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第一批辅机商务招标文件课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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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第一批辅机商务招标文件课案

 

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

12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动力机组

第一批辅机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二O一五年十二月

一、本招标文件由第一卷商务部分、第二卷附件辅机技术规范书,其中

第一卷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招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辅助资料

第二卷附件辅机技术规范书

上述章节和本序以及对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所产生的书面通知、会议纪要及补充通知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二、投标方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方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等。

如果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方自负。

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

三、凡获得本招标文件者,无论其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动力机组工程已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现对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动力机组工程(1x15MW)锅炉辅机设备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招标编号

交货期

开标时间安排

给水泵及疏水泵

YNJX-003SB

2016年8月1日

2015年12月24日上午9:

00提交标书,按包号顺序述标,并解答评委提问。

风机

YNJX-004SB

2016年8月1日

电袋除尘器

YNJX-005SB

2016年5月1日

2015年12月24日下午14:

30提交标书,按包号顺序述标,并解答评委提问。

除氧器及辅助设备

YNJX-006SB

2016年8月1日

中速磨煤机

YNJX-007SB

2016年8月1日

2015年12月25日上午9:

00提交标书,按包号顺序述标,并解答评委提问。

称重式给煤机

YNJX-008SB

2016年8月1日

桥式起重机

YNJX-009SB

2016年8月1日

2、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可于2015年12月17日至2015年12月23日9:

00至17:

00从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招标文件。

3、投标人的资质通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家,具有:

3.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有一定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的制造或经销商。

3.2进口设备的投标商须具有招标设备进口经营权,能够办理招标设备到达交货现场前的所有订货、进口、运输等相关手续。

国产设备如果是合资或国内组装或配套,应提供合法、完整的证明材料。

3.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书。

同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3.4企业经营、资信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5投标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成熟产品,在国内选煤厂具有良好、成熟的招标设备制造、运行业绩,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3.6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应满足国家相关强制规定。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至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公司采购部。

5、各厂家需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回函确认(盖章)或扫描件发邮件(盖章)确认是否参加本次招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本文件最后一页)。

6、本次招标无需支付标书购买费及投标保证金。

但无论参加与否都需回函确认。

招标人: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开标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三楼(设计院老楼三楼)会议室。

投标确认函

致: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确认收到2015年12月24/25日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动力机组EPC总承包工程所需设备邀请招标(招标编号:

)的完整招标文件,(并将准时参加/由于××原因不参加)本次招标。

 

投标商名称:

(盖章)

授权投标人:

(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日期: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规定

1

招标人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名称

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项目动力机组EPC总承包工程

3

建设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工业园区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5

招标类型

国内邀请招标

6

投标人资格

见招标邀请书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注:

如技术规范书与本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要求为准。

7

投标保证金

8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结束后120日历天内有效。

9

需澄清问题提交

截止时间及方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以书面方式送达(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至工程总承包公司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5份,可读写的电子文档1份(u盘)

11

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期

各标段规定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12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公司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老办公楼3楼

13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公司

14

开标时间

见投标邀请书(北京时间)

15

开标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老办公楼3楼会议室

16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7

合同履保证金

18

中标人签署合同书期限

通知中标后30天内。

19

付款方式

预付款30%,发货款50%,验收款10%,质保金10%

20

投标费用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投标是否中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1

中标服务费

备注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澄清截止日前向招标人书面要求澄清,逾期视为对招标文件条款没有任何异议。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1.招标单位

单位名称: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北段66号

邮政编码:

710054

联络电话:

0

传真:

联系人:

2.工程说明

2.1本工程为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自备热电站,与真空制盐主体工程配套建设,电站生产以满足真空制盐项目用热为主。

厂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佳县榆佳工业园区内。

本工程的热源部分配备1台150t/h中温中压煤粉锅炉和1台15MW抽汽背压机组,配1台15MW汽轮发电机组。

2.2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自备热电站总承包资格已由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现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分包单位。

2.3招标范围:

榆能集团佳县盐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真空制盐动力机组工程(1x150t/h)锅炉锅炉辅机设备。

供货范围详见各辅机技术规范书。

除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投标人必须报出的随机备品备件之外,投标人必须推荐满足标的设备从投运到第一次大修(包括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的规格、数量及分项价格清单。

