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10篇读后感名著读后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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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10篇读后感名著读后感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10篇_读后感_名着读后感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是一本由[美]罗宾·霍布着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

39.80元,页数:

2016-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

(一):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刺客干什么

  奇幻史诗类的美剧近几年大热,当然你们都知道我说的是《冰与火之歌》改编,HBO出品的那部《权力的游戏》,我们一边痛苦遵循着“喜欢谁,谁就死”定律,咒骂着马丁没有一点慈悲之心,同时又真心期盼他长命百岁,至少,活到把书写完。

可以说,喜欢这部剧的人多少都有点抖M体质。

感谢马丁,这部神剧带火了奇幻、史诗题材,其中不乏《维京传奇》、《梅林传奇》这种精品,也有《秘社》这种短命鬼,再往后看,《东区女巫》、《童话镇》等一大批新作正排着队等人入坑。

虽然后面几个明显更偏于魔幻,但好在很多人也分不清楚。

我们只需要,放弃思考,被动接受,看就是了。

  《权利的游戏》的成功是必然的,它具备了一切成功的条件——改编所须的群众基础、很好的播放时段、老马丁亲自操刀编剧、波澜壮阔的世界和同样波澜壮阔的果体,论场面,“私生子之战”不输《指环王》,论剧情,几大家族勾心斗角不输《甄嬛传》。

光环背后,也有隐忧,那便是它是不是定义死了奇幻。

奇幻史诗是不是一定要有剑与魔法,龙与巨兽?

罗宾·霍布给了我们不同的答案。

  罗宾·霍布是美国当代最着名的奇幻小说家,也是提名过雨果奖星云奖的主儿,仅是三本一套的小说,就出版过四套,重点是还都完结了!

单凭这种身为作家的职业道德,就比马丁高了不知几个境界。

马丁赞其作品是“一堆锆石中真正的钻石。

”可这话我听着倒是很酸,毕竟钻石和锆石“看起来都差不太多。

”与自幼深宅至今从美漫中汲取灵感的胖马丁不同,罗宾从小就喜欢原野和森林,花草树木飞禽走兽给予她知识和灵感,大自然是她写作的导师,引导她走上“绿色奇幻”之路。

  《刺客正传:

刺客学徒》便是这种“绿色奇幻”式的作品,亦有人将这套《刺客正传》称为女版的《冰与火之歌》。

通读之后表示不服,觉得叫和谐版《冰与火之歌》更合适些。

可能是系列第一部的原因,书中重点着墨在搭建世界和世界观上,刚提到罗宾·霍布长年对自然观察获得的素材和知识,在这部作品中彰显,使她创造的一草一木都鲜活动人。

作为以刺客为主人公的作品,书中关于杀人的章节和描述甚少,即便杀人,正面刚的血腥描述也基本没有,手段多是下毒。

主人公蜚滋也绝不是《刺客信条》、《甲贺忍法帖》中那种身怀绝技飞檐走壁的高手,他只是一个孩子,这本《刺客学徒》就是他的成长日记。

蜚滋从出生起位置便很尴尬,皇室血统与平民血脉结合,在旁人的眼中就是个笑话,起初他甚至没有名字,只被称为“小子”或干脆就叫“杂种”,蜚滋这名字本身也含着一股恶意,是给像他这样的私生子专用的蔑称。

同样,他的皇室血统注定也不能让他过平民的生活,少年时代,马厩和狗窝便是他的家。

马厩总管博瑞屈担任起了父亲和老师的角色,从博瑞屈身上,蜚滋不只学会了如何照顾马匹和猎狗,更受用的是树立三观。

三观正心则正,心正则身正,身正则言正,言正则行正,这为他博来了好人缘,直到国王再注意他,想他是否可以为国效力。

与国王的会面改变了蜚滋的人生,让他没有选择的走上刺客这条路……

  至于故事,我只讲这么多,无非是想借蜚滋的身世来让诸位体会书中主要冲突——皇室血脉给了蜚滋原智的天分和学习精技的机会,却没有给他应有的地位,只让他活在阴影之下,作为国王的匕首,随时准备为国牺牲。

