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第三节《荆轲刺秦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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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第三节《荆轲刺秦王》

今天推送第三课《荆轲刺秦王》。

一、文化常识

1.《战国策》是中国古代的一部历史学名著。

它是一部国别体史书,又称《国策》。

由西汉刘向所整理编写,共33篇,分为十二策。

《国语》是第一部国别体史书。

  2.卿:

古代对人的敬称。

如燕人称荆轲为荆卿。

  3.竖子:

对人的蔑称。

除此之外还有“童仆”和“小孩”的意思。

  4.祖:

临行祭路神,引申为饯行和送别。

  5.古代音乐分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音。

变徵是徵的变调,音调悲凉;羽,声调激愤。

相当于今天的1,2,3,5,6。

  6.中庶子:

管理国君的车马之类的官。

  7.郎中:

宫廷的侍卫。

今又称医生。

  8.箕踞:

坐在地上,两腿张开,形象像箕,是一种轻慢傲视对方的姿态。

二、文言现象

(一)重点实词

岂可得哉?

能够

微太子言:

如果没有,表假设。

微夫人之力不及此。

臣愿得谒之:

前往,拜访

今行而无信:

没有信物

臣乃得有以报太子:

有用来……的方法

秦之遇将军:

对待

顾:

1.回头看,环视.相如遂登车而去,终已不顾;

2.表轻微转折,只是,不过。

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3.看望,拜访。

三顾茅庐。

4.表示反问,难道。

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

5.顾念,顾虑.大行不顾细谨,大礼不辞小让。

燕国见陵之耻除矣:

见……;于……;见……于……

为……;为所……;为……所……

仆所以留者:

……的原因;之所以,是因为……

持千金之资币物:

礼物。

厚遗秦王宠臣中庶子蒙嘉:

赠送

不敢兴兵以拒大王,愿举国为内臣:

军队;抵御;全国

使使以闻大王:

派遣使者。

叠字:

A+A(第一个一般是动词,第二个一般是名词。

亲亲:

亲近亲人,老吾老:

赡养我的老人……)

唯大王命之:

希望

不得持尺兵;诸郎中执兵:

兵器

不及召下兵:

士兵

北蛮夷之鄙人:

见识浅短,先帝不以臣卑鄙

因左手把秦王之袖:

趁机

卒起不意:

通“猝”,突然。

断其左股:

大腿。

(二)通假字

①秦王必说见臣(“说”通“悦”,高兴)

②往而不反者,竖子也(“反”通“返”,返回)

③燕王诚振怖大王之威(“振”通“震”,惧怕)

④秦王还柱而走(“还”通“环,绕)

⑤卒起不意(“卒”通“猝”,突然)

⑥日以尽矣(“以”通“已”,已经)

⑦请辞决矣(“决”通“诀”,诀别)

⑧图穷而匕首见(“见”通“现”,出现)

(三)古今异义

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

走投无路,陷入困境

可以解燕国之患:

可以用来

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

眼泪

偏袒扼腕而进曰:

袒露一只臂膀

持千金之资币物:

礼品

诸郎中执兵:

宫廷的侍卫

三、作文素材

勇敢:

明知必死,义无反顾——“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这件事情,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都回不来了;当“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的秦武阳面对秦王“色变振恐”时,荆轲仍然是淡定的。

报恩:

为了报答太子丹的国士待遇,他不惜献出生命。

樊於期:

义勇刚烈,顾全大局,勇于牺牲。

为了信仰,献出生命。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子曰: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孔子说:

“志士仁人,没有贪生怕死而损害仁的,只有牺牲自己的性命来成全仁的。

”)樊於期的精神也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历来有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了国家、信仰献出生命。

