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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空水防治方案.docx

老空水防治方案

陕西省府谷县中汇富能矿业有限公司

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细则》结合我矿属于资源整合矿井,矿井周边不同程度存在老空积水等情况和专业技术人员,防治经验不足的现状和问题,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法》,将从组织体系、技术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采取“四位一体”的方法防治煤矿老空水害,从而全面提升我矿煤矿防治水工作水平和水害治理能力,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一、煤矿老空水现状

(一)矿井主要水害类型

1、地表水

本区地表尚未发现塌陷区,但不排除未来五年发生塌陷的可能,因此在雨季,特别是暴雨期间,由于地表裂隙的存在,大气降水通过裂隙涌入3-1煤层采空区,并在低洼区域富积。

未来开采3-1煤层采空区下部的4-2煤层时,在煤矿采动的影响下,可能在某些区域导水裂隙带导通3-1煤层采空区,使大气降水沿着裂隙涌入4-2煤层巷道,造成矿井涌水量激增,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的生产。

2、上部3-1煤层采空区积水

中汇富能煤矿3-1煤层资源量已采空枯竭多年,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

据《陕西省府谷县中汇富能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3-1煤层采空区积水5处,范围位置清楚,其中2处在煤矿未来五年开采区域,对未来五年中汇富能煤矿开采4-2煤层有一定威胁。

煤矿在回采及巷道掘进过程中,加强煤矿地质隐蔽灾害探查工作,注意上覆煤层采空区积水、有害气体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二、健全组织体系

(一)成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1、老空水害防治领导组

组长:

王峰

副组长:

董锦钟张杰吉强郭刚许胜利张应昌

成员:

李吉新杨久春高小明杨建荣孙文学高振原

张奎军刘喜全李建忠勾希双

领导组设在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通防科李吉新同志担任。

2、工作职责:

组长:

本单位老空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老空水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满足需要的探放水设备;保障防治水年度计划所需的资金投入;开展重大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考核。

副组长:

矿井总工程师具体负责老空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组织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及防治水年度计划;组织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方法并督促落实;组织审查防治水工程设计、施工及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水害应急救援演练;组织老空水害防治知识培训。

通防科科长,协助总工程师开展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工作。

(二)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包海云高振原

(三)建立专职探放水队伍,

探水队

队长:

谢涛

队员:

霍志强贾李保陈保江许秘密毛健

(四)配备专用探放水设备

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型号XXX(200m),架柱式液压回转钻机XXX台(80m),配备有专用探杆。

物探设备采用XXXX专用物探设备,化探由XXXX统一设置水质化验实验室进行水质化验。

三、完善制度体系

(一)防治水基本管理制度

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探放水制度、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制度、井下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探放水成果井口公示牌板管理制度等。

(二)防治水例会制度

矿井要坚持防治水例会制度,每月要召开一次防治水工作分析和研究例会,研究老空水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集思广益,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落实和安排防治水工作。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矿井要坚持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当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旬至少进行一次水害排查,“五人监管小组"按有关检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要进行水害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订防治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

组织水害隐患排查时,必须使用“验探工具”,对掘进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孔眼深度进行抽查验证。

验证孔眼深度与井口牌板和现场牌板上公示的数据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的进行处理。

(四)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老空积水隐患区域和积水量的预测是老空水害防治的核心,对老空积水隐患区域、积水量要准确预报。

矿井要建立和坚持采掘工作面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制度。

每年、季和月度末,要根据生产接替计划和矿井采掘工程的平面及空间关系,对各采掘工作面受老空区水水害威胁情况进行逐头、逐面分析排查和预报。

(五)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矿井发生以下重大水患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凡矿区范围内出现大雨暴雨时,立即停产、撤人。

2、相邻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立即停产、撤人。

3、影响到生产地点的排水设施失效,无法处理时,立立即停产、撤人。

4、当施工现场出现下列透水的预兆:

施工掘进迎头或工作面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煤壁片帮、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现象时,立即停产、撤人。

(六)防治水三区管理制度

井田范围内存在老空积水技术资料缺失或者不可靠的资源整合矿井是老空水害防治的重点。

矿井应根据老空水查明程度,对老空水害防治实行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分区管理。

按照《煤矿防治水细则》的规定,到2019年7月底,按照煤矿防治水分区管理标准,对全井田实行合理分区,并分区制订针对性水害防治措施。

(七)防治水专家会诊制度

煤矿要要聘请具备较高水平的专业素质,重点针对煤矿老空水害进行会诊。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对煤矿防治水进行会诊,摸清煤矿防治水现状,查找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安全有效的老空水害防治工作方法,推动煤矿防治水工作上水平。

(八)技术红线管理制度

合理划定煤矿的红线范围,按规定绘制矿井红线管理图(1:

5000)和采掘区域局部红线管理图(1:

2000),红线范围内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物探,实现红线范围内的老空、积水、构造、水文、地质等透明化。

总工程师要对煤矿企业的红线管理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合格上报矿长、县局批复后,报请市局备案,红线变更必须重新审核、备案。

