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上博二容成氏》之又吴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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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上博二容成氏》之又吴迵

再说《上博二•容成氏》之"又吴迥"

子居

《学灯》第十三期简帛研究网站2010年1月2日

摘要:

木文通过对传世文献材料与《容成氏》篇的可印证内容的分析,再次提出郭永秉先生释《容成氏》篇中的“又吴迥”为人名“有虞迥”于原文内容存在难以疏通之处,并认为“又吴迥”或可释为“囿圄通”,且对《容成氏》相关部分的简文试加重新理解,指出氏名难以辨别的那位古代帝王,可能即黄帝有熊氏。

关键词:

上博简容成氏又吴迥有虞黄帝

在《容成氏》一篇起首部分,列数了尧舜之前若干古代帝君的名号,及一位氏名难以辨别之帝王的事迹,关于简文中的“又吴迥”一句,存在歧解,笔者曾于《上博二〈容成氏〉再編连》一文中尝试提出一些个人浅解,近日反复考虑,又有所得,故成此文,冀诸贤者雅正。

下而先列出相关简文(宽式):

[尊]卢氐赫胥氏、轎极氐仓颉氏、轩辕氏、神农氐祝融氏、伏羲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贤。

其德酋清而尚爱,其政治而不赏,官而不爵,无厉于民,而治乱不共,故日贤。

及□[□]氏之有天下,厚爱而薄敛焉,身力以劳,百姓孝辰,方为三佶,求声之纪:

东方为三佶,西方为三佶,南方为三佶,北方为三佶,以髦于溪谷,济于广川,高山升,深林入焉以行政。

于是乎治爵而行禄,以儂于又二吴二迥二日德遂衰矣。

于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饥人,道路无務死者。

上下贵贱,各得其所。

四海之外宾,四海之内贞。

禽兽朝,鱼鳖献,又吴迥,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殁终。

该段内容中的“又吴迥”,李零先生原释为“有无通”,郭永秉先生《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迥”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①文中提到何琳仪先生主张读为“有虞迥”但未作具体解释,郭先生在此基础上提出“有虞迥”是一位传世典籍失载的古代有虞氏首领的论断②,但其所用依据,则甚难成立。

原因在于,《容成氏》或其它先秦古籍文例中都并没有郭永秉先生所言写法。

郭永秉先生那篇《从上博楚简〈容成氏〉的“有虞迥”说到唐虞史事的疑问》里所举诸例,实际上皆不适宜。

象“有夏孔甲”,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原文,当读为“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而“有穷后羿”,只见被称为后羿或羿、夷羿,从未见到有被称为“有穷羿”的情况。

郭先生所用“有过浇”这个例证,原文当读为“昔有/过浇”而不是读为“昔/有过浇”,类似读法的例子尚有《左传》中的“昔有/腿叔安”、《诗经》中的''昔有/成汤”、《逸周书》中的“昔有/共工”等多例。

而作“昔/有某某”的则不会再称具体的人名,如“昔/有虞氏兴”(敦煌写卷《六韬》)、“昔/有扈氏为义而亡”(《淮南子•齐俗训》),这是有显著区别的。

郭文中提到的“虞思”、“虞遂”等,还有《左传》之“虞删父”,①《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一辑第313〜325页

需要说明的是,32号简''又=吴=迥=”的识别为郭永秉先生的判断,细审原简照片,该处字迹甚是漫泡不清,是否、*如此释读颇难判断,但笔者也尚无更新的见解,故此暂从郭永秉先生之说。

在先秦文献中,绝无一处写为“有虞思”、“有虞遂”或“有虞阀父”,郭店楚简《唐虞之道》:

“古者虞舜笃事瞽叟”一句提到舜时,也没有写成“有虞舜”这样的形式,而这也就是差别所在。

并且,《左传•昭公八年》有言:

“自幕至于瞽嗖,无违命,舜重之以明德。

”可知有虞氏一直是家天下的,对他们而言,完全谈不到从谁谁处受让这种情况,因此这就与郭释《容成氏》内容不符了。

再者,郭先生文中还认为:

如果把"又吴迥"解释成"有无通〃,那么"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歿终"的主语是什么呢?