此项价格不含在投标价格中,但将在评标时对此予以酌情考虑。

招标人可以考虑扩大其备品备件的采购范围。

对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保证在标的设备使用期内以优惠价格向招标人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并且按招标人要求免费提供备件的规格及相关的图纸资料。

2.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许可,有一定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的制造或经销商。

(2)进口设备的投标商须具有招标设备进口经营权,能够办理招标设备到达交货现场前的所有订货、进口、运输等相关手续。

国产设备如果是合资或国内组装或配套,应提供合法、完整的证明材料。

(3)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书。

同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4)企业经营、资信状态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投标商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成熟产品,在国内选煤厂具有良好、成熟的招标设备制造、运行业绩,并稳定运行一年以上。

(6)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应满足国家相关强制规定。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金来源

投标人的资金为企业自筹。

4.投标费用

参加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5.资格审查

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投标邀请书后,按投标邀请书第7条要求,在商务文件相应章节提供资质证书及业绩等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

6.1招标文件的组成

6.1.1招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第一卷商务部分:

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招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其他辅助资料

第二卷附件辅机技术规范书

6.1.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6.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6.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且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内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

招标人在收到要求澄清的函件后,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由招标人发给已书面确认参与投标的的每一投标人。

6.2.2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个日历天后要求的澄清问题,招标方可不予以回答,如予以回答也不承担违反法律关于时效规定的责任。

6.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7.投标文件

7.1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见第四章)

7.1.1投标文件组成具体内容如下(投标文件请按此顺序装订):

第1部分商务文件

1)投标人承诺函

2)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商务文件中列配置清单但不能体现价格)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商务偏差表

5)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

Ⅰ.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Ⅲ.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Ⅳ.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Ⅴ.质量等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Ⅵ.近三年(2012~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Ⅶ.如是进口设备,须提供所投进口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机构的授权书;

Ⅷ.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Ⅸ.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Ⅹ.其它文件和资料;

6)响应合同条款说明

承诺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有偏离填写在商务差异表(4)中。

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未填的内容在下一步谈判时确定(注:

投标人不需要将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写入投标文件,只须注明对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对异议条款列入商务差异表即可)。

第2部分技术部分

1)技术规范响应性(附件1)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相关的技术条款逐条响应或说明,有偏离填写在技术差异表(附件9)中。

《技术规范书》中未填入的参数和内容由投标人填写。

2)供货范围(附件2)

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附件3)

4)交货进度(附件4)

5)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5)

6)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6)

7)分包与外购部件情况(附件7)

8)大件部件情况(附件8)

9)技术差异表(附件9)

10)投标方需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10)

注:

第1部分为商务投标文件,第2部分为技术投标文件,除须知7.4条“投标文件的递送”另有规定外,请分别装订。

7.1.2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7.1.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版文件,文件格式为MicrosoftOffice2003版本的Word文档、Excel文档、2004版AutoCAD版(仅接受U盘)。

7.2投标文件的编制

7.2.1一般要求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本章7.1款的组成、格式和第二、三、四章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响应的问题,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

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差异表”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任何没有列在附件9中的差异,招标人都将不予承认。

由于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2.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

7.2.3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应为投标截止日期后120天。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

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

7.2.4投标人建议

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

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

7.2.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7.2.5.1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可读写的电子文档(包括报价部分,电子文档保护壳上应注明投标单位名称)一份,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相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7.2.5.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报价表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7.3投标报价

7.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

7.3.2投标报价应为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投标设备满足运行要求所应有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安装费(若设备含安装)、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取证报验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设备保险费、税金等。

对于没有填写或汇总的零部件、设备本体内部的连接件、其他正常运行所必须的附件、分项等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中标后,投标人应按要求完成这些分项的工作,但不能另外得到支付或结算。

7.3.3投标人的报价为固定总价。

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

投标人报价汇总表中的最终报价,被认为包括了在本次招标中,招标人赋予投标人承担的所有工程内容。

任何缺项、漏项等都将不能构成改变最终报价的依据。

7.3.4当开标一览表与报价汇总表的金额不一致时,或文字与数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或以单价计算得到的总价与投标人所列总价有差异,则招标人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3.5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

7.4投标文件的递交

7.4.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7.4.1.1投标人应将按须知第7.1.1条规定编制的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一个密封袋中,技术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单独密封在第二个密封袋中,电子版单独密封在第三个密封袋中,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字样。

