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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安全员考试重点

C1、3、4

1.概述(历史、概念、原理方法、文化)

2.条件与事故预防

3.施工企业与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C2

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概况、理论、内容、企业责任、人员责任、国际公约)

C5.6

5.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项管理、深基坑、模板支撑、高处作业、临电、防火、毒气、市政拆除、文明施工、绿色施工)

6.施工机械管理(起重机械、高处作业、场内机动车、中小型机械)

C1-1第二节安全生产的基本概念

1956年三大规程1963年五项规定

安全生产:

指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证人身健康与生命安全,保证财产不受损失,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进步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其根本目的是:

保证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劳动保护=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属于安全生产

C1-1第三节安全生产管理的原理与基本方法

管理的定义:

指管理者经济、有效地运用组织的各种资源,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活动是组织达到某种目的的过程。

也就是,管理主体(领导)采用一定的形式、方法作用于客体(工作者),使其朝着一定的目标发展所进行的活动。

管理的基本要素:

①主体即管理者;②载体就是组织;③具有一定的任务和职能;④核心是处理各种人际关系⑤本质是创新。

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提出

“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

管理的原则:

(1)安全生产基本原则。

《中和宪法》规定:

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4)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的原则。

培训形式多样,每年至少一次。

现场安全交底属于安全教育

(6)三不伤害:

不伤己、不伤人、不被人伤

(7)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没有防范措施、责任者没有被追究责任。

C2安全生产法律法国基础

C2-1我国法律法国概况

1、渊源:

宪法、法律、行政/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国际公约

C2-2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

免除:

时效;不诉;自首、立功;补救;协议。

行政处罚的种类(7种):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拘留1-15日(公安机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程序4:

简易(eg城管交警);普通;听证(不是一种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普通程序中的一道环节。

指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前);执行(非必须程序,是行政机关对相应受罚人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处罚决定的程序活动。

罚款须出具省级财政部收据)。

C2-3主要法律法规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简介

3、特种设备安全法:

生产---质量;经营---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使用单位---使用安全负责并报废、事故依法赔偿。

二十一、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规定:

目的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据《中和标准化法》、《中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

二十二、建筑实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规定了建设单位招标阶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阶段、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分包阶段、监理单位对施工监理阶段等对施工企业安许的监督责任及颁发机关暂扣执行标准等。

二十三、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十七、注执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

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不断完善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互联互通机制。

二十八、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

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

13项责任追究意见。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1年内不得增资质;较大事故2年,重大或特大事故降级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立即停止有责任的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参加招投标资格。

1起一般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工程项目一律取消在本考核年内各级各类优质工程奖参评资格。

取消建筑施工企业本考核年内优质工程参评资格有一下几种情况:

1.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

2.未按有关规定配备安全员的;

3.“三类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顶岗的;

5.项目经理无证上岗、脱岗以及顶岗的;

6.未执行《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

取消监理单位本考核年内示范监理企业、优秀其监理企业等参评资格有一下几种情况:

1.对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不予制止;

2.未按有关规定配备监理人员;

3.项目总监和专监无证上岗、脱岗、顶岗的;

4.未按有关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

5.未建立监理安全台账的。

第六十一条生产、存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在同一栋或未保持安全距离,处5千---5万罚款。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

二十一、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50万罚款,吊销许可证。

二十二、重大事故暂扣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二十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许可证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4、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或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吊销许可证。

15、重大事故,或暂扣120日,吊销许可证。

12月内连续三次事故的吊销许可证。

17、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吊销许可证。

18、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全国范围内不得承揽新项目。

19、许可证吊销后,一年内不得重申。

一百三十四、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伤亡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

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而发生重大伤亡严重后果的,5年以下,情节恶劣5年以上。

一百三十五、安全生产设施或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3年。

一百三十九、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具有以下情形为134条135条“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1)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3)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134条135条中“情节特别恶劣”:

(1)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上;(3)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三类人员合格证暂扣: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死亡1-2人暂扣1年安全生产合格证

2.较大事故死亡3-5人,暂扣2年;死亡6-9人暂扣3年。

在合格证暂扣期内不得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期满后须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三类人员”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暂扣:

暂扣期内不得从事监理工作,期满参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二十九、以下情形之一,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资格证书:

1.持证人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或者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2.考核发证机关工作人员违法核发资格证书;

3.考核发证机关规定应当撤销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

二十九、以下情形之一,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资格证书:

1.依法不予延期的;2.持证人逾期未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

C3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与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管理

C3-1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安全生产条件。

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条例》13项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产许可证管理规定》12项

12项: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保证资金投入;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险,从业人员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10.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安全生产条件的特征:

人为性;前置性(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是生产活动前应具备的条件);约束性(强制手段);均衡性附注: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一定发生安全事故;所有因素都是可以控制的;忽视任何一个条件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6.评价等级(5级):

Ⅰ级评价定性为安全生产条件完善,Ⅱ级比较完善,Ⅲ基本符合但需进一步改进,Ⅳ级不符合,Ⅴ级严重不符合。

6.劳动保护用品管理:

谁用工,谁发放;发放实物,不可替代;建立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规章制度,管理台账至少保存2年。

安全生产事故按严重程度分4类

1.特别重大事故:

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

死亡10-30,重伤50-100,损失5千万-1亿元;

3.较大:

死亡3-10,重伤10-50,损失1千万-5千万;

4.一般:

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损失1千万以下。

高出坠落:

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

适用于脚手架、平台、陡壁

建筑业五大伤害:

高出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包括起重伤害)、触电。

触电事故现场急救:

1分钟90%活率;6分钟50%;12分钟几乎没有。

立即切断电源(是抢救成更首要因素),使伤员脱离继续受电流损害状态,减少损伤程度。

烧伤:

热烧伤、化学烧伤、电烧伤

电烧伤往往伤口小,基底大而深,不能够单看烧伤面积判断烧伤程度。

出血救护:

压迫止血法、指压*、弹性止血带*。

现场止血、包扎、固定。

4.企业救援组织与人员要求

1.落实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并提出要求;

2.明确救援组织第一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3.组织人员分工合理;

4.落实救援人员联系方式;

5.定期举行应急预案演练;

5、企业救援器材管理要求

1.落实应急救援资金,并提出资金落实管理要求;

2.对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器材提出管理要求;

3.应有相应检查要求和管理记录;

C4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C4-1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企业负责人起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起决定性作用,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与安全生产好坏有直接关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负全面责任,有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是内因,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是外因。

评价和审核时外部因素。

企业内部自我管理机制,主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企业生产经营机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及职工组成。

安全管理层次:

决策层:

企业法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分公司经理等;

管理层:

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管负总责);

操作层: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施工

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健全安管组织的关键:

1、善于管理的管理人员即各层次安管负责人;2、靠安管制度作保证。

五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调查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最重要、最基础、最核心,企业应建立动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封闭原理和PDCA(计划、实施、检查、处理)管理方法进行完善。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管水平和操作水平的重要管理制度。

对物、人的安全检查,安检最终目的是消除隐患。

施工现场安检制度的管理要求:

1.由专门部门及负责人组织实施;2.对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提出检查要求

3.对组织形式和计划安排提出要求;4.复查,以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检查、评价支出;5.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教育培训支出;7.其他与安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安明措施费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施工措施分包单位实施。

总承包多安明费用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配备安全员要求:

1万m21名;1-5万m22名;5万m23名且按专业分配专管安管人员。

按工程合同价配备:

5千万1名;5千万-1亿2名;1亿以上3名且按专业配备

分包配备安全员要求:

专业分包至少1名,并据工程量及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

50人一下1名,50-200人2名;200人以上3人并不少于工程总人数5‰

安全员职责:

必考

1.检查记录;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情况;3.违章行为纠正或查处;

4.安全隐患责令立即整改;5.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管机构报告(越级报告);

6.报告事故情况。

“三类人员”条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

中专文化,中级职称,从事建筑企业管理3年及以上;(法人除外)

2.工程项目负责人:

建筑施工管理2年以上;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工程经济类中专学历且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或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施工安管5年以上。

每年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4小时,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苏建增加的特种工种(必考):

焊工、质量检验工、桩机操作工、砼泵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机

特种作业考核证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证书有效期2年,期满前3个月办理复核手续,有效期延期2年。

现场安全员培训绩效管理:

考核知识、管理能力或操作能力。

危险等级为Ⅰ级、Ⅱ级的分部分项工程、机械设备及设施安拆,应单独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

2.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

3.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的措施;

6.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抢救措施。

①对危险等级为Ⅰ级的安全技术措施验收,参与人员:

乙方单位负责人和安负、项目经理和项目技负及项目安负;项目总监、专监;甲方项目负责人和技负;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对危险等级为Ⅱ级的:

乙方人员与上同;甲方项目技负;勘察设计项目设计代表...

