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评选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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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师评选条件
汝阳县教育局
关于评选市县级名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立名优教师成长激励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理念超前、业绩卓著的名师,带动我县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洛阳市教育局洛阳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实施名师工程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洛组﹝2011﹞21号)和《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评选洛阳市首届名师工作的通知》(洛教师﹝2011﹞295号)精神,决定评选2011年汝阳县名师,推选2011年市级名师,现将评选及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普通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学教研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男女年龄分别在55周岁、52周岁以内(男195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女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评选及推荐名额
全县评选名师20名。
洛阳市分配我县的“市级名师”推荐名额分别为:
中学10名、小学14名、职业学校(含特殊教育)2名、幼儿园2名。
各乡校推荐名额见《汝阳县中小学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局属学校推荐名额为:
现有教职工数在50名以下1名,99名以下2名,100-150名3名,151名以上的4名。
已获得省、市级名师称号的教师,各单位考核优秀的,也可推荐,不占单位推荐名额,但要在附件6的“备注”栏中注明。
本年度“市级名师”的评选分:
名师、优秀名师、特级名师三个层次。
各乡校上报时,请按要求分层次上报,全县综合评定后,将择优分层次上报市局。
我县本年度的名师评定、表彰将不分层次。
三、评选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度的敬业奉献精神;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尊重、了解和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地发展。
2、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作风正派,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有精湛的业务水平。
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并得到同行的公认;在发展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指导优秀学生和辅导困难学生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能根据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
能积极承担和完成教育教学研究或教材建设工作,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合格学历。
6、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专家、教育教学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心教研组成员等。
7、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并取得相应的证书(教研人员除外,校级干部应有任职资格培训证)。
8、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业绩条件
A、名师
1、教师节表彰的县级优秀教师。
2、熟悉掌握中小学教育教学技能,教学基本功扎实,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优质课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表彰)。
3、了解学生,注重培养学生各种能力,所教学科班风好、学风正,合格率、优秀率在学校同类学科中名列前茅。
4、科研能力较强,教研成果较显著。
在CN刊物上发表独立撰写的教学研究论文;或论文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
5、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注重特长生的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需上报教师辅导奖证及学生本人奖证。
上述第1条必备,其它条件需具备其中三条。
B、优秀名师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师表风范,敬业乐业,善于实践,勇于创新,荣获市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表彰。
2、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和特色,教书育人成绩优秀,教学效果在洛阳市同学科中名列前茅。
3、在CN刊物上发表独自撰写的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5、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注重特长生的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上述第1条必备,其他需具备3条。
C、特级名师
1、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且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系统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熟悉和掌握所教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及学科发展趋势。
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和特色,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示范性、引领性,教育教学成绩卓著,荣获市政府及以上表彰。
3、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在教研教改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撰写研究论文获省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结项并获奖。
5、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注重特长生的培养,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
6、有较高水平的论著、教材出版。
上述第1、2条必备,其他需具备3条。
(三)名师直接认定条件
本年度,所教学生高考获得汝阳县文、理科状元的班主任可直接认定为汝阳县优秀名师;
四、评选程序
汝阳县中小学名师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进行。
评选程序为:
(一)个人申报。
对照名师评选条件,个人提出申报哪一个等级的名师,填写《汝阳县中小学名师申报表》(附件2),并附能反映本人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的奖励证书、论文论著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民主测评。
学校应采取适当形式对申报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
(三)学校推荐。
学校依据申报对象的业绩条件、师德考评、业务考核及民主测评情况,经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同时,将推荐人选的业绩、考核、测评等情况进行公示。
(四)县级初评。
县教育局将对名师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并采取业绩评审、常规课评比等形式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市级名师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市局推荐,并进行县级名师的表彰。
1、业绩评选:
依据候选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取得的业绩和荣誉,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
其中:
基本条件(学历、职称、教龄等),满分5分;荣誉称号,满分30分;教育教学业绩(优质课、教学调研成绩、辅导奖等),满分40分;教育科研业绩(论文、课题、教科研成果、论著等),满分25分。
根据参评人员的业绩得分,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讲授微型课人选。
各种业绩奖证的加分办法见附件5。
2、微型课讲课,满分100分。
