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材采购合同.docx
《包材采购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包材采购合同.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包材采购合同
包材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承揽方提供原材料以按定作方的要求定作包装产品,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合同中,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履行:
第二条质量及技术要求
第三条溢短装、风险和保险
承揽方的实际交货数量允许与合同数量有正负百分之十的数量偏差,价款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定作方自提货
物的,货物装车之后的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承揽方委托第三者(运输公司)送货的,货物送达交付地点之前的风险由承揽方承担。
第四条检验期限以及质量
问题处理
定作方应在收到定作物之日起十日内,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质量及附送单据(如发票)等进行检验,若有问题者可提出异议。
检验标准同此合同第二条约定。
为进一步保障定作方利益,在收货后三个月内,若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包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可由双方一致确认质量责任所属后,可依据本合同第十条违约责任内容处理。
反之,则视为双方对质量无异议。
第五条双方互负核对往来帐务的义务一方提出核对往来帐务要求的,另一方应该及时积极的
给予配合和支持,应在一周内给出核查结果。
第六条技术
资料、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提供
由双方确认的技术资料或设计图纸等同为该合同的附
件,若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最新一次双方确
定的版本为准。
定作方还应一并提供使用和销售定作包装产品和商标
标识所必需的证明文件,并对第三者的侵权指控承担全部法
律和经济责任。
第七条转让约定
承揽方可将部分定作义务交给第三者完成。
但承揽方应
该就第三者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方负责。
第八条版辊
处理方法
印刷版辊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向第三者制作,电雕图案及设计属定作方所有,由承揽方使用并保管。
因版辊使用寿命限制,自制版之日起十八个月后,承揽方将不再保管,有权自动销毁版辊。
在上述寿命之内,若定作方连续委托承揽方业务,连续
委托的间隔均不超过六个月的,承揽方可维护版辊。
第九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
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事故一方应尽快通知
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期限或协议其他解决
方法。
对方由此导致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及附件经确认生效,不得随意变更;中途变更或解除定作要求的,承揽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
稿费、版费、材料费等费用均由定作方承担。
对于定作包装产品质量在保证期内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承揽方可负责更换、重作;否则应接受退货,但承揽方仅限于承担包装产品本身之损失,不承担定作方其他损失及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有条款均被双方接受,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协议补充。
发生争议时
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
一式__贰_份,承揽方持_壹—份。
以上所有条款均被双方接受,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双方以后贸易往来,未尽事宜的应以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参照执行。
篇二:
包材类采购合同
包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项目名称:
需方:
签订时间:
年月日第
一条标的物(注:
详细参数见附件一)
注:
本合同项下所签产品数量为准确使用数量,合理浮动范围为土%如果使用量超出浮动范围,需重新补签正式合同。
)
第二条质量要求:
执行标准第三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方法:
第四条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货到需方指定现场,以需方现场实际验收签单数量为准;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
交付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
所有:
标的物的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交付验收合格后起由需方承担。
第六条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需方提前小时
通知供方所需货物数量,货到现场,按实际数量验收签
单;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负责将货物送到需方指定现场,并承担运
输费用。
第八条验收标准、方式、地点及期限:
货到现场,以需方指定的收料人现场验收签单为准。
需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对本批次物资进行
验收。
如产品不合格,需方在收到货日内向供方以电话或
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供方免费日内调换合格产品。
如需复检时,供方同意到需方指定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复检。
复检后证明抽样物资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需方承担;若复检后证明抽样物资不合格,供方承担该复检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如供方所提供货物连续2批经
检验后均为不合格产品则供方视为违约,按合同第十二条执行,且将取消供方的供货资格。
第九条结算方式:
1合同价款(最终执行优惠价)
大写:
小写:
2、合同价款构成:
3、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4、付款条件:
货到指定现场后经需方QC人员检定合格并经需方使用部门认可后,需方应及时支付货款。
以上所有支付款项,均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
如确需临时变更收款账户,变更方需提供支付委托书。
第十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曰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供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供给合格合同数量产品,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
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文
本需由双方加盖骑缝印章;
23效力
