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社局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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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人社局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镇江市人社局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

1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1.身份证

 

2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辅助器具费用支付)

1.工伤待遇结算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安装辅助器具申请表》(原件)1份

 

3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支付)

1.工伤待遇结算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医疗费用发票(原件)1份

 

4.病例(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住院费用清单(原件)1份

 

4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抚恤金支付)

1.工伤待遇结算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户口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供养直系亲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津贴、护理费支付)

1.工伤待遇结算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支付)

1.工伤待遇结算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4.镇江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停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5.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6.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7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产前检查费用申领)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1份

 

8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1.男方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3.《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院发票(原件)1份

 

6.出院记录或费用清单(复印件)1份

 

7.职工未就业配偶《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原件)1份

 

8.职工未就业配偶参保情况证明(原件)1份

 

9.双方身份证(原件)1份

 

10.结婚证(原件)1份

 

9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及复通手术)费用报销)

1.计划生育现金结算的发票(原件)1份

 

2.病历(原件)1份(住院还需提供出院记录)

 

3.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1份

 

10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女职工流产待遇申领)

1.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1份

 

3.《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已婚未育情况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结婚证(原件)1份

 

5.原始发票(原件)1份

 

6.病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住院还需提供出院记录)

 

11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女职工生育介绍信开具或生育备案)

1.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2.《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1份

 

4.结婚证(原件)1份

 

12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生育津贴领取)

1.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津贴待遇申领表》(原件)2份

 

2.出院记录或病历(复印件)1份

 

3.《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报销生育以外休假津贴不需要携带)

 

4.《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企业联》(原件)1份(报销生育以外休假津贴不需要携带)

 

13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失业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障卡(原件)1份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住院发票(原件)1份

 

6.出院记录或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原件)1份

 

14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申领)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原件)1份

 

15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居民养老待遇登记、居民养老保险终止、居民养老待遇核定审核)

居民养老待遇登记: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涉及退役军人军龄视同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认定的,应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居民养老保险终止:

 

1.参保人员服兵役的:

需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书面退保申请

 

2.参保人员户籍迁出市区、关系无法转接的:

户口迁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个人书面退保申请等

 

3.个人要求退保的:

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书面退保申请等

 

4.参加或享受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

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相关参保证明等

 

5.人员死亡:

需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证明

 

16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老年补贴待遇核定、老年补贴待遇终止)

老年补贴待遇核定: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请老年居民老年补贴人员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

 

3.调查取证材料及电子文档材料(原件)1份

 

老年补贴待遇终止:

 

1.因死亡终止的需死亡火化证明(原件)1份

 

17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离退休(职)人员养老金支付、遗属供养人员救济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支付、其他代扣代发项目)

退休审核支付: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原件)1份

 

2.身份证(复印件)2份、伤残鉴定书(提前退休)(原件或复印件)1份

 

3.退休费计发比例提高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

 

4.离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丧抚费:

 

1.参保人死亡证明(医学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任两样复印件)1份

 

2.单位银行账号

 

遗属供养审核支付:

 

1.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困难补助审批表(原件)1份

 

2.遗属身份证(复印件)2份

 

18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煤炭职工家属农转非待遇核定)

1.夫妻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2.《镇江市市直煤炭系统农转非职工配偶困难补贴发放审核表》或《镇江市市直煤炭系统已故职工配偶困难补助发放审核表》(原件)1份

 

3.银行账号(银行卡复印件)1份

 

19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企业(个人)养老保险待遇审核)

1.身份证(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

 

2.个人原始档案(原件)1份

 

3.停保证明(原件)1份

 

4.镇江市正常退休、因病领取生活费申报表(原件)1份

 

5.单位公示证明书(原件)1份

 

6.退休申报公示通知(原件)1份

 

20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企业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审批)

1.死亡证明:

 

(1)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1份;

 

(2)医院死亡证明或火化发票证明(原件)1份

 

2.遗属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领取丧葬抚恤费证明(原件)1份

 

4.供养直系亲属无收入来源证明(原件)1份

 

5.在职人员死亡需带档案(原件)1份

 

6.退休人员死亡需带档案(原件)1份和退休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21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1.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形式汇总表(原件)3份

 

22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企业养老保险在职终止/离退休人员减少)

1.《镇江市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死亡有关费用支付表》(原件)3份

 

2.在职人员终止提供死亡停保单(原件)1份

 

3.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

 