采取抽号排序、随机抽课的形式组织讲课。
准备30分钟,讲课15分钟。
(讲课时间初定于2011年10月29日)
(六)公示认定。
评选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者,择优推荐上报市教育局。
仍按照业绩评选及微型讲课的程序进行市级评选。
获得县级名师的由县委、政府颁发荣誉证书。
洛阳市特级名师、优秀名师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备案,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名师报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审批,由市教育局颁发荣誉证书。
为体现向县域中小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教师倾斜的政策,在优秀名师和名师的业绩评审中,对农村(乡、镇及以下)教师给予加8分的照顾,对县城教师给予加5分的照顾。
五、报送材料
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报送的下列材料需学校负责人审核,复印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各类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于2011年10月24日前报送。
报送邮箱:
****************
1、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一周期继续教育登记证、最高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聘任证、身份证);
2、各类表册(《汝阳县中小学名师申报表》、《汝阳县中小学名师直接认定申报表》、《汝阳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花名册》、《汝阳县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其中“附件6”需报电子版。
;
3、各类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市级及以上名师、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专家、教育教学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心教研组成员、市级以上表彰);
4、教育教学及教育科研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仅含获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5、1500字左右的个人简要事迹;
附件1.汝阳县中小学名师推荐名额分配表(县、市、区)
2.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
3.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直接认定申报表
4.洛阳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
5.汝阳县中小学名师“业绩考核积分办法”
6.洛阳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花名册
说明:
1、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照基本技能(学历、职称、培训合格证等证书)、各类奖证的顺序排列。
其中“各类奖证”按照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心组成员、师德业务标兵等)、优质课、教学成绩及教学调研和统考、辅导奖、论文及课题或教科研成果、的顺序依次排列。
每个类别之间用空行隔开。
每个类别内,按获奖先后顺序依次排序。
)
获奖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
时间或获奖等级之外的证书不要上报。
材料要按要求按时上报,过时不予接收。
联系人:
远卫奇联系电话:
68226186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汝阳县中小学推选“县市级名师”名额分配表
单位
推荐名额
单位
推荐名额
小学
初中
城关镇
3
3
实验高中
3
柏树乡
2
1
一高
3
上店镇
2
2
二高
1
十八盘乡
2
1
三高
1
靳村乡
2
1
职教中心
2
付店镇
2
1
进修学校
2、2
王坪乡
2
1
特殊教育
1
刘店乡
2
1
实验初中
3
小店镇
2
2
实验小学
4
陶营乡
2
1
实验二小
4
内埠乡
2
1
实验幼儿园
4
蔡店乡
2
2
大安区
2
1
三屯乡
2
2
附件2
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申报表
单位:
名师层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第一学历及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与专业
现有学历及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习形式与专业
参加教育工作时间
任教学段及学科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被评为省、市级名师及时间
本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简历
学校
评价
推荐
意见
(主要从师德、业务素质、教学能力与效果、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不少于200字)
学校
评价
推荐
意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及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1、“行政职务”指: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2、申报名师层次是指:
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
2、此表由各单位统一复制。
附件3
洛阳市中小学名师直接认定申报表
单位:
申报名师层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第一学历及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与专业
现有学历及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学习形式与专业
参加教育工作时间
任教学段及学科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直接认定条件
学校或县级教育局评价及推荐意见
(主要从师德、业务素质、教学能力与效果、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价,不少于200字)
单位(盖章)年月日
市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市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附件4
洛阳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获奖材料清单
单位:
姓名:
序号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
授予单位
备注
附件5
业绩考核积分办法:
1、任主编、编委撰写教育教学资料,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县正式出版发表(CN级刊物,否则分数折合为1/4),每篇分别记5、4、3、2分。
2、总结撰写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县获奖(课题、科研成果均按此项积分),每篇分别记4、3、2、1分;论文奖若不属教研室所评但属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记1/2分值;以上均不属于则按1/4分值计分。
(获奖若分等级,每等级间记分差0.3分值,以下等级同理。
)
3、获优质课奖励,按国家、省、市、县分别记5、4、3、2分。
(教研室组织)
4、参加其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和参加教学基本功及其它业务技能比赛并获国家、省、市、县奖记3、2、1、0.5分。
5、辅导学生竞赛而教师获国家、省级奖,记2分,获市、县分别记1.5、1分。
6、教育教学方面的实验、仪器制作、发明、教案、演讲获奖、等项目,在国家、省、市、县获奖分别记3、2、1、0.5分。
7、单项工作获国家、省、市、县(如先进个人、师德标兵、业务标兵等)分别记4、3、2、1分。
8、教师节期间被授予国家、省、市、县、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或荣获骨干教师、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分别记6、5、4、3、2分。
附件6
洛阳市中小学名师推荐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学段:
名师层次: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参加工作时间
最后学历
职称
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
上学年
年级
学科
单位
地域
联系电话
备注(何时已评省、市级名师)
注:
1、“名师层次”是指特级名师、优秀名师、名师,各单位按学段及名师层次分别制表上报,学科的顺序按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体、音、美、信息技术、科学。
2、单位地域指的是县城或乡镇及以下。
3、发送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