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背回填分项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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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回填分项施工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No3合同段
**3标三背回填
施
工
方
案
广东省**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高速公路No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三背回填施工方案
一、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相关规程、规范和验标等;
2、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No3合同段施工承包合同文件、设计文件;
3、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技术指南》及广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关于工程管理相应办法和文件;
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育才-布朗交通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广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Ⅱ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发的相关文件;
5、与本分项工程施工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2)、《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
(3)、《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F50-2011;
(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6、我公司所拥有的技术装备力量、机械设备资源、管理水平、工法及科技成果和多年积累的工程施工管理经验。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概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No3合同段起讫桩号K30+580~K43+720.42,路线全长13.135km,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12.25m,路基总长5790米,其中挖土石方325万方,填方276万方,弃方228万方;涵洞通道共12道;大桥总共有六座,总长2114.69米,挡土墙累计2649米
表1三背回填情况
序号
桩号
桥名
工程名称
处理措施
1
K35+118
发电大桥
桥台台背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2
K35+934
巴达大桥
桥台台背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3
K36+488
香河大桥
桥台台背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4
K39+961
拉板大桥
桥台台背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5
K41+740
同乐1号大桥
桥台台背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6
K43+186
同乐2号大桥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7
K31+920
1-3×3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8
K34+300
1-2×2.5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9
K34+674
1-3×3.5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0
K36+750
1-4×4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1
K36+935
1-Φ1.50铪圆管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2
K37+205
1-2×2.5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3
K37+444
1-6×5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4
K37+560
1-Φ1.50铪圆管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5
K38+080
1-2×2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6
K40+780
1-3×3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7
K40+974
1-4×4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8
K40+996
1-4×4.5盖板涵
涵洞台背及顶部处理
回填96区填料
19
K34+972~K34+999.81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0
K35+711~K35+735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21
K36+733~K36+750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2
K36+739~K36+790
路堑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3
K36+994~K37+010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24
K37+005~K37+078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5
K37+223~K37+283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6
K37+383~K37+417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27
K37+488~K37+530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28
K37+551~K37+587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29
K40+046.64~K40+072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0
Z5K40+038.31~Z5K0+044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1
Z5K40+038.31~Z5K0+047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2
