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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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

一标段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经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发改设[2014]5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35%:

65%。

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厂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

2.2建设地点: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地处郑州市西北部,位于西三环北延线以东、索须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规划开元路以北区域

2.3建设规模:

经初设批复,项目总概算为171288万元,工程规划远期总规模为处理城市污水60万m3/d,本期设计规模为处理污水20万m3/d、污泥处理规模600t/d,再生水脱色规模为10万m3/d。

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部分指标优于一级A标准。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2.4标段划分及具体要求:

标段划分

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

工期要求

合同估算价

招标范围

一标段

生物反应池2座

合格

120日历天

约11088万元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二标段

初沉池2座、二沉池4座、粗格栅及进水泵房1座、初沉池配水井及初沉污泥泵房1座、二沉池配水井及剩余污泥泵房1座

合格

120日历天

约4826万元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3.4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规模的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1)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6本项目报名单位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申请人于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0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单位简介;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营业执照(副本);

(5)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经理身份证、壹级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一年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7)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8)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9)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10)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3.5条第

(2)、(3)款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

00至11:

00,下午15:

00至17:

00,在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秦岭路与冉屯路交叉口南100米中机大厦7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

5.2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

联系人:

孙先生、宋先生

电话:

7、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3号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冉屯路秦岭路交叉口路南50米)7楼

联系人:

孙先生、宋先生

电话:

7、

1.1.4

项目名称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一标段

1.1.5

建设地点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地处郑州市西北部,位于西三环北延线以东、索须河以南、京广铁路以西、规划开元路以北区域

1.2.1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及自筹

1.2.2

出资比例

市财政项目资本金35%,自筹65%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2座生物反应池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及安装工程

1.3.2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设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专业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业绩要求:

企业及项目经理2010年1月1日以来必须具有类似规模的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不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经查询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所报项目经理有行贿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5.财务要求:

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举行投标预备会,采用书面答疑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正等相关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2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以到账为准,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递交至: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号:

252013781609

开户行:

中国银行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扫描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盖章指加盖单位公章;签字指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清单加盖造价师(或造价员)专用章且专业齐全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提交一套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二套(U盘和光盘各一套,包括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以excel形式制作)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包括清单报价)。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活页装订。

书脊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4.1.2

封套上写明

标明正副本: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厂区施工一标段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

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密封情况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5)开标顺序: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开标前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转帐(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履约担保的金额:

350万元其中:

工期保证金:

100万元,安全保证金:

150万元,质量保证金:

100万元

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缴纳,否则视为中标候选人原因,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本招标项目的不良行为记录只限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市场信用体系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发给各投标人。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及有关省、市造价文件编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及人工费参考最新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发布的《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中相应材料价格计算及结合市场价,综合考虑运距及风险;

“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按河南省有关规定足额计取,在报价中单列,不得进行优惠,否则按废标处理。

商品混凝土泵送费、运费;土方、淤泥的外运装卸车及运费;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施工过程中出现地面塌陷、冒浆等非正常施工问题造成的修复补偿费用。

10.3结果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4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及格式”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5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6解释权

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

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10.8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0.1投标人在标书中必须作出交纳中标价0.5%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同时还应作出在工程实施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保证按时发放的承诺,否则在评标时将实行“一票否决”,视为无效标。

10.9

中标人确定后,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责任书》、《安全协议》。

10.10

招标代理费及进场交易费由中标人按合同协议书支付

10.11

本招标文件的发售:

于2015年10月31日起5日内,每日上午9:

00至11:

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

00至17:

00,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楼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

10.12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13

施工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存放于招标人处,保存至工程完工后返还,中标人不得无故取回所押证书。

10.14

知识产权:

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部得擅自复印和利用于其他项目。

10.15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各个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业主”和“承包人”“施工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6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时作为两个标段的第一候选人,则自动放弃控制价较低的标段。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施工组织设计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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