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讲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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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讲话稿

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传达贯彻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和全市地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部署安排今年的稽查工作,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力量,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吉安地税稽查工作新局面。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强管理,重点突破,20**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成效明显

  20**年,全市地税稽查部门围绕“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地税工作总要求,按照“夯基础、抓规范、求创新、促发展”的稽查工作思路,积极应对挑战,锐意开拓进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稽查查补收入迈上新台阶。

20**年,全市地税稽查部门查补地方各税(费)、罚款及滞纳金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0%,实际入库税(费)、罚款及滞纳金万元,其中市局稽查局查补地方各税(费)、罚款及滞纳金6333万元,实际入库税(费)、罚款及滞纳金万元,同比分别增长%和**.33%。

  

(二)稽查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全市地税稽查部门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狠抓涉税大要案查处、重点企业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

  1.精心组织,有效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一是积极汇报,主动协调,高位推动专项检查工作。

制定下发了全市地税20**年地方税收专项检查方案、全市地税20**年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方案和全市20**年地税交叉检查方案,相应成立了由市县两级地税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检查领导小组,各级地税稽查部门积极做好汇报与协调工作,不仅取得了系统内部相关部门的配合,而且得到了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

XX区、XX县等多个县(区)政府下文转发房屋租赁业税收专项整治方案,并成立县(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多个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二是统一选案,分级实施与交叉检查相结合。

在专项检查与专项整治中,全市稽查部门组织企业自查78户,自查地方各税费万元,重点检查企业85户,查补入库地方税(费)、罚款及滞纳金万元,其中,交叉检查查补万元。

  2.上下联动,严厉查处大要案。

市局稽查局加强监控、指挥和协调,坚持上下联动,推行领导分片挂点负责制,定期召开检查工作进度调度会和案情分析会,及时掌控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对案情复杂或政策上存在争议的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对涉税金额大、查处难度大的案件,及时调整和加强检查力量。

全市地税稽查部门查处涉税百万元以上案件9个,其中,市局稽查局组织对金融与房地产两个行业的交叉检查,查出江西玉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王大厦项目部、江西宏鑫房地产开发公司、安福农村合作银行等6个百万元以上的涉税案件,全部提交审理;XX县局稽查局查处的文峰房地产开发公司XX县丰源帝景项目部,入库地方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万元;XX县局稽查局在当地公安、纪检等部门的配合下,查处1起自然人合伙建房涉税案件,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

  3.注重协调,积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

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全市地税稽查部门认真开展了以房地产和建筑业、金融、保险、餐饮娱乐、旅游休闲等行业为重点的发票使用与管理情况的检查。

4月初,市局稽查局会同公安、银监、人民银行、工商等部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向社会集中公开展示了近年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果,宣传发票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坚持“查帐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全市地税稽查部门查处发票违法企业**1户,查处违法发票**037份,查补入库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万元。

市局稽查局8月份组织房地产与建筑业、金融、保险、餐饮休闲等20户企业的发票自查,查处违法发票159份,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万元。

  (三)稽查管理达到新水平。

在以重点工作为抓手,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实践中,我们本着抓制度促规范的理念,夯实基础,不断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1、积极推行“统一选案”制度。

针对以往税务稽查选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XX市地税稽查统一选案暂行办法》。

市局稽查局对全市20XX年地方税收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纳入省局和市局重点监控企业近三年纳税申报异情通过征管信息平台进行基本数据分析比对,同时,借助第三方信息,收集整理长亏不倒企业和近年来发生股权变更的相关涉税信息,建立了稽查案源库。

其次,依据案源库深入征管一线听取主管税务机关意见,并召开由各县(市)局稽查局长参加的集体选案分析会,确定了“上选下查”、交叉检查、市本级稽查的检查计划。

实践证明,统一选案制度的推行,使选案工作更准确有效。

  2.积极推行绩效管理考核督导与点评通报制度。

6月份,市局稽查局对县(市)局稽查局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大要案查处、“上选下查”和年度稽查绩效管理考核指标执行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推行部门与个人绩效管理,按部门、分岗位制定了内设科室及个人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体系,建立和实施月点评、季评估与通报制度,工作绩效明显提升。