平民生活使得他更具人情味儿,能够体恤民生疾苦,遍尝世间百态,却处处遭到排斥,被不公对待。

是的,全书都是这个调调,罗宾从蜚滋视角以“我”的口吻将一切痛苦、挣扎、无措与歧视娓娓道来。

同时,在面临抉择时,又给予满满的正能量,让人面对困难仍能不忘初心,勇敢面对。

  书的最后一部分我读得很慢,虽然这是最精彩紧张的几个章节,我不想就此与它别过,我迷上了罗宾笔下六大公国的世界,想亲眼见下群山王国的树屋大厅,或是徜徉在公鹿堡的窄巷。

待到合上书的时候,蜚滋已经是长大成人,更像他的父亲,明智、忠诚和善良,并且有了自己的纹饰。

这种翻天覆地的变化,都是一个个不停选择的结果。

不变的是蜚滋依旧只是一个人,但他并不孤单,他的老师们和心中的国王惟真就在他的身边,维持适合的距离,在适当的时机,给予他指引或是箴言。

他也不在自怨自艾,毕竟有些事“道歉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原谅你了”,而另一些事,是需要以刺客身份去解决的。

  对了,他有了自己的名字,叫做蜚滋俊骑·瞻远。

  那是继承了父亲与家族的名字。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

(二):

吾家刺客初长成

  欧美的奇幻小说女作家着实不少,最近大火的《分歧者》作者维罗妮卡、《饥饿游戏》的作者苏珊柯林斯,当然还包括大家熟悉的哈利波特之母JK罗琳等。

本书的作者罗宾·霍布也是一位欧美着名的奇幻小说大师,创作了许多在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奇幻经典,其中包括了《刺客正传》、《刺客后传》、《魔法活船》,以及《士兵之子》等系列,这些作品在国内也均有译本。

  本书作为其创作生涯的处女作,也是整个刺客系列的开篇之作,一经出版就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也为后来的庞大故事架构搭建起牢靠的基础铺垫。

  故事从一个皇室私生子菲兹说起,他在被迫与母亲分离,父亲拒而不见的情况下,在皇宫中过着并不光彩的生活。

身边一直伴随着他的是宫廷中的黑暗和政治斗争的权术,幼小的他跟随着各类人物学习技能,也从中领悟获得内心的成长。

逐渐长大的菲兹,在经历了几次凶险的刺杀和阴谋之后,一名合格的刺客终于慢慢长成了。

  菲兹作为刺客正传的主人公,其身世其实并不像世人所认知的那样悲惨,毕竟不是谁想生于帝王之家就能做到的,即使他只是一个私生子。

而这份血统带给他的既是一份成长中不能回避的屈辱,也给了他去获得更大资源的保障。

在皇宫中,虽然他无法过的锦衣玉食,但就像谋黠皇帝所言,他的身份给了他很多优势,而因为其私生子的关系,注定了要做一些黑暗角落的事,这里指的就是刺客。

所以一出生菲兹的命运就跟刺客绑定了,他是政治斗争中非常奇特的武器,而这种武器又极其的稀少,这就是狡猾如谋黠也要看重他的原因。

  如果一直在这种理念的环境下成长,菲兹最终也不过会变为一件皇室杀人的武器,而他自己也会变得没有了人性的情感。

但幸运的是虽然处于权力斗争的漩涡之中,但他依然遇到了许多真正关心他引导他积极向上的人。

  第一个就是他父亲的下属博瑞屈,他受骏骑王子的嘱托被留下来照顾菲兹,但这并不是一位武夫擅长的事情,不过这并不要紧。

重要的是他那种正直不屈的人格,一直感染着菲兹,让他处于善恶崩溃的边缘的时候,可以拉他回来。

也正是这个面冷心热的汉子给了菲兹缺少的父爱关怀,这当然也是他父亲骏骑在不敢认他之后,留给他的最好的财富。

  而维真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最正面的榜样可以参考。

维真王子并不像他的父亲骏骑那样善用手腕,但却多了一份真诚。

在尔虞我诈的王室之中,学习着各种暗杀技能的菲兹,虽然并不能时常见到自己的这位叔叔,但每次他开始迷失方向的时候,正是这位榜样的出现给了他明确的道路,也让他衷心的为自己的王国效忠。