安全科要将红线管理,纳入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执行红线管理规定,严禁超越红线组织生产、建设。

四、建立技术体系

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建立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技术体系,切实把老空水害消灭在萌芽狀态。

(一)老空水普查

1、矿井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勘查资质的单位开展区域老空水害隐患普查和论证,采用老空调查、地面踏勘、物探、钻探、化探等综合手段,查明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摸清矿区范围及周边老空(窑)水的位置、范围和水量,划定矿井老空区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

有资质的单位接受委托承担老空水害普查和论证工作时,应提出含有老空水害普查论证内容的报告,并对做出的结论负责。

2、矿井应当依据水害普查论证资料或水文地质报告编制水害预测图。

水害预测图以采掘工程平面图为底图,对于已经准确判定的老空区,用实线标注;对于资料不清、分析预测判定的老空区,用虚线标注;将废弃的巷道、硐室、钻孔等在图上标注清楚,并存档备查。

3、每年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一次水害复查核实,根据复查核实情况及时修改水害预测图及其他相关图件。

4、老空区调查内容应包括:

老窑(或采空区)名称、建井时间、井筒位置、井田范围、开采层位、开采范围、停采时间、积水范围、积水深度、积水量、老空水补给来源等水文地质情况,调查内容应当及时填入老空区调查台账。

老空区复查核实的内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对调查资料来源、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调查时间等进行复查核实,并做好复查核实情况的记录。

5、老空区地面探查有关要求:

老空区范围不清的地段,可在地面采用三维地震、电法、电磁法等勘探方法探查老空区范围及积水区域,并与已有地质资料对比、分析、研究,进一步确定老空区特征及其富水情况。

物探方法圈出的老空积水区要用钻探方法验证,进一步验证老空区层位、积水标高、估算积水量。

地面探查结束后,结合物探资料及时编制探测总结报告,由煤矿企业、矿井组织有关专家验收、评审。

根据探查结果及时对原有老空积水区进行修正,并及时将井田内和周边小窑分布、老空区积水情况编绘到相关图件上。

(二)老空水探放

6、矿井要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的有关规定,采用“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做好老空探放水工作。

严格执行“探掘分离”“探放水作业优先"等探放水制度,加强探放水工程验收考核,保证探水工程的可靠性。

未经探放水作业确认安全的掘进和回采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作业。

7、探放老空水要坚持“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按照“主动探放、先隔离后探放、先堵后探放、先降压后探放"的要求,根据老空积水量、老空水补给量、水质、矿井现有排水能力和放水后解放的煤炭资源量等因素综合分析,编制设计方法。

8、在受老空水害威胁区域掘进时,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则,应当先采用瞬变电磁、直流电法、瑞利波技术等物探技术进行超前探测,并采用钻探进行验证。

掘进前方的老空区及其富水性探测不清的,严禁掘进施工。

9、

受老空水害威胁的采煤工作面,按照“先治后采"的原则,在工作面形成后,应进一步核查工作面内、工作面上下方及周边的采空区分布及积水情况。

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物探后钻探,对每一个探测异常点进行分析研究,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组织实施。

不能用物探方法替代钻探进行探水。

待工作面附近采空区水害等隐患完全排除后,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进行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安全许可评价后,方可进行回采。

10、煤矿企业、矿井应当将确定的探放老空水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标绘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充水性图上,并根据调查、探查老空区积水资料及时修订。

积水线:

即老空区、小窑采空区的积水范围。

是根据地质调查、物探、钻探等探查结果圈定的老空积水边界线。

探水线:

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体有如下规定:

(1)探水线应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的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的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

(2)对本矿开采所造成的老空、老巷、水窝等积水区,其边界位置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探水线至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为:

在煤层中不得少于30m,在岩层中不得少于20m。

(3)对本矿井的积水区,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边界时,探水线至推断的积水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4)对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探水线至老窑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少于60m。

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老窑,可根据本矿井已了解到的小窑开采最低水平,作为预测的可疑区,必要时可先进行物探控制可疑区,再由可疑区向外推100m作为探水线。

警戒线:

图纸资料可靠的由探水线外推不少于30m作为警戒线;有一定图纸资料参考的外推不少于50m作为警戒线,资料依靠调查分析判断的外推不少于80m作为警戒线。

11、针对三线管理规定中“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不同范围内的钻孔设计原则,因水患威胁不同,结合现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经济效果等综合因素考虑,应分三种情况进行分别设计。

(1)在警戒线圈定以外区域,桉照掘进钻探“有掘必探"工作要求,实行基本钻探方式。

薄煤层:

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3个进行设计。

厚煤层:

设计钻孔成扇形布置,按照超前距离控制至少30m,帮距控制至少20m的要求,探放水钻孔布置按照至少4个进行设计。

即在薄煤层钻孔设计基础上,在垂直方向上增加1个钻孔。

(2)在警戒线以内、探水线以外的过渡区域,应按照资料掌握的可靠程度,结合地面、井下物探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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