  3.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税务稽查执法行为。

市局稽查局编写了房地产业、采掘业两个重点行业的税务检查指南及地方税务稽查取证规则,统一规范了行业检查和取证过程中每个细节的工作要求及法律责任。

二是进一步梳理税务稽查执法文书。

结合贯彻执行总局新颁布的税务稽查执法文书,对现行的稽查执法类表证单书重新整理,编印79种文书样式下发执行。

三是进一步强化了税务执法过程问责制。

完善和落实了“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建立了税务稽查事后“征管质量责任分析报告与反馈制度”。

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局稽查局出具“税收征管质量评析报告书”24份,较好发挥了以查促管的稽查职能作用。

  (四)队伍建设登上新高度。

  1.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不断充实加强稽查力量。

市局稽查局提出加强稽查工作与稽查队伍建设的建议,得到市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确定了全市地税稽查人员的调配必须坚持凡进必考与双向选择相结合的原则。

4月份,市局通过考试考察,为稽查局选调了**名干部,队伍年龄与综合业务素质结构得到较大改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师占%,第一学历为财税专业的占%。

  2.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稽查干部业务水平。

年初,市局稽查局在对全市地税稽查业务培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会同市局培训中心制定了全年的稽查业务分级分类培训计划。

5月初,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和当前税务稽查工作中的热点问题,举办了一期全市地税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班,聘请省内外税务稽查能手和扬州税院教授讲授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资本交易、房地产项目检查及稽查取证的要领等;选送19名干部分别参加了省局的稽查局长、稽查骨干和高级会计知识培训班的学习;组织全市地税稽查干部开展了稽查业务知识闯关有奖竞赛;以全国税务系统所得税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业务知识培训,在全市地税干部企业所得税业务知识考试中,市局稽查局平均成绩位列全市第二,在8月份参加省局的考试中,我市地税稽查有2名同志以全省地税系统第九和第十一的好成绩获省局通报表彰。

  3.严明工作纪律,不断加强作风建设。

我市地税稽查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工作落实的通知精神,积极参与内设机构测评的活动,从强化工作纪律和整顿工作作风入手,开展了以治理“庸、懒、散、慢”为内容的作风整顿与教育活动,结合个人绩效管理考核的推行,强化督查督办和问责追究,整体工作执行力与效能进一步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局和省局稽查局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相关部门和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地税稽查干部的努力。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全市地税稽查整体工作发展不平衡。

少数县局对稽查工作重视不够,对省市局统一部署的稽查工作,个别县局缺乏上下“一盘棋”的思想,执行不到位。

二是稽查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由于市局稽查局班子调整,到位较晚,对全市的稽查基础工作有一定影响,稽查基础工作与要求有一定差距。

三是稽查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电子查帐能力与水平落后于企业电算化发展水平,查办大要案和疑难涉税案件,手段落后,措施乏力,甚至有些干部执法行为不规范,依法行政观念不够强,执法风险依然存在。

四是打击涉税大要案力度不够,结案进度较慢。

一些县局绝大部分是组织企业自查查补的税款,而稽查部门实地检查查补的税款很少,大要案不多,且审理慢,结案率低。

五是缺乏应有的激励约束机制。

工作中缺乏创新精神和动力。

六是宣传力度不够。

缺乏宣传意识。

这些问题亟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夯实基础,务实创新,圆满完成今年稽查工作任务

  根据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吉安地税稽查工作实际,20XX年全市地税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市地税工作会议和全省地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收好税、服好务、执好法、带好队”的工作总要求,夯基础、抓规范、防风险、求创新、促发展,以作风建设、业务建设和人才建设为抓手,坚持依法行政,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稽查执法能力,加快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为全市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按照这一思路,围绕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查补收入入库率达到90%以上,模块上线率达到90%以上,大要案查处率达到100%,大要案查处情况报告率达到100%,稽查工作任务完成达标率达到100%等全市地税稽查工作主要考核指标,今年要扎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重点工作为突破点,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1、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查处大要案是稽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既能体现稽查的震慑作用,又能造成大的社会影响。

市局稽查局今年要逐步建立完善全市联动的大要案查处机制,充分调动全系统稽查力量,集中查办一批大要案,重点在房地产、建安行业和风险分析监控部门推送、纳税评估部门移交的涉税案。

