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会计成本处理以及会计分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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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会计成本处理以及会计分录

财务知识

本公司通过进出口公司购进一批进口汽车零件,收到进出

口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1)货款及银行费用:

116,103.63元;

(2)代理手续费:

1,736.18元;

(3)代垫费用:

1,652元;

代办关税手续费:

300元;

收到海关开具:

(4)代征增值税:

21,663.61元;

(5)进口关税:

11,660.02元。

请问:

(2)(3)项的费用是分摊到库存商品中,加大零件的进

价,还是划入经营费用中?

(若是前者,该部分费用无抵扣,销

售时就要纳该部分费用的增值税?

)请教具体帐务处理方法。

(进

口货物的帐务处理问题)

答:

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采购”会计科目

的核算内容规定:

1、企业直接进口商品,则商品采购成本只包括货款和进

口关税,其他费用作为经营费用处理。

2、非直接进口,而是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一批汽车

零件,则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该进出口公司的全部价款。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

商品采购131,451.83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663.61元

贷:

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153,115.44元

如取得普通发票,则货物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其税款

应直接列入材料成本,即

借:

商品采购153,115.44元

贷:

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153,115.44元

税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

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

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

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所说运费结算单据(普

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

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

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所以,你公司如发生运输费用支出,且取得合法的运费结

算单据,可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从“商品采购”帐

户金额(131,451.83元)中扣出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帐户中。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转自:

更多文章兼职zqw2swk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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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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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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