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7562341 上传时间:2023-01-25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26.7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docx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1年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信息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

(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为部门统计,由国家统计局批准,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统计数据的汇总与管理。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并负责督报与数据审核事宜。

(三)持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工程勘察证书》、《工程设计证书》、《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证书》(以下简称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法人为单位进行填报。

企业集团(母公司)持有勘察设计证书,并符合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1995]11号)规定的,可以将各子公司数据合并统一填报,也可以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勘察设计证书的,由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各子公司分别填报。

(四)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分为:

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建勘设2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建勘设4表《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建勘设5表《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建勘设6表《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五)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

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于次年2月28日前完成填报和报送,纸介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电子文档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次年3月31日前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勘设6表为季度统计,以电子文档一种方式报送。

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应于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填报,并报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定网站。

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季度后20个日内完成催报、审核,并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六)本报表制度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

单位

报送方式

及日期

建勘设

1表

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年报

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

报送方式:

纸介质和电子文档

报送日期:

勘察设计企业为次年2月28日前;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次年3月31日前

建勘设

2表

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建勘设

3表

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建勘设

4表

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建勘设

5表

勘察设计企业财务情况

年报

同上

同上

建勘设6表

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季报

持有勘察设计证书的企业

报送方式:

电子文档

报送日期:

勘察设计企业为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为季度后10个工作日内

(一)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表号:

建勘设1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01组织机构代码:

□□□□□□□□-□

02企业法人名称:

03企业法人曾用名称:

04法定代表人姓名:

05公司类型:

□□□【按附录

(一)代码填报】

06行政区划代码:

□□□□□□

07邮政编码:

□□□□□□

08通讯地址:

09联系电话:

□□□□-□□□□□□□□

10传真:

□□□□-□□□□□□□□

11电子信箱(E_mail):

12网址(Internet):

13勘察设计证书编号:

□□□□□□□□□

14勘察设计证书分类(选择其中之一):

□勘察□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其他

15勘察设计证书主行业类别(与证书分类匹配):

□□□【按附录

(二)代码填报】

16勘察设计证书最高资质等级:

□甲级□乙级□丙级□丁级□不分级□一级□二级

17企业隶属关系:

□□□□□□【按附录(三)代码填报】

1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19注册资本金:

币种万元

20企业设立子公司数:

企业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

20年月日

(二)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表号:

建勘设2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一、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01

其中:

聘用人员

02

二、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

03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04

中级职称人员

05

初级职称人员

06

三、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人次

07

1、一级注册建筑师

人次

08

2、二级注册建筑师

人次

09

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次

10

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人次

11

5、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人次

12

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人次

13

7、注册电气工程师

人次

14

8、注册化工工程师

人次

15

9、注册城市规划师

人次

16

10、注册监理工程师

人次

17

11、注册造价工程师

人次

18

12、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人次

19

13、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人次

20

14、其他注册工程师

人次

21

(三)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

表号:

建勘设3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一、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1

 

二、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2

其中:

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

万元

03

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

万元

04

 

初步设计完成投资额

万元

05

施工图完成投资额

万元

06

初步设计完成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07

施工图完成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08

三、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9

其中:

工程咨询完成合同额

万元

10

工程监理完成合同额

万元

11

项目管理完成合同额

万元

12

工程造价咨询完成合同额

万元

13

四、工程承包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14

1、岩土工程治理完成合同额

万元

15

2、专项承包完成合同额

万元

16

3、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

万元

17

五、境外工程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18

(四)勘察设计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表号:

建勘设4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一、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

万元

01

二、科技成果转让收入总额

万元

02

三、企业累计拥有专利

03

四、企业累计拥有专有技术

04

五、企业获国家级、省部级奖

05

其中:

国家级

06

六、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07

其中:

国家级

08

七、参加编制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设计

09

其中:

国家级

10

(五)勘察设计企业财务状况

表号:

建勘设5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1

一、营业收入合计

万元

01

1、工程勘察收入

万元

02

其中:

境外工程勘察收入

万元

03

2、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

04

其中:

境外工程设计收入

万元

05

3、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收入

万元

06

其中:

境外工程技术管理服务收入

万元

07

4、工程承包收入

万元

08

其中:

境外工程承包收入

万元

09

5、其他收入

万元

10

其中:

境外其他收入

万元

11

二、营业成本

万元

12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

万元

13

四、利润总额

万元

14

其中:

应交所得税

万元

15

五、净利润

万元

16

六、资产合计

万元

17

其中:

流动资产

万元

18

固定资产

万元

19

七、负债合计

万元

20

八、所有者权益合计

万元

21

(六)勘察设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季报

表号:

建勘设6表

制表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1]112号

201年季度有效期至:

2013年12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报告期

自年初累计

1

2

一、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01

二、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2

三、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3

四、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4

五、工程承包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5

六、境外工程完成合同额合计

万元

06

七、营业收入合计

万元

07

三、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

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100

内资企业

110

国有企业

120

集体企业

130

股份合作企业

140

联营企业

141

国有联营企业

142

集体联营企业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149

其他联营企业

150

有限责任公司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0

私营企业

171

私营独资企业

172

私营合伙企业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190

其他企业

20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210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20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230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00

外商投资企业

310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320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330

外资企业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00

个体经营

410

个体户

420

个人合伙

(二)资质证书专业类别与代码

代码

勘察设计证书类别

1工程勘察

200

综合类

210

专业类

220

劳务类

2工程设计

300

2.1工程设计综合

2.2行业与专业工程设计

301

煤炭

302

化工石化医药

303

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

304

电力

305

冶金

306

军工

307

机械

308

商物粮

309

核工业

310

电子通信广电

311

轻纺

312

建材

313

铁道

314

公路

315

水运

316

民航

317

市政

318

海洋

319

水利

320

农林

321

建筑

331

建筑设计事务所

332

结构设计事务所

333

机电设计事务所

2.3专项工程设计

351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

352

环境工程设计

353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

354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

355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

356

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

357

照明工程设计

358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3.设计施工一体化

113010

建筑智能化工程

113020

消防设施工程

11303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113040

建筑幕墙工程

(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

代码

企业隶属关系

一、地方

110000

北京市

120000

天津市

130000

河北省

140000

山西省

150000

内蒙区

210000

辽宁省

220000

吉林省

230000

黑龙江

310000

上海市

320000

江苏省

330000

浙江省

340000

安徽省

350000

福建省

360000

江西省

370000

山东省

410000

河南省

420000

湖北省

430000

湖南省

440000

广东省

450000

广西省

460000

海南省

500000

重庆市

510000

四川省

520000

贵州省

530000

云南省

540000

西藏区

610000

陕西省

620000

甘肃省

630000

青海省

640000

宁夏区

650000

新疆区

二、中央

910000

国务院有关部门隶属企业(暂未脱钩)

920000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

930000

总后营房部隶属单位

(四)指标解释及填写说明

建勘设1表—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情况

01、组织机构代码:

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或者字母和一位校验码组成。

填写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分支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未领取国家统一代码或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使用由统计部门赋予的临时代码。

02、企业法人名称: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填写全称。

03、企业法人曾用名称:

指企业最近一次更名前使用的企业法人名称。

04、法定代表人姓名: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填写。

05、公司类型:

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填写,也可以选择【附录

(一)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码】中的分类填写。

06、行政区划代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进行填写。

07、邮政编码:

指企业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08、通讯地址:

指企业通信地址或经邮政部门批准使用的邮政信箱号。

09、联系电话:

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电话号码(区号+电话号码)。

10、传真:

指企业对外联系用的传真机号码(区号+传真号码)。

11、电子信箱(E_mail):

指企业在Internet上建立的信箱地址。

12、网址(Internet):

指企业在Internet上建立网站的域名。

13、勘察设计证书编号:

按勘察设计证书上的编号填写。

具有2个及以上勘察设计证书的,只填写其中一个主营业务的证书编号。

14、勘察设计证书分类(选择其中之一):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具有两类及以上资质证书的,只填写其中一个主营业务的资质证书分类。

企业如果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规划等其他资质证书的,选择“其他”项。

15、勘察设计证书主行业类别(与证书分类匹配):

指勘察设计证书上注明的行业或专项类别,选择【附录

(二)资质证书专业类别与代码】的项目填写。

企业勘察设计证书具有一类以上的,选择其中一个主营业务的分类填写。

16、勘察设计证书等级:

按企业选择主营业务证书上注明的资质等级填写。

17、企业隶属关系:

按法人企业的隶属关系,选择【附录(三)企业隶属关系与代码】的项目填写。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是指直接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企业和其下属企业。

18、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主管部门名称:

企业隶属关系选择“国务院有关部门隶属企业(暂未脱钩)”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隶属企业”,需填写主管部门的名称。

19、注册资本金:

币种、万元,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填写。

20、企业设立子公司数:

指企业设立并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子公司数。

建勘设2表——勘察设计企业人员情况

01、期末从业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包括:

正式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等。

不包括离开本企业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

【01≥02】。

02、聘用人员:

指报告期末在企业中工作的,且与企业签有一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

03、期末专业技术人员合计:

指报告期末企业聘用人员中评定或聘任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以及虽未评定或聘任专业技术职称,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合计。

【03=04+05+06;03≤01】

04、高级职称人员:

指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5、中级职称人员:

指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6、初级职称人员:

指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聘任了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07、期末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指报告期末从业人员中持有注册执业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各类注册执业人次合计。

一人持有2种及以上证书,按证书计算人次。

【07=08+09+……+20+21】

08、一级注册建筑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

09、二级注册建筑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筑师。

10、一级注册结构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师。

11、二级注册结构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结构师。

12、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

14、注册电气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

15、注册化工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化工工程师;

16、注册城市规划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城市规划师。

17、注册监理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8、注册造价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19、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20、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证书,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二级注册建造工程师。

21、其他注册工程师:

指报告期末企业从业人员中持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建勘设3表——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业务情况

01、工程勘察完成合同额合计:

指根据工程勘察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包括完成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物探,以及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02、工程设计完成合同额合计:

指根据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含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和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

03、其中:

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

指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设计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03≤02】

04、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

指根据专项工程设计合同额,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专项设计指建筑装饰、环境工程、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房屋钢结构、照明和风景园林专项工程的设计。

【04≤02】

05、初步设计完成投资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各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所对应的投资额合计。

06、施工图完成投资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各类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对应的投资额合计。

07、初步设计完成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完成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的初步设计各层平面面积总和。

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08、施工图完成建筑面积:

指报告期末完成房屋建筑和工业厂房(有屋盖和维护结构)的施工图设计各层平面面积总和。

公路、铁路、港口码头、水库、大坝、矿井、露天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等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09、工程技术管理服务完成合同额合计:

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等技术性、管理性服务的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09=10+11+12+13】

10、其中:

工程咨询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咨询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1、工程监理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监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2、项目管理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项目管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3、工程造价咨询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工程造价咨询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4、工程承包完成合同额合计:

指报告期末完成岩土工程治理、工程承包和专项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合计。

【14=15+16+17】

15、岩土工程治理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的岩土工程治理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16、专项承包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的专项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合同额。

专项承包指:

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消防设施专项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时,应当扣除设计工作量,填入本表【04、其中:

专项设计完成合同额】项。

17、工程总承包完成合同额:

指报告期末完成的各类工程承包实际工作量所对应的合同额。

各类工程承包指:

岩土工程治理和专项工程承包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时,应当扣除设计工作量,填入本表【03、工程总承包中设计完成合同额】项。

18、境外工程完成合同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面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