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范本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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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范本2.docx

土地整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范本2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土地整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2)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68576

土地整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2)

Qualitycontrolmeasuresinthelandconsolidationconstructionstage

说明:

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土地整理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2)

  三、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1、承包人开工前,必须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的规定,并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执行。

现场质量检查、质量验收资料按划分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归纳收集,现场质检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复印。

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2、承包人应通过组织试验路、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

分项工程施工实行现场标示牌管理,标示牌上注明分项工程作业内容、简要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及质量负责人姓名等。

  3、承包人应按规定随时将材料及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试验报告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还应采用质量动态管理方法,随时将检测结果、取样地点、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员姓名、试验结果,及合格与否的评定意见输入计算机,建立工程质量数据库,并将各项试验结果逐日绘制成工程质量指标管理图,同时随施工的进展分阶段绘制施工质量直方图和正态分布曲线,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4、当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后,承包人应在7d内提供工程各部分的书面施工方法和说明及有关特殊工程施工工艺图,若7d内没有提供,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条款可以责令承包人暂时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直到承包人圆满提供上述文件为止。

  5、本条款内提供施工方法和说明的费用,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业主不再另行支付。

  四、各分解质量目标相应的控制点及预控措施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预控措施

  1、施工图质量的预控

  监理人员参加图纸会审。

项目监理部可通过审查施工图,提合理化建议的形式,对施工图质量进行认真审查,详细了解设计意图,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并做好图纸会审详细记录,未经会审的图纸不得施工。

  2、对施工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的预控

  总承包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健全,项目监理部要求:

  

(1)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人员要到位、到岗,不得随意更换或调走,必须更换管理人员的要征得项目监理部的同意;

  

(2)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应随着工程的展开而加强。

  3、对分包单位资格报审的预控

  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报审表和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专业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资格证。

  

(1)分包单位应有质量自控系统和自控能力,管理机构较健全,无专业分包资质的队伍不得作为分包单位使用;

  

(2)总承包单位所选用的工程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单位施工前报项目监理部,经审查同意后分包单位才能进场施工。

  4、严把开工关

  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暑开工报告并报建设单位,方可开工:

  

(1)施工许可证已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

  (3)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主要材料已落实;

  (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5、工程定位及标高基准点的预控

  对路基开工前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对测量放线方案及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面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和路线高程的复测等,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原始依据(设计图纸、测量起始点位数据)的正确性,把施工偏差和测量偏差控制在规范要求的范围内。

  6、对承包单位的试验室审查预控

  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的资质等级、试验范围、试验设备以及试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试验设备的规格、品种、数量及有效性等能否满足正常施工期及施工高峰期的需要。

  7、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及控制程序

  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承包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容自审批工作,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认真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

项目监理机构将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建设单位。

  8、严把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关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钢筋、水泥、砂、石等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要一一进行审核,按规定进行进场工程材料抽检及见证取样,要求送至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水泥、砖、管材等材料,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书面通知承包单位,将不合格材料撤出现场。

  

(二)施工阶段的预控措施

  1、协助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

  工序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应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都纳入管理状态中,建立质量管理点,及时检查和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因素。

  2、严格工序间交接检查

  主要工序作业(包括隐蔽验收)需按有关验收规定经现场监理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根据动态监理的质量控制方法,采用24小时不间断跟踪。

  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进行检查、验收,使路基、路面、排水系统等各分项工程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并使整个工程质量一次性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3、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

  按合同行使质量监督权和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意见。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下达停工令,并按监理管理程序签署意见。

  4、坚持质量现场会议制度

  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现场会议,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5、严格实施旁站制度

  加强现场巡视,重要部位施工全过程旁站,随时发现质量问题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本工程达到质量预定目标。

  (三)主要控制点的质量控制措施

  1、施工测量控制

  路基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测量工作,其内容包括导线、中线、水准基点复测,横断检查与补测,水准点增设等。

施工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公路路线勘测规程》(JTJ061-85),施工测量工作应按施工测量监理程序执行。

施工单位的测量

  部门应按内部管理及质检体系,确定相应测量工作的责任制,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以下测量工作内容:

2、原材料

  1)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复检报告、准用证等,必要时进行抽检。

  2)材料的质量应经监理方认可,重要材料应进行招投标,做到"货比三家",材料进场要坚持抽检报验认可制度。

  3)新型材料应经有关技术部门认可,验收时有国家规范的按国家规范进行验收,没有国家规范的要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并核查其使用效果。

  4)承包人在开工之前应把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验证后,才能准许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

  3、路基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在道路工程建设中,路基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路面的使用质量与使用效果。

因此,保证路基工程的施工质量,是道路工程施工的关键。

  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避免冲刷边坡。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质量监控

  粒料应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并应根据当地料源选择质坚干净的粒料,发现未分解渣块应予剔除。

路拌要达到底层。

摊铺时要注意消除粗细料离析现象。

混合料处于最佳含水量状况下,用重型压路机碾压至要求的压实度。

碾压合格后立即覆盖或洒水养护,养护期要符合规范要求。

  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监控

  

(1)建立本工程监理管理组织体系。

根据道路监理程序,详见框图,实行道路施工全过程监理。

  

(2)审核承包单位的资质是否达到承包本工程项目的资格。

  (3)审核承包单位质量保证组织体系、质量管理制度、质量保证具体措施和工程质量程序及施工工艺流程。

  (4)监督检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分别检查与督促其完善:

  ①安全管理体系

  ②安全技术措施

  ③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法

  (5)监督检查承包人的环境保护措施:

  ①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于控制环境污染的法律与法规。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施工中的燃料、油、沥青、化学物质、污水、废料和垃圾等有害物质对农田、水塘、水源的污染,防止灰尘、煤屑、噪音和汽油、柴油等物质对大气层的污染,并采用科学和规范的施工办法,把施工对环境附近

