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多篇范文与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范文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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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多篇范文与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范文汇编

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多篇范文)与公安局派出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打算范文汇编

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

第一篇:

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

第二篇:

公安局分局工作总结

第三篇: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第四篇:

XX年度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第五篇:

XX年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正文

第一篇:

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

公安局森林分局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及公安局森林分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我县森林公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在县林业局、公安局、安庆市森林公安分局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理顺工作职能,更新工作思路

,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一年来,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紧紧围绕“巩固共产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公安机关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中心;以创建“平安”为奋斗目标,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内部执法监督机制。

积极响应并组织开展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

一年来,全县森林公安民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我县经济建设大局,确保了辖区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全面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抓好明年的工作,现将我县森林公安工作总结如下:

一、立足林业,充分发挥森林公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一年来,我分局共受理立林业刑事案件2起,破获2起,破案率100%,其中:

毁林案件1起,破1起;失火案件1起,破1起。

受理林业治安案件1起,破1起。

受理林业行政案件26起(村委会集体1起,个人25起),查处26起,查处率100%,其中:

受理盗伐林木案件2起,查处2起;滥伐林木案件6起,查处6起;野外违法用火案件11起,查处11起;无证运输木材案件1起,查处1起;非法收购木材案件4起,查处4起;非法收购、运输、携带野生动物案件1起,查处1起;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起,查处1起。

调处各类林业纠纷25起。

全年共收缴木材15.1651m3,查获违法犯罪人员51人,其中:

追究刑事责任2人;治安行政拘留1人;林业行政处罚46人;处罚村委会1个。

收缴罚没款79650元。

(一)、快速出警,坚决查处火灾肇事者。

去冬今春,我县森林防火形势长期处于高等级火险期,加之各种不规范用火在我县农村较为突出,大多林区林粮、林烟交错在一起,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点多面广,因农事用火引起的森林火情、火灾频频发生,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警醒报有侥幸心理的林区用火者,我分局始终坚持逢火必查,并坚决做到“四不放过”,即:

未查明原因不放过;未查处纵火者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一年来。

全县共计发生森林火情、火灾11起,分局出警11次,直接受理立案调查11起,,由于查处工作到位,火案查处率比较高,深得各级的好评。

(二)、认真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一年来,我局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

年初,分局认真研究我县涉林案件的发案规律和特点,根据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用足用好现有警力,对现行案件做到快侦、快查、快破、快结的“四快原则”。

同时,根据省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分局关于开展区域性严打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重点的4月1日至6月30日专项行动,“春季行动”代号。

我局按照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制定行动方案,在摸底排查、自查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了一批乱砍滥伐林木、私收滥购林木案件、野外违法用火案件等,整治了木材加工经营场所的一批重点地区和部位,遏制住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上升的势头。

行动期间,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8起,其中:

破获滥伐林木案件4起,非法收购林木案件2起,无证运输木材案件1起,野外违法用火案件1起。

(三)、专群结合,广辟案件线索来源。

一年来,我局充分调动基层林业站和广大林区护林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他们在林区森林资源保护中人熟、地熟、情况明的这一优势,认真开展森林管护工作,并在工作中发现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线索,使我局的情报信息网更直接地朝广大林区延伸,做到了情报灵、信息畅、发现得了、控制得住,全年依靠基层林业站和群众性护林组织直接提供线索而破获查处的案件就占我局所办案件总数的近六成。

通过对案件的办理,进一步提高了森林公安在林区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二、总结“固本强基”工程建设经验,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

(一)、切实抓好“固本强基”工程建设。

我县森林公安自开展“固本强基”工程建设以来,在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装备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但离上级机关的要求和自身提出的目标还有差距,虽然我们花大力气提高了“软件”运转能力,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硬件方面达不到上级森林公安机关

要求的建设标准,使得执法办案效果与质量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森林公安开展的“固本强基”工程建设是一项基础工作。

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有利于提高森林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的整体水平;有利于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有利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

因此,下一步我们一定要加快“固本强基”工作的进程,一是要努力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要积极主动向主管部门领