附件一:
产品详细参数表
附件一:
产品参数表
其他要求:
篇三:
包材采购框架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包材采购框架合同
由
华润五丰营销(深圳)有限公司
买方(甲方)
与
卖方(乙方)
签订
【包材】采购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
华润五丰营销(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除非买卖双方在本合同中特别指明或另有书面约定,在本合同及生
效订单中出现的词语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
是指本框架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
(2)“产品”:
是指符合本合同及生效订单要求的、买方向卖方购买的包装材料。
(3)“订单”:
是指买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途径向卖方发出的买方统一格式的
包含产品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内容的正式订货通知,订单样式请见附件一。
(4)“生效订单”:
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卖方确认的订单。
(5)“交付”:
是指卖方按照合同和生效订单约定将产品交由买方控制的行为,产品通
过甲方初步检验并由甲方实际控制后才视为卖方完全履行了该部分产品的交付义务。
(6)“订单货款”:
是指当次生效订单确定的某类产品的货款,即买方就卖方按照本合
同和当次生效订单要求交付的该类产品应支付的对价。
(7)“订单总货款”:
是指当次生效订单确定的各类产品的订单货款之和,即买方就卖
方按照本合同和当次生效订单要求交付的全部产品应支付的对价。
(8)“本周期应付总货款”:
是指本周期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货款总和,即买方就本周
期内已使用的产品应向卖方支付的对价。
(9)“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承担”:
是指产品在合同生效后因不可归责于甲乙双方的事
由,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以及产品在运输途中承运人故意或过失致使产品损毁灭失时,该损失由甲乙双方中的哪一方承担。
(10)“随产品交付的单据”:
是指卖方在交付产品
时应向买方提交的与交付产品相关的
单证和资料,比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商业发票、提货单、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产地证明、装箱单、有机产品认证手续等,具体应交付的单证内容见本合同和生效订单的约定。
(11)“检验”:
是指买方对卖方交付的产品是否符合本框架合同及生效订单的要求进行
检验并接受符合前述要求产品的行为。
(12)“结算”:
是指买方与卖方就本周期应付总货
款的金额进行核对后由买方按核对结
果向卖方付款的行为。
第二条米购方式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分批次向卖方下达订单购买产品,卖方确认订单后按订单要求
向买方交付标的产品,标的产品通过买方验收后由买方接收并做入库处理。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盖章之日起至【】年【】月
【】日为止。
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各次交易的生效订单的要求
履行各自义务。
本合同不属于排他性的或独占性的买卖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买方有权通过其他渠
道或其他供应商采购有关产品。
本合同适用于全部生效订单,生效订单应视为同时包含了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及条件。
第三条合同标的物
买方向卖方购买的产品为【】,本合同有效期内各
次交易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与尺
寸、数量、订单货款、订单总货款按照当次交易的生效订单确定。
产品的质量应符合如下要求:
(1)本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买方的具体要求:
【】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并以
适当方式包装,使之不因多次操作、装卸、潮湿、雨水、震动和腐蚀等原因受损。
(2)买方的具体要求:
产品的包装工作由卖方负责,包装材料费和包装人工费由卖方承担。
第四条订货
订单的下达、确认及生效:
买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附件一的样式填写订单并加
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以传真方式向卖方下单。
卖方如
ERP
同意按买方所下订单的要求进行交付,应在收到订单后三日内将订单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回传买方,回传的订单到达买方处即对双方发生效力。
如卖方收到买方下达的订单后三日内未答复的,或对买方下达的订单作改动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回传的,视为拒绝了买方下达的订单。
买卖双方也可以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下达订单,如电子邮件、系统或当面送达等。
本合同所有条款均适用于生效订单。
生效订单的变更和撤销: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对生效订单进行变更或撤销的。
应与对方协商后将变更或撤销订单的书面请求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传真至对方,经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回传后该变更或撤销对买卖双方发生效力。
生效订单的撤销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合同解除后,买方不再向卖方下达订单,但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的
约定继续履行未履行完毕的生效订单,直至该订单下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
但买方按照本合同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第五条交付
交付时间:
按生效订单确定。
交付地点:
按生效订单确定。
运输安排:
产品运至交付地点前的运输由卖方负责,运费由卖方承担。
所有权转移时间:
产品交付后所有权转移至买方。
产品损毁灭失的风险承担:
产品在检验地点通过初步检验时起,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卖方
转移至买方。
运输保险的购买:
整段运输的保险由卖方负责购买并承担费用。
产品的装卸由卖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卖方应将订单号、产品装车和运输的信息及时以电子邮件、书面等形式通报买方,以便
买方做好产品检验和入库准备。
乙方应随产品交付的单据:
【运输单据:
包括产品的规格、数量、运输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验收
验收安排:
产品运至甲方仓库当日,甲方安排工作人员按本合同及当次生效订单的约定
对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包装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对产品数量进行清点并与当次的生效订单对比确定乙方交付产品
数量是否存在溢短,并对辅料-包装袋(或包装箱)相
关规格、尺寸以及制作要求及产品的色泽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