  财产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②废水和垃圾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物与垃圾要集中堆置,并及时处理,或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弃置。

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堆放的废物和垃圾必须加以遮盖。

  ③灰尘

  采取可靠的方法防止建筑材料在储存、运输和施工期间散失或污染环境,在施工中要采用必要的措施使扬尘减少到最低程度。

  ④噪声

  尽量避免夜间安排噪声很大的机械施工,货场、仓库和机械设备的停放场应远离居民区,尽量避免一切非施工噪声,通过采用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使施工噪声降低到最低程度。

  ⑤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研究水泥稳定碎石的施工规范及国家规定验收标准。

  ⑥参加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的技术交底。

  ⑦仔细熟悉设计图纸,发现设计错误后,及时向建设方提出,并通过建设方要求设计单位改正(改正通知单)。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1)本工程沥清砼路面下的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的结构,应按国家技术规范和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工序工艺流程进行质量监控。

  

(2)根据本分项工程工序、工艺过程,详细列出工程内容,检查项目及方法和国家规定执行标准。

  (3)本分项结构所需原材料的材质要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4)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①施工技术方法及控制质量措施。

  配合比:

集料应具有一定配合比,最大粒径

  ②厚度:

  设计规定总压实厚度为45cm,共分三层压实,每层15cm(压实厚度),每层虚铺厚度为22cm(±1cm)。

  ③最佳含水量的控制:

  a每天早上开工前,做一个加水试验,试验结果应为如下目测结果,手捏成团状,落地呈松散状。

  b也可用试验器具方法测定,例如酒精灯、天平、烘干法测定。

  ④摊铺高度控制:

  经纬仪放出边线桩,水准仪测出每层实铺高程,划出红线,根据红线放虚铺高程,然后,交叉挂线,控制摊铺厚度。

  ⑤宽度及摊铺时应注意事项:

  粗石料,不能集中在一起,要分散均匀,做好临时防雨措施,水泥稳定碎石的宽度应大于沥清砼路面每边0.25m。

  ⑥养护:

  封闭式养护:

成型后,在水泥终凝后,覆盖麻袋、草包,洒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7天,养护期间不得行车。

  ⑦拌合:

  为了更好的使成品各种配比,拌合均匀,采取先干拌、后湿拌、两道工序。

先测定集料的天然实际含水量,然后按最佳含水量增减。

  ⑧压实:

  用振动压路机摊铺后一次碾压成型,不得挖补及二次碾压,压路机应碾压到无痕路标为止,行车速度要慢,要重叠碾压。

  ⑨成型养护后,质量控制:

  由专门质检小组测定弯沉、密实度、表面平整度、宽度、厚度等。

  ⑩质量控制要点:

  控制重量比,7天饱水抗压强度达到3Mpa;压实度达到98%;弯沉值LS达到设计要求。

  框图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施工工艺流程

  五、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根据1989年建设部颁布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研程序规定》和1990年建设部建工字第55号文件关于第3号部令有关总是的说明: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工程师应会区别工程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并掌握其处理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一)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依据:

  1、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

  2、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

  3、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

  4、有关建设法规;

  5、有关技术标准。

  

(二)质量缺陷的现场

  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芽状态进,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4、在交工使用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三)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1、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担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楞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担出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2、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的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3、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征得业主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与业主及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遵照如下程处理:

  1、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滞不前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并报告业主。

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责任人处理

  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3、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判断、测试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整改措施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并指令恢复该项工程施工。

  4、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出的有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予以判定。

  定时应全面审查表关施工记录、设计资料及水文地质现状,必要时还应实际检验测试,在分清技术责任时,应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及支付方式。

  5、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种类: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限制使用;

  (4)不做处理。

  六、质量控制的预控措施

  

(一)质量控制指导思想:

  以施工阶段控制法为主导,即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以事前控制(预防)为主。

辅以质量因素控制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法,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等多种方法。

使各项质量控制工作充分体现监理在质量控制中的主动性及科学性。

  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制度和送检制度。

  质量控制策略:

按验评标准,基本保证项目全部符合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二)施工阶段控制方法及控制措施:

  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事前质量控制:

  

(1)事前质量控制指正式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有:

核查承包单位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

  

(2)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4)签认材料的报验

  (5)签认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

  (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

  (7)审查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a项目监理部可规定某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置、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b承包单位应将季节性的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提前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c上述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审定结论;

  d上述方案未经批准,该分部(分项)工程不得施工。

  2、事中质量控制:

  

(1)事中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内容有:

  a应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b应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

  c对所发生的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承包单位改正,然后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d承包单位应将整改结果书面回复,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查。

  

(2)检查工程预检

  a承包单位填写《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报送项目监理部核查;

  b监理工程师对《预检工程检查记录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抽查;

  c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通知承包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步工序。

  (3)验收隐蔽工程

  a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对隐蔽工程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报送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内容到现场进行检测、核查;

  c对隐检不合格的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得复查;

  d对隐检合格的工程应签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准予进行下道工序。

  (4)分项工程验收

  a承包单位在一个分项工程完成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报验认可单》报项目监理部;

  b监理工程师对报验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检、核查;

  c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

  d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由承包单位整改;

  e经返工或返修的工程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

  3、事后质量控制:

  

(1)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完成的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2)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质检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3)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4)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分类、建档。

  七、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类别和等级向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八、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附图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材料、构配件、设备签认程序框图

  附图工序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图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九、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施工和设计方面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并书面报告业主。

  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和业主汇报。

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责成责任方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监理站总监、业主同意后进行处理。

  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交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等文件报监理站业主备案。

  十、停工与复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顿:

  ①未经检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改正,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⑦其它。

  施工单位在接到停工令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经整改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方可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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