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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中职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美是纯洁道德、丰富精神的重要源泉。

美育对于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念和审美能力,陶冶道德情操,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具有其它学科所不能替代的重要作用。

学校美育是培根铸魂的工作,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是职业教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美育工作,推动学校美育工作健康、稳步的发展,根据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切实改变学校美育的薄弱现状,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学校美育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形成我校学生自觉增强文化主体意识、强化文化担当的新面貌。

坚持面向全体。

健全并不断完善面向人人的美育育人机制,让所有在校学生都享有接受美育的机会,促进德智体美劳有机融合。

加强分类指导,鼓励特色发展,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坚持改革创新。

全面深化美育综合改革,整合美育资源,全面提高普及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形成充满活力、多方协作、开放高效的美育新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22年,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美育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师资队伍建设和场馆设施明显加强,推进机制和评价体系日益完善,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显著提升。

(四)重点任务

要以艺术教育的改革发展为重点,紧紧围绕普及艺术教育和专业艺术教育两大重点领域,大力加强和改进我校美育教育教学。

1.强化普及艺术教育

要强化面向全体学生的普及艺术教育。

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

规范公共艺术课程,加强公共艺术课程教材建设。

建立美育教育中心作为我校普及艺术教育的管理机构。

学校所有专业都必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教学计划,计入学分,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

应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我校优势和跨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美育的实际需要,积极探索构建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

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形式。

开展公共艺术教育微课展示,培育建设一批高质量的美育精品课程。

加强我校艺术社团建设,加大从普通在校生中挖掘、选拔、培养艺术团成员力度,带动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学校艺术实践活动要让大多数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

2.提升专业艺术教育

专业艺术教育要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模式。

我校艺术类专业设置应与学科建设、产业发展、社会需求、艺术前沿有机衔接,加强社会服务意识,增强人才培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契合度。

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深入实施学校文化艺术大类专业教学标准,不断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

提高我校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卓越拔尖艺术人才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二、具体目标

(一)建设美育教师队伍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

要把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首要位置,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

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具有实施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基本满足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师资队伍。

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

优化专业艺术教育教师结构,搭建院系、校际合作交流平台。

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汇聚培养一批美育名家名师,积极引进高水平的美育教育专家和骨干教师。

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

(二)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促进我校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和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

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

成立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高面向全体学生的美育教育质量。

提升美育科学研究水平,建设美育高端智库,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

推动美育协同创新,探索建设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等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与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中小学校等协同育人机制。

(三)推进文化传承创新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作为学校美育教育的基础,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在传统文化艺术的提炼、转化、融合上下功夫,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

持续深入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等品牌活动,组织原创校园歌曲、舞台剧、舞蹈、影视、校园景观设计等作品的展示与推广,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经常性的丰富多彩的课外、校外艺术活动,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

(四)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水平

美育工作要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要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

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推进美育教学改革与创新

1.在学校公共艺术课程的学习实践中,通过鉴赏艺术作品、学习艺术理论、参加艺术活动等,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高雅的审美品位,提高人文素养;了解、吸纳中外优秀艺术成果,理解并尊重多元文化;发展形象思维,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发展。

2.各专业应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要在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中至少选修1门并至少取得2个学分方可毕业。

艺术限定性选修课程包括《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戏剧鉴赏》、《舞蹈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

各专业应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

学校鼓励教师根据本校专业建设、所在地域等教育资源的优势以及教师的特长和研究成果,开设各种具有特色的艺术任意性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讲座,以满足学生的不同兴趣和需求。

任意性选修课程包括:

作品赏析类,如《交响音乐赏析》《民间艺术赏析》《闽南文化》等;艺术史论类,如《中国音乐简史》《外国美术简史》等;艺术批评类,如《当代影视评论》《现代艺术评论》等;艺术实践类,如《合唱艺术》《DV制作》《艺术设计欣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读本》等,任意性选修课程纳入学分管理。

3.学校要通过开设艺术类课程和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表达能力和创造能力。

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开设各种艺术类选修和限定性选修课程,满足学生对各种艺术教育的需求。

要加强艺术类课程建设的研究,力争用3—5年时间,推出一批实施规范、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精品课程。

4.抓好美育教材的规划和建设,努力使美育教材具有地方特点。

要根据国家艺术课程标准和我校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同行业企业联合编写出质量较高、特色鲜明、深受大学生欢迎的美育校本教材。

5.担任学校美育类课程的教师要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积极探索、勇于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根据艺术教育的规律和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的特点,创造性地组织教学。

要充分利用和开发本地文化艺术资源,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探索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教学模式,规划建设一批高质量美育慕课,扩大优质课程覆盖面,努力实现教学形式的现代化和多样化,切实提高美育教学的质量。

