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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工程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

(一)技术要求

(二)材料与设备要求

(三)施工与控制要求

(四)验收的划分要求

三、墙体节能工程

四、门窗节能工程

五、屋面节能工程

六、地下节能工程

七、采暖节能工程

八、通风与空调节能

九、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控制

十、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十一、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要求

(一)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十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Xxxx工程

建筑节能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建筑节能工程基本要求

(一)技术要求

1、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

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涉及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

2、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将建立(建设)单位审查批准。

3、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

(二)材料与设备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牌、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

(2)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

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应具有出场合格证、中文说明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测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出入境商品检测。

(3)对材料和设备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

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4)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

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温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

(三)施工与控制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

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

(四)验收的划分要求

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

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得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2)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

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

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

2

幕墙节能工程

主题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气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

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

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

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

6

采暖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

7

通风与空气调节

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

8

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

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

10

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

三、墙体节能控制要点

1、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建研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侯性检验。

2、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保温板粘贴或固定;

(3)锚固件;

(4)增强网铺设;

(5)墙体热桥部位处理

(6)预置保温墙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机构造节点;

(7)现场喷涂或浇筑有关保温材料的界面;

(8)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

(9)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

3、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4、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墙体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和粘结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查,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6、严寒和寒冷地区外保温使用的粘结材料,其冻融实验结果应符合该地区最低气温环境的使用要求。

7、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

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温度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固定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

8、当外墙采用保温浆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砼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

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事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9、外墙外保温工程部适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和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

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防水措施。

11、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12、保温砌块砌筑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

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13、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14、当设计要求在墙体内设置隔气层时,隔气层的位置、使用的材料及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隔气层应完整、严密,穿透隔气层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隔气层冷凝水排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15、外墙或毗邻采暖空间墙体上的门窗洞口四周的侧面,墙体上凸窗四周的侧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17、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砂浆抹压应密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18、设置空调的房间,其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割断热桥措施。

19、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教授眼、空洞等,按照施工方案采取隔断热桥措施,不得影响墙体热工性能。

20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四、门窗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牌、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

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是为一个检验批。

(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是为一个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是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应全数检查。

5、建筑外窗的气密性、保温性能、中文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投射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

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6、建筑外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

(3)夏热冬暖地区:

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7、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

8、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窗,应对其气密性做现场实体检验,检验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9、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采用弹性闭孔材料填充饱满,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五、屋面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基层;

(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缝隙填充质量;

(3)屋面热桥部位;

(4)隔气层

2、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导热系数、密度或压缩强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六、地面节能控制要点

1、地面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

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板与基层之间、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应牢固,缝隙应严密;

(2)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

(3)穿越地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各种金属管道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3、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部采暖空间的店面以及底部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保温措施。

七、采暖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1、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2、采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暖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散热设备、阀门、过滤器、温度计及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热计量装置、水力平衡装置以及热力入口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4)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安装后,采暖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分室(区)温度调控、分栋热计量和分户或分室(区)热量分摊的功能。

3、散热器恒温阀及其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

(1)恒温阀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明装散热器恒温阀不应安装在狭小和封闭空间,其恒温阀阀头应水平安装,且不应被散热器、窗帘或其他障碍物遮挡;

(3)暗装散热器的恒温阀应采用外置式温度传感器,并应安装在空气流通且能正确反映房间温度的位置上。

4、低温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潮层和绝热层的做法及绝热层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室内温度装置的传感器应安装在避开阳光直射和有发热设备距地104m处的内墙面上。

5、采暖管道保温层和防潮层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层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材质、规格厚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管壳的粘结应牢固、铺设应平整;硬质或半硬质的保温管壳每节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2道,其间距为300-350mm,且捆扎、粘贴应紧密,无滑动、松弛及断裂现象;

(3)硬质或半硬质保温管壳的拼接缝隙不应大于5mm,并用粘结材料勾缝填满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4)松散或软质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应有空隙;

(5)防潮层应紧密粘贴在保温层上,封闭良好,不得有虚粘、气泡、皱褶、裂缝等缺陷;

(6)防潮层的立管应由管道的低端向高端敷设,环向搭接缝应朝向低端;纵向搭接缝应位于管道的侧面,并顺水;、

(7)卷材防潮层采用螺旋型缠绕的方式施工时,卷材的搭接宽度宜为30—50mm;