  最后出现的耐欣夫人,作为骏骑的正室,在骏骑被暗害后开始走进了菲兹的世界,并企图给与他亏欠的关爱。

在整个菲兹的童年世界里,他终于开始有了母爱的关怀,而即使这种关爱还保有一些距离,但依然可以看到菲兹的内心的融化,正是这些才能让他开始接受细腻的情感。

  所以整个第一卷,明着写的是菲兹在精技、学识、技能上的成长,而暗含的是他内心的成长。

正是这些对他关爱的人的帮助,才奠定了他的品德的养成。

也为之后的故事,做了一个完美的铺垫,期待后面的更宏大的故事情节的展开,以及在第一部中惊鸿一瞥出现的弄臣这个后传主角的表现。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三):

刺客少年成长史

  第一次读这本书还是初中,姐姐在她大学图书馆借的,暑假一直在看,很多情节都已经淡忘,不知怎么的其中一章“百里香夫人”的剧情却记得特别清楚,如今出新版了,还是一整套一起出,自然要收藏重温一遍。

  凡是看过霍布阿姨奇幻小说的都知道,如果你是想在小说中看到气壮山河的爆棚男性荷尔蒙气息,那你还是绕道而行吧,尤其这本刺客系列,她的文字是细腻的,铺陈是缓慢的,氛围是低气压的,剧情是虐虐更健康的,如果你在阅读中对主角蜚滋投入太多的带入感,那你晚上就别想吃饭了,可以说蜚滋是史上最没有主角光环的主角也不为过。

不是看网络小说一时的阅读快感,阅读的过程中更像是在啃一本文学着作,需要咂摸,可就是这深邃饱含感情的文字,才能散发出美杜莎一样的诱惑力,一旦开了头,随着剧情的推进,完全不可自拔,这是我以及我身边书友的共同感受!

  首先奠定整部小说情感基调的就是主角蜚滋的身世,本来身为王子的私生子,就过着爹不亲娘不爱其他人指指点点的屈辱生活,更悲惨的是,他的身上还蕴藏着“原智”的力量,就像火影中鸣人体内封印的九尾狐一般,这是被民众所排斥恐惧的力量,注定,主角最开始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无法成为普通人,沦为王族斗争的棋子,成为杀人机器——刺客。

其实真是讽刺,“原智”的力量在我看来,远比刺客所练习的“精技”还有邪恶的“冶炼”要善良得多,只因不同,只因是与动物之间所搭建的心灵联系,就被人排挤,其实人呐,这种高等动物,远比小猫小狗要残忍得多。

  虽然哈利·波特也有着悲惨的童年,可是他还有赫敏、罗宾,有邓布利多,还有看似坏人实际上一直在默默守护的斯内普教授,蜚滋拥有的就只有孤独,还有很多看似坏人实际上就是坏人的存在,比如盖伦、帝尊之流。

而且就算获得了短暂的温情,也会马上被夺走。

他有最开始教他精技的师父切德,切德其实不是不关心他,只是切德知道蜚滋从踏入城堡的那一刻起,这一生都无法摆脱和自己如出一辙的命运,他用自己严厉冰冷的态度向蜚滋传达一个讯息,永远不要奢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此刻的自己对他人所寄托的爱与希望越大,也就会越绝望,就像和蜚滋通过“原智”心灵相通的小狗,就像让蜚滋第一次尝到爱情滋味的的莫莉,这一辈子都不曾拥有过,可能就麻木了,可一旦拥有过一刻,那种失去后的痛苦可是差点要了蜚滋的命。