四、阅读材料

《易中天中华史——刺客》

复仇者

赵襄子又看了豫让一眼,然后长叹一声说: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就把剑拔出来了。

这是他第二次行刺。

为这一天,他吃尽苦头。

豫让要杀的这个人名叫赵毋恤,是当时晋国最有权势的人之一,死后谥为襄子。

周代,天子、诸侯、大夫死后,都要给一个盖棺论定的称呼,叫谥号。

天子的叫某王,如周成王、周康王。

诸侯的叫某公,如晋灵公、晋出公。

大夫的叫某子,如赵简子、赵襄子。

豫让行刺赵襄子时,春秋已经结束,战国尚未开始。

晋国国君的大权,包括土地、人民、资源和财产,早已旁落到了六个氏室手中。

氏室,就是大夫的家族。

天子的家族叫王室,诸侯的叫公室,大夫的叫氏室。

把持晋国大权的氏室,是赵、范、中行(读如杭)、知(智)、魏、韩六家。

知氏的家君叫智伯,正如晋国国君叫晋侯。

豫让是智伯的手下。

公元前453年,智伯死了,他死在六大氏室的争权夺利中。

起先,是智伯联合赵、魏、韩三家灭了范氏和中行氏。

然后,是赵襄子、韩康子和魏桓子联合起来灭了智伯。

赵襄子为了解恨,还把智伯的头盖骨刷上油漆做成了酒具。

也有人说,做成了夜壶。

杀人不过头点地。

襄子的快意恩仇,在豫让那里就是奇耻大辱。

豫让决心复仇。

复仇之路坎坷曲折,艰难而漫长。

其实,知氏兵败之后,豫让原本是逃进了山里的。

但为了智伯,他又改姓更名,潜入晋阳(今山西太原),假扮成服劳役的犯人,到宫里去粉刷厕所。

抹墙的抹子里暗藏着尖刀。

只要赵襄子现身,就一刀刺将过去。

可惜“天不灭赵”。

正要走向厕所的襄子忽然心中一动,两道鹰隼般的目光也立即射向豫让。

豫让束手就擒。

而且他供认不讳,公开承认“就是要为智伯报仇”。

卫士们围过去拔出了刀,襄子却挥手下令放人。

他说,这是一个义士啊!

智伯死了,并无后代。

他的家臣竟然来替他报仇,难得呀!

然而豫让并不甘心。

当然,仍以本来面目招摇过市,肯定是不行的了,必须整容。

于是,豫让拔掉了眉毛和胡子,又在身上涂满油漆,弄出中毒后的累累瘢痕。

为了验证整容效果,他假扮成乞丐去要饭。

走到家门口,连他妻子都认不出来,只是说:

这人的声音咋那么像我丈夫呢?

豫让又吞火炭把嗓子弄哑。

如此受尽折磨,终于面目全非。

面目全非的豫让潜伏在赵襄子的必经之路上,准备一搏。

赵襄子的车辇也按照原定路线,缓缓过桥而来。

但谁都没想到,拉车的马突然惊了。

心有灵犀,赵襄子一跃而起──

一定是豫让,别让他跑了!

豫让再次被捕。

照理说,这回他再没可能也没理由被放过。

赵襄子该怎么办?

豫让又该怎么办?

谁该去死

豫让最后自杀了。

自杀前,襄子帮他完成了一桩心愿,这是回头要说的。

其实豫让并不是第一个自杀的刺客,赵家被人暗算也不是头一回。

赵襄子既不是赵氏家族的始祖,也不是遇刺的第一人。

第一个遭遇刺客的是赵盾,即“赵氏孤儿”赵武的祖父赵宣子。

刺客名叫鉏麑(读如锄泥)。

这个名字怪异的刺客,是晋灵公派来的。

灵公是晋国的国君,赵盾则是晋国的正卿。

两人的关系,相当于总统和总理。

总统刺杀总理,当然非比寻常。

他挑选的杀手,也应该非比寻常。

然而鉏麑却下不了手。

现在已经无法弄清灵公是怎样找到鉏麑的,也不知道鉏麑又是什么人。

贴身心腹?

宫廷卫士?

职业杀手?