导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二是千方百计逐步解决装备配备上的困难;三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开展“固本强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充分发挥全体民警的聪明才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搞好“固本强基”工程。

(二)、着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

在“固本强基”工作的基础上,我县森林公安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工程建设,做好“做强分局”这篇大文章。

三、积极参与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过程

为改变我县集体林地产权不够明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经营机制不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原因,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文件和中共安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经过精心筹备,于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我分局按照县林改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起来,积极调解因集体林权制度引起的林农之间矛盾纠纷,一年来,调解各类林业纠纷25起,为集体林权的主体改革工作铺平道路,确保我县林改工作如期完成。

四、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

我局始终按照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和义务纪律要求,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从优待警,科技强警”方针,不断探索新时期加强队伍建设的新方法、新举措。

一年来,在继续开展好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抓队伍建设的“十二条措施”、“五条禁令”。

在思想建设上,我们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把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抓好民警的思想教育,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安队伍建设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全面奔小康,森林公安怎么办大讨论,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端正执法思想等学习。

通过学习,提高了民警的思想政治觉悟,树立了“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坚定信念,转变执法观念,改变工作作风,增强了大局意识、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做好森林公安各项工作。

在纪律作风建设上,我们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

通过“三项教育”、“警示教育”、“大练兵”等项活动开展,民警的宗旨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高,执法力度明显加强。

五、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一年来,我县森林公安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随着生态建设和林业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森林公安的任务也在逐步加重,针对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状况,如何在机制改革和创新中挖掘警力,进一步提高战斗力,是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二)是民警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的广度、深度不够,知识面不宽,综合素质和执法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我所的基础设施还有不足之处,无法满足新时期建设规范森林公安队伍,严格履行各项工作业务的需要。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全体森林公安民警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紧抓实民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民警执法办案水平;二是合理安排工作,做到民警有充余的时间深入林区了解“三情”和构建“四网”工作;三是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辖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四是定岗定责,狠抓痕迹资料的收集管理;五是以多形式、多方法促进队伍建设,提高全体森林公安战斗力,努力为创建“平安枞阳”而奋斗。

六、工作思路

已经过去,也是我县森林公安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县林业局的领导下,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为已任,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点治本”的方针,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服务群众,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努力抓好队伍建设,提高森林公安整体素质,力争林区治安和队伍建设有新突破。

我们将从以下工作为重点做好我县森林公安工作:

1、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领导干部在加强民警思想建设中的作用,切实强化集中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民警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全体民警学习的积极性,建立健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积极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想方设法提高民警业务素质,端正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努力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2、全力推进“三基”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

力争队伍有所壮大,基本实现上级森林公安机关提出的“做强分局”目标。

3、继续加大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

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根据我县林区治安的特点,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时期各阶段林区治安的实际情况,针对突出问题,明确打击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以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继续做好我县林改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主动参与、积极做好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我县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狠抓执法质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6、积极完成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县林业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篇:

公安局分局工作总结

XX年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是分局党委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大胆改革,全面创新的一年,也是分局上下顽强拼搏,扎实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

一年来,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打造灞桥警务亮点,确保了我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安定,圆满、出色的完成了国庆60周年安保任务和上级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级领导的一致肯定,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上升。

一、创新机制,全力打造灞桥警务工作亮点

(一)深化警情四色预警机制,实现有效预警。

将“两抢一盗”发案情况,用红、橙、黄、绿四色以图谱形式每日在分局公安网主页进行公布,形象具体的表现出辖区治安状况的发展变化趋势,为一线民警防控提供精确的信息指导。

(二)积极探索10分钟关闭灞桥区门户、对现发“两抢一盗”犯罪实行精确打击的全局拉动、整体作战“大防控”实战快速反应机制。

(三)扎实推行“三级防控”定点武装盘查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群众安全感和对“两抢一盗”犯罪的有效防控。

(四)依托警情研判开展便衣武装巡控,实现对“两抢一盗”犯罪的精确打击。

(五)完善信息员建设机制,密织防控网络。

(六)落实局长表扬奖励机制,激发全局民警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强力措施,“三项建设”稳步推进。

