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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辅具种子教师之个案研究

電腦使用輔具對國中重度肢體障礙兒童

各科學習成效之研究

 

報告人:

張瓊方

 

主辦單位:

教育部

協辦單位:

國立花蓮師範學院特殊教育中心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

目錄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第三節

研究問題

第四節

名詞釋義

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重度肢體障礙兒童之定義與學習特質

第二節

電腦使用輔具之定義及教育上之應用

第三節

電腦使用輔具與重度肢體障礙兒童學習之相關研究

第參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第二節

研究程序與步驟

第肆章

研究結果

第伍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第二節

討論與建議

參考文獻

附錄一

功能性詞彙評量紀錄空白表

附錄二

個案甲功能性詞彙評量紀錄表

附錄三

個案乙功能性詞彙評量紀錄表

第壹章緒論

第1節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奮鬥不懈的小天使

自從八十八年在一次特教研習上首次見到○○,就深深為其好學不倦的毅力而感動,從沒想到有一天她也會成為我的學生之一,也開始了我與科技輔具的接觸。

九十學年度本校為○○召開個案會議,除讓任課老師了解其狀況外,並確定了○○床邊教學的模式,及將大部分科目紙筆作業減量,改為口試以維持其體力,但每日○○仍需花費很多時間在抄寫作業。

幸而花蓮師範學院楊熾康教授以「中文語音辨識在特殊教育的應用」(民91)計劃介入,讓○○的中文作業從手寫輸入進步至使用語音辨識輸入,時間節省了五倍;特教課也於九十一學年度提供ADSL補助,讓○○的各科作業能應用電腦網路完成;因此目前○○的各科學習狀況,除學科習作仍需抄寫外,藝能科的學習是透過桌上型電腦、中文語音辨識系統、軌跡球、及筆記型電腦的結合來完成的。

二、科技輔助對嚴重肢體障礙學童的重要性

科技的進步一日千里,不但拉近了人與人的距離,網路更將地球縮小到只有視窗的距離;對於身心障礙者來說,科技輔具代表了將「不能」化為「可能」,如肢體障礙者能用輪椅行動自如,語言障礙者或聽力障礙者能用溝通輔具溝通,腦性麻痺者藉由電腦輸入及輸出設備的改善,學習也更有成效。

因此科技輔助不僅可以補償身心障礙者失去的能力,還能大幅提昇他們殘存或較為不足的能力,進而落實教育平等、充分就業與平等就業的理想(黃清華、侯明仁、楊美新,民86)。

綜合過去國內論文的研究,發現對於重度肢體障礙者的科技輔助研究,多以研發適合身心障礙者的輔助性科技為重點(如:

李國榮,民90;林建宏,民90;陳勝良,民90;陳慧鴻,民90;彭獻慶,民90;謝逸博,民90等),鮮少以重度肢體障礙者在教育上的需求來探討;然而,對於認知正常的重度肢體障礙者來說,渴望到學校學習的精神需求,絕對大過一般生理上的滿足,這正是黃媽媽常常提到的:

「○○只要到學校,看到同學就很高興了。

」也因此科技輔助確實提供了他們重回學校系統很大的幫助。

綜合上述所言,研究者發現國內對於重度肢體障礙者在電腦使用輔具的研究較為缺乏,並為延續楊熾康教授在中文語音辨識系統之研究,故對於其在各科之應用產生興趣,決定研究此主題。

第2節研究目的

綜合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在探討:

一、探討經由中文語音辨識系統的介入,對重度肢體障礙者在國文、美術、電腦等科學習方式上的影響。

二、探討經由中文語音辨識系統結合網路及軌跡球的介入,對重度肢體障礙者在國文、美術、電腦等科學習內容上的影響。

第三節研究問題:

根據上述研究目的,本研究欲探討重度肢體障礙學童經由電腦使用輔具的介入,能否達到所欲學習的效果。

具體而言,本研究欲探討的問題有三:

一、透過中文語音辨識系統,是否能加速重度肢體障礙者在國文作文、翻譯及各科心得報告的完成時間?

二、透過中文語音辨識系統、軌跡球及網路的結合,是否能加深重度肢體障礙者在國文、美術及電腦各科報告的品質?

三、還有哪些科目可以透過電腦使用輔具,來協助重度肢體障礙學童學習?

