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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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
考试大纲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九年七月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1
一、考试性质…………………………………………………………………………….………1
二、考试类型……………………………………………………………………………….……1
三、考试科目…………………………………………………………………………….………1
四、考试内容…………………………………………………………………………….………1
五、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2
六、附则…………………………………………………………………………………….……2
附件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6类)……………………………….……3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内地与香港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8〕69号)和国家铁路局与香港运输及房屋局签订的《关于过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管理事宜会谈纪要》的规定设立的面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需过境内地承担公共运输或试验等任务(含因维修需回送至修理单位)的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需取得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的国家行业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在国家铁路局的监管下,由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类型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具体代码及对应的准驾机车类型为:
J6类—电力机车(Ktt)。
三、考试科目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以下简称实作考试)两部分。
理论考试包括行车安全规章、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其中:
行车安全规章科目90分合格,专业知识科目80分合格。
两个科目都及格,理论考试即为合格。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
实作考试包括检查与试验、驾驶两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成绩均为80分合格。
两个科目都及格,实作考试即为合格。
实作考试采取考生在指定的现场和考试车型上逐项独立操作,实作考评员当场按标准评定。
理论考试合格者,由考试中心核发相应的理论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两年内有效。
在理论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人最多可参加三次实作考试。
理论考试和实作考试均合格者,方可取得相应类别的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
四、考试内容
J6类(Ktt)考试内容见附件。
五、考试成绩公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由考试中心统一公布。
考生可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在国家铁路局考试中心网页上(网址:
)查询个人考试成绩。
如考生对理论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中心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考试站(考试承办单位)向考试中心申请复查。
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则
1.本大纲由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2.本大纲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国家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2019年7月9日
附件
铁路机车(Ktt)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内容(J6类)
一、理论考试
(一)安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施行)
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一条、第九十四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第七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4年7月1日施行)
第九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年11月4日修正)
第一百三十二条
5.《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
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
6.《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14号)
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
7.《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2号)
第三十六条
8.《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国铁设备监〔2016〕42号)
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9.《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铁总科技〔2014〕172号)
第一编:
技术设备
第23条、第32条、第42条、第46条、第68条、第69条、第70条、第71条、第72条、第73条、第74条、第75条、第76条、第77条、第78条、第79条、第80条、第82条、第83条、第84条、第85条、第86条、第87条、第93条、第94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19条、第125条、第126条、第127条、第130条、第165条、第166条、第167条、第170条、第197条、第205条。
第二编:
行车组织
第227条、第229条、第230条、第231条、第232条、第239条、第240-245条、第247条、第253条、第254条、第256条、第257条、第258条、第259条、第261条、第262条、第263条、第264条、第266条、第271条、第274条、第280条、第282条、第285条、第287条、第288条、第289条、第290条、第291条、第292条、第293条、第295条、第297条、第302条、第303条、第304条、第305条、第308条、第309条、第311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16条、第317条、第319条、第320条、第321条、第323条、第324条、第328条、第330条、第331条、第333条、第335条、第338条、第339条、第340条、第342条、第346条、第347条、第357条、第358条、第359条、第361条、第362条、第363条、第364条、第365条、第366条、第367条、第368条、第369条、第370条、第371条、第372条、第374条、第381条、第382条、第383条、第384条、第397条、第405条、第407条。
第三编:
信号显示
第408条、第409条、第411条、第412条、第413条、第414条、第415条、第416条、第417条、第418条、第419条、第420条、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426条、第427条、第428条、第429条、第435条、第436条、第437条、第438条、第439条、第440条、第441条、第442条、第443条、第444条、第445条、第446条、第447条、第448条、第449条、第450条、第451条、第452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9条、第460条、第461条、第462条。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一次修订内容的通知》(铁总科技〔2017〕221号)(2017年11月1日施行)对《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总科技〔2014〕172号)的修订内容。
第167条、第243条、第257条、第259条、第262条、第454条、第459条。
词语释义:
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第10条、第11条、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
11.《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原铁道部令第30号)
第7条、第11条、第14条、第15条、第23条、第49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附件1第30、36项。
12.《铁路机车操作规则》(铁运〔2012〕281号)
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21条、第24条、第25条、第27条、第28条、第29条、第36条。
(二)专业知识
1.通用知识
1.1《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特点、功能及主要技术参数,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速度监控的依据、基本原理、速度控制模式设计,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测距、地面数据开发,LKJ2000型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屏幕显示器的操作、正常及故障状态下监控显示器的操作。
2.机车专业知识
J6类(以MTRLok2000机车为参考机型)
2.1总体
列车主要技术参数,列车组成及连接概述,驾驶室设备概述。
2.2转向架及走行系统
转向架概述,牵引装置,基础制动装置,撒砂装置。
2.3主变压系统
受电弓,主断路器,高压隔离开关,主变压器等。
2.4牵引电传动及辅助电气系统
主变流器,牵引电机,辅助变流器,辅助供电系统。
2.5空气管路及制动系统
风源系统,制动单元概述,空气制动机,电空制动系统,再生制动系统,停放制动。
2.6列车操作及故障处理
列车整备程序,机车操作程序,列车故障处理程序,机车故障的牵引及救援模式。
(三)配分比例
1.安全规章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机车操作规则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法、行政许可法、刑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实施细则
10%
2.专业知识
考试内容
配分比例
通用知识
10%
总体、转向架及走行系统
10%
主变压系统
6%
牵引电传动及辅助电气系统
16%
空气管路及制动系统
22%
列车操作及故障处理
36%
二、实作考试
(一)检查与试验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发车及换端的检查作业程序,并完成制动试验。
包括:
(1)列车编组确认;
(2)作业标记及防溜确认;
(3)司机室内设备的检查与状态确认;
(4)占用司机室操作;
(5)列车供电操作;
(6)换端操作;
(7)制动试验操作;
(8)CIR、LKJ的状态确认(与带道司机一起进行)。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发车及换端时的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并分别按指定专业知识中的标准程序进行检查与试验。
如发现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检查与试验结果。
3.考试用时标准
检查与试验考试时间20分钟。
4.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短路或跳自动保险;
(2)未确认CIR、LKJ的状态(与带道司机一起进行);
(3)未进行制动试验操作或程序错误;
(4)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
(5)考试过程中人为原因发生设备故障或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二)驾驶
1.考试内容
独立驾驶九广通机车担当直通车任务,考核区段为红磡站至广州东站间,中途停、开常平站,运行里程共174公里。
2.考试要求
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
停车对标位置准确。
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
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
彻底瞭望,确认信号。
按规定鸣笛。
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
收到广州调度所发出的调度命令后,按要求行车。
3.失格项目
(1)因操作不当造成列车非正常移动;
(2)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