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材抽检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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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材抽检管理办法
黄岛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材抽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区建设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区财政资金加强施工现场建材产品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产品的质量管理,防止不合格建材用于工程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以及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材抽检是指监督机构抽检人员到达工程施工现场或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生产现场,在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与施工企业人员或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人员一起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建筑材料取样、封存,带回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及时出具质量性能检测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抽检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青岛市黄岛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质监站)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和混凝土企业生产现场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构配件的抽样检测管理工作,确定抽样材料种类,组织编制抽样检测计划。
第五条区内财政投资建材抽检中标的检测机构具体实施建材检测。
第三章抽检范围和频次
第六条建材抽检范围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钢筋及钢筋接头(焊接与机械连接)、水泥、骨料、砌筑块材、门窗、防水材料、管材管件、外加剂、电线电器、沥青、沥青混合料、砂浆及混凝土、钢结构构件等建筑材料和保温节能材料。
(二)下列材料必须抽检:
1.结构工程的主要受力钢筋;2.承重结构的砼;3.承重墙的砌筑砂浆;4.承重墙体的砌块;5.节能保温材料;6.防水材料。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材料如:
水泥、骨料、掺和料、外加剂等。
第七条单位工程现场抽检材料批量一般为每单位工程不少于两个批次,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工程抽检时间一般安排在基础、主体、装饰装修三个阶段,抽检频次至少应安排基础、装饰装修阶段各1次,主体阶段2次,其中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工程增加抽检频次。
第四章抽检程序和要求
第八条质监站根据工程进度及实际情况每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材抽检计划表》,由质监站具体实施建材抽检;质监站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建筑原材料、半成品以及构配件可随时安排检测机构抽检。
第九条质监站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材抽检计划表》,安排人员到施工现场组织抽检,现场抽检的人员至少2名,抽样人员将抽取的样品分类编号,以盲样的方式送到检测机构,待试验结束后将工程名称告知检测机构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条现场抽检程序:
(一)抽检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后,首先检查建材产品的技术资料,如原材料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山东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证明、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材料进场批次和数量、型式检验报告以及材料联合验收表等资料。
(二)现场抽样人员对建筑材料需现场检测项目(见附件一)进行检测,并填写现场检测项目原始记录,当场判定材料现场检测项目是否合格。
现场检测不合格建材产品,建设、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材料上标记不合格标识,限期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现场。
(三)现场抽样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在建设或监理单位的监督见证下取样、封存,对抽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抽检人员填写《青岛市黄岛区建材现场抽样单》(一式三份,见附件三),建设或监理单位人员、施工企业相关人员见证签字。
抽检人员抽检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建档备查。
(五)抽检人员要在建材现场抽样记录上明确抽检材料的施工部位、规格型号、强度等级、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在出具的检测报告中注明。
(六)抽检人员要对抽检样品进行编号,不能及时带走的试件(如砼试块、砂浆试块),要在施工现场进行有效封存,达到取样条件后,由原抽检人员到现场取样,取样前应检查样品的真实性。
(七)抽检完毕后,检测机构、建设或监理单位各备存1份抽检样品,以便日后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时进行比对。
第五章结果反馈及处理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将现场抽检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及时报告质监站。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及时出具建材抽检报告。
检测报告出具的期限为3个工作日加样品实际检测需要的时间。
第十三条质监站应建立建材抽检台帐,每月底汇总检测机构施工现场建材抽检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应实施不合格建材报告制度。
检测机构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建材应在24小时内告知质监站,其他不合格建材2日内告知。
第十五条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抽检结果发生争议时,可在收到检测报告后十五日内(不得超过样品质量有效期)向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报质监站备案。
第十六条对抽检不合格的建材产品和现场检测不合格建材产品,建设、监理单位、施工企业和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应立即停止使用,在材料上标记不合格标识,限期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现场。
建设单位负责对使用了不合格建材工程的处理,设计单位提出或审核处理意见,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落实整改,质监站对上述单位整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建材现场抽检收费标准暂执行具体招标价格,由质监站统一支付。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检测机构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检测机构3万元罚款、直接责任人员3000元罚款,并按照《黄岛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考核办法》扣除考核20-30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抽检试样的;
(二)未按照规定上报抽检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检测不合格事项的;
(三)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其中违反第(三)款情节严重的,立即停止区内检测业务,并将检测机构违规行为上报原资质审批机关,在检测机构资质有限期届满后不予延期。
第十九条对各责任主体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第十一条十九款和第十二条十二款给予扣10-20分处理,并按照《青岛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执行或阻扰抽检人员抽检工作的,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第十二条二十一款给予扣10分处理。
第二十条对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使用不合格建材的,按照《青岛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给予扣20分处理,并停止单位工程预拌混凝土(砂浆)备案,责令企业停产整顿。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已经进行过现场抽检的建材,可视为该批次建材已经见证送样或委托送样,现场抽检报告作为该批次建材质量性能评定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如缺少建材抽样检测报告,视为单位工程技术资料不完整。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现场检测项目表
2.现场检测项目原始记录
3.青岛市黄岛区建材现场抽样单
附件1
现场检测项目
尺寸偏差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表面质量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重量偏差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粉煤灰砖
JC239-2001
粉煤灰砖
尺寸偏差和外观
GB/T2542-2012
砌墙砖试验方法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GB/T5023.3-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3部分:
固定布线用无护套电缆
外径测量
GB/T5023.2-200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
试验方法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GB18242-2008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厚度
GB/T328.6-2007
建筑防水卷材试验方法第6部分:
沥青防水卷材长度、宽度和平直度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GB/T5836.1-2006
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
平均外径、壁厚
GB/T8806-2008
塑料管道系统塑料部件尺寸的测定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GB/T10801.1-2002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GB/T6342-1996
泡沫塑料与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
外观要求
GB/T10801.1-2002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表观密度
GB/T6343-2009
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GB/T10801.2-200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GB/T6342-1996
泡沫塑料与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
外观质量
GB/T10801.2-200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GB/T17795-2008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外观
GB/T17795-2008
建筑绝热用玻璃棉制品
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5480-2008
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
外墙保温用锚栓
JG/T366-2012
外墙保温用锚栓
尺寸及公差
JG/T366-2012
外墙保温用锚栓
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
JG/T454-2014
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露点
JG/T454-2014
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玻璃原片气体间隔层厚度
JG/T454-2014
建筑门窗、幕墙中空玻璃性能现场检测方法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GB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外观质量
GB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壁厚尺寸
GB5237.1-2008
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
基材
附件2
现场检测项目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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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样品名称
施工单位
检测依据
监理单位
批号
生产厂家
规格型号
检测项目
检测内容
结果评定
备注
记录说明
见证单位:
见证人:
主检:
校核:
试验日期:
附件3
青岛市黄岛区建材现场抽样单
抽样编号:
受检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
联系电话
样
品
情
况
样品名称
型号规格
等级
样品产地
生产日期
检测依据代号
出场批号
抽
样
情
况
抽样基数
抽样数量
抽样方式
抽样地点
样品编号
检验性质
本次抽样自始至终本人陪同下进行,上述记录正确无误,现予签字确认。
抽检经手人(签字):
(施工项目负责人)
抽样人:
抽样单位公章:
抽样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抽样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本抽样单为三联单,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凭证;收件单位收存,作为向检测单位索取检验报告和被检验样品的凭证。
第三联检验传递。
2.受检单位若对检验报告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我单位提出查询。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