第四節名詞釋義:

一、電腦使用(ComputerAccess)輔具

電腦輔具乃是為特別需要的身心障礙者而設計,透過特殊的介面以解決他們操作電腦的困難。

目的則在協助身心障礙利用電腦與網路改善學習,培養獨立生活能力,擴大社會參與與增進就業技能,進而能享受科技帶給人們的便利性。

基本上電腦輔具可分為輸入輔具(Inputdevice)、輸出輔具(outputdevice)、與處理輔具(accelerationstrategies)茲分別敘述於后。

1.輸入輔具:

包括各種鍵盤或滑鼠的改裝,如為加強其手部或其他部位功能,以直接方式按鍵(directselection)或間接方式輸入(indirectselection)。

直接輸入輔具包括各類手杖、頭杖、腳杖、嘴仗等(Li,1998;Vanderheiden,1984),洞洞板或windows的協助工具選項,超大型鍵盤或迷你鍵盤。

間接方式輸入輔具則包括特殊開關掃描輸入(scanning),通常會在螢幕上出現一小鍵盤,稱為螢幕鍵盤(onscreenkeyboard)。

螢幕鍵盤上的按鍵會輪流被標示(highlight),當使用者在被標示按鍵同時按下外接的特殊開關,該按鍵就被電腦解讀出其所代表的字元。

另外市面上特殊開關的種類繁多,如零壓力開關、吸氣開關與水銀開關,幾乎能配合各種肢障者的需求,因此大部分肢障者都能利用它們,配合掃描輸入達成操作鍵盤的目的。

2.處理輔具:

在國外有許多屬於處理方面輔具,如縮寫(coding)擴充或預測字(prediction),但其應用只適合於歐美的拼字系統。

直到可程式化鍵盤(programmablekeyboards)的問世,完全改變鍵盤處理英文或中文資料的功能(TheAllianceforTechnologyAccess,1996)。

首先,可程式化鍵盤可重新定義每個按鍵的大小、位置及全部按鍵個數。

其次它可將個別單字或句字設定為單一按鍵(如按一個鍵會顯示出”你好嗎?

”等字)。

另外按鍵能以圖片與文字同時標示出來;也就是說,使用者可以利用圖示按鍵做輸入。

這種利用圖形輸入的處理功能,對認知發展中與遲緩者幫助非常大。

3.訊息輸出輔具:

螢幕是電腦與人溝通的主要管道。

電腦透過它將處理的結果或訊息讓使用者知道。

然而對視覺障礙者而言(包括全盲),螢幕上的字不是看不清楚,就是完全看不到。

最容易解決的是提供大尺寸電腦螢幕,或使用螢幕放大軟體(如windows協助工具選項的放大鏡)。

另外,全盲者的輸出輔具主要有兩類:

點字輸出與語音輸出。

最典型的點字輸出輔具(如金點2號),其輸出端有一排觸摸顯示器(李進寶,周二銘&王華沛,民86)。

螢幕讀報系統(screenreader)則屬於語音輸出類(如JawsforDOSorWindows),它可以將各類應用軟體輸出至螢幕上的資訊,唸出來給使用者聽。

綜合上述,本研究所稱之電腦使用輔具均為電腦輸入輔具。

二、中文語音辨識系統(ChineseVoiceRecognitionSystem)

語音辨識系統,基本上是透過麥克風的傳導,將人說話的聲音(類比信號)轉變為電腦較易處理數位信號;再利用設計好的電腦程式(演算法)進行聲波的比對後,輸出控制指令或文字(Cavalier&Ferretti,1996)。

在「辨識技術」這個領域,依辨識對象的變化程度,而有不同的困難度。

語音特性的變化因素包括

(1)不同語者的變化:

聲帶特徵、說話方式、連音耦合效應、口音等;

(2)同一語者的變化:

情緒、壓力、感冒、Lombard效應;(3)噪聲:

汽車噪聲、空調噪聲、電話鈴聲、印表機噪聲、多人同時講話等;(4)環境變化:

反射(Reflection)、回音(Reverberation)、麥克風特性及與語者的距離等。

我國的語音辨識產品開發以本國語言-中文(國語)為主。

國內業界以台康公司首先於1991年推出語音辨識產品「捷通」語音輸入系統,包括中文語音聽寫、中文語音指令、中文語音合成等功能。

倚天公司亦於1994年發表「話匣子」語音辨識產品。

兩者均屬特定人、單字音辨識的產品,辨識率不如理想。

目前市面上有的中文語音辨識軟體有:

聲碩公司及台灣大學合作的「說亦通」、聲碩公司及碁峰公司合作的「任你說」、國際商業機械公司(InternationalBussinessMachines,簡稱IBM)推出的「ViaVoice快樂頌」,IBM與蒙恬科技公司合作的「聽寫王」,蘋果電腦推出的「神筆天韻」等軟體。

本研究所稱之中文語音辨識系統為IBM之「ViaVoice快樂頌」。

三、重度肢體障礙

依據民國88年公布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中規定:

「肢體障礙」,指上肢、下肢或軀幹之機能有部份或全部障礙,致影響學習者。

肢體障礙依其障礙程度,分為下列三類:

1.輕度肢體障礙2.中度肢體障礙3.重度肢體障礙。

其鑑定基準依行政院衛生署所定「身心障礙等級」中所列肢體障礙之標準如下:

一人同時具有上、下肢或軀幹中之兩項以上者,以較重級為準;如有兩項以上同級時,可晉一級,但最多以晉一級為限。

重度所指:

上肢-兩上肢以上的機能全廢者,或兩上肢由腕關節以上欠缺者。

下肢-兩下肢的機能全廢者,或兩下肢自大腿二分之一以上欠缺者。

軀幹-因軀幹之機能障礙而無法坐立者。

本研究之個案為因軀幹功能而無法坐立之重度肢體障礙。

第貳章文獻探討

第1節重度肢體障礙兒童之定義與學習特質

一、肢體障礙者之定義與損傷型態

依據許天威教授於1990年所出版之「肢體障礙學生輔導手冊」中提到,「肢體障礙學生所遭受的肢體結構上的缺陷或肢體功能上的限制,都屬於整形外科上的損傷(orthopedicimpairements),他們或多或少會感受到一些源自生理能力(physicalabilities)上的困擾,也許是行動不變,也可能是體力受限。

由於個體之認知的生理基礎在於遍佈全身的神經系統,所以神經系統的功能失常,難免會阻礙個體的生活適應,諸如語言能力、思考能力、視知覺作用、聽知覺作用等將不無受損之虞。

而肢體障礙學生常見的肢體損傷症狀包括哪些?

在「肢體障礙學生輔導手冊」中提到:

肢體障礙者(theorthopedicallyimpaired)雖然可以概括地被稱為特殊教育的一類教育對象,可是它所包含的障礙狀況卻是頗為紛歧,例如弓形足(clubfoot)所造成的不良於行者是一位肢體障礙者,然而截肢(amputation)、腦麻痺(cerebralpalsy)這兩種狀況所導致的肢體及其功能上的諸多不便也是另類的肢體障礙者,此三者之間的障礙症狀不是可以一概而論的。

吾人於論及肢體障礙者的教育與輔導時,有必要先行瞭解此一命名所顯示之實質上的異質歸類(heterogeneity)的特性。

為了較為系統地說明肢體障礙者的肢體損傷情形,可以概略地把肢體障礙劃分為神經系統異常與肌肉骨骼畸形等兩大類,現在把屬於這兩大類之常見的肢體損傷症狀分別說明如下:

一、神經系統異常(disordersofthenervoussystem)

(一)腦麻痺(cerebralpalsy)

腦麻痺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致令有關之動作及感官產生功能異常的一種狀態。

腦麻痺者可因其感官動作缺陷之差異而分為下述五種類型:

1.痙攣型(spasticity):

運動大腦皮質(motorcortex)與錐體束(pyramidaltracts)的損傷,伸張反射(stretchreflex)的功能亢進,以及肌肉張力(muscletone)太強,導致肌肉不斷地有痙攣的現象。

2.手足徐動型(athetosis):

基底神經節(basalganglia)與錐體束外圍(extrapyramidaltracts)的損傷。

其動作特徵是隨意肌之不隨意地運動,尤其是四肢肌肉無法自由控制,而有顯著的肢體抖動與協調作用喪失(incordination)。

大部分的腦麻痺者都是屬於上述這兩種類型,一般的出現率之統計認為痙攣型者約佔50%,而手足徐動者約佔25%。

3.運動失調型(ataxia):

腦皮質下(subcortical)的某部位之損傷,可能就在小腦(cerebellum)的區域有了異常的功能。

其動作特徵是全身的肌肉協調作用,以及平衡動作有了缺陷,對於空間的方向感覺發生障礙。

這一類型的腦麻痺者的出現率大約也是25%。

4.僵直型(rigidity):

