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电视竞赛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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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电视竞赛题库

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知识电视竞赛题库

1、我国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是什么?

答:

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发出了什么决定?

答: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3、2004年10月28日,国务院召开了什么电视电话会议?

答:

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温家宝总理做了重要讲话。

4、我国为什么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答:

这是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

5、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我们要采用哪些手段?

答:

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6、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土地方面采取那些宏观调控措施?

答:

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暂停审批农用地转用,暂停规划修编的审批,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等。

7、在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中,必须正确处理好什么关系?

答:

必须正确处理好保护土地资源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8、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土地用途,我国将土地分为哪几类?

答:

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必须执行哪两项指标?

答:

一是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二是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10、宏观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手段是什么?

答:

实行指令性的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11、我国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答:

占多少、垦多少。

12、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什么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

  答:

乡(镇)

1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具体包括哪些指标?

答:

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14、耕地补偿责任人从哪里选择项目进行开垦?

答: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

15、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地方人民政府留成部分和土地闲置费等的专项用途是什么?

答:

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16、确需改变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报哪一级审批?

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什么标准执行?

答:

由国务院审批,按法定最高标准补偿。

17、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出具什么材料?

答:

经相关部门和专家论证的规划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和修改规划听证会纪要。

18、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哪级政府?

答: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19、违反规定出让土地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什么罪追究刑事责任?

答: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21、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承担什么责任?

答: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

要保证依法足额和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22、什么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答:

征地补偿安置

23、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

建设用地要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把节约用地放在首位,重点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

24、如何鼓励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

答: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原用途的前提下,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原则上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25、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多长时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答:

满两年。

26、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征缴有什么规定?

答: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实行先缴后分,按规定的标准就地全额缴入国库,不得减免,并由国库按规定的比例就地分成划缴。

27、在城市规划区内,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什么制度?

答:

社会保障制度。

28、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那些情况告知被征地农民?

答:

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29、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国土资源部门对哪类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和限制用地?

答:

对淘汰类、限制类的项目。

30、除了原有的材料外,今后征地报批时还有哪些必备材料?

答:

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31、建设项目确需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如何报批?

答:

各类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确需单独选址建设的项目,依法可以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修改方案可以在报批用地时一并报批;其他项目用地涉及修改规划的,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后,方可报批用地。

32、协议出让土地除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外,出让价格不得低于什么标准?

答:

最低价标准。

33、禁止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什么土地?

答:

国有土地。

34、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什么建设?

答:

非农业建设。

35、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哪“三到场”?

答:

(1)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到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2)宅基地经依法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3)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36、当无法单独计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用土地面积时,如何计算分摊土地面积?

答:

可以采用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重计算得出的分摊土地面积。

37、什么是我国的土地基本国策?

答: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8、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誰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答:

县级人民政府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39、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承包经营期限为多少年?

答:

30年。

40、单位或个人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均须加盖什么印章?

答:

国土资源局公章和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4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如何确定耕地保有量?

答:

不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指标。

42、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比例是多少?

答:

百分之八十以上。

4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什么审批手续?

答: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44、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几项?

答: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作物和青苗补偿费。

45、《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多少倍?

答:

30倍。

46、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中央和地方分成比例是多少?

用途怎样?

答:

30%上交中央财政,70%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47、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多少年?

答:

2年。

4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用途分为哪几类?

答: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9、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适当调整应如何办理?

答:

须经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0、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审批程序是否相同?

答:

相同。

51、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哪个机关批准?

答:

原批准机关。

5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的责任是什么?

答:

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3、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如何处理?

答:

可由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也可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54、征用土地时,被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按什么确定?

答:

按被征用土地原用途的补偿标准确定。

55、如何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

答:

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56、农村村民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

答:

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57、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时应当出示什么证件?

答: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证件。

5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几种?

答:

有四种:

协议、招标、拍卖、挂牌。

5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按主要用途法定最高期限是多少?

答: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工业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

60、地籍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土地分等定级和地价评估、地籍档案管理。

61、对地价评估中出现地价畸高畸低情况时应如何处理?

