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中心小学德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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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岭中心小学德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东岭中心小学德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

2010年—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落实国家、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县德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和创新小学德育工作,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题,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为重点,以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为基础,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优化育人环境,整体规划大小学德育体系,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进一步提升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开创我省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学校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增强,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深化;建立心理健康工作网络;健全完善学生法纪教育长效机制,学生违法犯罪同比明显减少;设1个示范性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实施培养培训德育名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生管教师、骨干班主任计划;建设数字德育资源共享平台;健全完善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机制,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育人网络进一步形成。

经过三年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更加普及深入,心理健康、文明礼仪和法纪教育更加有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更加丰富生动,校园文化进一步繁荣,德育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德育特色更加彰显,小学普遍重视德育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推进小学德育工作科学发展。

遵循小学生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整体规划小学德育,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道德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学生终生发展和幸福生活打好基础。

小学阶段德育目标是:

教育帮助学生初步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基本的是非观念、法律意识和集体意识;懂得做人做事基本道理和社会生活基本常识教育,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工作重点

  2010年至2020年重点推进和实施10个行动项目:

  

(一)养成教育提升行动

  强化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把行为规范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基础工程,进一步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制定实施《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实施手册》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须知》,切实抓好以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基本道德素质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

针对学段特点,重点开展讲文明、讲礼貌、爱劳动、爱集体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

制定行为规范教育规划和工作目标,落实岗位职责和评估考核制度,狠抓学生一日常规管理与教育,开展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量化考评,把考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

充分发挥团、队在学生行为规范教育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以学生为主体的民主管理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自主、自理能力的运行机制。

把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引导学生做到在校是个好学生、在家是个好孩子、在社会是个好公民。

大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

认真贯彻《小学文明礼仪教育指导纲要》,将文明礼仪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全过程,把文明礼仪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形成小学文明礼仪教育的长效机制。

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分别确定文明礼仪教育的目标和内容,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引导学生从身边小事做起,注重文明礼仪,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抓好小学生文明礼仪教育,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普及率。

(二)生命安全教育提升行动

加强生命教育。

根据《福建省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把生命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中。

学校编写生命教育地方和校本教材。

根据不同年龄段小学生生命教育的重点内容,推进生命教育内容进课堂,将生命教育融入各学科教学。

把生命教育与拓展型、探究型课程和专题教育有机结合,与综合实践活动结合,与学校日常生活与管理相结合。

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

加强安全教育。

举办安全讲座、编写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制作安全教育动漫宣传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面系统地加强学生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火防震、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用电安全等教育。

加强学生安全自救技能训练,形成学校安全演练的长效机制,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学校重点加强校园保卫力量,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内治安巡逻。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特别是校车的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法纪教育提升行动

  全面开展“法纪进校园”和“法纪进课堂”活动,抓好每学期第一个月的“遵纪守法专题教育月”活动,形成制度、全面覆盖。

普遍开展遵纪守法、团结友爱教育,增强学生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意识,引导学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稳步推行全员育人的“成长导师”制度,让所有教师都负责到班,责任到人,担当部分行为有偏差学生的“成长导师”,或分担部分班级管理工作,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系列法纪教育活动,培养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

加强对校园暴力、网络犯罪、勒索等小学生犯罪早期预防、预警和干预,建立学生校园伤害预警机制,减少在校学生违法犯罪,预防校园侵害案件的发生。

  (四)心理健康教育提升行动

  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推进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组建专家团队。

充分发挥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室、心理热线、心理论坛、网络咨询平台等的作用,把每年5月最后一周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周”,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优质课评比。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按师生比1:

1000配备心理健康辅导教师。

不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与水平,2019年前对德育干部和骨干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轮训一遍。

  (五)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提升行动

  建立和完善品行有缺点的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贫困家庭学生、有心理障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关爱帮扶制度。

发动社会力量,推广“爱心妈妈”等结对帮扶办法,让他们感受关爱,更好地融入集体、融入社会,培养奋发向上精神,减轻心理负担。

学校制定关爱帮扶特殊群体工作计划,采取多种救助措施,全方位、多渠道地为特殊群体排忧解难。

挖掘亮点,培育和树立特殊群体学生优秀典型。

学校建立特殊群体学生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落实“一对一”帮扶。

学校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社区联系,实施个性化的人文关怀,一人一策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转化和帮扶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渡过难关,逐步提高学生的自控能力,预防和减少不良行为发生。

  (六)课堂育人提升行动

  加强和改进德育课程教学。

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德育课程。

推进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建设,合理安排不同学段、年级德育内容和目标体系,发挥德育学科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优势,增强德育课程的针对性实效性。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研机构,配备专(兼)职德育教研员,组织开展系列教研活动,加强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指导,提高德育课程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

发挥德育名师和德育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促进德育课程教学和育人团队成长。

实施开展德育课程“精彩一课”和优秀课件征集评选活动,积极推广参与式、启发式、讨论式等教育教学活动,促进德育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形式,提高德育课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德育课堂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积极挖掘和发挥各学科德育功能。

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科教学中德育渗透的意见》,整体规划好小学学科德育内容体系,落实各学段各学科德育目标要求。

设立学科德育研究重点课题,利用小学各学科教材中的德育资源,找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结合点,开发小学各学科德育教师教学参考资料。