K40+658~K40+730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3
K40+720~K40+772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34
K40+946~K41+000
路堤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碎石
35
Z6K41+292~Z6K41+325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6
K41+584.97~K42+896.85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37
Z6K42+150~Z6K42+860
路肩墙
挡土墙墙背处理
无砂大孔砼
三、施工准备
3.1技术准备
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领会设计意图;认真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交底,明确工程施工程序、工艺流程及检验控制标准。
图纸审核及原地貌复测,发现图纸有误或现场与设计不符的及时上报相关人员进行复查。
3.2劳动力准备
组织技术过硬,操作技术好,综合素质高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到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尽其责,使各项准备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表1主要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
1
项目经理
路桥高级工程师
2
安全副经理
路桥工程师
3
项目总工
路桥高级工程师
4
项目副经理
路桥工程师
5
项目副经理
路桥工程师
6
项目副经理
路桥高级工程师
7
项目副经理
路桥高级工程师
8
项目副经理
路桥工程师
9
测量主管
测量工程师
10
试验主管
试验工程师
11
施工员
路桥助理工程师
12
施工员
路桥助理工程师
13
施工员
路桥助理工程师
14
安全员
安全技术员
15
拌和站主管
路桥技术员
表2主要劳务人员
职务
职责
人数
备注
中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协调
1
机械工
负责现场机械操作、维修
6
杂工
负责施工配合
5
3.3机械设备准备
依据施工要求项目部抽调相应的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进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
表3主要设备配备表
序号
仪器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推土机
台
3
2
挖掘机
台
3
3
压路机
26T
台
3
4
液压夯实机
THC36
台
1
5
手扶式打夯机
台
4
6
自卸汽车
20方
辆
12
表4测量仪器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准仪
台
1
正常
2
全站仪
台
1
正常
4、三背回填施工方案
4.1三背回填施工工艺流程
三背回填施工工艺流程图
4.2施工过程
1、施工准备
(1)回填前确认结构物的强度满足回填要求,隐蔽工程验收合格。
(2)确认回填原材料检验合格,回填料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宜采用水稳性好的透水性材料,如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得超过37.5mm。
②回填材料应经监理批准,粒径、含水率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使用;
(3)确认试验室标准试验成果(包括填料的重型击实、CBR、含水量、颗粒分析等)。
(4)用红油漆在回填部位台背水平标出每层松铺厚度的控制线,两线间间距为15cm。
(5)组织相应技术人员、技术工、机械工、普工、作业机械、检测设备等进场。
(6)必须在结构物端翼墙施工完成后;(7)基底无积水,经试验检测满足设计承载力要求;
2、确定回填范围
桥台或涵洞基坑中,基础襟边回填级配碎石;基础顶面至宽度不小于2m的范围回填级配碎石;碎石顶面至结构物顶面作为特别压实区处理。
各类台背回填示意图如下:
(1)桥台回填范围
①U形桥台背回填示意图
重力式U型桥台基础顶面至工作面宽度为3米(顺路线方向)部分按路基施工规范回填级配碎石;剩余部分台背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至路床顶,分层压实回填,每层压实厚不大于15cm(不小于10cm),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②肋式桥台背回填示意图
埋置式肋板桥台肋板四周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对称填筑至台帽底,分层压实回填,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2)涵洞通道背回填范围
①通道、涵洞(明涵)涵背回填
通道、涵洞(明涵)回填示意图
涵背、通道台背回填的涵顶至路面高度小于4米时,基础顶面至工作面宽度为3米(顺路线方向)部分按路基施工规范回填级配碎石;3米宽工作面至涵顶部分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至涵顶,分层压实回填,每层压实厚不大于15cm(不小于10cm),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②通道、涵洞(暗涵)涵背回填
通道、涵洞(暗涵)回填示意图
③圆管涵涵背回填
圆管涵回填示意图
(3)挡土墙墙背回填
当墙背为垂直或俯斜式时,采用50cm碎石,含泥量不能超过5%。
当墙背为仰斜或衡重式时,采用50cm无砂大孔砼,基础顶面以上至原地面部分按特别压实区施工。
3、填筑
4、碾压
回填级配碎石(砂砾)时,如果作业面较小,则采用打夯机进行夯实,采用液压夯实机夯实,夯实之前按梅花型把夯击点布置好。
每层夯实完毕压实度合格则进行下一层施工。
碎石顶面至结构物顶面作为特别压实区处理,特别压实区必须采用高稳定性材料回填,每层松铺厚度18cm,松铺系数1.25,压实厚度14.4cm,则压实度不小于96%。
特别压实区填筑前必须在回填碎石顶位置墙身背面划线处标明“碎石顶”。
原地面以上的施工可以和相接的填方进行大面积填筑,可采用大型振动压路机压实,压路机碾压不到的部位须采用液压夯实机夯实。
5、压实度检测
台背回填应分层填筑、分层检测,压实度可采用灌砂法进行检测。
“三背”回填检测压实度经监理工程师检测合格方可填筑下一层。
4.3.三背回填基本技术要求
1、台背回填(包括桥涵台背、锥坡、挡土墙墙背、涵洞、通道等)的回填是指结构物完成后,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剩余部分。
2、回填材料选用透水性材料如砂砾、碎石、碎石土、无砂大孔混凝土等,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7.5mm;压碎值不大于30%,4.75mm以下石屑掺量控制在40%左右。
3、重力式U型桥台基础顶面至工作面宽度为3米(顺路线方向)部分按路基施工规范回填级配碎石;剩余部分台背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至路床顶,分层压实回填,每层压实厚不大于15cm(不小于10cm),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埋置式肋板桥台肋板四周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对称填筑至台帽底,分层压实回填,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涵背、通道台背回填的涵顶至路面高度小于4米时,基础顶面至工作面宽度为3米(顺路线方向)部分按路基施工规范回填级配碎石;3米宽工作面至涵顶部分回填60cm级配碎石,特别压实区采用96区填料至涵顶,分层压实回填,每层压实厚不大于15cm(不小于10cm),回填压实度不得小于96%。
