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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质量公报

湖南省环境质量公报

【篇一:

2006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6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6年,全省环保工作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努力提升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部分区域性环境问题得以解决,实现了“十一五”环保工作的良好开局。

与2005年相比,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略有改善,大多数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基本稳定,江河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的比例略有上升,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的比例有所下降。

但流经部分城市及工业区江段的地表水污染仍较严重,尤其在枯水期,氨氮和耗氧物污染在部分水域有所加重。

全省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未达标。

酸雨污染范围和程度略有加重,重酸雨频率有所减轻。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大部分城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

二、水环境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4.41亿吨,比上年减少4.5%。

其中,工业废水10.00亿吨,比上年减少18.3%,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1.0%;生活污水14.41亿吨,比上年增加8.2%,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9.0%。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92.25万吨,比上年增加3.1%。

其中,工业cod为29.21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生活cod为63.04万吨,比上年有所增加。

工业废水中

石油类、氰化物、汞、六价铬等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汞和六价铬排放量显著降低。

全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6%,比上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

表12006年与2005年废水及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比

(二)水环境质量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水污染仍较为普遍,特别是流经城镇和工业区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岸边污染带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少数城市存在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75.2%。

全省江河水域主要受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石油类、耗氧物等因子污染,镉、砷、挥发酚3项污染物在局部河段污染较为突出,洞庭湖总磷、总氮污染仍较严重。

与上年相比,总磷、石油类、镉、氟化物、汞、挥发酚、砷等指标污染范围与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化学需氧量以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污染状况与上年持平,氨氮和耗氧物污染在局部水域有所加重,锌、六价铬、硒、氰化物、硫化物5项因子未出现超标现象。

总体上,全省水环境质量较上年略有改善,重金属类指标得到基本遏制,呈下降的趋势;四水一湖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湘江、沅江、洞庭湖、资江、澧水。

图2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1、城市饮用水源

全省1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按多因子评价达标率在91.5%~100%之间,其中永州、张家界、郴州和岳阳达标率为100%,湘潭达标率最低(91.5%),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5%以上。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氨氮、石油类,镉和锰偶有超标。

与上年相比,张家界、怀化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有所上升,长沙、湘潭、常德和娄底有所下降,其它8个城市基本持平。

2、主要水系

湘江流域:

全水系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9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5个,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1个,属于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2个。

40个断面中35个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断面功能达标率为87.5%,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

湘江干流永州至衡阳松柏、衡阳熬洲至株洲上游江段水质较好;衡阳松柏至衡阳城区江段、长沙、株洲、湘潭江段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

湘江支流潇水、舂陵水、耒水、渌水、洣水所设15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涟水及浏阳河下游污染较为严重,所设7个断面中5个断面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资江流域:

资江水系水质优,所设12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沅江流域:

全水系21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7个,Ⅲ类水质断面7个,Ⅳ类水质断面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66.7%。

受上游贵州省水污染影响,沅江干流上游江段总磷污染仍然严重,入境交界断面托口为劣Ⅴ类水质,托口以下3个断面为Ⅳ类水质,干流沅陵段和下游常德江段水质较好。

沅江支流渠水、舞水、辰水和酉水水质较好,所设8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武水河溪水文站、巫水绥宁长铺镇、花垣河虎渡口3个断面分别为Ⅳ类、Ⅳ类和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

【篇二:

湖南省2009环境状况公报】

2009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9年是我省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一年。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省直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保增长与保环境相结合、优化服务与强化监管相结合、综合治理与制度创新相结合,主动服务、依法履职,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上稳中有升,96个地表水省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的84个,占87.5%,较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饮用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均有所下降,其中,二氧化硫下降13.7%、可吸入颗粒物下降了9.8%、二氧化氮下降了6.4%;12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由上年的71.4%上升到85.7%;酸雨频率较上年下降8.4个百分点,但酸雨污染依然较为严重。

全省大部分城市道路交通和区域声环境质量处于较好水平,14个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87.5%。

二、水环境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2009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26.0亿吨,比上年增加4.0%。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9.6亿吨,比上年增加4.4%,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7.0%;生活污水排放量16.4亿吨,比上年增加3.7%,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3.0%。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4.8万吨,比上年减少4.1%,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1.6万吨,比上年减少9.1%;生活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3.3万吨,比上年减少2.3%。

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挥发酚和多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上年减少,其中石油类和铅排放量显著降低。

全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1.4%,比上年减少了0.7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局部区域存在污染,特别是流经城镇和工业区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岸边污染带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全省96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个,占3.1%;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49个,占51.0%;符合Ⅲ