  成为刺客,就要学习“精技”,精技的设定也有着女性作家独有的细腻精巧,不是天马流星拳那种嚯嚯哈嘿的必杀技,而是人与人心灵的牵扯,使用者可以通过精技进入并控制他人的心灵,在蜚滋接受精技训练时,我们就在描写中看到了蜚滋在最开始接触这种力量是多么痛苦,在这里就体现出霍布阿姨笔力的高深了,那种感官描述让读者都有一种亲临感,自己的心灵被人入侵,灵魂无处躲藏,精技的展现形式也就象征着成为刺客要抛弃名为“自己”的心,心不再重要,心只是武器而已。

其实,精技这种魔法总是让我想起动漫中的经典《EVA》,真嗣和初号机的灵魂同步,那种带给心灵与肉体的双重折磨的设定和精技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被黑暗命运选中的少年,同样背负着自己根本不想背负的所谓责任,他们一样孤独,都失去了甚至可以说不曾拥有过反抗的念头,因为他们身边的一切都不允许。

  百里香夫人那一章剧情真的很精彩,夫人身份的揭晓也是让人大跌眼镜,还有文中少见的诙谐,读到那一章的时候,你也一定会像我一样很多年都忘不掉,当然,绝望是主旋律,但在阅读中,那片刻温暖还是让人印象深刻,就像切德对蜚滋流露出的悲切目光,就像博瑞屈那如同亲父的期望与关怀,就像耐辛夫人说的你是骏骑的儿子,就要活得光明磊落,就像耗尽生命去拯救蜚滋的小狗,刺客少年从刺客学徒成长为刺客,还有更多的未知在等着蜚滋,开啃后两部!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四):

《刺客正传1》:

杀的是别人,伤的是自己

  《刺客正传1》:

杀的是别人,伤的是自己

  打开《刺客正传1》的首页,小说营建的奇幻大陆——六大公国地图耀然夺目,给我的感觉却是似曾相识。

如果我冒昧地猜测下去的话,我不得不说,这幅地图,与中国地图有着太多巧合的相似。

  在真实的世界地图中,东部面向海洋、西部被群山阻隔、且有两条来自内陆的河流、形成两大岛屿的唯有中国。

而在《刺客正传》的描写中,我们完全可以用中国现实中所处的实际方位,来定位小说里发生的故事。

小说里的六大公国的统治地——公鹿堡,大致的方位相当于上海,另一处与王子惟真结缔婚姻关系的群山王国大致相当于我们西部的少数民族。

而小说里主要威胁着六大公国生存的来自外岛的红船劫匪,则完全可以等同于明代的倭寇,他们驾着快船,侵占沿海地区,杀人越货,劫掠一空,整个六大公国的主要防范阵线,就是面向从海洋中侵入陆地的劫匪。

所以整个小说给人一种非常中国化的亲切感。

在小说的具体叙述语境里,我们不得不感到,作者也移用了我们中国才有的似曾相识的元素。

比如,小说写到“我”被带到公鹿堡之后,统一了装束,“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的其他成年男子那样。

”。

可以看出,六大公国的男子,都将头发梳成辫子,我们再看一看对瑞本公国的首脑克尔伐公爵的描写:

“他逐渐变灰的头发在脑后绑成一条细细的辫子。

”。

综合这样的描写,六大公国的男性与我们清朝的男性发式几乎没有任何差异。

作者在小说中设置出的半封闭、单面倾斜的内陆国家版图,有利于将它的故事锋芒,从面向海洋的外在交锋与身后内陆的内在角逐两个层面刻录出小说的主要矛盾线索,而这本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恰恰是从这两个层面展开的,一面是来自东部海洋上的神秘的红船劫匪的外在威胁,一面是整个半封闭大陆的内在凝聚力与相互拆离的张力交锋。

正如小说里所说的那样,“要谈六大公国的历史,就必须研究其地理。

”,这不打自招地点明了,小说里的故事情节,深受作者设置的地理要素的影响,作者暗含着的意思是说:

地理决定了六大公国的矛盾冲突基调,小说里作者有意无意设置出的吻合中国的地理图形,必然会使得小说里的故事走向,也有着与中国故事相似的肌理。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冒昧地说,作者对中国版图的借用,使得小说的故事走向,也浓烈地荡漾着中国土地上发生的戏剧元素。