三、突出重点,维稳工作有力有效。

四、全警动员,严打破案工作战果辉煌。

相继侦破了**等大要涉毒案件。

五、有的放矢,平安建设成绩突出。

六、强化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推进。

第三篇:

县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县森林公安局年工作总结:

县森林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林业局、县公安局两个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始终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稳定为第一责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夯实基层基础和创新工作方法为着力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

平安和保护林区社会治安政治稳定等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服务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局共立刑事案件47起,破获42起,抓获网上逃犯18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6人,起诉32起案件;查处治安案件24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35起,行政处罚260余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0余万元;取缔了非法收购加工木材窝点十余处;收缴野生动物400余条(只)。

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上武高速永平段强制开工”、“县河口大桥竣工”“鹅湖镇园区建设拆迁”等中心工作。

全年共发送信息、稿件29篇(次)。

被市森林公安局采用的情况反映二十余期;被上饶日(晚)报等各种报刊宣传报道6篇,县电视台报道6篇(次)。

按时按质完成了的各类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在省林业厅、省森林公安局组织全省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春季行动”中,我局荣获省林业厅颁发的全省“春季行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工作回顾

一是森林公安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生态安全的首要保护者和生态文明的积极创造者,新的时期、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森林公安队伍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断提高森林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是完成自身使命的重要前提和保证。

一年来我局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和教育,坚定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教育,使广大民警进一步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

同时,坚持边学边改,学以致用的原则,通过学习,强化宗旨,严格落实和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水平;

二是积极开展“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能力,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森林公安队伍;

三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使每位民警充分认识到解放思想的重大理论意义、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更加自觉地把解放思想落实到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上来。

同时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同目前开展的“严明执法作风,维护人民权益”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紧贴实际,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大讨论活动,使森林公安工作全面发展;

四是严格队伍管理。

把执行“五条禁令”“两车治理”作为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重新签订责任状,进一步制定长期目标,建立长效机制,使“五条禁令”长期执行下去,严格队伍管理,签订《队伍管理责任状》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努力实现用制度、纪律管人机制,不断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植物资源安全,我局在严格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林区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周密部署,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冬季行动”“春季行动”、“夏季行动”“森林防火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违法犯罪等专项整治行动。

8月上旬,江西省余江县锦江镇高峰村徐坊组村民徐冬明与江西县陈坊乡破港村村民汪亦富、汪斌仔签订了一份460亩山场的砍伐协议。

当年8月中旬,徐冬明、戴赛江、余小波三人进驻陈坊乡破港村在只办理了41立方米砍伐指标的情况下,组织实施二十余名村民在460亩山场内大肆砍伐。

我局接到举报后,立即向市森林公安局进行了汇报,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副局长吴建军带领市局刑侦大队民警前往指导参加破案。

当年11月12日,我局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当日将涉嫌滥伐林木犯罪嫌疑人徐冬明、戴赛江实行了刑事拘留。

据初步查证,徐冬明、戴赛江滥伐林木600余立方米,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二、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预防森林火灾是一项社会性工作,也是森林公安机关所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局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

一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巡查,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

二是及时、合理调配警力查破森林火灾案件。

三是加大政策攻势,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劝其投

第四篇:

XX年度市森林公安局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和市林业局、公安局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断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增强队伍整体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

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为有效地保护我市森林生态安全做出了新的贡献。

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毁林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稳定,是我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

据统计,今年全市(1月至11月)共受理各类涉林案件254起,查处254起,共处理犯罪人员276人次,林业行政罚款96.57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4.601万元。

收缴木材93.9立方米,折款7.197万元。

其中林业行政案件受理251起,查处251起:

滥伐林木案55起,盗伐林木案14起,违法经营加工木材案5起,擅自改变和占用林地案33起,森林火灾案5起,违法运输林木案15起,毁林案7起,违法收购林木案40起,其他森林案件77起;林业治安案件受理2起,查处2起,治安拘留8人次;刑事案件受理1起,查处1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人次。