其中樞神經之損傷部位未見固定,這一類型者的常見動作特徵是肌肉僵硬。

由於肌肉的拮抗作用失常,致令手臂伸張時,猶如捲起鉛版般地困難僵硬。

5.震顫型(tremor):

損傷的部位在基底神經節。

其動作症狀是侷限於某些肌肉群發生無法控制的動作,而且其抖動乃是規律的肌肉動作,不似手足徐動型者之肌肉震動是大肌肉動作之不規律的運動。

這一類型以及上述的僵直型者都是比較少見的腦麻痺者。

腦麻痺者所造成的肢體動作癱瘓直接影響了個體的日常生活機能。

所以到底是那些肢體麻痺,乃成為醫學復健者所關心的問題,特殊教育學者對於這種依據麻痺部位的分類法(classificationonthebasisoftopography)亦應加以注意。

常見的肢體麻痺部位有下列六種:

1.單肢麻痺(monoplegia):

只四肢中任何一肢之癱瘓。

腦麻痺者屬於此狀況者頗為少見。

2.半身麻痺(hemiplegia):

身體某一側之臂與腿之麻痺。

3.下肢麻痺(paraplegia):

即雙腿癱瘓。

大部分是痙攣型者有此症狀。

4.四肢麻痺(quadriplegia):

成雙的臂腿皆麻痺。

這種症狀以及上述半身與下肢麻痺,都是較常見的腦麻痺癱瘓部位。

5.三肢麻痺(triplegia):

三肢麻痺,通常係二腿與一臂。

6.下肢重度麻痺(diplegia):

四肢皆麻痺,但以下肢為重,上肢較輕。

通常是痙攣型有此症狀。

(二)脊髓灰質炎(poliomyelitis)

俗稱小兒麻痺症。

由於濾過性病毒侵犯脊髓之灰質部分而傷及神經細胞,這種疾患的後遺症造成肌肉酸痛、痙攣、軟弱及麻痺,病後如果調養不當且有骨骼變形。

經常是以下肢麻痺者為多。

自從沙克疫苗普遍使用後,脊髓灰質炎已可預防,故此種患者為之銳減,肢體障礙兒童人口中屬於此種通稱「小兒麻痺者」亦已顯著地消失了。

我國因公共衛生政策效果優越,新生兒小兒麻痺疫苗接種工作

成功,早於民國七十一年起即未曾出現此種病例。

(三)痙攣異態(convulsivedisorders)

即俗稱癲癇者(epilepy)。

比較常見的痙攣異態,是發病開始時即全身肌肉抽搐,可因發作的程度而分為兩種症狀:

1.大發作(grandmal):

喪失知覺,肌肉緊張而震顫,持續性的全身肌肉抽搐,這種發作一般維時二至五分鐘。

2.小發作(petitmal):

瞬間喪失肌肉知覺,不過三至十秒而已。

有時候只是眼球成凝視狀之後即恢復正常。

(四)脊柱裂(spinabifida)

原來密封的脊椎骨有了裂縫,神經纖維和其他在脊柱內的髓質溢出而成胞囊狀。

脊柱裂開處通常在腰部,所以神經系統之傷害常會導致下肢癱瘓,以及相關之器官功能缺陷,最容易發生者當推大小便失禁。

(五)多發性神經硬化症(multiplesclerosis)

神經纖維表層之髓硬化而引起的一種中樞神經系統的疾病。

其症候有肌肉無力,四肢痙攣,步態不穩,時有震顫動作,並常伴有視覺及其他感官的併發症。

(六)嚴重腦部外傷(traumaticbraininjury)

嚴重的腦部外傷指的是腦部的硬膜外血腫(epiduralhematomas),硬膜下血腫(subduralhematomas),腦震盪(concussion)等,有不少的傷者會產生持久性的肢障,並影響其學習生活和社會生活。

這一種肢障者雖為數不多,但在校園學生意外傷害事件屢有所聞的現況中卻不容忽視。

二、肌肉骨骼畸形(musculoskeletalmalformations)

(一)弓形足(clubfoot)

先天性的足部骨骼肌肉畸形,腳蹠無法正常著地,猶如高爾夫球桿的形狀,腳蹠總是與地面有了某些角度的距離。

(二)脊柱側彎(scoliosis)