4、台背回填应分层填筑,每层松铺厚度不宜超过15cm,压实度要求达到96%。
5、在回填过程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压路机达不到的地方,应使用小型机动夯具压实。
6、回填的部位应及时排水,若无法排除积水时,则应采用片石回填,并在水中分薄层铺筑,直到回填进展到该处的水全部被回填的片石所掩盖并达到能充分压实的时候时,再进行充分夯实。
7、基坑回填完成前加强安全围护措施,防止人员坠入坑内造成人员伤亡。
五、质量保证措施
5.1、质量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1、项目分部成立工程项目创优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组员由项目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及施员组成。
2、工程项目创优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工程部,主任由项目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担任。
图2质量组织机构
5.2、技术保证措施
1、组建测量小组,配备计算机、全站仪、水准仪等仪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换手测量,杜绝测量错误。
2、做好施工机械的选型配套,使其性能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
3、坚持严格的质量评定和验收制度。
坚持“三检查”制度,对各道工序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和操作要求交底,质检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交底检查验收。
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技术交底要求。
4、严格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
对发现的质量问题,按照“查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不明确不放过,拿不出处理措施不放过,处理结果不验证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整改,杜绝同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5、主动接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教育全体职工重视质量,服从监理,开展让监理工程师满意活动,对违反监理程序的干部和职工严肃处理直至下岗。
5.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工艺控制措施
认真进行技术交底,交方法、交工艺、交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以确保施工生产正常进行。
2、工序质量控制措施
施工操作中,坚持“三检”制度,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做到工前有交底、工中有检查、工后有验收的“一条龙”操作管理方法,确保施工质量。
3、严格工序质量验收
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工序质量,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
对存在个别缺陷的工序,限期改正,对质量不合格工序坚决返工。
4、进场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材料和辅助材料均为构成建筑工程的主体。
保证工程材料按质、按量、按时的供应是提高和保证质量的前提,因此供应管理部门,必须对采购的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等材料,建立健全进场前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制度,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进入现场。
(1)、水泥、钢材及其它成品半成品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做材质试验、水泥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2)、地方材料应先调查料源,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并经监理认可后方可进料;
(3)、现场设专人收料,不合格材料拒收,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不合格材料应及时清理出现场。
六、安全保证措施
6.1、安全保证体系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书记为副组长,组员由项目各职能部室负责人及施工队长组成。
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本段项目的安全监察、保障和管理工作,施工队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图3安全组织机构
2、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参加,施工队每旬组织一次安全例行检查,安全工程师参加,施工队安检员每天进行施工安全检查。
安全保障部负责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大、小检查均详细记录,提出保持或改进措施、整改期限,并负责落实。
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时,各级安检人员有权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进行整顿的建议。
3、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明确规定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权限。
使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氛围,并建立一套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奖惩办法和安全否决权评比管理制度。
4、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系统规定各种安全信息的传递方法和程序,在施工中形成畅通无阻的信息网,准确及时地搜集各种安全信息(如执行“三同时”、“五同时”的信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落实、确认信息,安全隐患、险肇事故及工伤信息等),并设专人负责予以处理。
5、制定好安全规划,搞好安全教育,消除事故隐患,把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6、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包保责任制度、施工申报审批制度、技术交底制度、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火工品领用、发放和使用制度、安全事故申报制度等。
6.2危险源辨识
台背回填主要存在危险源为施工机械,包括压路机、液压夯实机、挖掘机等。