市局稽查局要加强对县(区)稽查局案件查办和协查的指挥力度,督导落实大要案报告制度,抓好上级局督办案件的查处工作,做到限时结案,强化稽查刚性和震慑力。

  2、周密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

今年省局确定的税收专项检查指令性项目是房地产业、建安业、证劵公司、基金公司和资本交易项目,指导性项目是中介、培训服务机构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各地实际,选取征收管理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税收违法行为较集中的行业开展区域税收专项整治,今年我们定的是大型超市和客运业。

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涉及广,影响大,全市稽查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以规范行业和区域税收秩序。

  3、扎实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3月13日,我们召开了全市稽查统一选案会,根据市局稽查案源库信息和各地上报的信息,确定了今年第一批交叉检查和上选下查的纳税户名单。

各地要认真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重点税源企业检查要推行查前辅导、查中约谈,以自查为先导、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尝试推行审计性检查底稿模式,开展调研式稽查。

  4、认真开展常规税务检查。

全市地税稽查部门要切实履职,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检查计划,重点将纳税零申报、低税负和“长亏不倒”以及多年未检查的企业纳入检查计划。

要善于从常规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加以分析总结,以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趋势性问题。

  5、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要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等同布置、同进行,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要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参与联合办案,开展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会同公安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卖方市场”的打击力度,配合通信管理、工商等部门开展发票违法信息的整治工作,构建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长效机制。

  6、加强案件协查工作。

今年稽查上线的重要一块是要做好省局协查系统的推广应用,将货物运输业发票纳入协查系统,要充分发挥协查系统快熟、实时、便捷的优势,为查案服务。

各地要加大对案件协查工作的考核力度,进一步提高按期回复率和信息完整率。

我们常说要社会综合治税,税收工作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如果税务部门自己之间的协作都做不好,那怎么说得过去?

我们要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把协查信息作为案源线索来对待,把协查案件查实查好。

  

(二)以“三项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夯实稽查工作基础

  1、着力作风建设,为稽查实践提供思想保障。

抓好作风建设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前提。

好作风出凝聚力,好作风出战斗力,好作风出执行力。

地税稽查是地税部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铁拳”,稽查队伍作风的好坏,关系到这只“铁拳”能否“击石留印、抓铁有痕”。

抓好作风建设一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增强服务意识。

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稽查,坚持集体选案和审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防范执法风险。

在进一步增强执法刚性,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同时,要不断改进稽查执法方式方法,运用宣传、疏导、教育等柔性手段,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落实好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三是要强化廉政监督,推进执法风险廉能管理,完善落实稽查案件复查制度、一案双岗和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进一步规范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要严明纪律。

全市地税稽查要凝心聚力,上下一心,步调一致,要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要树立全市稽查一盘棋的思想,发挥全系统的力量。

  2、着力业务建设,为稽查实践提供能力保障。

抓好业务建设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基础。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只有打好了基础,稽查工作才能顺利实施。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全省地税稽查业务建设的意见》,抓好业务建设。

一是要加强业务制度建设,要不折不扣的落实《税务稽查审理工作制度》、《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办法》和《地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实施办法》等业务工作制度,在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各环节统一要求,推动稽查工作标准化,夯实稽查执法和管理基础;二是要推进分类分级稽查。

按照税源分布和税收风险等级,根据省局划分的标准,细化市县两级稽查组织检查和直接检查的分类标准,使稽查的事权与税源相适应;三是要完善部门协作机制。

要加大征管查互动力度,构建依法办案与强化征管的良性互动机制。

要巩固完善税警协作办案机制,要拓宽第三方信息获取渠道,探索建立与公安、工商、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机制。

四是要深化稽查成果应用。

要完善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制度,及时发现总结问题,研究探索涉税违法犯罪的手段、特点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水平,更好实现稽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职能作用。

今年市局稽查局向市局申报的工作创新项目就是稽查成果的应用,市局稽查局根据对信用社稽查中发现的非金融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金融业税目征收营业税问题,已经要求各地布置商业银行进行自查,各地自查的相关数据和发现的问题、取得的相关经验要及时报送市局稽查局。

五是要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信息化技术手段是做好税收工作的“倍增器”,这点现在应该已是共识。