都不清楚。

他准备用什么手段行刺,也不清楚。

总之,此人接受了任务,并潜入赵盾府中。

鉏麑到达赵府,正是黎明时分,赵家三道大门全部洞开。

由于上朝的时间还早,赵盾便衣冠楚楚地端坐在室内养神,完全不知道刺客已经来了,身边一个卫士都没有。

鉏麑肃然起敬。

据说,深受感动的鉏麑当时喟然叹息:

孤身一人也不忘恭敬的赵盾大人,是可以为民做主的啊!

这样的人,也是可以谋杀的吗?

不可以。

实际上,真正该死的不是赵盾,而是晋灵公。

作为历史上有名的荒唐君主,他昼思夜想的事情除了吃熊掌,就是搜刮民脂民膏来装修自己的宫室;乐此不疲的游戏,则是站在高台上拿弹弓射人,看行人躲避弹丸寻开心。

公元前7年,即春秋时期的鲁宣公二年某日,仅仅因为熊掌没煮烂,他就把厨子杀了,装在簸箕里往外扔,结果被赵盾撞见。

身为“一国总理”,赵盾当然不能不闻不问;而灵公做出的反应,竟是派出杀手把赵盾做掉。

这时的鉏麑,有点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

自从冤魂显灵,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便陷入困境。

因为他明确得知:

父王是被谋杀的,凶手则是自己的亲叔叔。

动机,是因为觊觎父亲的王位,垂涎母亲的美色。

更可恶的是,奸人已经得逞,父王却在地狱里受尽煎熬。

这很不好办。

是的,作为人子,哈姆雷特应该拿起复仇之剑;作为臣子,他却不能谋杀国君,更不能谋杀母后。

谋杀他们,是以恶抗恶;不报父仇,是姑息养奸。

他甚至也不能自杀,因为那是逃避责任。

看来,他大约只能“苟活”。

但,肩负重任的他,苟活在世间又有什么意义呢?

于是,杀不杀叔王,就变成了杀不杀自己。

他也只好自问:

我为什么要活着?

该不该活着?

生与死的意义是什么?

这就有了著名的“哈姆雷特之问”──

活着,还是去死,这是个问题。

鉏麑同样陷入两难:

命令必须服从,忠良不可杀害。

杀害国之栋梁,是不义;违背君主之命,是不忠。

要么不义,要么不忠,鉏麑该怎么办?

他选择了自己去死。

进退两难的鉏麑一头撞到槐树上,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自杀的刺客”。

拔出你的剑来

现在回到豫让的现场。

就在赵襄子大喝一声之后,豫让毫无悬念地落入敌手,襄子也下车走到豫让跟前。

他看到的,是一个变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对手。

豫让这仇,原本不必报得这么苦。

事实上,就在豫让痛苦“整容”时,他的朋友就曾流着眼泪劝阻他。

朋友说:

犯不着呀犯不着!

以老兄的才干,如果愿意投靠,不难得到赵某的重用。

有了亲近的机会,你要做的事情不就方便了吗?

何苦折磨自己?

你这样做,要说志气是真有志气,要说聪明是真不聪明。

豫让笑着回答:

老兄的办法,要说可行是当真可行,要说道德是真不道德。

如果赵君真的亲近信任我,我又去杀他,那就是为了老知己而报复新知己,为了前主公而杀害后主公,没有这样破坏君臣之义的。

我现在的做法,确实很难成功。

但千难万难,正是为了昭明大义于天下,这才是我的目的啊!

我怎么能拿着见面礼去应聘,心里却想着如何取人家项上人头呢?

这些故事,赵襄子当然未必知道。

但此刻,他站在了豫让的对面。

这时的襄子权势更大,可以自称寡人。

赵襄子说:

豫让啊豫让!

你要报仇,寡人原本是可以理解的。

但寡人实在不明白,你先前不也服务过范氏和中行氏吗?

智伯灭了范氏和中行氏,你不替他们报仇,反倒改换门庭化敌为友,自己上门去为智伯服务。

同样是主公,你为什么只忠于智伯,不忠于范氏和中行氏?

同样是仇家,你为什么只憎恨寡人,不憎恨智伯,还拼死拼活要为他报仇?

