,不得从事兼职或第二职业。
2.3.2遵守本合同的条款、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决定,不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不利用在甲方单位的地位和职权直接或间接地为自已或他人谋取私利;
2.3.3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甲方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的经营活动类似的商业竞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受雇于与甲方竞争的公司,从事竞争性的咨询或其他商业活动;
第三章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3.1甲方义务
3.1.1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期间内,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之义务、遵守本合同和甲方的内部规章制度提供相应的条件。
3.1.2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则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均在甲方劳动保护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内部文件中规定,乙方可查阅。
无论乙方是否查阅,本合同签订后,均可视为甲方履行了告之义务。
3.2乙方权利
3.2.1乙方有权在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标准条件下从事劳动,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3.2.2乙方如系女性,则有权按《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享受特殊的劳动保护。
第四章工作时间
4.2.2乙方的工作时间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若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位)属于执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岗位,则应按相应的工时制度规定执行,否则,按标准工时制度执行。
4.2.3乙方如未经甲方批准或因其自身原因未完成工作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所延长的工作时间不支付报酬。
第五章劳动报酬和福利
5.1劳动报酬
5.1.1在本合同期间内,甲方应于次月15日前以货币、银行转帐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形式向乙方支付当月工资。
5.1.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位)确定乙方的工资。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乙方工作岗位或职位的变化(也包括虽然岗位或职位不变但工作内容、职责或范围改变的情形)或乙方的工作表现,或者甲方有关工资或职务调整方面的制度或政策规定,对乙方的工资数额做相应的调整和变化。
5.1.3根据乙方个人表现和甲方的整体经济效益,甲方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支付乙方奖金,以及支付奖金的数额、方式等。
5.1.4乙方同意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扣减或扣除下列费用或款项:
(a)乙方从甲方取得的个人收入之个人所得税;
(b)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福利之个人应付部分;
(c)所有要求甲方代扣的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乙方应付的赔偿或罚款;
(d)所有根据本合同条款或有关法庭判决或仲裁裁决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或赔偿。
5.1.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病休期间,所享受的病假工资标准,以及乙方享受年休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各类带薪休假时,所享受的工资标准,均按甲方规章制度或相关内部政策的规定执行。
5.1.6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或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业,且甲方没给乙方安排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5.2福利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政府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按规定,在乙方工资中代扣乙方应缴纳的部分。
第六章劳动纪律
6.1服从纪律
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企业或部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2纪律处分
乙方若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规章制度(包括乙方所在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予乙方纪律处分及(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本合同。
6.3赔偿损失
对于乙方违反法律或甲方的规章制度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损失。
6.4修订规章制度
甲方有权根据其经营管理的需要,按法定程序,随时合理地修订其规章制度。
对于规章制度的修订,甲方可用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知、通告、传阅、备忘录、员工手册或在会议上宣布或宣读等)通知乙方。
6.5意见之表达
乙方对甲方如有任何不满或有任何意见,应通过投诉程序友好解决,不可通过任何其他影响公司工作、同事团结的方式表达。
第七章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和续订
7.1终止
本合同在任何下列情况发生之日即终止:
7.1.1本合同期限届满;
7.1.2乙方已达到国家或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
7.1.3乙方死亡;
7.1.4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7.1.5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或甲方的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不在续延;
7.1.6双方约定之终止条件出现。
7.2协商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7.3甲方立即解除合同
本合同期内如出现下列任一情况,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合同:
7.3.1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7.3.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包括乙方所在部门的具体规定)的;
7.3.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3.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7.3.5违反甲方保密制度、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客户资料、成交价格、销控表等)或者泄露甲方不允许公开的资料的;
7.3.6未经甲方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或工作的;
7.4预告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下之一,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按国家规定标准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
7.4.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为其另行安排的工作;
7.4.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
7.4.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如本合同7.5款陈述之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而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
7.4.4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时,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将乙方作为被裁减人员,与其解除本合同:
(a)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b)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c)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5重大情况变化
本合同规定的重大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7.5.1甲方与其他公司合并或将甲方资产出售或转让给其他公司或第三方;
7.5.2甲方依法宣布破产、解散或清算;
7.5.3国家、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致使一方或双方难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7.6乙方解除合同
7.6.1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a)在试用期内的;
(b)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c)甲方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7.6.2合同期内(除本合同7.6.1的情形外)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a)乙方须提前三十(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b)如遇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尚未取得的应得工资及其他收入;
(c)乙方如擅自离职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本合同的,需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d)如双方签有其他关于服务期限的协议,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赔偿其离职为甲方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支付的费用,为培训乙方支付的费用等;
(e)乙方违反提前30日或者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要求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可以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7未提前三十日解除的责任
甲乙双方分别依据本合同第7.4、7.6.2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若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则需向对方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的实得工资)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
7.8限制解除
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7.4条的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
7.8.1乙方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确认为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7.8.2女员工在孕期、产假和哺乳期间的;
7.8.3乙方在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医疗期未满的。
7.8.4乙方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退伍后初次参加工作即在甲方,且在甲方工作未满3年的;
7.8.5乙方为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的,初次参加工作即在甲方,且在甲方工作未满3年的;
7.8.6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7.9解除的效力
7.9.1甲乙双方无论因何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以甲方名义从事的一切活动,根据甲方要求完成其未了事务,结清所有帐目,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的三(3)日之内,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负责保管、使用或在其控制范围内的所有有关甲方及其管理、经营和产品的文件、档案和此文件、档案的复印件;
(b)甲方的供应商、客户以及其它联系单位和个人的名单和资料;
(c)包含甲方资料和信息的软件、磁盘、硬盘、光盘;
(d)甲方为乙方配备的工作用的工具、工作服、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用具等。
7.9.2如乙方未履行完本合同第7.9.1项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并扣发应发的工资、奖金和其他补偿等,同时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10违约责任
7.10.1如甲方在本合同期内违法或违约随意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7.10.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乙方辞职、乙方不辞而别、因乙方过错被甲方依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者因乙方业绩未达到甲方标准而被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情形,以及其他因乙方本人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劳动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情形,均属于乙方违约,须由乙方向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赔偿责任:
(a)赔偿甲方在招聘时为乙方花费的招接收费用;
(b)乙方享受甲方出资培训(在协议约定服务期未满前离职)的,乙方应按培训协议约定的赔偿标准赔偿甲方所付出的全部或部分与培训有关的费用;
第八章保守商业秘密
8.1定义
“商业秘密”指属于甲方专有或甲方保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加以限制、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和经营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通过其与甲方的雇佣关系而知悉的任何有形或无形信息或材料。
8.2保密义务
8.2.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于本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泄露任何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许可任何第三方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8.2.2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的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的有关约定,向甲方支付赔偿费用。
8.3请示义务
乙方对商业秘密的性质、保密程度不明确的,应主动向其直接上级领导确认。
8.4竞业禁止
若双方另签有竞业禁止协议,则该协议构成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应认真遵守其中所列条款。
第九章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章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可以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章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1签约能力
乙方在此声明并保证,乙方可以合法地签署本合同并受本合同拘束。
乙方签订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职责没有而且将不会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也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组织机构的规定。
10.2整体协议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取代双方先前之所有讨论、协商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
如双方此前仍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劳动合同,本合同签署后,原劳动合同中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为准。
本合同之附件系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条款之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之无效均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
10.4权利之保留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的放弃均不意味着或被解释为在其后的时间里对相同权利或“本合同”其他权利的放弃。
10.5合同正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留存两份,乙方持有一份。
10.6未尽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劳动合同续签记录
续签时间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