Ⅲ类

Ⅱ类Ⅴ类劣Ⅴ类Ⅰ类图12009年湖南省控制断面水质类别

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2个,占33.3%;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8个,占8.3%;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4个,占4.2%。

96个断面中,功能区达标断面数为86个,占89.6%,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影响我省河流水质达标的污染物主要有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挥发酚等。

与2008年相比,地表水中重金属的污染范围及超标现象进一步下降,2009年枯水期湘江长株潭江段未发生铅、铜等重金属污染物超标现象。

四水一湖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湘江、沅江、资江、洞庭湖、澧水。

图2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1、城市饮用水源

全省14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按多因子评价达标率在94.5%~100%,其中邵阳、岳阳、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和怀化7个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湘潭达标率最低(94.5%),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6%以上。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的主要污染物为粪大肠菌群和氨氮,铁、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和溶解氧等指标在个别断面偶尔超标。

与上年相比,长沙、株洲、湘潭、常德和吉首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上升,其它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基本持平。

2、主要水系

湘江流域:

水质总体为良。

全水系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3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0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0个,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4个,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3个。

40个断面中有34个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

湘江干流永州、长沙江段水质较好;衡阳、株洲和湘潭江段水质受到

一定程度污染。

湘江支流潇水、舂陵水、耒水和渌水水质较好,所设11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而蒸水、洣水、涟水娄底段和浏阳河长沙城区段污染较严重,所设11个监测断面中有7个超过Ⅲ类水质标准。

资江流域:

水质总体为优,干流和支流夫夷水所设11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支流邵水入河口断面氨氮超过Ⅲ类水质标准,属Ⅳ类水质,但仍可达到功能区标准。

沅江流域:

水质总体为优,全水系20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11个,Ⅲ类水质断面7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

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90.0%。

受贵州省入境水质影响,干流怀化段以及湘西泸溪段总磷超标较严重,入境断面(黔阳托口)为Ⅳ类水质,受其影响,干流托口至武水汇合口江段4个断面枯水期的达标率较低。

干流沅陵段和下游常德江段水质较好。

沅江支流巫水、武水、渠水、酉水、氵舞水、辰水和花垣河所设11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澧水流域:

水质总体为优,所设9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洞庭湖水域:

洞庭湖所设10个监测断面均达到了Ⅲ类水质标准。

其它水域:

长江湖南段所设荆江口、城陵矶和陆城3个监测断面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珠江北江武水郴州市梅田镇断面属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砷;藕池河西支官垱断面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

三、大气环境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10972.6亿标立方米。

全省排放二氧化硫81.2万吨,比上年减少3.3%;烟尘34.1万吨,比上年减少16.4%;粉尘57.5万吨,比上年增加3.7%。

详见表2。

表22009年与2008年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比

(二)大气环境质量

全省14个城市中,12个城市的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城市的数量有所增加。

影响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

全省酸雨频率有所下降,但酸雨污染依然较严重,降水酸度略有加重。

1、城市空气

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好转,长沙、湘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和吉首12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由2008年的71.4%上升到85.7%。

详见图3。

0.160.140.12

mg/m3

0.1

0.08

0.06

0.04

0.020

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怀化市吉首市

图3湖南省2009年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年均值示意图

14个城市中,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的百分比分别为92.8%、85.7%、100%。

与上年相比,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达标城市数各增加了2个。

【篇三:

2007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7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07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和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突出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的环境整治,加强环保基础工作和环保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

与2006年相比,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略有改善,大多数城市集中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基本稳定,江河湖库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断面的比例略有上升,但流经部分城市及工业区江段的地表水污染仍较严重,枯水期氨氮和耗氧物污染在部分水域有所加重。

全省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未达标。

酸雨污染略有减轻,重酸雨(ph≤4.5)频率有所下降。

全省大部分城市道路交通和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较好水平,6个重点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83.3%。

二、水环境

(一)废水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25.21亿吨,比上年增加3.3%。

其中,工业废水10.01亿吨,比上年增加0.1%,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9.7%;生活污水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5.5%,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0.3%。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为90.36万吨,比上年减少2.0%。

其中,工业cod为25.72万吨,比上年减少11.9%;生活cod为64.64万吨,比上年有所增加。

工业废水中氨氮、石油类、氰化物和各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均比上年减少,其中挥发酚、汞、六价铬和铅排放量显著降低。

全省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89.8%,比上年降低1.8个百分点。

(二)水环境质量

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水污染仍较为普遍,特别是流经城镇和工业区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岸边污染带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少数城市存在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全省9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2个,占2.1%;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37个,占38.5%;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为40个,占41.7%;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

