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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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docx

乾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噪声、固废)

项目名称:

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编制单位:

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八年十一月

建设单位: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法人代表:

王养库

编制单位:

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赵涛

项目负责人:

张易中

报告编写人:

车金周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邮编:

713300邮编:

710018

地址:

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尚

稷路8989号C座701

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验收监测依据

建设项目名称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

建设地点

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设计产能:

年产50万个塑筐

实际产能:

年产50万个塑筐

环评时间

2018年8月

开工日期

2018年9月

调试时间

2018年11月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8年11月6~11月7日

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乾县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济南亿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宝鸡高新开发区德鑫汽车检测设备工具行

投资总概算

225万元

环保投资概算

15万元

比例

6.7%

实际总概算

225万元

实际环保投资

4万元

比例

1.78%

验收监测依据

1.国务院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3.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

4.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8;

5.乾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乾环批复[2018]123号;

6.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2018.6.4;

7.乾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申请》的复函),乾环函[2018]34号;

8.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提供的相关资料。

表二验收执行标准

2.1噪声评价标准

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与4类标准限值,详见表2-3。

表2-2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一览表

类别

项目

标准限值(dB(A))

执行标准

昼间

夜间

噪声

等效(A)声级

70

55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60

5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2.2固体废物评价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表三工程建设情况

3.1项目由来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4日获得乾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2018年8月,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委托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年9月,该项目获得了乾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乾环批复[2018]123号。

受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委托,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接受委托后,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结果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了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内容。

2018年11月6日-7日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工作,依据现场监测结果,编制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

3.2项目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位置与交通:

本项目位于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东南侧为项目所在地的临平镇,西侧为陕西嘉丰蔬果商贸有限公司,南侧紧邻S107省道,北侧为果园;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项目地理位置及四邻关系见附件。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租赁陕西嘉丰蔬果商贸有限公司用地4.3亩,约2866m2,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库房、并购置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年产50万个塑筐的生产能力。

建设项目基本组成内容、设备清单及原辅料消耗情况见表3-1~表3-3。

表3-1建设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建(构)筑

物名称

环评设计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1层钢结构生产车间,建筑面积300m2,高5.6m,车间内主要进行塑料果筐的注塑工艺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及生活用房

1层砖混结构办公及生活用房,建筑面积80m2,高约3m,主要为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及宿舍

与环评一致

原料库房

1层砖混结构原料库房,建筑面积70m2,高约3m,主要作为原辅材料存储使用

与环评一致

成品堆放区

成品堆放区域仅作场地平整,面积约750m2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水

市政供水管网供水

与环评一致

排水

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与环评一致

供电

市政供电

与环评一致

供热/制冷

采用分体式空调供热/制冷,生产过程中采用电加热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噪声

设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内种植绿色植物

设备置于车间内,并采取隔声减震措施,目前厂界内未种植绿色植物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与环评一致

绿化

绿化面积350m2

/

表3-2本次验收设备清单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及规格

数量(台)

1

注塑机

SA470011/2950

1

2

产品模具

390×240×215mm

1

420×270×235mm

1

450×300×257mm

1

460×320×260mm

1

490×350×290mm

1

3

破碎机

600型-1.5kw

1

4

干燥搅拌机

FL-400

1

5

螺旋上料机

/

1

表3-3主要原辅材料及用量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塑料颗粒

t/a

1300

原材料堆放区存放,主要成分为聚乙烯、聚丙烯

3.3项目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万元,占总投资的1.78%,见表3-4。

表3-4本次验收环保投资对照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保措施

数量

实际投资概算

(万元)

1

噪声治理

设备噪声

基础减震、厂房隔声

若干

0.5

2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

垃圾桶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若干

0.5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1处

3

合计

4

3.4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为塑框,工艺流程简述如下

1、将塑料颗粒和破碎好的不合格产品加入到干燥搅拌机中进行干燥、搅拌。

2、通过螺旋上料机将干燥的塑料颗粒加入到注塑机的料筒中,进入注塑机。

3、通过螺杆的旋转和机筒外壁加热使塑料颗粒成为熔融状态,然后机器进行合模和注射座前移,使喷嘴贴紧模具的交口道,接着向注射缸通入液压油,使螺杆向前推进,从而以很高的压力和较快的速度将熔料注入温度较低的闭合模具内,经过保压、冷却,使其固化成型,即可开模取出制品。

注塑工艺控制工作温度在200℃左右。

4、开模取出塑件。

取出塑件后又再闭模,进行下一个循环。

5、对成型的产品进行人工检验,不合格产品进入粉碎机粉碎,粉碎后重新熔化注塑。

本项目运营期塑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3

噪声

图3-3项目运营期塑框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图

3.5主要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是生产车间注塑机、破碎机等设备,各噪声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经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减小了对周围环境影响。

2、固体废物污染物及其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一般生产固废:

主要是工艺产生的不合格品及破碎收尘器收集的粉尘。

不合格品:

产品不合格率约为0.5%,不合格品采用破碎机破碎再回收,进行二次加工,不外排,产量约为6.5t/a。

破碎收尘器收集的粉尘:

破碎过程收集粉尘量较少,年收集量约为15kg,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8人,年工作时间为200天。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中五区3类,每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按0.44kg/(人·d)计,故本项目员工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t/a,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危险废物: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活性炭。

①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HW49900-039-49危险废物。

本项目UV光解装置处理效率为60%,活性炭吸附效率为70%,有机废气收集量为0.4095t/a,则经过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量为0.1147t/a,本项目活性炭箱中活性炭量按100kg计,每千克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能力约0.2kg,则100kg活性炭共可吸附20kg有机废气,46个工作日活性炭对有机废气的吸附达到满负荷,为了保证活性炭对有机气体的处理效率,要求建设单位每40个工作日左右更换一次活性炭,全年活性炭需更换5次,则项目产生废活性炭量约0.6147t/a。