案件综合查处率为100%。

(一)、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专项行动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进一步打击不批也占、少批多占等非法征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省局的统一部署下,我市从3月1日至3月31日,按照我市制定的《关于开展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大检查工作方案》,对全市17个县(区)进行了全面的检查。

为确保此次征占用林地清查工作质量,我市积极行动,成立了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市林业局马振环副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局、资源林政科的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并抽调精兵强将,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实行领导负责制。

清查工作中,我们主要采取走访群众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市局领导小组分组多次对开矿毁林较严重的县区进行重点检查督导。

按照清查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四清”,查清占用林地的时间,查清占用林地面积,查清占用林地类型,查清林木损失情况,对每一起占用林地案件的情况进行了详细的登记。

通过清查,我市共查处违法征占用林地案4起,其中尚义县1起,万全县1起,怀安县1起,赤城县1起。

清查违法占用林地面积33.2亩。

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使新法规、新政策家喻户晓,特别是征占用林地的房地产开发商、开矿的矿主、有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企业法人,他们了解了《解释》的具体内容和违法征占用林地后果的严重性,开始自觉遵守保护林地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林业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二)、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关系全局和社会稳定。

接到省局通知后,我局立即召开了专门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全市各县区要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XX年的工作重点,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作好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在为期一个月(3月20日—4月20日)的专项行动中,各县区按照行动要求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具体工作,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开展专项行动。

沽源县在候鸟迁徙停歇地和觅食地设立了疫源疫病监测点,并全面启动了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了野生动物、候鸟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网络。

同时各县区组织护林员在其辖区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疫情立即上报,严格控制了疫情疫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开展“破案攻坚战”专项行动

从5月1日至6月30日,我市各地森林公安与林政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开展“破案攻坚战”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车辆60台次。

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1起,处理各类违纪违法人员21人。

特别是在刘晓卫局长带领下历时半个多月查处的蔚县非法乱占林地案,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成效,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教育了群众,保护了森林资源,维护了林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扩大了森林公安在社会上的影响。

(四)、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燕赵绿剑”行动

为有效保护我市森林资源,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树立林业执法威信,我市配合省林业局的“燕赵绿剑”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燕赵绿剑”行动。

在7月1日至8月31日的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887人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44起,清理各类矿、场,检查木材市场、木材加工厂所等8家,行政处罚违法人员162人,林政罚款55.47万元,清理非法占用林地60.31亩。

此次行动涌现出不少先进个人和事迹,有四个先进个人和

三个先进集体分别受到省林业局的表彰。

(五)、开展“绿盾行动”

按照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的安排部署,自XX年11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打击破坏林地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绿盾行动”。

这次行动我市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行动共分摸底排查、打击整治、总结提高三

个阶段。

在摸清底数后,我们主动出击,坚决打击破坏林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违法野外用火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清理整治集贸市场、驯养繁殖场、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以及森林火灾频发区和敏感区域,大力整顿涉及林地和野生动物的违规审核(批)问题,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交、及时查处,力争查处一批大案要案。

截止目前为止,行动正在按部就班地进行。

据不完全统计,行动过程中,出动公安民警369人次,其他林业执法人员191人次,车辆163台次。

清理非法征占用林地项目7个,清理木材、野生动物加工场所8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4处。

共查处林政案件14起,行政处罚29人次,林政罚款共计18.875万元。

二、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今年降水量少,气温偏高,特别是春季和入秋以后风大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在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和森林火险隐患增加,森林火灾有暴发态势的状况下,我局将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采取超常规措施,出实招、用实劲、办实事,使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没有出现大的问题。

据统计,XX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29起,其中森林火警27起,一般森林火灾2起,实现了省“四个确保”目标。

(一)、领导高度重视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领导重视是关健。

今年市委书记刘永瑞、市长高金浩、副市长张钰等领导同志先后9次召开会议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市防火办共53次行文对今年全市防火工作从不同方面提出要求和作出安排部署。

资金上,市委、市政府拨款200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物资购置、扑火专业队组建。

行动上,每有火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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