这就是中国文学中最为常见的一面朝向外廷的“御寇”、一面是后宫的“争斗”模式。

  像所有的“英雄炼成类”的文艺作品一样,小说里的不知来历、不知身份的六岁孩童蜚滋其实有着宿命般的命运轨迹。

这类英雄,开始时柔弱而平凡,但有一种先验的力量加盟在他的身上,预言里命定他必定要承担着脱颖而出、拯救世界的重任。

从《哈利波特》、到《魔戒》,从“大话西游”里的孙悟空到“功夫熊猫”里的大宝,这些作品中的主人公的血脉里都隐藏着一种命定的拯救世界的力量,只是他们开始时意识不到,并为自己陷入平凡而痛苦不已,但在关键时候,那份神奇的力量,便会从他们的全力一搏中神奇地凸现出来,构成了这类故事的最惊心动魄的逆转,也让读者获得最具满足的精神快感。

在《刺客正传1》中,蜚滋身为前王子的私生子,无法获得宫廷的承认,反而因为自己的这种特殊身份,处于左右为难的困境中,既得不到自己的血缘亲人的承认,又受到其他王族力量的歧视。

这使得他被扔进了没有亲情、只有陷害的可怕的炼狱中不断煎熬与炙烤,令他的成长道路上危机四伏,险象环生。

  年幼的蜚滋被作为“刺客”培养,这一角色或者叫职业的悲哀,是他只能成为一种工具,而无法具有自己的爱憎与选择。

这种内在的痛苦,构成了小说里的柔肠百结的悲恸情调。

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手法,以蜚滋的心理流程来展现他的命运曲线,而在进行这种叙事的过程中,作者则弱化了小说的动作性与情节性,而将主要的笔力,浓彩重墨地抒写叙事主体的内在心灵流变进程,天衣无缝地与刺客的那种纠结、矛盾、两难的心态发出着同频共振的应和,令整个小说里洋溢着一股切入到人物心灵的荡气回肠的真实感与艺术氛围。

整个小说里弥漫着一股浓郁的欧美心理小说的深层韵味,我们甚至可以在“我”的无微不至的对心灵每一个起伏变化的描述中,感受到西方经典小说如《大卫科波菲尔》那般纤豪毕现、洞彻入里的文采与风范。

强大的文学力量,对于刻划一个非同凡响的刺客的内心动荡的心态起到了相得益彰的辅佐作用,也与小说中得益于西方小说中的心理描写传统所酿造的丰润情怀达到了一种妙出天然的合拍。

  蜚滋是被国王安排参与刺客训练的,而其中的最为重要的一项技能,小说里叫它“精技”,其大致的功能,相当于中国武侠小说里“千里传音”术。

与之相应的是,蜚滋天生地具备一种叫“原智”的人与动物沟通能力,这两种技能,不过是一种心灵感应在人畜之间不同的显示而已,而由此便分成了高雅与低俗的正邪之分。

但最后,恰恰是“原智”的助力,使蜚滋在命垂一线的时候,得到了童年爱犬的拯救。

这两种技能本质上都是一种“人类意识”夸大后的奇幻图解。

美国的幻想作品中,对这种由意念与精神控制的传导力量,有着欲罢不能的偏好兴趣。

如《星球大战》中的原力,《安德的游戏》中的即时通讯工具“安塞波”。

《刺客正传1》里蜚滋对“精技”的修炼,完全是一种妙手天成情境下的速成感悟。

正可谓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

蜚滋一次次被置于危境中,倒逼着他释放出他的内在天性,从而可以说无师自通地修得了高难度的技能。

在训练之时,蜚滋并不顺利。

指导蜚滋的盖伦,是一个心怀鬼胎的魔鬼老师,他技艺并不高明,只会对蜚滋百般刁难,千种谩骂,蜚滋凭着自己的天生智慧,已经具备了抗衡盖伦“精技”的力量,但却被盖伦曲意误导,严加斥责,致使蜚滋万念俱灰,几欲自尽。

