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1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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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新能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1120

附件3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范围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生活污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化学品(润滑油、齿轮油)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保障企业职工生活工作环境健康,特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4号令)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令第34号令)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九号)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2013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建管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风电、光伏、中小水电等范围工程建设、电力生产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化学品(润滑油、齿轮油)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及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2专项预案基本原则

本专项预案处置的基本原则是: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为主,联动处置。

3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

3.1风险的来源、事件类型

人为的操作失误、防护不力和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从物质的属性上分,主要有污水、化学品;从事故的类型分,主要有火灾、水污染等。

3.2事件影响范围及后果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可能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或社会秩序、经济发展等,严重时会造成社会恐慌,需要紧急采取措施。

4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4.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4.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6)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7)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4.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4.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组织机构及职责

5.1应急指挥机构

公司及各单位应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六个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

组长:

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

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太阳能事业部主任、总经济师兼企业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兼工程管理部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电力运营部总经理、资产财务部主任、科技环保部(海洋能源技术中心)主任、安全管理部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

5.1.1应急管理办公室: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管理部主任兼任。

5.1.2应急处置工作组

(1)危险源控制抢险救援组:

组长:

工程管理部、电力运营部部门主任

(2)安全保卫工作组:

组长:

安全管理部主任

(3)交通医疗后勤保障组:

组长: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4)新闻发布工作组:

组长:

安全管理部主任

(5)技术保障物资供应组:

组长:

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6)善后处理组:

组长:

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主任

5.2职责

5.2.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公司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5.2.1.1接受三峡集团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并落实其指令;

5.2.1.2负责公司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审批、发布;

5.2.1.3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2.1.4审批应急培训、演练和救援费用。

5.2.2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应急预案、专项预案和处置方案的编写和修改工作;

(2)负责提出并组织开展公司级应急预案演练方案、计划和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情况;

(3)负责落实公司应急管理指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4)负责整理和收集各单位应急管理有关统计分析与总结评估工作;

(5)负责公司应急管理的其他工作。

5.2.3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5.2.3.1抢险救援组

(1)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2)按照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原则,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救援工作。

(3)负责伤员的第一救护,报告紧急医疗救护部门。

5.2.3.2安全保卫组

(1)维持现场秩序、现场警戒,划定警戒区域,负责监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时各项防控措施的执行,防止救援时人身事故的发生;

(2)控制现场人员,无关人员不准出入现场,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疏散时的人身安全,做好安置、维持现场秩序、安全警戒装置的设置工作;

(3)负责现场安全隔离措施的检查,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到位;

(4)组织实施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5)协助完成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5.2.3.3交通医疗后勤保障组

5.2.3.3.1负责车辆管理

(1)平时加强车辆维护、检查,确保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抢险救援时所需车辆正常使用;

(2)应急时提供紧急救护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抢险和应急物资、设备设施运送所需车辆。

5.2.3.3.2负责通讯管理

(1)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载波通信、应急呼叫通信等通讯设施完好;

(2)应急时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畅通。

5.2.3.3.3医疗保障

(1)接警后及时赶赴事发地,对受伤人员采取现场紧急救治,及时抢救伤员;

(2)及时联系120急救中心或医院,将伤员转送医院进行治疗;

(3)在有关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进行抢救、隔离治疗和转运,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做好日常有关医疗药品和器材的维护和贮备工作;

(5)做好食物、卫生、环境方面的防范工作,防止灾后发生疫情,做好生活区异常情况的处理。

5.2.3.4新闻发布对外工作组

(1)在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汇总,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做好对外信息发布工作;

(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向政府新闻主管部门、上级单位进行报告;

(3)负责新闻媒体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接待工作。

5.2.3.5技术保障物资供应组

(1)全面提供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时的技术支持;

(2)负责事故设施的抢修与堵漏,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对环境的影响;

(3)掌握当地医疗机构、环保机构是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的专业机构;

(4)掌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法;

(5)按照要求做好各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相应物资贮备和供给工作;

(6)应急时,负责应急物资、各种器材、设备的供给;

(7)负责与其他外部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络,及时做好应急物资的补给工作。

5.2.3.6善后处理组

(1)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伤亡家属接待、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善后工作;

(2)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统计理赔工作;

(3)负责、配合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填写和上报工作。

6预防与预警

6.1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由工程建设、电力生产、环境保护等部门巡视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工作中认真负责,尽早发现问题,预防控制。

6.1.2风险监测的方法和信息收集渠道

通过搜集、整理相关环境信息监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展情况,收集汇总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日报表,对所有可能存在环境污染发生的区域,进行预防控制。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

当发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时,发现人所在单位应立即将发生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规定要求上报上级有关单位。

6.2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预警分级

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预警: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具体情况按照第4条事件分级标准进行预警分级。

6.2.2预警发布程序和相关要求

发现突发环境污染后,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汇报,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污染是否威胁人员身体健康及环境恶化等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启动预警信息,通知各应急工作组作好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的发布一般通过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6.2.3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及各应急工作小组的行动和措施要求