②废液压油

本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为HW08900-218-08危险废物,项目注塑机废液压油产量约为0.01t/a。

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均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废暂存间

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4.1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要求及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位于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项目租赁陕西嘉丰蔬果商贸有限公司用地4.3亩,约2866m2。

投资金额225万,本次建设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库房、并购置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建成年产50万个塑筐的生产能力。

2、相关判定性结论

(1)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项目范围。

项目于2018年6月4日取得《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乾县发展和改革局确认(乾发改发[2018]119号),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本项目使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本项目采用的处理方法属于国家鼓励类措施。

(2)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十三五”现代果业发展规划》,在提高果品在储藏、运输、包装环节的质量,减少果品损坏率,提高农民收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租赁陕西嘉丰蔬果商贸有限公司用地4.3亩。

陕西嘉丰蔬果商贸有限公司用地已征得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符合《临平镇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发展要求,并且已履行环保手续。

本项目选址合理。

项目厂界外北侧3m处设有10千伏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1-8),厂界内建筑物应至少留出标准要求的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厂界东侧、西侧、北侧的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敏感点临平镇声环境现状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遮挡物衰减以及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2)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破碎后再次利用;废活性炭与废液压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均能够得到合理妥善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建设项目应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配备环境保护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工作。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监测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营期每季度对厂界四周噪声进行一次监测。

6、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符合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经济发展需要,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各污染物得到了有效控制,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且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满足各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所以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要求与建议

1、要求

(1)对于高噪声设备,应安装减震垫,最大限度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发生扰民现象;

(4)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前与村民签订化粪池清掏协议,与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2、建议

(1)经常向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汇报排污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情况,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2)健全环保制度,环保设施的保养、维修应制度化,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3)加强卫生与安全管理,减少污染和危险事故的发生;

(4)保证环保设备运转正常,对各种环保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制度

4.2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乾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详情见附件。

表五验收监测内容

1、噪声监测内容

本次验收监测对项目四周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点位、频次及监测方法见见表5-2。

表5-1噪声监测点位、频次及监测方法

监测点位

监测方法

监测频次

检出限

项目厂界四周设置4个点位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监测1次

25dB

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注:

“▲”表示噪声监测点位

图5-1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六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噪声监测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规定进行,噪声测量仪符合《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量方法》(GB3785-1983)的规定。

其中测量前后进行校准,校准示值偏差不大于0.5分贝;具体校准结果见表6-1。

(2)所有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规定开展工作。

(3)所用监测仪器通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4)各类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进行三级审核。

表6-1噪声测量前、后校准结果

校准仪器名称

声校准器AWA6221B

被校仪器名称

多功能声级计AWA5680

校准日期

标准示值(dB)

仪器示值(dB)

示值误差

2018.11.6

采样前

94.0

93.8

0.2

2018.11.6

采样后

94.0

93.9

0.1

2018.11.7

采样前

94.0

93.9

0.1

2018.11.7

采样后

94.0

93.9

0.1

备注

1、测量前、后校准声级差值小于0.5dB(A),测量数据有效。

2、声校准器AWA6221B有0.2自由场修正值。

表七验收监测结果

7.1生产工况

现场工况依据相关规定,在设备稳定正常运行,各类环保设施正常开启时进行监测。

7.2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7-1。

表7-1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

dB(A)

监测点位

昼间

夜间

2018.11.6

2018.11.7

2018.11.6

2018.11.7

厂界南侧2#

58.2

57.9

48.5

47.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70

55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厂界东侧1#

55.4

55.1

46.3

46.5

厂界西侧3#

53.7

53.5

46.1

45.5

厂界北侧4#

52.1

52.5

45.7

45.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60

50

达标情况

达标

达标

注:

监测期间,天气阴、风速<5m/s。

由表7-1监测结果可看出,在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表八环境管理检查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8.1环境管理检查

(1)项目环境管理制度情况

本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履行各项报批手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取得了环评批复,并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

(2)环保管理机构与环保管理制度

本项目由兼职技术人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环境保护工作。

(3)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目前各项设备均运行正常,生产期间由兼职人员负责环保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8.2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表10-1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序号

项目

环评批复意见

实际落实情况

1

噪声

项目运营期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遮挡物衰减以及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值满足4类准。

与环评批复一致

2

固废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由建设单位破碎后再次利用;废活性炭与废液压油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与环评批复一致

表九结论与建议

9.1结论

(1)噪声监测结果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2)固体废物检查结果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一般生产固废:

主要是工艺产生的不合格品及破碎收尘器收集的粉尘。

不合格品产量约为6.5t/a,破碎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年收集量约为15kg,均收集后作为原料重新利用。

(2)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7t/a,生活垃圾袋装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危险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均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9.2建议

(1)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等方面的监管工作,做好相应的台账;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年产50万个塑筐生产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C2926

建设地点

乾县临平镇107省道北侧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

108.09/34.46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50万个塑筐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50万个塑筐

环评单位

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乾县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乾环批复[2018]123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8年9月

竣工日期

2018年10月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济南亿瑞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验收单位

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正常

投资总概算(万元)

225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15

所占比例(%)

6.7

实际总投资

225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4

所占比例(%)

1.78

废水治理(万元)

1

废气治理(万元)

/

噪声治理(万元)

0.5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5

绿化及生态(万元)

/

其他(万元)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年平均工作时

4800

运营单位

乾县临平宏远果品包装制品厂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时间

2018.11.5-11.6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

(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

(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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