答:

对地价评估中出现地价畸高畸低情况时,要坚决予以否决,不予备案,并将其作为地价评估机构的不良记录予以记载。

62、城镇居民可以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答: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63、什么情况下基准地价需要更新?

答:

凡现有基准地价已三年以上未及时更新或地价水平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立即着手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64、基本农田要落实到地块和农户,并在什么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注明?

答:

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

65、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如何确认拟征地调查结果?

答:

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66、非农业建设使用农用地有何规定?

答:

各类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必须严格依照土地管理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

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提前占地开工建设,一律不准先期征地拆迁。

67、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建立什么样的执法监察制度?

答:

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

68、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如何处理?

答:

按法律规定应当拆除或没收的,不得以罚款、补办手续取代。

69、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答: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它耕地10亩以上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

70、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答: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0亩以上,并且出让价额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额标准的60%,或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30万元以上的。

71、哪些行为可以确定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答:

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或者其他土地20亩以上,或者非法获利50万元以上的。

72、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答:

赔偿责任。

73、当前土地执法中要重点解决哪些问题?

答:

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滥用行政权力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74、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什么方式取得?

答:

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

75、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哪一级代表国家行使?

答:

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7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何时颁布?

何时实施的?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于1987年1月1日起实施。

7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什么样的计划?

答:

指令性的计划。

78、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有什么规定?

答: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7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应当划定土地利用区,根据土地使用条件,确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并予以公告。

80、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得低于多少?

答:

30%。

8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多少?

答:

不超过7%。

82、我市在城市等别划分中属于十等的县(市、区)是哪个?

答:

东台市。

8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多少年?

答:

自批准之日起两年。

8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多少年?

答:

15年。

85、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土地等级多少年调查1次?

答:

6年调查一次。

86、受国土资源部委托负责初审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多少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答:

在20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转报国土资源部。

87、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责任应由谁负责?

答:

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的保护责任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88、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多少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答:

600公顷以上。

89、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是什么?

答: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发布的土地面积统计资料。

90、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过哪一级审批?

答:

必须经国务院审批。

91、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其中多少可以用作折抵建设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答:

60%。

92、项目用地预审的原则是什么?

答:

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和集约利用土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93、对清理后拟保留的开发区,必须按照什么原则严格审核?

答:

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

94、具体建设项目报批农用地转用、征收材料时,应列明项目的哪些内容?

答:

项目的名称、性质、规模和用地面积。

95、建设用地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将哪些批准文件在施工场地悬挂,接受社会的监督?

答:

农用地转用批准文件、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6、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停止审批哪些项目?

答:

新建住宅、重建住宅和改建住宅。

97、市、县每年报批建设用地的批次应控制在多少次之内?

答:

5个批次之内。

98、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有哪些控制指标?

答:

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99、建设用地需报国务院审批是哪些?

答:

建设使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100、地籍最初是为什么而产生的?

答:

征税。

101、土地调查可分为哪几类?

答:

可分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条件调查。

102、地籍调查的核心是什么?

答:

权属调查。

103、在什么前提下,村庄、集镇中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答:

符合规划。

104、对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应该如何决定?

答:

一律经过内部会审,实行集体决策。

105、农用地转用后,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可以直接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答:

不可以。

106、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行为,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可以责令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直接给予行政处罚。

107、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10万元以上不足5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什么处分?

答: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108、是否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答:

不可以。

109、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须将什么费用列入工程概算?

答:

补充耕地的费用。

110、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谁提出预审申请?

答:

建设用地单位。

111、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因不可预见的重点建设项目需追加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可以向谁提出申请?

答:

国土资源部。

112、预留少量农用地转用的机动指标可以用于什么项目?

答:

不可预见的重点急需项目。

113、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凡在拟征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是否需要补偿?

答:

一律不予补偿。

114、农村村民房屋的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多少?

答:

70%。

115、城市郊区和人均耕地在1亩以下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多少平方米?

