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控制价评审结论平潭财政预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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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控制价评审结论平潭财政预审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控制价评审结论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根据贵中心下达的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进行控制价评审的任务,我司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论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岚综实经发函[2012]17号),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建筑面积57501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845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552平方米,批复该工程总投资估算3128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4478.95万元。
资金来源拟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统筹解决和银行贷款。
本工程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公1-3#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二)设计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工程为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公1-3#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包括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楼电梯前室、大厅等公共区域的装修工程,总装饰面积为19252.28平方米。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设计单位:
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元(厦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平潭分公司
预算编制单位: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评审依据
(一)《中共福建省省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2012]1号);
(二)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岚综实经发改[2012]17号);
(三)经图审的厦门佰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中元(厦门)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
(四)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楼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招标文件;
(五)送审控制价及相关工程量计算书;
(六)计价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G50500-2008);
2、《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
3、《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及相关调整文件;
4、《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3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福建省综合单价表(2002)及相关调整文件;
5、《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2012~FJYD-312-2012);
6、计价说明:
工程类别按三类工程,劳保暂按甲类计取,税金按3.413%计取,风险费不计,价格调节基金按0.3%计,优质工程增加费按2%计取。
主要材料价格参照信息价套用福州平潭201408上旬清单综合价(含专刊)并结合市场询价,机械台班套用福建省2014年第2季度清单机械台班。
(七)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三、评审方式、范围和内容
(一)评审方式:
根据本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项目投资等内容采用量价核对、征求会商等以实质性审查的方式进行评审。
(二)评审范围和内容: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楼公共部位装修工程投资、工程其他投资等。
四、评审结论
(一)基本建设程序性评审:
送审单位仅提供《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议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前期报批手续。
(二)项目审定总投资及审减(增)原因:
本项目送审投资2613.8966万元,审定投资2523.3610万元,净审减投资90.5366万元,净审减率3.46%。
其中:
土建部分:
本项目土建送审投资18635633元,审定投资18289857元,净审减投资345776元,其中:
1#楼
送审造价为6193617元,审定造价6236723元,核增43106元。
1、复合木地板(休息区)项目,单价调整,核增造价1803.52元;
2、石材楼地面01/ST-01电梯厅、过道项目,单价调整,核减造价2733.84元;
3、石材楼地面02/ST-02大堂、门厅、休息区入口石材楼地面项目,单价调整,核减造价42251.69元;
4、石材楼地面02/ST-02电梯厅、过道项目,单价调整,核增造价22766.65元;
5、块料楼地面02/TL-02(卫生间)项目,工程量调整,核增造价6751.68元;
6、刷喷白色乳胶漆项目工程量调整,工程量调整,核减1675.84元;
7、石材墙面石材04/ST-04(大堂、过道、门厅及休息区)项目,工程量调整,核减681.42元;
8、石材墙面石材04/ST-04(大堂及门厅)项目,工程量调整,核减11500.40元;
9、门厅石材柱面04/ST-04项目,工程量调整,核减9220.48元;
10、门厅三内敞开式楼梯间石材墙面04/ST-04,工程量调整,核减25326.55元;
11、块料墙面04/TL-04(卫生间及茶水间),工程量调整,核减9923.98元;
12、块料墙面马赛克饰面(茶水间及开水间),工程量调整,核增7494.44元;
13、装饰板墙面大堂,工程量调整,核减8628.74元;
15、天棚吊顶(大堂、一层过道二、电梯厅)工程量调整,核增7060.31元;
16、天棚吊顶(一、二层电梯厅及一层过道一)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25459.22元;
17、天棚吊顶(一层门厅、电梯厅、过道一、二层门厅及电梯厅)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6812.71元;
18、格栅吊顶单价调整,核减14526.32元;
20、1.2mm厚灰色金属板天棚吊顶工程量调整,核增30792.53元;
21、灯带80*100(一、二层电梯厅及一层过道)工程量调整,核减16021.43元;
22、洗漱台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34482.46元。
2#楼:
送审造价为5438334元,审定造价5451879元,核增13545元。
1、石材楼地面大堂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7320.08元;
2、石材楼地面电梯厅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8279.23元;
3、石材楼地面卫生间蹲位单价调整,核减9050.77元;
4、石材零星项目(门头石)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7414.10元;
5、涂膜防水项目(门头石)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110665.85元;