豫让傲然作答。

豫让说: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臣为范氏和中行氏服务时,他们把臣当作普通人,臣当然像普通人那样来报答。

智伯却把臣看作国士,看作天底下最杰出的人,臣就要像最杰出的人一样报答他。

襄子听了,泪流满面长叹一声:

好吧,好吧,豫先生呀豫先生!

你为智伯尽忠,声名已经成就;寡人对于先生,也算给够意思。

请先生做好准备,寡人不会再放你一马!

言毕,下令卫士把豫让围起来。

显然,襄子是要让这位令人崇敬的刺客体面地死去。

而战死,无疑是最光荣的。

这是赵襄子所能表达的最大尊重,也是他最崇高的敬意。

然而豫让却并不迎战。

自知必死无疑的豫让面不改色,昂然上前一步说:

君上!

臣听说,明主不掩人之美,忠臣有死节之义。

今日之事,臣死罪难逃,理应伏法受诛。

但,臣斗胆请求君上成全,让臣行刺君上的外衣,也算了却一桩心愿。

这是襄子没想到的,却是他可理解的。

好吧,拔出你的剑来!

豫让把剑拔出,然后跳起来,跳起来,再跳起来,挥剑击斩襄子的衣服。

他一边行刺一边哭:

老天爷呀老天爷,我终于可以报答智伯了!

三剑之后,豫让从容自刎。

现在轮到赵的仁人志士们失声痛哭了。

因为他们一致认为,君子就该像豫让那样死得高贵。

当然,他们也一致认同豫让说过的那句话──

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

行刺,还是演出

士为知己者死,荆轲要算一个。

荆轲是“明星刺客”。

从《史记》起,荆轲的头上就一直戴着道德的光环,他的身上也被倾注了无限的同情和遐想。

因为他要谋杀的是秦王嬴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而且功败垂成。

人们对嬴政有多痛恨,对荆轲就会有多敬重;对弱者有多少同情,对荆轲就会有多少讴歌。

但这是靠不住的。

道德的判断从来就很容易遮蔽真相,做研究却要的是实事求是,不能感情用事。

那就来作事实判断。

从司马迁的描述中我们得知,荆轲是卫国人。

他流浪到燕国不走,只因为热爱燕国的狗肉和美酒,以及杀狗的屠夫还有音乐家高渐离。

这并不能构成所谓爱国主义的要素。

也就是说,燕国的存亡,其实浑不关他的痛痒。

这是他听了燕太子丹一番慷慨陈词后,愣了半天不说话的真实原因。

事实上,荆轲刺秦并非主动请缨,燕太子丹则是买凶杀人。

所谓“车骑美女恣荆轲所欲”,便一语道破天机。

字里行间,蛛丝马迹,不容小觑。

荆轲,是被当作“神风突击队员”的。

当然,也可以换种说法叫“国士待之”。

事实上他的排场之大,成本之高,所用之费,十分惊人。

徐夫人之匕首,樊将军之头颅;千金之礼品,督亢之地图;高渐离之击筑,田先生之筹谋。

一切高成本又具有戏剧性的要素,在这里应有尽有,而且惊心动魄,光彩夺目。

唯一没作交代的,是不知道有没有过行动前的沙盘推演。

这就怎么看,怎么像演戏。

没错,演戏。

包括燕太子丹的“催场”,包括众人“皆白衣冠以送之”,包括临别之际痛哭流涕慷慨悲歌,也包括十三岁就会杀人,但见了秦王就尿裤子的副使秦舞阳,都是必需的舞美、道具和伴奏。

是啊,刺杀秦王是何等机密之事,有这么敲锣打鼓的吗?

就不怕秦国的卧底和线人?

实际上,一次秘密行动的排场越大,戏剧性和仪式感越强,真实性就越弱。

结果,作为“无韵之离骚”华彩乐章的荆轲刺秦,便成了燕太子丹编剧和导演的一场大型演出。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主题歌。

这种语境下的荆轲,已不是刺客,而是演员。

可惜战场不是剧场。

一旦“图穷匕首见”,那就必须动真格。

然而正如武林高手鲁勾践所言,荆轲剑术不精,还不肯虚心学习。

结果怎么样呢?