总承包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实施验收

C4-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

定义:

指建设工程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的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2=4多选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家论证

其他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砼模板搭设8米及以上、脚手架搭设50米及以上提升高度150米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幕墙施工高度50米。

危险性大的安全管理要求:

1、编制管理:

甲方领取施工许可证,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管措施,乙方、监理单位应建立安管制度。

乙方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超定规模的组织专家论证。

起重机械安拆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脚手架等专业工程由专业承包编制专项方案。

2、审核签字管理:

专项方案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由施工单位技负签字。

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方案由总包单位技负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负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施工审核报监理总监签字。

5名以上参加专家论证,且本项目参建各方均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

专项方案签字:

施工方位单位技负,建设监理为项负。

前期工作主导建设单位,涉及勘察设计单位和与建设工程周边相关企事业单位。

深基坑工程施工安管:

深基坑工程主导施工总包单位。

基坑周边在基坑深度2倍距离范围内,严禁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设职工宿舍。

确需搭建,须经原专家组论证。

土钉墙砼养护时间大于2d方可下挖基坑。

 

1、基坑施工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专用通道,不允许攀爬模板、脚手架,确保安全。

专用通道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深基坑工程监测应从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开始,直至基坑土方填完毕为止。

监测的范围包括

(1)地下室、地下结构的建(构)筑物基坑;

(2)基坑邻近的建筑物、构筑物;(3)道路;(4)地下设施、地下管线;(5)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等周边环境。

3、恶劣天气情况,地质复杂等情形,建设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基坑工程专业施工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

4、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者搭设跨度超过18m,或者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²,或者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5、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

(1)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2)项目监理总工程师(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

6、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方案编制人员对现场管理人员、操作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需要处理或者加固的地基、基础进行验收,并留存记录。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应将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作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重点,加强对方案审核论证、验收、检查、监控程序的监督。

8、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空作业。

暴风雪、台风暴风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如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的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9、对临边熬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述的规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篮板的阳台、料台及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头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楼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防护栏。

顶层楼梯口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地面通道应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5)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外,平台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6)电梯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

10、洞口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设。

(2)楼板面等处边成为25cm~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做盖板,盖住洞口。

盖板须保持四周搁置平衡,并有固定其他位置的措施。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须设置以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门栅网格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5)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侧边落差大于2cm时。

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电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4)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5)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记录(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7)定期检(复)查表(8)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五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低压电力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4、施工工地防火安全管理具体要求

(1)工地应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办法

(2)工地应当按施工规模建立消防组织,配备义务消防人员,并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和定期组织进行演习

(3)当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当配备足够扬程的消防源和必须保障畅通的疏散通道

(4)各种气瓶应该单独存放,库房应当通风良好,各种设施符合防爆要求

(5)动火作业现场应当有消防设备和义务消防人员随时施救。

15、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1/2

16、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平米配备两个10L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砂池等器材设施。

17、批准动火应当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当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及定责任。

18、建筑企业应对施工作业的负责人、现场安全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害气体防范知识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有害气体作业场所的施工作业。

19、低于地下2m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便于监护人员救护。

20、发生意外事故施救时,施救人员必须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方可施救。

21、建筑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2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施工现场作出如下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有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

(3)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23、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

24、、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黄、蓝、绿四种颜色,其含义:

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或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25、安全警示标志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对安全警示标志管理提出要求。

26、对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都要进行防护。

27、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措施或者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栏杆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28、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回收率达到30%。

29、临时用地的指标,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率利率大于90%。

30、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的基本职责

(1)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3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32、总承包单位的基本职责:

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该违建规定登记管理事项包括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使用登记和使用登记注销。

34、起重机存在下列情形时,设备备案机关不予备案:

(1)属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2)超过制造厂家或者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

3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在建筑起重安装验收合格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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