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附件.docx
《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附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附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相关附件
附件1
2016年对口单招信息上报
与下发工作安排
一、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以下材料
1.2015年12月25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转段升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
2.2015年12月25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3.2016年1月20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和《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4.1月22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5.3月25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点情况表,包括考点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6.3月25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装订并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7.4月15日前,各市招办报送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8.4月18日前,各市招办报送2016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9.4月25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
10.4月30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11.5月30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
12.6月30日前,各市招办报送对口单招工作总结。
二、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报送以下信息
1.3月23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
2.3月25日前,各专业联考委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
3.4月25日前,各牵头院校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学生成绩库和拟录取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
4.4月25日前,各市招办上报体检信息库。
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相关数据和材料
1.1月12日前,各专业联考办下载报名数据,并按此数据统一编排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号,制作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2.1月13日前,各牵头院校下载转段学生报名库。
有关中职校报送纸质盖章材料至牵头院校,同时,还需将转段学生中职入学时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报牵头院校审核。
3.2月4日前,向转段升学牵头院校反馈第一批上报的享受奖励政策的转段学生情况审核结果。
4.3月28日前,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5.4月1日前,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至各市招办。
6.4月15日前,下发考生动态口令卡。
附件2
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
科目组与专业技能方向代码表
科目组
专业技能方向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11
建筑
111
测量+抹灰
112
测量+钢筋
12
机械
121
车工
122
钳工
13
机电一体化
131
车工+电工
132
钳工+电工
14
电子电工
140
电子电工
15
计算机应用
150
计算机应用
16
化工
160
化工
17
农业
171
种植
172
养殖
18
财会
180
财会
19
市场营销
190
市场营销
20
旅游管理
201
基础+宴会摆台
202
基础+导游服务
21
艺术
211
艺术设计
212
音乐教育
213
播音主持
214
影视表演
215
舞蹈编导
22
烹饪
220
烹饪
23
汽车
230
汽车
24
纺织服装
240
纺织服装
25
体育
250
体育
26
食品
260
食品
27
药品
270
药品
附件3
2016年对口单招工作日程
月份
日期
工作内容
负责或协办单位
以下为2015年工作
十二月
上旬
召开2015年对口单招总结暨2016年对口单招报名、专业技能考试与转段升学工作会议
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各专业联考委、牵头院校
17日前
印发《2016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高招处
25日前
报送转段升学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
牵头院校
各市上报《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各市招办、高招处
28日前
进行对口单招、转段升学与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宣传
办公室、高招处、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有关院校
29-31日
报名资格审核,考籍确认,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自然信息
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
以下为2016年工作
一月
5-7日
4日预报名;5日起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生成考生号,打印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并发放给考生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
12日前
下载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库,报名点打印报名考生名册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牵头院校、网信中心
下发各市及报名点联系方式至联考办,联考办下载考生报名信息库
网信中心、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
13日前
牵头院校下载并检查转段学生报名库,中职校将纸质盖章材料、转段学生录取名册报牵头院校
中职校、各牵头院校
20日前
报送《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奖励与照顾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EXCEL电子表格)
各市招办、高招处
22日前
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
28日前
公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与时间安排
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各专业联考办
二月
4日前
向牵头院校反馈符合转段奖励政策考生名单
高招处
三月
3月1日至4月24日
组织并完成体检工作
各市招办、有关中职校
各专业技能考试开考前
组织进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安排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组织考生到各专业考点报到,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各市教育局、有关中职校、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5-20日