秦王近在咫尺,他却一败涂地。

抓,抓不住;刺,刺不中;追,追不上;打,打不赢。

只能在遍体鳞伤之后,靠在柱子上说完最后的“台词”:

嬴政!

老子本来就没想杀你,是要劫持了你做人质,让你跟诸侯签订条约的!

荆轲没有撒谎,燕太子丹的策划就是如此:

劫秦是第一方案,刺秦不过退而求其次。

这是丹的如意算盘,他其实很贪。

问题是,可能吗?

荆轲心里多半也没底。

他迟迟不肯成行,恐怕就因为此。

但,伟大的艺术家总是会在内心深处呼唤悲剧的出现。

何况太子已经起了疑心,那就什么都不要说了。

荆轲义无反顾地走向他的战场或剧场,哪怕明知不能全身而退,哪怕明知这不过一场真人秀。

是的,血溅王廷的真人秀。

杀手情

聂政却不会这样。

聂政是豫让之后、荆轲之前的刺客。

与荆轲不同,他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刺杀韩相侠累。

他的行动也很机密,只有他和严仲子两个人知道。

这更像一个职业杀手。

的确,如果说鉏麑忠义,豫让执著,荆轲会演,那么,聂政专业。

他的“活”实在干得漂亮,不但干净利落地杀掉了侠累,还清理了现场,掐断了线索,让韩国人永远无法知道凶手是谁,更无法从凶手这里追到幕后。

这样的刺客,是手艺人。

手艺人是要有金刚钻的。

没有金刚钻,他不揽瓷器活。

就算有,也不轻易揽活。

聂政就是这样。

没错,聂政也是“士为知己者死”。

他的出山,主要是感念严仲子的看重赏识。

实际上,这也几乎是“中国式杀手”的共同特点。

但同样毋庸讳言,聂政跟豫让不同。

他不是自己要报仇,而是受雇于人,严仲子更明明白白是买凶杀人。

奉黄金百镒,前为聂政母寿,就是他出的价钱。

但再高的价钱,聂政也不为所动。

他谢绝了严仲子的馈赠,明确表示“老母在,政身未敢以许人”。

不过,他心里是领情的。

而且他认为,“奉黄金百镒”正是严仲子稀罕自己的表现。

既然如此,我聂政“将为知己者用”。

因此,当母亲去世居丧已毕时,聂政专程从齐国西行到卫国,在濮阳面见严仲子,并直截了当地说:

你的仇人是谁?

交给我吧!

严仲子大喜过望。

隐忍已久的严仲子,决定给聂政配备一支小分队。

因为目标是韩国的国相,也是韩侯的叔叔,此公人多势众,防卫森严,不易下手。

然而聂政反对。

聂政说,这事绝不可以人多。

人多嘴杂,是非也多,哪有不泄密的?

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臣只能一人前往执行任务。

只身前往的聂政如入无人之境。

他手提三尺之剑,入韩境,进国都,闯相府,上厅堂,在手持戈戟的卫士们还没来得及反应时,就一剑刺死了侠累。

然后,又一声长啸,击杀了侠累的卫队数十人。

这时的场面不难想象。

那一定是所有人都惊呆了,谁都不敢上前。

聂政开始对自己动手。

他先是割掉了自己的面皮,又挖掉自己的眼睛,然后剖腹挑出肠子,这才倒地而死。

这些动作,他做得有条不紊,一丝不苟,平心静气。

聂政,莫非是“冷血杀手”?

不,他有情有义。

什么情?

亲情,还有友情。

事实上,聂政毁容不为别的,就是要保护所有相关人,包括严仲子。

这也是他反对成立小分队的初衷。

他对严仲子说得很清楚:

韩卫两国相距不远。

一旦走漏风声,韩人举国与主公作对,岂不危险?

同样,一旦暴露真面目,生活在齐国的姐姐岂能不受牵连?