6.加强美育类课程评价体系的建设。

要坚持以学生素质发展为本,把评价教学结果与评价教学过程结合起来。

在对学生进行艺术技能的掌握和认知的水平评价的同时,注重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等领域的发展水平。

7.各艺术类专业应契合区域发展需求,遵循艺术人才培养规律,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促进艺术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相辅相成,完善艺术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着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培养造就文化底蕴丰厚、素质全面、专业扎实的艺术专门人才。

引导艺术类专业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积极参与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8.成立美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提高面向全体学生的美育教育质量。

建设美育高端智库,提升美育科学研究水平,打造美育综合研究的高地和决策咨询的重地,深入研究中华美育精神。

9.成立美育教育中心,配备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学校的美育教育工作,统筹全校美育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工作。

10.推动美育协同创新,探索建设校校协同、校所协同、校企协同、校地协同等创新培养模式,逐步完善与文化宣传部门、文艺团体、中小学校等协同育人机制。

(二)推动艺术活动开展与创新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类艺术活动,创新活动内容与形式,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参与艺术活动。

加强对课外、校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指导,制定相应的规定,使之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1.开展学生艺术活动要以育人为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导向,体现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

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2.办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充分发挥本地专业艺术团体和艺术家的作用,学校每年面向社会的大型艺术活动不少于一次,每学期至少有一次全校性艺术活动。

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艺术表演和艺术竞赛。

3.鼓励开展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学生艺术活动。

因地制宜建立各类学生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学校每两年举办一次综合性的艺术节,让每个学生都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形成本校学生艺术活动的特色。

4.学校艺术活动要和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美化校园与社区文化环境建设的活动。

严禁以赢利为目的、低俗的文艺活动进入学校。

5.加大学校文化艺术设施建设的投入,为学校开展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同时要统筹协调,充分利用校外教育场地设施,并争取行业企业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6.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由学校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加强统筹力度,多渠道解决美育师资短缺问题。

1.根据教学计划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美育教师,积极引进高水平的美育教育专家和骨干教师。

使担任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的教师人数,达到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9—12人),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占艺术教师总数的50%(5—6人)。

2.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兼职美育教师队伍。

鼓励聘用社会文化艺术团体的专业人士、民间艺人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专职艺术教师不足时,可由本校具有艺术特长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必要专业培训后担任兼职艺术教师。

探索实施公共艺术课特聘教授制度。

3.优化专业艺术教育教师结构,搭建院系、校际合作交流平台。

在三年内建设2-3个美育名师工作室,汇聚培养一批美育名家名师。

4.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建立符合美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为美育教师职称晋升、职业发展、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提供支撑。

美育类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外艺术活动辅导工作计入教师工作量。

学校保证美育类教师在职务评聘、奖励、进修、培训等方面与其他专业教师具有同等待遇。

(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我校美育要主动融入区域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1.引导美育教师和学生强化服务社会意识,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积极开展对口定点帮扶、支教扶贫、社区服务等美育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

2.深化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借助国际和国内、政府和民间多种对外交流渠道和活动平台,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和中外人文交流项目。

(五)建设校内外美育实训实习基地

1.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关心和支持学校艺术教育,开发利用校外艺术教育资源,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建立校内美育实训实习基地,并尽可能向当地开放,实现艺术教育资源共享。

2.积极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建立校外实训实习基地,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本地各种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和实践活动,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和国家级、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学生在艺术学习的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的精髓。

(六)建立学校美育工作评价制度

建立学校美育工作自评公示制度。

要将美育工作纳入学校办学水平综合评价体系。

学校要以艺术课程开课率、课外艺术活动的学生参与度、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艺术素质为重点开展自评,自评结果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学校美育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学校美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机构

成立公共艺术教育教研室,统筹全校音乐、美术、书法、戏剧、舞蹈等艺术课程师资的调配使用,全面负责公共美育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和课程的建设与管理。

有计划地组织美育教师、管理人员参加美育培训,提高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保障经费投入和设施设备配置

学校要保证美育发展的基本需求,确保艺术教育经费逐年增长。

鼓励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增加美育投入。

每年安排一定经费预算确保与美育教学相关的学生艺术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要把学校美育设施设备建设纳入本校有关项目规划,并保证配置到位。

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配置标准,充分发挥场馆等设施设备的功能,满足美育教学和大型艺术活动需求。

(四)加强艺术教育督导与宣传力度

要将美育纳入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并向社会公示。

要在教育教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中加大美育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力度。

要进一步加大对美育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都来重视、支持学校美育工作,尊重、关心美育教师,为学校美育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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