这和《容成氏》的行文特点不符。

"匡政"、"歿终"的动作发出者承上省略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因为实在不能想象主语承上省可以承到几支简以前),所以"又吴迥"很可能就是这句话的主语。

但无需远求,只以《容成氏》为例,这样的主语承上省且跨简的长句式随处可见,例如:

尧践施而时时赛,不劝而民力,不开I」杀而无盗贼,甚缓而民服。

于是乎方百里之中率,天下之人就,奉而立之,以为天子。

于是乎方圆千里,于是乎持板正立,四向随和,怀以来天下之民。

是以视贤,履地戴天,笃义与信,会在天地之间,而包在四海之内,毕能其事,而立为天子。

汤乃谋戒求贤,乃立伊尹以为佐。

伊尹既已受命,乃执兵禁暴,详得于民,遂弭天下,而一其志,而寝其兵,而官其材。

于是乎喑聋执烛,督瞽鼓瑟,跛踹守门,侏儒为矢,长者修宅,偻者枚数,樱者煮盐,宅忧者渔泽,僵弃不举。

凡民卑敝者,教而谋之,饮而食之,使役百官而月请之。

故当是时也,无并[□□□□□□□□]贼盗,夫是以得众而王天下。

郭先生以为不能想象者,原篇即有,所以郭先生以“又吴迥”当是主语的判断,自然也就并不确实了。

其三,若此处是□□氏让于“有虞同”,那么完全可以并入前面所列各氏“不授其子而授贤”而无须另列,而若“□□氏”未行让贤之事,就有必要单独说明当时状况了,而且这样才与下而尧未从任何人处受让的情况相符。

其四,将《容成氏》文中“及□□氏之有天下,厚爱而薄敛焉,身力以劳……于是乎治爵而行禄……于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饥人,道路无荡死者。

上下贵贱,各得其所。

”与《管子•戒篇》:

昔先王之理人也,盖人患劳,而上使之以时,则人不患劳也;人患饥,而上薄敛焉,则人不患饥矣;人患死,而上宽刑焉,则人不患死矣。

如此,而近有德而远有色,则四封之内,视君其犹父母邪,四方之外,归君其犹流水乎。

这段话相比较,不难看出“厚爱而薄敛焉,身力以劳……邦无饥人,道路无荡死者。

上下贵贱,各得其所”一大段内容是前后相呼应的,因为其“厚爱”且“不刑不杀”,所以才“道路无荡死者”;因为其“薄敛”,所以才“邦无饥人”;因为其“治爵而行禄”,所以才“上下贵贱,各得其所”。

故而从“厚爱”以至于“各得其所”,只能是一位古代帝王的行政具体内容,无法拆开分属二人。

(《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鲍叔牙言“齐邦至恶死而上修其刑,至欲食而上厚其敛,至恶苛而上不时使。

”也是与《管子》类似的描述。

其五,《容成氏》的人称内容,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某某氏”称之,女山祝融氏、伏羲氏、岷山氏、密须氏,此诸氏绝无称名者。

另一类是直称之,如:

尧、舜、禹、后稷、咎繇、质、益、启、桀、汤、伊尹、纣、文王、武王,则又绝不称其氏。

可见,郭先生所假设的“有虞迥”这样既称氏又称名的形式,明显与《容成氏》一篇自身的形式相悖。

其六,郭先生认为:

在《容成氏》作者看来,"不赏不罚,不刑不杀”是使得有虞迥的统治取得成功甚至王天下的根本所在。

我们注意到,《慎子》佚文谓"孔子云:

’有虞氏不赏不罚,真后氏赏而不罚,殷人罚而不赏,周人赏且罚。

罚,禁也;赏,使也。

"。

慎到是齐宣王、愍王之际的法家,其活动年代与《容成氏》的著作年代应该是十分接近的。

他对有虞氏治政原则的概括与《容成氏》完全相同,可见这是战国古史传说对有虞氏的普遍评价。

这似也可从一个方面证成我们对相关简文的编连与释读。

但实际上,在古籍材料中,“不赏不罚”这样的描述并非仅限于“有虞氏”,如:

《庄子•外篇•天地》:

"昔者尧治天下,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畏。

"

《吕氏春秋止德》:

"以德以义,不赏而民劝,不罚而邪止。

神农、黄帝之政也。

"

《贾谊新书•修政语上》:

“仁行而义立,德博而化富。

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先恕而后行,是以德音远也。

是故尧教化及雕题蜀越,抚交趾,身涉流沙,地封独山,西见王母,训及大夏渠叟,北中幽都,及狗国与人身而乌面,及焦侥。

"

《说苑•君道》:

〃故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治。

先恕而后教,是尧道也。

《太白阴经•将有智谋》:

"经日:

太古之初,有柏皇氏,至于容成氏,不令而人自化,不罚而人自齐,不赏而人自劝;不知怒,不知喜,俞然若赤子。

"

可见“不赏不罚”亦可用于对容成氏、神农、黄帝、尧等多位上古帝王的行政描述,完全不是仅能限定并适用于“有虞氏”的词汇,自然也就不足以证明郭先生的释读了。

综上所论,释“又吴迥”为“有虞迥”并认为是有虞氏某首领,恐不足取。

那么,“又吴迥”可能是什么内容呢?

联系到《容成氏》此前的内容“以蹩于溪谷,济于广川,高山升,深林入焉以行政。

于是乎治爵而行禄”,则笔者以为“又吴迥”很可能涉及到高山、广川、深林,且关系到财禄所出,上古时期的“囿”、“圄”、“圉”恰是具有这种特征的③。

如:

《诗经•大雅•灵台》:

〃王在灵囿。

"《疏》日:

"囿者,筑墙为界域,而禽兽在其中也。

勿网又通圉,见《古字通假会典》第853页•齐鲁书社,1989年

《文选•京都赋》注:

"圉,牢养也。

"

《左传•庄公十九年》:

"取蔦国之圃以为囿。

"

《礼记•中庸》:

〃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電髦鮫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

"

《管子•立政》:

〃修火宪,养山林薮澤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虞师之事也。

"

《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日:

"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澤不辟矣。

"

《穆天子传•卷五》:

"命虞人掠林除薮,以为百姓材。

《周礼•地官•囿人》:

〃囿人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祭祀丧纪宾客,共其生兽死兽之物。

可见“又吴迥”可以释为“囿圄通”④,另外,简32“以儀于又=吴=迥=”的“儀”,原释为“壤”读为“让”,细审原简图片,该字左下角似当从“人”,而与《容成氏》篇中其他处读为“让”的“壤”字左下角从“土”明显不同,则简32此字似当释为“儂”。

《尔雅•释诂下》:

"儂,仍,因也。

"《释文》:

"儂,樊孙作攘。

"

《尚书•微子》:

"今殷民乃攘窃神祗之牺程牲用。

"孔注日:

"自来而取日攘。

"

《楚辞•离骚》:

"忍尤而攘诟。

"蒋骥注日:

〃攘,取为己有也。

《孟子•滕文公下》:

“今有人日攘其邻之鸡者"赵岐注日:

"攘,

然,若释为“囿虞通”,性质类似。

“迥”即“通”,于《容成氏》原文可证。

取也,取自来之物也。

"

《淮南子•汜论训》:

〃直躬其父攘羊而子证之"高诱注日:

〃凡六畜自来而取之日攘也。

"

而通“囿”、“圄”中物,正可有自来而取之意,则简32此句可读为「'于是乎治爵而行禄,以儂于囿圄,囿圄通,通曰德,遂衰矣。

《管子•立政》:

"修火宪,养山林薮泽草木鱼鳖,百索以时禁发,使国家足用而财物不屈。

"

《史记•货殖列传》引《周书》日:

〃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

"

《墨子•节用上》:

"其为舟车何?