(1)发布红色Ⅰ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及六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针对应急救援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2)发布橙色Ⅱ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及六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针对应急救援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3)发布黄色Ⅲ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六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针对应急救援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4)发布蓝色Ⅳ级预警后,按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的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立即到达相应岗位,针对应急救援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6.2.3.1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医疗保障工作组应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对环境污染情况及时进行甄别,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环保、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污染情况采取进一步治理控制。

6.2.3.2医疗保障工作组及时将环境污染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2.3.3.医疗保障工作组要对还未污染区域进行检查,尽早发现污染的苗头,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做污染治理监督工作。

6.3预警结束

6.3.1预警结束条件

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没有应急处置的必要。

6.3.2预警结束程序

接到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预警解除信息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认无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时发布解除预警,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解除预警。

6.3.3预警结束方式

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预警结束通报,用电话、移动电话、信息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预警结束。

7信息报告

实行公司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制度。

7.1应急管理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集团公司总值班联系电话:

010-010-

传真:

010-010-

公司值班室电话:

010-010-(传真)

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

010-010-(传真)

7.2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故发生单位报告各单位值班领导,各单位值班领导报告公司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室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共同协调后,将事故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领导指示,及时上报三峡集团公司,同时对各单位处置进行指导和监督。

各级单位上报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上报的信息内容包括:

发生地质灾害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灾害类型、规模、可能引发的灾害和发展趋势等。

对已造成后果的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

8应急响应

8.1响应分级

依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个级别。

(1)Ⅰ级响应:

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响应,所有部门进行联动。

(2)Ⅱ级响应:

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响应,所有部门进行联动。

(3)Ⅲ级响应:

由副总经理组织响应;所有部门进行联动。

(4)Ⅳ级响应:

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组织响应;相应部门进行联动。

8.2响应程序

8.2.1响应启动条件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Ⅲ级响应:

发生较大环境事件。

Ⅳ级响应:

发生一般环境事件。

8.2.2应急响应程序和要求

(1)应急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与突发事件的发生单位取得联系,掌握

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将信息报告给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影响防止

扩大。

(2)立即由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及时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

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随时待命,为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医疗、消防、公安、交通)实施增援。

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8.3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启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后,根据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应急管理办公室安排相关应急工作组协调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按照当地政府的指(命)令、环保部门和疾控中心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和要求,迅速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8.3.2现场处置

危险源控制抢险救援组接到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污染源种类、数量、性质为事故处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二次危害的发生。

要对现场的重要物资、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的设备、器具组织安全转移。

要尽快弄清污染事故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情况,经分析后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报指挥组。

8.3.3现场污染控制

(1)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

(2)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

(3)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8.3.4医疗保障工作组应对事发单位全体人员、设备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诊断、隔离、控制以及个人防护等专业的培训。

8.3.5当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8.4应急结束

8.4.1应急结束终止条件

(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次生、衍生事件已消除。

8.4.2应急结束的程序

由原来宣布不同级别应急响应的指挥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通知到各专业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人。

8.4.3应急结束的方式

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应急管理办公室用电话、广播、计算机网络等方式通知现场人员,清理现场,各个专业应急处置工作组完成现场应急工作后,即可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在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治疗,且未发生新增污染扩散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组长宣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

9后期处置

9.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9.2善后处理工作组负责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9.3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9.4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专业组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

10.1.1内部队伍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做好日常应急准备检查工作,确保危急事件发生后,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到位,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

10.1.2外部队伍

应急领导小组要掌握周围外部救援力量的有关情况,包括:

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公安、消防、交通、供应商等。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

医疗保障工作组必须储备足够量的治疗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药品和防护器械,如眼镜、隔离衣、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口罩等。

10.3通信与信息

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疫情应急救援有关的上级单位、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电力监管等机构联系方式。

10.4经费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11.1.1培训范围

将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11.1.2培训方式

举办培训班、训练班,利用案例教学、交流研讨、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方式进行培训。

11.1.3培训内容和周期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管理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

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传染病的疫情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11.2演练

11.2.1演练范围

将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应急救援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演练,提高其专业技能。

11.2.2演练方式

应急演练的方式可以选择实战演练、桌面演练。

11.2.3演练的内容和周期

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程序、应急资源保障情况和针对环境污染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每年年初制定演练计划,环境污染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至少每三年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应形成总结材料。

12附则

12.1术语和定义

12.1.1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瞬间或短时间内大量排放污染物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恶性事故。

它不同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严重及污染物不明等特点。

包括核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和有毒化学品泄漏、扩散污染事故等。

环境污染事故可致人员急性病变死亡,能引起人群慢性病变;还具有引发恶性肿瘤或染色体遗传变异致癌、致畸胎、致突变的远期危害,危害子孙后代。

12.1.2易发区域

升压站内六氟化硫断路器六氟化硫气体泄露;风机内齿轮箱齿轮油、液压油等泄露;生活饮用水污染等。

12.2预案备案

本预案按照要求向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电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12.3预案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至少三年修订一次,其他视情况修正。

12.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全管理部制定、归口管理并解释。

12.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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