4.2%2.1%

图12007年湖南省控制断面水质类别

为9个,占9.4%;属于Ⅴ类水质的断面4个,占4.2%;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4个,占4.2%。

96个断面中,功能区达标断面数为80个,占83.3%,比上年提高8.1个百分点。

全省江河水域主要受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等因子污染。

与2006年相比,地表水中重金属污染物的范围及超标率进一步降低,2007年枯水期湘江长株潭江段未发生镉、砷超标现象,铜、铅、硒等因子全年未出现超标;但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阴离子洗涤剂、挥发酚、氟化物等污染物在部分断面时有超标。

总体上,全省水环境质量较上年略有改善,重金属类污染指标继续呈下降趋势;四水一湖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依次为湘江、沅江、资江、洞庭湖、澧水。

图2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状况

1、城市饮用水源

全省14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按多因子评价达标率在93.1%~100%之间,其中永州、娄底、郴州、邵阳、怀化、张家界和岳阳7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湘潭达标率最低(93.1%),其他城市达标率均在95%以上。

城市饮用水源水质主要超标因子为粪大肠菌群和氨氮,铁、锰、砷、总磷和bod5等指标在个别断面偶尔超标。

与上年相比,株洲、邵阳、常德、益阳、娄底、怀化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较上年有所上升,其它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基本持平。

2、主要水系

湘江流域:

全水系符合Ⅰ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个,符合Ⅱ类水质标准的断面10个,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21个,属于Ⅳ类水质的断面3

个,

属于Ⅴ类水质的断面1个,属于劣Ⅴ类水质的断面3个。

40个断面中34个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水质目标要求。

湘江干流永州至衡阳松柏、衡阳熬洲至株洲上游江段水质较好;衡阳松柏至衡阳城区江段、长沙、株洲、湘潭江段水质受到一定程度污染。

湘江支流潇水、舂陵水、耒水、洣水以及渌水水质较好,所设的13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蒸水衡阳段、涟水湘潭段和浏阳河长沙城区段污染较重,所设9个断面中有5个断面达不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总磷、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溶解氧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

资江流域:

资江水系水质总体优良,干流和支流夫夷水所设11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支流邵水入河口断面氨氮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超标,属Ⅳ类水质,但可达到功能区标准。

沅江流域:

全水系20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9个,Ⅲ类水质断面5个,Ⅳ类水质断面2个,Ⅴ类水质断面3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断面功能达标率为70.0%。

受上游贵州省水污染影响,沅江干流上游江段总磷污染仍然严重,入境交界断面托口为劣Ⅴ类水质,托口以下3个断面为Ⅳ类或Ⅴ类水质,干流沅陵段和下游常德江段水质较好。

沅江支流巫水、武水、渠水、酉水所设9个断面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氵舞水入河口断面受沅江干流回流影响,总磷超标属Ⅴ类水质;花垣河虎渡口断面属Ⅳ类水质,主要污染物为氨氮。

澧水流域:

澧水水系水质优,所设9个断面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

洞庭湖水域:

洞庭湖所设10个监测断面均达到了Ⅲ类水质标准,对比上年有较大程度改善,但富营养评价指数与上年度持平,仍为中营养。

其它水域:

长江岳阳段荆江口、城陵矶断面为Ⅲ类水质,陆城断面

氨氮超标,属Ⅳ类水质;长江藕池河西支官垱断面属Ⅳ类水质;珠江水系北江武水郴州市梅田镇断面为Ⅳ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石油类与砷。

三、大气环境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8762亿标立方米。

全省排放二氧化硫90.43万吨,比上年减少3.1%;烟尘44.32万吨,比上年减少9.8%;粉尘65.86万吨,比上年减少10.2%。

详见表2。

表22007年与2006年废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对比

(二)大气环境质量

全省大气环境污染仍以扬尘和煤烟型为主,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so2)。

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有所减少,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和二氧化硫污染仍然较重。

酸雨污染略有减轻,但仍然呈现分布范围广、降水ph值低、酸雨频率高的特征。

1、城市空气

我省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略有下降,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娄底、怀化和吉首7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达标城市比例由64.3%下降到50.0%。

受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影响,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邵阳、岳阳和常德7个城市空气质量为三级,未达标。

见图3。

0.160.140.120.10.080.060.04

mg/m3

0.02

沙市

株洲市

湘潭市

衡阳市

邵阳市

岳阳市

常德市

张家界

益阳市

郴州市

永州市

娄底市

怀化市

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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