6.2、安全保障措施
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机械设备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派专人看管;
(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要严禁烟火;
(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
(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应明确规定指挥联络信号;
(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行中严禁用手套或其他物件接触钢丝绳。
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
(9)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10)基坑开挖时挖机和人不许同时在基坑内作业,必须同时作业时,人机之间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基坑开挖时,应预留一个方便基底作业人员上下的安全通道。
基底弃土,弃废桩头禁止随意放置,必须离边坡1米以上距离。
实行便挖基坑边修护栏的原则,在基坑开挖的开始阶段,必须将安全警示标志悬挂在基坑四周。
作业人员必须维护好现场的安全设施。
(11)模板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m以上高处作业的,必须带安全带。
模板拆除区域必须单独设置警戒线。
作业面洞孔及临边必须有防护措施。
(12)夜间施工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机械设备进行夜间作业时,仪表盘清晰可见,随时掌握机械设备运转。
2、安全检查制度
(1)制订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专职安全员日夜巡查,定期召开安全检查会议,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纠正、处理,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开工前,组织全员进行一次文明安全生产教育,贯彻安全生产规章细则;
(3)设立专职安全员并建立旁站制度,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4)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考核;
(5)各机械设备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6)施工路段设立安全生产警示牌,提醒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施工人员挂牌上岗,严禁非施工人员在现场停留。
七、环保保证措施
7.1、建立环保和水保管理体系
成立以项目书记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建立环境保护控制体系,环保达到国家标准的施工环保、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7.2、环保和水保措施
本标段沿线植被茂密,绿化良好,沿线生态环境和水土的保持是重点。
生产、生活设施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文明施工、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减少污染、减少噪音,工程施工坚持兼顾生态保护和环境保护的原则,做到工程施工、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同步协调,避免出现施工后再治理、再补救、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7.3、防止水土流失和废料废方的处理措施
①施工期间始终保持工地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修建必要的临时排水渠道,并与永久性排水相连接,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及水文状态的改变,不得引起淤积和冲刷。
②清理场地的废料和土石方工程的废方处理,不得影响排灌系统及农田水利设施,不得向河流和专门堆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
应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在适当的地点设置弃土场,应“先挡后弃”,及时对弃方进行压实,严格按设计进行防护工程及绿化施工。
③加强施工临时排水管理措施,需净化后排放,避免对河流水体造成污染。
④对有害物质(如染料、油料和垃圾等)处理后运至当地环保部门所指定的地点进行掩埋,防止泄露、腐蚀造成对生态资源的破坏。
⑤本工程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处理符合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接受管理和监督。
⑥施工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分类收集,回收利用或送垃圾场处理。
⑦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杂物,并平整施工场地。
⑧施工后期及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地方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
⑨施工完工后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取得地方政府的认可,从当地政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并合格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
7.4、防止和减轻水、大气受污染的措施
①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灌溉渠和河流,严禁排入饮用水源。
②施工区域的砂石料场,在施工期间和完工以后,应妥善处理以减少对河道、溪流的侵蚀,防止沉渣进入河道。
③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应采取过滤、沉淀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④施工期间,对施工物料加强管理,堆放整齐,防止在雨季时暴雨将物料冲走并随雨水径流排入地表或附近水域造成污染。
⑤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废油等,需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环保标准后,才能排放到河流中。
⑥在施工区域内应随时进行洒水或其他抑尘措施,不出现明显的扬尘。
⑦对易于引起粉尘的细料或松散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水湿润,运输中用彩条布、蓬布等覆盖严密,并存放于居住区下风处,避免造成空气污染。
⑧混凝土拌和站选择在人口稀少,自然通风,远离河流的开阔平坦地方,搅拌机设有防尘措施。
对施工场所易产生粉尘的地段定时进行洒水,并对施工人员发放口罩、防尘面具等,并定期进行体检。
⑨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并遵照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