7.4.1.2为方便商务评分,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单独密封在第四个密封袋中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商务投标文件中列出供货明细及详细配置,不含价格。

7.4.1.3所有密封袋应注明以下内容:

1)写明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述的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的单位;

2)招标编号、合同包和项目名称;

3)“[截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得开封”的字样。

7.4.1.4所有密封袋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或公章,以便如果其投标被拒绝时,能予以原封退回。

7.4.1.5如果上述密封袋未按规定标记并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错放或提前启封的责任。

7.4.2投标截止日期

投标文件应于第二章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

7.4.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4.3.1投标人可以对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有效。

7.4.3.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章的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在密封袋上明显标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7.4.3.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7.4.3.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8.开标

8.1招标人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开标包括本章7.4.3规定的“投标文件修改书”和“投标文件撤回通知”。

出席开标仪式的投标人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具法人委托书。

未按时参加会议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弃权。

8.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按照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确定投标单位开标顺序。

8.3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定无误后,招标单位开始开标。

8.4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签到顺序开标。

《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不公开唱标,只按本章9.3评标细则中规定的商务折分规则折分。

8.5按顺序,投标人进行述标并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质询。

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及商务标进行评审。

8.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8.6.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8.6.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开标会的;

8.7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

8.7.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8.7.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7.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7.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8.7.5涂改处没有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9.评标

9.1评标对象和依据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包括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包括有效的补充文件)。

9.2初评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离,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无效的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详评。

2)评标委员会根据公正、公平、科学、报价合理、交货及时、质量可靠、技术先进的原则,同时综合考虑投标人的业绩、能力、信誉、售后服务等因素,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议。

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货物的技术性能、投标价格和服务外,还将综合考虑交货期、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费用、售后服务和优惠条件等因素。

3)投标文件的澄清

可针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或前后说法不一或明显笔误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说明和澄清,以书面形式或澄清会形式进行。

由投标人书面或当面回复招标人提出的需要澄清的问题,并整理出书面资料(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日期等),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的补充文件。

说明和澄清不得超出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原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

9.3详评

投标文件的详评包括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两部分,采用综合评分的办法进行。

如果投标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评标委员会有权作出自己的判断,由此造成的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9.3.1分值分配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报价评审等。

其中技术标占40%权重、商务标占10%权重,报价占50%权重。

总分=技术分×0.4+商务分×0.1+报价分×0.5

9.3.2技术评标(100分)

序号

评标因素

分值

1

机组出力

10

2

各项指标保证及机组性能

15

3

设备结构特点

15

4

材料的选用

15

5

新技术的选用

5

6

供货范围

15

7

运行业绩

5

8

交付及与配套设备的配合能力

10

9

对标书的响应情况及其他

10

合计

100

9.3.3商务评标(100分)

序号

因素

分值

1

公司财务状况

15

2

履约能力

15

3

质量保证体系

25

4

技术和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承诺

25

5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5

6

对合同条款的响应程度

10

7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

5

8

合计

100

9.3.4报价评分(100分)

若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个,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个(含5个)按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0%作为评标基准值。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值,得基准分9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扣2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低于10%后,再每低于1%扣2分。

最高得分为100分,最低得分为70分。

在加减分时用同比例法取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其中报价评分需按以下办法,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配套设备、备品备件等)条件至招标文件要求的同一基准后进行评价:

①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进入商务评分的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进行调整;

②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并调整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以上价格调整应计入投标价格中得到评标价格,评标价格仅作为评标之用。

9.3.5评标人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投标文件及有效书面文件进行评定,排出技术、商务得分顺序;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商务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经项目法人同意后按规定报批定标。

9.4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定标

9.4.1评标委员会按技术评标和商务评标两部分综合评分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分相同的按报价低的排序在前。

9.4.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10.中标通知

10.1合同将授予其投标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投标人。

10.2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对未中标的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10.3满足到货期要求。

10.4招标人将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最终情况。

11.授予合同

11.1.1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和工程设计单位代表确认技术协议,确认技术协议后再由授权代表与项目法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确认合同条款和格式。

在签约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设计方案和设备范围进行适当变动和局部增减,相关价格变动将酌情考虑。

但如果发生由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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