答:

135平方米。

116、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的县,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多少平方米?

答:

200平方米。

117、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协议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价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多少?

答:

70%。

118、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利用什么土地时,由村、乡(镇)逐级审核,批量报县(市)批准后,由乡(镇)逐宗落实到户?

答:

村内空闲地,老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

119、个人使用的集体土地,应由哪一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答:

县级人民政府

120、甲欠乙债务无法偿还,人民法院判决将甲的宅基地及房产转让给乙,并给国土资源局发出了将甲的宅基地使用权过户给乙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国土资源局通知甲将证书送交注销,但甲拒不送交。

国土资源局应如何办理?

  答:

国土资源局可以报经政府批准后,予以注销登记

121、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按什么标准收取土地闲置费?

答:

应按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三倍收取土地闲置费。

122、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全额支付?

答:

3个月内。

123、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5亩以下给予什么处分?

答:

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24、什么是国土资源?

答:

国土资源,从狭义上讲,是指在一定技术条件和一定时间内可为人类利用的土地。

从广义上讲,是指国家管辖的地理空间,包括领土、领空、领海。

12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答:

①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②提高土地利用率;

③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④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⑤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126、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

①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保护耕地;

②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合理、有效利用土地;

③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④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相平衡;

⑤城镇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127、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有哪些?

答:

①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②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③蔬菜生产基地;

④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⑤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128、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

①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②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③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总规模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④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资金是否有保障;

⑤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建设项目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29、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答:

①开发荒山、荒地三十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②开发荒山、荒地三十公顷以上、一百公顷以下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

③开发荒山、荒地一百公顷以上、六百公顷以下,以及开发荒滩六百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130、农民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到什么地方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答:

农民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应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领取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同时,国土资源部门应配合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31、城市规划区内某村民申请单独安排宅基地,经审查符合安排条件,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批准吗?

为什么?

答:

不能批准。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132、某企业准备在开发区内新上一个项目,经审查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勘界,该项目用地面积40公顷,其中耕地36公顷,请问该项目应如何报批?

答:

如果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没有明确分期建设的,应一次性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地,由于该项目占用耕地超过36公顷,应报国务院审批。

如果该项目确实需分期建设的,则可按照项目建设期分批次报省政府批准。

133、某企业原有一宗划拨的工业用地,该企业根据城市规划,准备对该宗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现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协议出让。

请问国土资源部门可以直接办理协议出让手续吗?

答:

不能。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经批准后,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或通过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

在公布的地段上,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按照规定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同一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134、土地登记发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

①土地申报;②地籍调查;③权属审核;④注册登记;⑤核发证书。

135、某村民需要新建住房,请你简要说明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程序。

答:

农村村民建造住房,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交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后,报至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136、某使用国有土地的工业企业需要将自己使用的土地连同房屋卖给某银行,其手续如何办理?

答:

①向规划部门申请重新规划土地用途

②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③国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④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⑤国土管理部门批准土地使用权转让

⑥国土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137、地籍管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有哪些?

答:

①地籍管理工作是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基础和保障。

②地籍管理工作是土地管理职能全面到位,稳定土地统管体制的根本保障。

③地籍管理是规范土地市场的关键性措施。

④地籍管理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促进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

⑤地籍管理是实现土地管理决策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138、国土资源部规定的“五个不得登记”内容是什么?

答:

要严把登记关口,做到“五个不得登记”即①对出让土地没有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不得登记;②对经营性土地没有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的,不得登记;③对协议出让地价明显低于出让底价的,不得登记;④对违反规划改变土地用途的,不得登记;⑤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而设定抵押的,不得登记。

139、用地补偿不到位,侵害被征地农民利益的现象是目前土地信访中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请你谈谈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答:

①“三农”问题是农村工作的主要内容,农民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利益问题又是其重中之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农民的用地补偿问题;

②作为国土部门,要向各级党委、政府包括相关部门和用地单位宣传农民用地补偿的重要性和补偿标准;

③严格依法按标准计算用地补偿费;

④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农民用地补偿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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