4.户口注销证明(原件)1份

 

5.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6.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3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企业遗属供养定期救济费发放)

1.养老供养遗属救济费发放形式汇总表(原件)3份

 

24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社会化发放确认)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5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

1.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申请单(原件)1份

 

2.住院费用发票(原件)1份

 

3.出院记录(复印件)1份

 

4.住院费用清单(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26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统帐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二级账户拓展报销)

1.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保卡(原件)1份

 

2.所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1份、收费发票(原件)1份

 

3.参保人员与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7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二级账户抵缴医保费)

1.参加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保卡(原件)1份

 

2.所涉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保人员与直系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8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统账结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报销)

1.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存单(分次支付个人账户结余时,还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存单的复印件1份)

 

2.药店或医院的现金收费发票(原件)1份

 

3.参保人员死亡后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存单支付时,合法继承人需提供相关法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29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住院医疗补助保险补贴支付)

1.住院医疗补助保险单及复印件1各份

 

2.身份证(原件)1份,社保卡(原件)1份

 

3.住院发票(原件)1份

 

4.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

 

30

镇江市人社局

办理失业保险手续

1.失业保险金待遇申领表(原件)2份

 

2.社会保险关系停保单(原件)1份

 

3.(录用)退工备案表(原件)1份

 

4.解除合同证明(原件)1份

 

31

镇江市人社局

办理退休手续

1.因病提前退休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应提供《特殊工种提前审批结论通知书》(原件)1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职工个人用工原始档案(原件)1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停保证明

 

5.退休(职)、因病领取生活费申报表,退休申报公示通知,单位公示证明书,表中内容应如实填写,加盖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部门公章。

(原件)1份

 

32

镇江市人社局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

1.提供单位行业类型及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原件)1份

 

2.提供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3

镇江市人社局

工伤认定

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复印件)1份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1份

 

34

镇江市人社局

就业登记(录用登记备案)

1.《录用退工登记备案表》(原件)1份

 

2.《录用登记备案花名册》(原件)2份

 

3.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份

 

5.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登记备案还需要提供被录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原件)1份

 

35

镇江市人社局

就业登记(退工登记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1份

 

2.已办理录用登记备案的《录用退工登记备案表》或相关已办理录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原件(原件)1份

 

3.《退工登记备案花名册》(原件)2份

 

4.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1份

 

36

镇江市人社局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

1.已履行程序的材料(原件)1份

 

2.企业裁减人员报告书(原件)1份

 

3.裁员实施方案(原件)1份

 

4.裁员条件证明材料(原件)1份

 

5.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的个人资料(原件)1份

 

6.《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37

镇江市人社局

企业年金备案

1.《企业年金方案备案的函》(原件)3份

 

2.企业年金方案(原件)1份,企业年金方案基本情况简表、企业年金报备表

 

3.职工代表大会或集体协商通过企业年金方案草案的决议(原件)1份

 

4.企业本年度和上一年度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证明(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内容包括该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工资总额、是否按时缴纳情况)。

(原件)1份

 

38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登记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1份

 

3.营业执照、批准成立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1份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1份

 

39

镇江市人社局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1.镇江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原件)1份

 

2.工资表(复印件)1份

 

3.公示材料(原件)1份

 

40

镇江市人社局

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

1.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及毕业企业情况(复印件)3份

 

2.鼓励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的政策措施(复印件)3份

 

3.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规划(复印件)3份

 

4.留学人员创业园工作报告(复印件)3份

 

5.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复印件)3份

 

6.设立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创业孵化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3份

 

7.申报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请示(原件)3份

 

41

镇江市人社局

特殊工时审批

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请示和申报表;(原件)1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方案,其内容包括: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工种或岗位、涉及职工人数、实行期限、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方法、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条件措施等(复印件)1份

 

4.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方案的书面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的报告;(复印件)1份

 

5.实行期限期满企业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此前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复印件)1份

 

6.用工单位申请岗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当提供劳务派遣单位的书面意见(复印件)1份

 

42

镇江市人社局

退休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1.工资卡(原件)1份

 

2.身份证(原件)1份

 

43

镇江市人社局

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1.《镇江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花名册》

 

2.《镇江市核发职业资格证书审批表》

 

44

镇江市人社局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定

1.花名册(原件)1份

 

2.评审申报表(原件)1份

 

3.软盘、U盘等形式电子档材料(原件)1份

 

4.申请报告(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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