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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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省交通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注:
《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为《法》;《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简称为《条例》;《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简称为《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简称为《校车条例》;《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简称为《省规定》。
代码
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记分
罚款
其它处罚和措施
备注
1001E
驾驶拼装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行驶的
《法》第16条第1项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1项
0
3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1F
驾驶拼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16条第1项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2项
0
5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1G
驾驶拼装的其他机动车(写具体车型)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16条第1项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3项
0
10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1H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客运的
《法》第16条第1项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4项
0
20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2E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拖拉机在道路上行驶的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1项
0
3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2F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2项
0
5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2G
驾驶已达到报废的其他机动车(写具体车型)上道路行驶的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3项
0
10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2H
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客运的
《法》第14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2款、《办法》第67条第4项
0
200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3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法》第70第1款
《法》第101条第2款
0
0
收缴拼装车辆、强制报废,扣留驾驶证,吊销驾驶证
1004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法》第101条第1款
《法》第101条第1款
0
0
扣留车辆,驾驶证,吊销驾驶证
1005E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1项
0
3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5F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2项
0
5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5G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写具体车型)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3项
0
10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5H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4项
0
20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6A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1项
0
3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6B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2项
0
5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6C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写具体车型)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3项
0
10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6D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
《法》第19条第1款
拘留: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办法》第66条第1款第4项
0
2000
扣留车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1007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法》第22条第3款
吊销: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办法》第66条第2款
0
5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8X
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法》第22条第3款
吊销: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办法》第66条第2款
0
5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1009X
将机动车交由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法》第22条第3款
吊销: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及第2款、罚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办法》第66条第2款
0
500
扣留驾驶证,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1010X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2项
0
200
1011A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办法》第81条
0
500
强制拆除予以收缴
1011B
非法安装警报器,情节严重的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办法》第81条
0
1000-2000
强制拆除予以收缴
1012A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办法》第81条
0
500
强制拆除予以收缴
1012B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情节严重的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7条、《办法》第81条
0
1000-2000
强制拆除予以收缴
1013X
在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2项
0
200
1014X
驾驶证损毁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2项
0
200
1015X
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2项
0
200
1016X
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
《条例》第28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2项
0
200
根据《法》第24条第1款扣留驾驶证
1017X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3者责任保险的
《法》第17条
《法》第98条第1款、《办法》第79条
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
1018
不在机动车道行驶的
《法》第36条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19X
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法》第37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12项
0
100
1020
不服从交警指挥的
《法》第38条、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23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
《法》第45条第2款、《条例》第53条第3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24
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
《法》第45条第2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25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停车等候的
《条例》第53条第2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26
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通过的
《法》第46条、《条例》第43条、第65条第1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31X
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
《法》第48条第3款
《法》第90条、《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4项
0
200
1035X
违反规定载货的
《法》第49条、《条例》第54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10项
0
100
1036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法》第50条第2款、《条例》第55条第2项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37X
除本人无法移动外,未及时将故障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的
《法》第52条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17项
0
100
1038
不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工程作业车的
《法》第54条第1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39X
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
《法》93条2款、《办法》第63条15项
0
100
104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条例》第13条第3款
《法》第90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56条第2项
0
20-200
或警告
1041
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作业时未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条例》第35条第1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43
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条例》第44条第2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44X
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
《条例》第49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3项
0
100
1045X
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掉头的
《条例》第49条第1款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3项
0
100
1046X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条例》第49条第2款
《法》第90条、《办法》第63条3项
0
100
1047
未按规定鸣喇叭示意的(禁鸣区除外)
《条例》第59条第2款
《法》第90条
0
20-200
或警告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