各地要加大对稽查办案设施的投入,夯实稽查信息化的物质基础。

要推广实用高效的查账软件,提升电子查账软件的应用水平,提高对信息化管理企业和信息化时代各种新型税收违法手段的稽查能力。

  3、着力人才建设,为稽查实践提供组织保障。

抓好人才建设是做好稽查工作的关键。

我们讲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要素,人才兴税。

各级地税部门务必认识到加强人才建设的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正的专业化稽查干部队伍。

一是要充实做强稽查队伍。

总局对稽查人员配置有个量的要求,稽查人员数应占全局人员的10%以上,目标是达到20%。

有了量的前提,还要有质的保证。

我们要优化稽查资源配置,凡进稽查部门的人员各地要严格把关,实行“准入制”,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特别是财税、法律、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才充实稽查部门,要做强市级稽查,发挥好县级稽查的职能,初步构建适应税源日益集中、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经营的稽查资源配置模式和管理机制。

二是要加强人才培养,探索人才专业化管理途径。

要坚持分类分级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的抓好业务培训,注重培养掌握选案分析、大要案查处和重点行业检查技能的专业人才;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以及“三师”资格考试,不断提高“三师”人员比例;充分利用网络学院这一学习平台,调动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岗位技能训练,举办稽查业务能手竞赛,发现人才;要完善考核奖励机制,加强稽查人才库建设,统筹稽查人才的调配和使用。

市局将开展优秀稽查员的评选活动,评选标准包括素质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指标,在全系统评选20名优秀稽查员予以表彰。

三是要优化干部成长环境。

在政治上、工作上多关心稽查干部,让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表彰,充分激发稽查干部的活力。

  (三)以“创新工作”为动力,开拓稽查工作新局面

  1、创新系统管理,增强全局意识。

新的形势对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当前县级局人员偏大,高素质人员偏少,而近年来各地招商引进一些大中型企业,这些企业的财务人员能力素质都较高,财务管理手段也先进,我们的稽查人员靠“单打独斗”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

稽查工作必须全市甚至全省调配力量,有分有合的开展全系统的稽查。

今后,从市局稽查局开始,全市各级稽查部门要树立全系统稽查意识,要维护系统管理,服从系统指挥,听从系统调配,形成全系统工作合力。

要在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稽查工作,落实好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必须向市局报告,县(市区)稽查要向市局稽查局报告,确保依法按程序办事。

  2、创新稽查形式,充分发挥各级稽查部门的作用。

一是加强一级稽查。

对XX市区范围的稽查对象继续实行市局一级稽查,对省局统一选案的大户实行一级稽查,同时将县(市、区)局重点监控的纳税户逐步纳入一级稽查范围。

二是组织好系统稽查。

对市一级稽查范围外县市区局的重大税源、稽查难点、高风险纳税户,由市局稽查局根据全市地税工作总部署,组织实施“统一选案、统一抽人、统一检查、统一执行”的“四统一”系统稽查。

三是实行上选下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对大中型企业、需要开展审计式、调研式稽查的企业,由市局稽查局统一选案,县局稽查局实施检查、审理和执行,定期报送相关结果。

对查出重大问题、疑难问题的,市局稽查局可以集中审理,协助执行。

四是充分发挥县级稽查作用。

县级稽查局要认真按照“分级分类”的稽查要求,对辖区内市局选案外的对象进行稽查,要有有位必须要有为的思想,敢于碰硬,大胆工作,切实发挥稽查作用。

县市区局要加强对稽查工作的领导,一把手要在支持其独立办案的同时,经常过问稽查工作,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3、创新稽查办案经费筹措手段,不断改善办案条件。

要以市政府批复我局稽查办案经费提取办法为契机,争取当地政府和财政的重视支持,给予专项办案经费。

要利用好政府的有利政策,在选案、结案,尤其是结案前完善好有关基础资料,上查下案件市局稽查局及办案人员要与当地政府和财政落实好办案经费,县级局要积极主动配合,不能有抵触,更不能中梗阻,否则要扣减当地经费。

取得的办案经费要用于改善稽查办案条件,提高稽查干部素质,调动稽查干部积极性上去。

  同志们,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实干兴邦,实干兴税。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省地税系统新一轮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启动年,为国收税、为民执法,稽查工作任重道远。

全市地税稽查上下要振奋精神,夯实基础,务实创新,不断开创地税稽查工作新局面,为吉安地税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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