以为车以行陵陆,舟以行川谷,以通四方之利。

"

《韩诗外传•卷三》:

〃圣人割木为舟,炎!

]木为橄,以通四方之物,使泽人足乎水,山人足乎鱼”余衍之财有所流。

"

《后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日:

〃及黄帝受命,始作舟车,以济不通。

"

《盐铁论•本议》:

〃故圣人作为舟楫之用,以通川谷,服牛驾马,以达陵陆;致远穷深,所以交庶物而便百姓。

《盐铁论•禁耕》:

"夫权利之处,必在深山穷澤之中,非豪民不能通其利。

《说苑•臣术》:

"九卿者,……通于地理者也;能通不能通,能利不能利,如此者举以为九卿,故九卿之事,常在于德也。

"

《鹃冠子•备知》:

"德之盛,山无径迹,澤无桥梁,不相往来,

舟车不通,何者?

其民犹赤子也。

"

是山泽林囿不通,则无以为财用,而通则有得。

“通曰德”可与前文的“故曰贤”和后文的“所曰圣”对应,而有囿圄以获财用,则是自别于民,所以囿圄之通,相比于此前诸氏的“治而不赏,官而不爵,无厉于民,而治乱不共”,则可谓遂衰矣。

于此段之中,仍有可论者,这个“□□氏”,最可能是上古哪位帝王呢?

笔者以为,就行迹论,当是传世典籍中的黄帝。

其证如下:

一、《容成氏》篇中说他“方为三佶,求声之纪:

东方为三佶,西方为三佶,南方为三佶,北方为三佶。

”则四方共十二佶,与《后汉书•郡国志》注引《帝王世纪》曰:

“及黄帝受命,始作舟车,以济不通。

……地有十二分,王侯之所国也。

……此黄帝创制之大略也”及《太平御览•卷一百五十七》引《太乙式占周公城名录》曰:

“黄帝受命,风后受图,割地布九州,置十二图”相应。

二、《容成氏》称其“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而王天下”,《庄子•在宥》则说:

“黄帝立为天子十九年,令行天下。

闻广成子在于空同之山,故往见之。

“令行天下”自然就是“王天下”,“立为天子十九年”也正对应于“匡天下之政十又九年”,和《容成氏》篇中尧的事迹相比较,可以知道,“为天子”并不等于“王天下”,要“王天下”尚需不少作为。

三、《容成氏》篇中,这位“□□氏”时间在尧之前,且并没有禅让于尧之举,因此单独叙述,而黄帝时间正在尧前⑤,《吴越春秋•勾

笔者《对“三集团说”及上占世系的反思》一文有详细考证。

践入臣外传第七》中正有“黄帝不让,尧传天子”之说。

帝尧之前,别无其它帝王有不让之举。

四、单育辰先生《占毕随录之九》文中辨识出“□□氏”第二字为“盈”⑥。

熊盈正为音转,则或可以“有熊氏”当之。

《艺文类聚》引《帝王世纪》以黄帝为有熊氏,《太平御览》卷七十六引《六韬》曰:

“昔柏皇氏、栗陆氏、骊连氏、轩辕氏、赫胥氏、尊卢氏、祝融氏,此古之王者也。

未使民,民化;未赏民,民劝。

此皆古之善为政者也。

至於伏羲氏、神农氏,教化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古之不变者,有苗有之,尧化而取之。

尧德衰,舜化而受之;舜德衰,禹化而取之。

”是先秦自有不以黄帝为轩辕氏者。

子弹库帛书中,学者多有以首句为“曰古□熊庖羲”者,然查伏羲事迹,不能与《容成氏》之“□□氏”相应,故亦不取。

由以上四证可知,《容成氏》中的“□□氏”很可能就是黄帝有熊氏。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李锐先生给出很多有益的意见,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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