为此,聂政甘当无名英雄。

这就是聂政的情义了。

只不过他没想到,自己的姐姐更是一个侠女。

这样的女人和男人

聂政的姐姐叫聂荣。

聂荣也到了韩国。

因为聂政死后,韩国人成了没头的苍蝇。

他们不知道这个刺客是谁,为什么要刺杀侠累,又是谁在幕后指使。

冤有头,债有主。

怒不可遏的韩侯下令将聂政暴尸街头,悬赏千金,务必查清他的真名实姓。

消息传来,聂荣立即动身,并在韩都街头一眼就认出了弟弟。

聂荣伏尸大哭。

围观的韩国人替她捏把汗。

他们说:

我们国君正在悬赏追查这个刺客,夫人难道不清楚吗?

怎么还敢来认尸?

聂荣说:

我当然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

想我这苦命的弟弟,虽然身怀绝技,志向远大,却因为放心不下老母和妾身,只能忍辱负重,屈身市井,混迹于贩夫走卒之中。

现在老母宾天,妾身已嫁,他可以“为知己者死”,也可以大显身手,扬名立万了。

但,弟弟因为妾身尚存,不忍牵连,竟如此地毁坏自己的容貌。

我又怎么忍心为了苟活在世,而泯灭贤弟的英名呢?

说完,聂荣在韩国人的大惊失色中,哭死在聂政的尸体旁。

这让人想到了安提戈涅。

安提戈涅是古希腊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剧中人。

她的哥哥波吕尼克斯在宫廷斗争中失败,被他们的舅舅、新国王克瑞翁宣布为“叛国者”,抛尸郊外,去喂野狗和猛禽。

然而安提戈涅却不顾克瑞翁“收尸者杀无赦”的命令,在哥哥的尸体上撒土三次,以代掩埋。

克瑞翁盛怒。

盛怒的克瑞翁抓住自己的外甥女,问她是否知道国王的命令是不可违抗的。

安提戈涅平静地回答──

我知道。

不过,我也知道另一种命令。

这命令不是今天或明天的,而是永远的。

谁也不知道它来自何处,但谁都不能违抗它却不受神的谴责。

正是这命令叫我去埋葬波吕尼克斯,因为不能让我母亲死去的儿子没有葬身之地。

聂荣接到的,莫非也是这样的命令?

塑造了安提戈涅形象的索福克勒斯,跟聂荣应该是同时代人。

距离那位“自杀的刺客”鉏麑,则大约二百多年。

鉏麑接到的,也是另一种命令。

正是这命令让他义无反顾,正是这命令让他杀身成仁。

当然,这三个人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

鉏麑是为了国,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家;鉏麑是为了正义,聂荣和安提戈涅是为了亲情。

然而他们接到的命令却来自同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叫天良。

天良在,则天理存。

不过鉏麑虽然死了,灵公却没有住手。

他设宴招待赵盾,后堂则埋伏着甲士,还有恶犬。

靠着别人的帮助,被迫害的赵盾才杀出重围,逃离国都。

如此步步紧逼的结果,是灵公终于被赵盾的堂弟或堂侄赵穿所杀。

时间,是在这年的农历九月二十六日。

但这笔账,最后还是算到了赵盾的头上。

赵穿杀了灵公后,晋国的太史董狐立即记录在案,称“赵盾弑其君”,并在朝廷上拿给大家看。

赵盾说:

不对,不是我杀的。

董狐说:

你是晋国正卿。

你被追杀,并没逃出国境;你回朝廷,又不严惩凶手。

国君不是你杀的,是谁杀的?

史官的尊严有如哨兵,神圣不可侵犯。

赵盾无言以对。

这就是文天祥《正气歌》中所谓“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它比刺客的刀子还要锐利,因为人是要有一点精神的。

精神的力量虽然无形,却也无敌。

因此,这句话也可以改成“在韩聂荣哭,在晋董狐笔”。

这是怎样的女人!

这是怎样的男人!

有这样的女人和男人,当然会有非同寻常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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