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考作业23参考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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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考作业23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教育法学》形考作业2-3参考答案

形考作业2

一、单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共10分)

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颁布的第一部教育法律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2.从教育法的价值的功能出发,可将教育法的价值分为教育法的目标价值和()价值两大类。

A.公平

B.形式

C.正义

D.实质

3.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在平等基础上所发生的()关系与人身关系。

A.财产

B.经济

C.所有权

D.所属

4.《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

“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

”我国学位又按哲学、经济学、法学等()个学科门类授予。

a.12

b.11

c.10

d.13

5.教育评估主要有四种类型,其中,()评估是国家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

A.办学水平

B.选优

C.学校内部

D.合格

二、多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

6.下列法律规定中,()属于授权性规范。

A.“学校、教师可以对学生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

B.“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C.“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7.受教育权利的内涵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形成了()。

A.生存权说

B.发展权说

C.学习权说

D.公民权说

8.学校教育制度,通常称为学制,或称为学校系统,是指一个国家学校教育的体系及各级各类学校的()及相互关系的总和。

A.任务

B.修业年限

C.入学条件

D.性质

9.根据违法行为的一般特点,可以把教育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

教育法律责任主体、()和因果关系。

A.损害事实

B.责任类型

C.违法行为

D.主观过错

10.教育行政诉讼与教育行政复议的区别在于:

两者的()不同。

A.适用程序

B.性质

C.受理机关

D.审查范围

三、辨析题(请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10分)

11.职业资格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范畴。

(×)

12.学校不能对违纪学生进行罚款。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3.简述教育法的渊源。

参考答案:

教育法的渊源是指教育法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宪法的规定,我国教育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最严格的立法程序制定的,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一切法的法源。

(2)法律:

狭义的法律是指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按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

是指最高国家行政机关依据宪法和法律,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适用于本区域的规范性文件。

(6)规章:

一是指部门规章,即指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指政府规章,即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依据法定权限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14.简述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

参考答案:

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能和应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

由法律规范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某种权能是指教育法律规范对其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又称法律权利,它由法律确认、设定,并为法律所保护。

15.简述过错责任原则。

参考答案:

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

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侵犯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可见,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五、论述题(本题20分)

16.结合实际,谈谈你对教师申诉制度的认识。

参考答案:

(1)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及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不服,或认为侵犯了他们的权益,依法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

(2)教师申诉制度具有如下特征:

①法律性。

《教师法》明确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范围、主管机关等内容,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依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教师的申诉做出处理决定,使教师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②特定性。

教师申诉制度的主体、被申诉的主体、受理申诉的主体是特定的,处理申诉的主体和日期也是特定的。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定性,有利于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③非诉讼性。

教师申诉制度是由行政机关依法对教师的申诉,根据法定行政职权和程序做出行政处理的制度。

这种行政处理决定具有行政法上的效力,与诉讼法上的申诉制度性质不同。

有利于迅速解决相关法律纠纷;有利于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

(3)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申诉的范围包括:

认为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认为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教师法》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4)教师申诉制度的程序分别由申诉的提出、受理和处理三个环节组成。

(5)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具体实例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17.某校按成绩分班“差生班”有学生在课上炒菜

【案例简介】

据媒体报道,广西某乡镇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为提高本校考上重点高中的学生比例,在初三年级采取了一项措施。

即:

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划分班级,将成绩最差的学生“分配到最差的教室,配备代课老师”,因此,有家长称其为“学渣班”。

“差生班”的学习环境用“乱”来形容并不为过。

在班上,早退旷课、打架斗殴、抽烟赌博、早恋等问题一大堆,有调皮捣蛋的学生甚至连班主任都敢打,这让任课老师倍感无奈。

最荒唐的是竟然有学生在课堂上炒菜。

老师在讲台上授课,几个后排的学生,用自制设备炒菜,大家轮流带烹饪材料、酒精、食用油,最后连女生也加入炒菜队伍。

一些男生还经常聚众赌博、看黄色录像,为了挥霍甚至去撬锁偷盗等,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在当地教育部门介入后,该校已进行整改。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1)主体分析: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

学生和学校。

(2)法理分析:

本案是一起因学生被按成绩分班而引发的教育法律事件,当事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3)责任分析:

上级主管机关应按照《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4)启示分析:

可主要从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学校的监管等)、学校(不得按考试成绩分班、侵犯学生的受教育权等)和学生(应遵守校规,并依法维权等)三个层面加以说明。

形考作业3

一、单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共10分)

1.我国现行教育行政机关的设置分为中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

其中,中央人民政府教育行政机关一般是指()。

A.教育厅

B.教育局

C.教育委员会

D.教育部

2.学生的法律地位是指学生以其权利能力和()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取得的一种主体资格。

A.行为能力

B.工作成绩

C.学业成绩

D.学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学生应当“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

A.劳动任务

B.作业

C.体育锻炼

D.学习任务

4.社会的教育权利,简称社会教育权,是指来自于(),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参与或举办教育的权利。

A.社会组织

B.行使国家教育权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

C.公民

D.社会组织或个人

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

“国家机关、军队、企业事业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和便利。

A.指导

B.设施

C.服务

D.帮助

二、多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共10分)

6.教育行政机关的义务主要包括()等。

A.告知义务

B.保障权益义务

C.遵守法定程序义务

D.保障经费投入

7.设立学校的基本条件为()。

A.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B.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C.必须有合格的教师

D.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8.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的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A.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习成绩

B.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C.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D.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9.教师资格的取得要件包括()。

A.能力要求

B.国籍要求

C.思想品德要求

D.学历或考试要求

10.学校对学生的纪律处分可有()等形式。

A.警告

B.记过

C.罚款

D.开除学籍

三、辨析题(请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每题5分,共10分)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学校事故中,学校对无行为能力学生承担过错责任。