脊椎骨向側面彎曲,通常係先天性的原因,但是後天的不良姿勢、外傷,或疾病使肌肉軟弱無力等原因也可能引起這種畸形。

脊椎側彎乃是脊椎骨的畸形而來,使身體扭曲而無法維持正常的身體中線,無論是站立或彎腰都能看得出來。

(三)幼年變形性軟骨炎(Legg-Perthe’sdisease)

或直譯為「萊格氏-伯耳德氏病」。

這種疾病係幼年骨骼發育旺盛時期,因血液循環障礙致令成長中的骨端組織敗壞,阻止骨骼生長,骨骨后變成扁平的畸形,於是在關節處不能正常的結合。

造成體格畸形。

最顯著的發病部位是髖關節(hipjoint),股骨的生長中心,亦即股骨骨后的生長受阻,不能與骨盤(pelvis)處的髖臼(acetabulum)密切結合,失去適當的承重能力,體態畸形於焉產生。

(四)成骨不全(osteogenesisimperfecta)

俗稱脆骨(brittlebones),近亦有將患此病之兒童稱為「玻璃娃娃」者,此種患者骨頭容易脆裂變形,它是遺傳性的。

(五)幼年性風濕性關節炎(juvenilerheumatoidarthritis)

三歲左右至青少年期的關節炎患者。

原因不明,但具有家族性的傾向。

患者症狀為疲勞,發燒,食慾減退,體重減輕,經過一段短時期後,發炎關節疼痛,嚴重者還會蔓延到眼睛發炎,心臟擴大。

風濕性關節炎是關節骨膜發炎,關節骨液滲入關節囊(joint-capsule),使之腫脹,嚴重病情會使關節敗壞,行動不便。

(六)骨髓炎(osteomyelitis)

骨髓因細菌性或化膿性發炎,大部分是葡萄球菌侵襲骨髓引起急性炎症。

發炎部位疼痛,腫大,行動不便。

(七)進行性肌肉萎縮(progressivemusculardystrophy)

本症起因欠詳,疑係新陳代謝功能失常,內分泌線功能障礙,或末梢神經缺陷。

一般認為與遺傳有關。

患者肌肉退化,萎縮。

發病初期不易覺察,只是上下樓梯無力,由坐姿或臥姿要起身時感到困難,逐漸地步行不穩健。

常跌倒,終至肌肉無力,雙腿難以支持全身而必需柱拐或坐上輪椅,最後只能坐臥床上,體力盡竭而去世。

此症尚乏有效藥物,可以物理治療維持患者的行動能力。

(八)截肢(Amputations)

後天性的肢體不全,亦即四肢的某部分短缺的骨骼異態。

二、重度肢體障礙兒童常見之學習特徵

許天威教授在「肢體障礙學生輔導手冊」(1990)中,就認知的功能,學業的表現,生理的發育,心理-社會的適應,和溝通的能力等五項分別做以下敘述:

(一)認知的功能

引起肢體障礙的原因甚為分歧,隨著病症的不同可能有不盡相同的認知功能,例如過去常見的小兒麻痺者,他們的障礙源自脊髓灰質炎,並非傷及中樞神經,所以認知作用沒有受到傷害。

又如有些腦麻痺者,雖然在動作語言能力上有諸多缺陷,然而認知功能卻相當正常,不過也有不少的腦麻痺者在認知功能,語言溝通,以及情緒穩定等方面都有明顯的損傷。

不同的肢體障礙者在認知作用方面往往有不同的功能層次與缺陷程度,這種障礙類別相同,而其障礙情況大有出入的事實可以提醒大家應該重視肢體障礙者的個別差異,家長與教師對於各個肢障者的認知功能的實情自然要深入瞭解,方克善盡教養的責任。

如果肢障者有認知功能上的損傷,那麼除了關心他們的動作障礙之外,還應兼顧他們有無關於智能障礙,或者學習障礙方面的狀況。

(二)學業的表現

基於上述認知作用的損傷程度因人而異的事實,肢障者的學業表現亦無可避免地有很普遍的參差現象。

有不少肢障者若能獲得科技輔助裝置的方便,就可以充分發揮潛能,其學業成績之優秀直教人刮目相看,但是如果教師不知道如何調整其教學及評量策略,例如執筆書寫不順暢的肢障者未曾改用聽與說的學習管道,不良於行而以輪椅代步的肢障者從未接受一些坐在輪椅上的體能訓練與運動技巧的教學,那麼就可能被埋沒了某些學習潛能。