6、墙面装饰抹灰(三至二十五层,详图纸2#-L-14)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23592.04元;
7、石材墙面法国木纹石材(大堂、门厅)工程量调整,核减22546.49元;
8、块料墙面300*600墙砖(卫生间及茶水间)工程量调整,核减10504.73元;
10、天棚吊顶卫生间、茶水间单价调整,核增8950.61元;
11、天棚吊顶(门厅一)单价调整,核减25482.44元;
12、电梯门金属门窗套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34546.88元;
13、门洞金属门窗套(电梯与走道相连处门框),单价调整,核减29015.76元;
14、钢门油漆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51016.74元;
15、木门窗套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17575.4元;
16、木质装饰线工程量调整,核增9164.22元;
17、洗漱台(卫生间)工程量调整,核减29817.19元;
18、金属装饰线工程量调整,核增15052.73元。
3#楼:
送审造价为6498258元,审定造价6094950元,核减403308元。
1、大堂石材楼地面浅灰木纹石材单价调整,核增7208元;
2、石材楼地面石材02/ST-02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4365元;
3、墙面白色乳胶漆(走道、过道及信报箱),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396元;
3石材墙面英皇米黄/ST-04(大堂、门厅),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87941元;
4、石材墙面一二层电梯厅,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6157元;
5、石材墙面卫生间,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7803元;
6、装饰板墙面,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39059元;
7、装饰板墙面电梯厅工程量调整,核减10122元;
8、柱(梁)面装饰单价调整,核减56713元;
5、卫生间成品隔断工程量调整,核减30212.33元;
6、天棚吊顶(三层以上电梯厅)单价调整,核减7826.26元;
7、天棚吊顶(三层以上电梯厅详大样3/3#-D-01大样)工程量调整,核减5528元;
8、天棚吊顶(大厅)工程量调整,核增139313元;
9、金属门窗套,工程量调整,核减346305元;
10、钢门油漆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增10452.73元;
11、木质装饰线工程量调整,核增4116元;
12、洗漱台工程量调整,单价调整,核减13148.07元。
1#前室:
送审造价为159788元,审定造价176688元,核增16900元。
1、块料楼地面(前室),工程量调整,核增14632.52元。
2#前室:
送审造价为146758元,审定造价135935元,核减10823元。
1、块料踢脚线H=100mm(前室),工程量调整,核减2140.87元;
2、墙面装饰抹灰(前室),单价调整,核减8671.16元。
3#前室:
送审造价为198878元,审定造价193682元,核减5196元。
1、墙面装饰抹灰(前室),单价调整,核减6699.07元;
2、块料楼地面(前室),单价调整,核增1856.08元。
安装部分
1-3#楼送审投资750.3333万元,审定投资694.37531万元,净审减投资55.958万元,净审减8.06%。
其中审减(增)主要原因(另附:
“表01总说明”):
(1)、1#楼送审投资258.4069万元,审定投资232.365931万元,净审减投资26.041万元,净审减率10.08%。
其中审减(增)主要原因:
1、电气配管,工程量区分明、暗敷设,累增1.348万元;
2、电气配线,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6.2068万元;
3、灯具,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7.5427万元;
4、小电器,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2.2895万元;
5、PPR给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1.5287万元;
6、UPVC排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1.5160万元;
7、洁具,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8.8808万元;
8、地漏及管件,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0.8070万元;
9、通风部件,单价偏高,累计核减3.2309万元;
10、回风静压箱,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849万元;
11、铜管,单价偏高,累计核减1.1962万元;
12、冷媒剂,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0.5715万元。
(2)、2#楼送审投资246.4325万元,审定投资231.7163万元,净审减投资14.7161万元,净审减率5.972%。
1、电气配管,工程量区分明、暗敷设,累计核减0.564万元;
2、电气配线,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3.3754万元;
3、灯具,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5.7233万元;
4、小电器,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0.356万元;
5、PPR给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64万元;
6、UPVC排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355万元;
7、洁具,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2.26万元;
8、地漏及管件,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0.43万元;
9、通风部件,单价偏高,累计核减2.1万元;
10、回风静压箱,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49万元;
11、铜管,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88万元。
(3)、3#楼送审投资245.4938万元,审定投资230.293万元,净审减投资15.2007万元,净审减率6.192%。
1、电气配管,工程量区分明、暗敷设,累计核减1.194万元;
2、电气配线,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3.2275万元;
3、灯具,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7.7269万元;
4、小电器,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2.1351万元;
5、PPR给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762万元;
6、UPVC排水管,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598万元;
7、洁具,工程量多算,单价偏高,累计核减1.4589万元;
8、地漏及管件,工程量多算,累计核减0.45万元;
9、通风部件,单价偏高,累计核减2.8642万元;
10、回风静压箱,单价偏高,累计核减0.56万元;
11、铜管,单价偏高,累计核减1.1万元;
增减具体金额详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五、重要事项说明
无
六、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或建议
无
附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1-3#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控制价审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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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人: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