(×)

12.未成年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称的“严重不良行为”。

(×)

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3.简述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是指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各种教育行政执法形式都应遵循的共有原则。

一是遵循合法的原则,这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准则。

二是遵循合理性原则,这是针对行政执法中享有的自由裁量权而提出的。

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不得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

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裁量权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就出现了被滥用的事实或出现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后果。

本着既能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有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在行政执法上坚持合理性原则。

三是遵循权责统一原则,指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教育行政机关有权对教育行政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同时,也要承担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

即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要统一,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

14.简述教师聘任制度。

参考答案:

教师聘任制度是指学校和教师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教师作用制度。

其具体含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教师聘任制度应当以双方平等自愿为原则。

第二,聘任双方在平等基础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教师聘任制也是教师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变革,就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分配上打破平均主义,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

教师受聘后,领取与其职务相应的工资,职务发生变化后,工资也发生相应的变化。

期满后,双方可以根据合作的程度决定是否继续应聘或续聘。

15.如何理解家庭教育的义务?

参考答案:

(1)家庭教育重在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优秀的思想品德。

这对孩子的未来人生发展的正确走向会起引路作用。

(2)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所以父母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

做一个胸怀坦荡正直正义的好人!

(3)家庭教育切忌粗暴武力。

那样会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

让孩子产生性格缺陷!

(4)家庭教育应该重在使用开导、启发、鼓励、引导的方法。

这样会让孩子容易接受家长的正确意见。

(5)家庭教育应该与学校正规教育紧密结合。

家庭学校经常沟通共同教育孩子。

让孩子从小养成明辨是非的能力和奋发向上力争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习惯!

(6)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要随时随地了解孩子的心理表现。

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受教育环境!

五、论述题(本题20分)

16.结合实际,谈一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生享有权利的认识。

参考答案:

(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17.教师将违纪学生赶出教室罚站致其冻病

【案例简介】

一日,某校8岁的学生张某(化名)因上课期间不认真听讲,并转身与后排一名同学交头接耳,被科任教师杨某(化名)发现后,当即予以警告。

但张某不但不改正,反而做鬼脸,引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

杨教师随即将张某逐出开着暖气的教室,在没有封闭的走廊处罚站。

由于张某的体质较弱,加之穿得比较单薄,引发了重感冒,并花去1200余元医疗费用。

事后,张某的母亲要求学校赔偿损失,但却遭到学校拒绝。

学校给出的理由是:

“导致张某患病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的体质弱和违反了班级纪律,杨教师的目的也是为了教育张某,其并不希望张某出现感冒的后果。

试分析:

(1)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参考答案:

(1)主体分析: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

学生张某及其家长,教师杨某和学校。

(2)法理分析:

本案是一起因教师将违纪学生赶出教室罚站,致其冻病而引发的教育法律纠纷,当事人违反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

(3)责任分析:

根据《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杨某校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启示分析:

可分别从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和监管力度,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教师(应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和学生(应遵守校规,并依法维权等)三个层面加以说明。

形考作业4

【形式】典型案例选编与分析

【内容和进度】全书,第14周至第16周完成

【具体要求】

1.请结合自身或当地的教育实际情况,或查询相关资料,选编一则教育法律方面的典型案例,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综合分析。

2.在案例选编过程中,既可从刊载于网络、报纸、杂志上的案例中摘录,也可根据自身的教育教学与法律实践自行撰写。

3.案例选编与分析的基本要求:

主题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文字通畅、法律依据准确,论证合理合法,符合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的案例分析基本步骤。

字数不少于800字。

4.本课程主要要求学生按照以下基本步骤进行教育法律方面的典型案例分析:

(1)主体分析——指出本案例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2)法理分析——阐明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责任分析——指出当事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4)启示分析——说明本案例可为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参考评分标准】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选编与分析参考评分标准表

编号

主题

评分要素和标准

评分标准

1

案例选编

案例性质:

所选案例属于教育法律方面的案例

5分

主题突出:

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启发性、实用性

15分

内容完整:

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字规范

20分

2

案例分析

主体分析:

主要涉案主体分析正确、重点突出

5分

法理分析:

法律依据充分、准确、说服力强;违法性质分析明确,论证充分,条理清晰,文字规范

25分

责任分析:

法律依据充分、准确、说服力强;责任性质分析明确,重点突出

20分

启示分析:

密切联系与本案相关的教育、生活实际,内容明确具体,启发性、指导性、实用性强

10分

参考答案:

1.本案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为:

丁老师、王同学和学校。

2.这是一起由教师体罚学生造成的侵犯学生权益案,教师丁某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和人身权。

《教育法》中规定:

受教育者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教师法》中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应当“(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此可知,尽管学生王某上课说话,未能很好地履行学生的义务方面,但作为教师应当依法采取积极的教育措施,而不应采取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害学生的权益。

丁老师将学生嘴巴封住,限制了学生上音乐课的自由,使学生无法参加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种做法不仅是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侵犯学生人身权的行为,同时也是侵犯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

其违反了上述法律的有关规定。

3.《教师法》中规定:

“教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

(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知,教师应为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应向学生赔礼道歉,并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教师用胶带封学生嘴巴的做法应当坚决制止,并可根据教师的态度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理。

4.本案为我们带来的启示:

(1)教师应加强法律意识,认真履行教师的义务,不得滥用国家赋予的教育权(主要是教育教学权和管理学生权),不得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权益。

并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学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自身违反纪律,影响他人学习的行为应予改正。

也有权对教师的侵权行为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3)学校应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监管力度,对教师的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并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与此同时,也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使其认真履行自身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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