肢障者在學業表現上的潛在危機是不易維持高度的出席率,往往為了病痛,行動不便,需要撥空接受復健治療,交通壅塞,或其他情緒上的因素如同儕互動,不合理的個別競爭,教師無意間造成的歧視動作等,都可能使肢障者告假缺席,因而損失了學習的機會。

也有一些學業表現的障礙是由動作障礙引起的,例如自然科學的實驗成績,電腦的操作成績,團體活動的參加與表現,都可能因動作不方便而衍生若干限制。

(三)生理的發育

生理的組織與功能是肢體障礙者的基本難題,不少肢障者會感受到來自身體損傷的痛苦,也可能有些肢障者之自我概念(self-concept)的發展會受到其身體形象(bodyimage)的不利影響,因為健全的心理發展難免會受制於有缺陷的生理發育。

藉著日常生活方式的鍛鍊,以及教學與體育方面的良好措施,肢障者的肌力,身體耐力,協調作用,手指靈活度,體態與步態等都可做明顯的矯治與有效的改進,所以我們只要注意一下坐輪椅的人,他的上肢會鍛鍊得很強壯,接受適應體育(adaptivephysicaleducation)的訓練,也能在身心發育上獲致滿意的成果。

我們看看殘障奧林匹克大會有來自世界各地的殘障運動員,參加八百公尺輪椅賽跑,游泳比賽,輪椅籃球賽等諸多競賽節目,其中確有甚多的肢障人士,他們不但充分的表現了優越的競技,也常有豪氣干雲的信念。

「我們一樣是運動員,得到同等的注意是理所當然。

」這就是一位澳洲籍肢障運動員曾經說過的獲獎感言。

要認識肢障者的生理發育,何妨也看一看這個觀點。

最近在澳洲雪梨所舉行的特殊奧運會的競技中,我國的肢障運動員所表現之輝煌璀璨的運動精神與運動技巧,都是令人誇讚有加的!

(四)心理-社會的適應

個體之肢體動作上的方便乃是社會與情緒行為發展上的一項要素,能夠行動自如比較享有較多的機會來習得獨立能力與參與社會互動。

鄰居的友伴或者學校裡的同學都興趣盎然地玩起追趕跑跳碰,有些肢障者當然也可以樂此不疲,可是有時候就不得不適可而止,或作壁上觀,或悻悻然離去,動作上的限制連帶地也將限制了社會互動的能力,並且剝奪了同行同樂的機會。

肢障者的社會行為之發展也有可能受限於他人的不當期待,父母師長也許出於一片疼愛之心,不願意見到肢障者以不十分自在的動作來參與若干活動,於是就比較不會鼓勵他勉力而為。

有時甚至於可能不願意看到肢障者動得太困難,太辛苦,也就不常給予太多的誘導來從事某些活動,久而久之,肢障者可能會對於周圍的人群活動顯得冷漠,視為無關己事,這樣將會更不利於社會行為的發展。

肢障有時候會產生長期性的痛楚,例如關節僵直,肌肉震顫,小便失禁等情事,那麼自然會存著對痛楚的情緒反應。

如果是罹患進行性的肌肉萎縮症者,那麼還可能要處理死亡的焦慮。

像這些情緒的困擾都需要我們給予最大的支持。

(五)溝通的能力

要說明肢體障礙者在溝通能力方面的一般特徵實在不容易,因為有不少肢障者僅止於行動不自由,並無語言能力發展上的困難,至於常被視為肢體障礙之代表的腦麻痺者,也不見得都有語言能力缺陷,可是確實也有些腦麻痺者一併有語言與語文能力上的發展障礙,他們在口語表達,文字與文章書寫,或者語言文字的理解等能力的表現上值得注意與需要特殊的輔助。

對於那些發音器官的構造或功能有損傷的肢障者,語言矯治是十分重要的教學工作,有時還得靠科技輔助的原理與設計提供語言與文字學習上的支持措施,例如依據肢障個體的手部動作障礙的情況,必須設計特殊的書寫工具,改裝的個人電腦,特製的鉛筆(請見圖一)都必須派上用場,又如替代語言溝通方式的非語言溝通(non-verbalcommunication)上的訓練(請圖二)也必須有計畫地推動。

不論是語言溝通或非語言溝通,我們都會相信具備溝通能力將是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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