全省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厅职教处
下旬
召开文化统考考务会
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
23日前
上报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考点情况表
各市招办、网信中心、高招处
25日前
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合分、成绩处理
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
将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报送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与装订并盖章后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各专业联考委、网信中心、高招处
28日前
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
网信中心、各市招办
四月
上旬
领取考试证、防伪标记、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务资料
各市招办
1日前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
2日前
汇总、检查试卷需要数
高招处
3日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
各市招办、高招处
7日
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至各专业联考办
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
8日
专业技能考试查分
各专业联考办
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报印刷厂
高招处
9日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
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
10日
反馈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
高招处、各市招办
15日前
下发动态口令卡
网信中心、各市招办、中职校
上报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各市招办、高招处
上报2016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
18日前
打印文化统考考试证等,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做好文化统考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各市招办、考点学校
21日
领取文化统考试卷、答题卡
印刷厂、高招处、各市招办
23-24日
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
高招处、各市招办
25日前
上报体检电子信息
各市招办、网信中心
上报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和有关考核数据
牵头院校、高招处、网信中心
25日
送文化统考卷(卡)
高招处、南农大、各市招办
26日
网上模拟填报志愿
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
28-30日
网上填报志愿
30日前
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
各专业联考委
公示2016年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名单
省教育考试院
五月
上旬
文化统考阅卷
南农大、高招处、网信中心
中旬
对口单招划线
网信中心、高招处
下发文化统考成绩
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
上报文化统考查分考生名单
各市招办
文化统考查分
南农大、高招处
文化统考查分结果反馈
高招处、各市招办
下旬
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录取
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30日前
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
转段升学牵头院校
六月
1-4日
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
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
30日前
整理、归档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
高招处、网信中心
上报对口单招本年度工作总结
各市招办
附件4
2016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考核信息库结构标准
库名:
年份(2位)+ZDKHXX+院校代码(4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XM
C
24
姓名
3
KSLXDM
C
1
考试类型代码
4
KMZDM
C
2
科目组代码
5
KMZMC
C
12
科目组名称
6
KM1MC
C
24
科目一名称
7
KM1CJ
N
3
科目一成绩
8
KM2MC
C
24
科目二名称
9
KM2CJ
N
3
科目二成绩
10
KM3MC
C
24
科目三名称
11
KM3CJ
N
3
科目三成绩
12
KM4MC
C
24
科目四名称
13
KM4CJ
N
3
科目四成绩
14
KM5MC
C
24
科目五名称
15
KM5CJ
N
3
科目五成绩
16
KM6MC
C
24
科目六名称
17
KM6CJ
N
3
科目六成绩
18
KM7MC
C
24
科目七名称
19
KM7CJ
N
3
科目七成绩
20
KM8MC
C
24
科目八名称
21
KM8CJ
N
3
科目八成绩
22
ZF
N
7,3
总分
23
SKCSF
N
7,3
术科测试分
24
BZ
C
20
备注
说明:
1.考试类型代码: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9”,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学生填写“8”。
2.科目成绩:
指考核方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由各牵头院校按顺序列入第6—21项,列入的考试成绩最少1门,最多8门。
3.总分:
指考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之和,不能小于0分,或大于1000分。
4.术科测试分:
指在考核过程中的技能测试成绩。
有技能测试成绩则填写,无则不填。
5.牵头院校须在4月25日前将转段学生考核信息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并将纸质盖章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5
2016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拟录取学生信息库结构标准
库名:
年份(2位)+ZDSXLQ+院校代码(4位).DBF
序号
字段名
类型
宽度
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2
XM
C
24
姓名
3
KMZDM
C
2
科目组代码
4
KMZMC
C
12
科目组名称
5
YXDM
C
4
录取院校代码
6
YXMC
C
40
录取院校名称
7
ZYDM
C
6
录取专业代码
8
ZYMC
C
30
录取专业名称
9
CCDM
C
1
录取层次代码
10
LQPCDM
C
1
录取批次代码
11
XZ
C
1
学制
12
LQLXDM
C
2
录取类型代码
13
ZZXXMC
C
40
中职学校名称
14
ZZZYMC
C
30
中职专业名称
15
BZ
C
20
备注
说明:
1.录取层次代码: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1”,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学生填写“2”;
2.录取批次代码: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4”,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学生填写“8”;
3.学制:
指转段升学后段学校的培养年限;
4.录取类型代码: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09”,中高职“3+3”、“4+2”分段培养学生填写“08”;
5.牵头院校须在4月25日前将转段升学拟录取学生信息库导入网上管理系统,并将纸质盖章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