后来,他被派往群山王国去迎娶王子惟真的新娘,在这里遭遇到觊觎王位的国王小儿子帝尊的陷害,被作为一个工具给抛了出来,命悬一线,这时候,一个刺客的最大痛苦,就是发现自己成了阴谋中的一种工具而无能无力,并且以工具的身份去推动一个阴谋。

就在他被帝尊扔下浴池中的危难之际,他突然打开了自己的“内心的围墙”,奇迹般地修炼成功了基于“精技”之上的“技传”,实现了与王子惟真的信息沟通,从而揭开了王廷里由帝尊主导的阴谋,小说借此在最危难的关头,完成了一个少年宿命之光的普照,晋升成了一个力挽狂澜的英雄雏形。

至此,整个小说的“英雄成长类”的固有模式,得到了一次淋漓的重演与富有信服力的再次重塑。

  在蜚滋的成长过程中,他的最大的痛苦抉择是一个刺客是否应有自己的判断。

按理论讲,刺客只需要执行自己的使命即可,不问是非,只要指令下达,便对准目标,一剑封喉。

如果在没有内部倾轧的环境里,一个刺客的行为的确会变得非常简单。

但是,生活的复杂性,决定了刺客的困惑,是他还必须在艰难时事中坚守自己的立场。

蜚滋面对的王国宫廷政治,决定了他不仅仅是一个工具,还有他自己的价值站位。

当他作为国王前任王子的私生子出现,便直接影响了王国的权力结构,自己的亲生父亲因为婚外情而选择了放弃继承权,退出了王子的序列,排名第二的惟真顺延上位,但是国王最小的儿子帝尊则野心勃勃地意图越位篡权,这构成了最常理化的宫廷权力争锋结构。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中,蜚滋的站位困惑与生俱来地伴和着他的刺客身份而给他心灵以一次次残酷的锤炼。

在训练期间,他在老师切德让他去窃取国王的物品时,有了一次自我拒绝的选择,他成功地展现了一个刺客的朴素的忠诚。

而在本卷中的核心事件中,他作为一名刺客,参加惟真迎亲的团队,他面临的最大的纠结,就是他必须毒死新娘的哥哥,而这样做,他以最常理忖度这对王国有害无益。

一个刺客的最大的痛苦由此得到呈现,他刺杀的是别人,而伤的是自己。

在理智与命令之间,他选择了理性判断,识别了阴谋,但承受的却是抵抗命令带来的非忠非义的自惭、自责、自疚的痛苦。

如果说蜚滋遭受到的肉体的一次次伤害,让他的身体上留下伤痕累累的痂疤的话,那么,他的心灵上遭受到的创伤则以磨砺的老茧的形式来喻示着他的成熟与成长。

一个受到一次次肉体摧残与心灵打击的刺客,像淬火的钢铁一样完成了自己的晋级之路。

这是一种最艰难的成长之路,小说《刺客正传1》以令人信服的来自于“灵与肉”的双重拷问与磨难,来折射出一个少年的成长轨迹,让小说不仅仅洋溢着着一部奇幻小说最皮相、最表层的的怪力乱神式的妄言谵语,而成为人生处于风刀霜剑严相逼的大环境中孤独求生、夹缝生长的隐喻。

这也是这部奇幻小说并不让人感到虚幻的原因。

它是把人生中遭到的隐形的磨难,对应成奇幻空间里的风波恶,这才是《刺客正传1》这本用西方经典名着的严谨笔法与逼真再现的心理描写打造成的奇幻小说,能够让我们读到现实主义的价值指向的原因所在吧。

  值得注意的是,小说里蜚滋无师自通习练的“精技”,得益于西方文学优良的心理小说传统。

弗洛伊德理论将人格分为“本我、自我、超我”,本质上反映了西方心理学认为人的内在可以分割成多个相对对立、对战与对垒的阶层。

在小说中,作者对“精技”的具体描写,实际上就把不可见的意识,化成了可见的动作,将不可捉摸的心理层面,划分成可以抵面与交手的独立个体,也就是说,将意识进行拟人化表述。