把学科德育渗透纳入德育测评体系,到2016年实现小学各学科德育有机渗透。

  (七)校园文化育人提升行动

  加强校园环境建设。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体现个性、促进发展”的要求,制定实施本地区校园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

力争到2015年,学校拥有体现鲜明教育内涵和特色的校园文化。

加强校园绿化、美化和人文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每一处景观,营造德育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加强校园广播站、宣传栏、阅报栏等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开展学校“争创温馨班级、构建和谐校园”活动。

  加强校园精神培育。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做到严格管理,规范有序。

深入推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通过校微、校训、校歌、校报校刊、校树、校花和校风、教风、学风宣传牌等载体表现校园精神,让师生受到熏陶和激励。

至2018年争取建立校史陈列室、荣誉室,举办校史展览、校庆活动等,增强师生对校园精神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从而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开展丰富多彩校园文化活动。

抓住重大契机开展主题教育,继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和“我们的节日”活动,办好“形势教育大课堂”。

开展“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系列活动,组织好“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教育活动,增强小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普遍举办校园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活动,定期举办小学艺术展演活动。

积极推进小学艺术教育,推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推广优秀少儿歌曲,广泛开展“班班有歌声”、“红歌大家唱”等活动。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与指导,每两年评选表彰“百佳学生社团”和“千名优秀学生社团组织者”,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

加强校园网络道德教育,推广建设学校“绿色网室”,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行为习惯。

  (八)实践育人提升行动

  加强社会实践。

制定实施社会实践教育指导纲要,着力解决制约小学社会实践的安全、经费、时间、场所等薄弱环节,为学校开展社会实践创造条件。

每年制定各年级学生社会实践计划,开足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促进“小志愿者”网上注册和校内外服务活动、社区实践活动、暑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广泛开展。

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参观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积极开展红色旅游。

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校内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师从事学生社会实践的组织指导工作,计算工作量,纳入教师绩效工资统筹管理。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经费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予以保证。

完善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的评价机制,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保证小学低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1-3天、中高年级学生一般每学年5-10天的社会实践时间。

  (九)数字德育提升行动

  加强德育网络资源建设,促进德育管理、活动、课程、评价、培训信息化。

开展优秀德育网站(网页)评选活动,促进一批德育示范网站和品牌栏目的形成。

提高德育队伍应用信息技术能力,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拓展德育新时空。

  (十)队伍建设提升行动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深化师德师风教育,以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正确的教育观、学生观,全面提高师德人文素养。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树立全员育人意识,定期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严格按照福建师德规范20条禁令的要求,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共同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关注教师心理健康问题,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营造民主和谐的教学氛围。

推广实行“成长导师制”,提倡教师人人做学生的导师,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要求对挂钩结对的学生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形成“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

将德育工作队伍培训纳入教师全员培训计划,大力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班主任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完善班主任培训制度,班主任教师每五年须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题培训。

举办班主任素质大赛,编印《班主任工作手册》,提高班主任工作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落实教育部《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要求,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鼓励更多的优秀教师从事班主任工作。

建设一批学校骨干教师德育实训基地,培养学科德育专家骨干,促进德育与学校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有机融合。

重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的作用,配齐配优小学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定期开展团队干部业务培训。

加强小学生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编制,选好配强生管教师。

充分发挥教育关工委组织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扩展以“五老”为主体的关爱工作团和校外辅导员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小学德育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和创新学校管理。

校长切实担负起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德育工作领导体系和组织网络,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

  

(二)加大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经费。

保证学校公用经费中按学生人数安排3%以上的经费用于德育工作、德育实践活动,并逐年增加,为德育课教学改革与研究、德育队伍培训进修、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会实践、德育工作表彰与奖励等提供保障。

  (三)完善“三位一体”工作体系。

积极推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效衔接。

健全家长学校的师资、教材和教学计划。

学校要主动承担责任,不断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发挥社区作用,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服务。

各校设立开放日、校长接待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明确班主任家访制度及教师家访制度,并列入考核内容。

加强与特殊家庭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

通过组织“家庭教育讲师团”,定期开展巡讲活动,把德育工作由学校向家庭辐射、向社会延伸。

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配合,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以互联网、手机为重点的网吧、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净化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新媒体管理,发挥好报刊、电视、电台和网络媒体的作用,弘扬社会正气,努力提供更多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优质文化服务,为小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理论研究。

充分利用福建省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的资源优势,发挥德育专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福建教育》(德育版)的导向作用,每年发布和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和校外教育研究课题规划,支持鼓励教师立足本职工作,积极开展德育课题研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推动德育工作信息交流。

  (五)强化督导考评。

推进小学德育工作年报制度和《福建省学校德育工作测评方案(试行)》的实施,把德育工作作为考核领导业绩和学校评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建立和完善表彰奖励制度和激励机制。

定期组织交流小学德育工作经验,表彰小学德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

要建全校园稳定工作机制,完善“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预防、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的工作制度,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校园内、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进一步加强对执行课程计划情况的督查,既要开足开齐规定课程,又要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保障学生充足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六)推动工作落实。

坚持因地制宜,强化整体部署和局部推进相结合,根据本计划要求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打造区域、学校德育特色品牌,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创新活动广泛开展,形成德育工作科学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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