(8)阀门及法兰部位的保温层结构应严密,且能单独拆卸并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6、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

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现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

C,且不高于1。

C,。

八、通风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1、风机盘管机组和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冷量、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音计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2、通风节能工程中的送、排风系统及空调风系统、空调水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动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不得随意增减和更换;

(3)水系统各分支管路水力平衡装置、温控装置于仪表的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并便于观察、操作和调试;

3、风管的制作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的材质、断面尺寸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风管与部件、风管与土建风道件的连接应严密、牢固;

(3)风管的严密性及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检验和漏风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过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

(4)需要绝热的风管与金属支架的接触处、复合风管机需要绝热的费劲苏风管的连接和内部支撑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4、通风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通风机设备的单机试运转和调试,并应进行系统的风量平衡调试。

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的总风量和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5%。

九、采暖系统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控制要点

1、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的绝热管道、绝热材料进场时,应对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和辅助设备及其管网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系统的制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种设备、自控阀门与仪表应按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3)冷(热)水系统,应能实现设计要求的变流量或定流量运行;

(4)供热系统应能根据热负荷及室外温度变化实现设计要求的集中质调节、量调节或质-量调节相结合的运行。

3、冷却塔、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系列要求:

(1)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冷却塔设置位置应通风良好,并应远离厨房排风等高温气体;

(3)管道连接应正确。

4、采暖系统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安装完毕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进行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冷热源和辅助设备必须同建筑物室内空调或采暖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3)联合试运转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允许偏差或规定值应符合下表有关规定。

当联合试运转及调试不在制冷期或采暖期时,应先对下表中序号2、3、5、6四个项目进行检测,并在第一个制冷期时或采暖期内,带冷(热)源补做序号1、4两个项目的检测。

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检测项目与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序号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1

室内温度

冬季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

C,,

且不应高于1。

C,;

夏季不得高于设计计算温度2。

C,,

且不应高于1。

C,;

序号

检测项目

允许偏差或规定值

2

供热系统室外管网的水平横渡

0.9~1.2

3

供热系统的补水率

≤0.5%

4

室外管网的热输送效率

≥0.92

十、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在对其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工程安装完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量进行检测。

其中:

(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三项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

380V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为5%,奇次(1~25次)谐波含有率为4%,偶次(2~24)谐波含有率为2%。

(3)三项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

3、母线与母线或电气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标准中有关规定。

4、三项照明配电干线的各项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项负荷不宜超过三项负荷平均值的115%,最小项负荷不宜小于三项负荷平均值的85%。

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项功率计检测各项负载流量、电压和功率。

十一、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要点

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

2、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

3、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8h的不间断试运行。

4、通风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及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5、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下列控制功能:

(1)居住建筑有天然采光的楼梯间、走道的一般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2)房间或场所设有两列或多列灯具时,应按先烈方式控制:

a.所控灯列与侧窗平行;

十二、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要求

(一)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1、建筑维护结构施工完成后,应对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和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进行现场实体检验检测。

当条件具备时,也可直接对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进行检测。

2、严寒、寒冷、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现场实体检测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其检测目的是验证建筑外窗气密性是否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外墙节能构造和外窗气密性的现场实体检验,其抽样数量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但合同中约定的抽样数量不应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当无合同约定时应按照下列规定抽样:

(1)每个单位的外墙至少抽查3处,每处一个检查点;当一个单位工程外墙有2处以上节能保温做法时,每种节能做法的外墙应抽查不少于3处;

(2)每个单位工程的外窗至少抽查3樘。

当一个单位工程外窗有2种以上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时,每种品种、类型和开启方式的外窗应抽查不少于3樘。

4、外墙节能构造的现场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建设)人员见证下实施,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

1、采暖、通风、配电与照明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系统节能的检测,且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并出具报告。

受季节影响未进行节能性能检测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十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应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外墙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测结果应合格;

(5)建筑设备工程系统节能性能检测结果应合格。

3、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建筑节能工程材料进场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序号

分项工程

复验项目

1

墙体节能工程

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2、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3、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2

门窗节能工程

1、严寒、寒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和中空玻璃露点;

2、夏热冬冷地区:

气密性、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3夏热冬暖地区

3

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4

地面节能工程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

5

采暖节能工程

1、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6

通风节能工程

1、风机盘管机组的供热量、风量、出口静压、噪声及功率;;

2、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7

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8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电缆、电线截面和每心导体电阻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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