我们不妨看看231页盖伦在教授蜚滋习练“精技”时,两个人的意识交流,是如何转化为动作的搏击的:

“我感受到他把我们之间的接触稳住,然后他突然朝我撞进来。

那感觉就像是被重重地打了一下无法呼吸……他在我的脑海中洗劫,而我无力应对他乱翻我的隐私。

但在他以为自己胜利了而掉以轻心的时刻,我找到了一处开口,朝他猛抓过去,试着夺取他的头脑……我抓住了他,紧握着他不放……”这种描写,如果拍成电影,就是《黑客帝国》、《盗梦空间》里化无形为有形的虚拟存在。

注意一下畅销小说《五十度灰》,它的情节固然不值一提,但小说的描写却颇有妙趣横生之处,它将人物的心态分成多个自我,并拟人化成不同的女性角色,在女主人公的内心里跳上蹦下,这种描写风格,结合《刺客正传1》里的拟人化人类意识的描写,都可以看到西方小说在继承了强大的心理描写的基础上,已经不满足于纯粹的心理隐秘的酣畅淋漓的揭橥与展示,甚至已经发展到直接将心理架构分裂成一组拟人化的生命体来展示人格的多棱镜像,以体现西方文学对心理观察的强力兴趣。

相比之下中国当代小说对心理描写的日益疏缺,我们不能不感到,中国文学的薄弱环节正在于自己的心理探究的弱项。

从这个意义上讲,《刺客正传》系列,在我们似曾相识甚或说是在耳熟能详的大地上,上演了一出生命最为艰难的灵魂与肉体的搏击与交锋,展示的是心理层面中的成长的困惑与超越,让小说虽然奇幻却含蕴着坚实的质地,带给我们的是一种人生的精确的图解与真实的寓言。

这才是小说获得不同国度读者青睐的原因吧。

  《刺客正传Ⅰ·刺客学徒》读后感(五):

流浪入梦

  我第一次看这部书的时候还是初中,当时图书馆里只有第一部,那本又厚又大的蓝色封面的书。

当时看它,除了对刺客两字的好奇,还有对厚书的挑战欲。

当我看完的时候,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没看懂。

真的不懂,这个全新世界的架构,我还没有能力去将它塑造在脑海里。

但是,我很喜欢,喜欢那个幽暗的房间,白脸的弄臣和暖烘烘的马厩。

没有读懂的语言,如同温温软软的风,沉浸其中,入梦一般。

  后来,高中又看了一遍,只能说比上一次看时又多懂了一些。

直到大学,把第二部、第三部也补齐了,那个斐兹的世界才真正看清楚。

  之后看苹果姨的《魔法活船》,人物更多,世界更庞大复杂,人与人之间关系更加紧密联系更加多样,然而我依然会想到,那个流浪在荒野上的少年。

  斐兹,一次又一次地孤身上路,从他进入城堡、为国王效命开始。

书中并没有正面提及多少次的刺杀。

尽管他确实是个不错的刺客,他为皇室效命,他知道如何配制毒药,知道如何偷偷潜入……他至少具备了一点,始终是孤独的。

  在第一部中,斐兹是没有伙伴或者朋友的,他有师父、有这些那些似乎与他父亲有关的人。

他有几个小朋友的伙伴,和动物伙计,然而我更多读到的,还是他一个人,一个人学习刺客的能力、一个人学会适应普通人和刺客的区别,一个人失去和他心灵相通的生灵……

  或许可以这么说,我最初的无法读懂,除了世界的构架,还有我无法理解一个人怎么能在周围那么多人与他有关的情况下,还如此的孤独,像有一个圆圈,把他与世界隔绝。

  斐兹是渴望温情的,最初他曾试图在每个人身上找寻依赖、信任和温暖。

然而师傅粗暴的方式,刺客的特殊教育,还有私生子的身份,一点点地失去了机会。

他曾在一只小狗身上找到过,彼此合一的存在,当然很快失去了。

  第一部的最后,苹果姨手下留情,回暖了一下。

那个暖暖的软软的狗鼻子,那个把斐兹拱出水池,救他一命的伙计,还是记得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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