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的会计成本处理以及会计分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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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会计成本处理以及会计分录
财务知识
本公司通过进出口公司购进一批进口汽车零件,收到进出
口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1)货款及银行费用:
116,103.63元;
(2)代理手续费:
1,736.18元;
(3)代垫费用:
1,652元;
代办关税手续费:
300元;
收到海关开具:
(4)代征增值税:
21,663.61元;
(5)进口关税:
11,660.02元。
请问:
(2)(3)项的费用是分摊到库存商品中,加大零件的进
价,还是划入经营费用中?
(若是前者,该部分费用无抵扣,销
售时就要纳该部分费用的增值税?
)请教具体帐务处理方法。
(进
口货物的帐务处理问题)
答:
按照《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采购”会计科目
的核算内容规定:
1、企业直接进口商品,则商品采购成本只包括货款和进
口关税,其他费用作为经营费用处理。
2、非直接进口,而是委托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一批汽车
零件,则采购成本为实际支付给该进出口公司的全部价款。
如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
商品采购131,451.83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1,663.61元
贷:
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153,115.44元
如取得普通发票,则货物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其税款
应直接列入材料成本,即
借:
商品采购153,115.44元
贷:
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153,115.44元
税法规定: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所支付的
运输费用,根据运费结算单据(普通发票)所列运费金额依7%的
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但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
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所说运费结算单据(普
通发票)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
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
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
所以,你公司如发生运输费用支出,且取得合法的运费结
算单据,可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从“商品采购”帐
户金额(131,451.83元)中扣出列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帐户中。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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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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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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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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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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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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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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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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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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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的名片:
我国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采用的是收益法中的总额法。
总额法是指在确认政府补助时,
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
生期间计入损益。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
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收入。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
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
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按照名义金
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
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
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
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
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
借:
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
贷:
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注意:
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
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
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
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
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
借: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贷:
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
借:
递延收益
贷:
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
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
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
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