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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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模板
资金管理制度、流程和表格模板
(一)资金管理控制制度模板
资金管理控制制度
编号
制度
名称
资金管理控制制度
执行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风险,现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法规,结合
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解释
本制度所称资金包含公司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3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控股公司。
2.本公司下属各法人单位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资金管理办
去及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2章公司资金管理体制与组织
l第4条总公司实行“集中管理,分级授权”相对集权的资金管理模式,集’中以下资金管理
1、融资决策权:
确定融资计划,调配融资资源,实施融资方案。
2.投资资金决策权:
行使产业资本投资、证券业务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决策权,下属
滏司对授权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新增和技术改造投资行使决策权。
3.收益分配资金管理权:
公司审批下属单位收益分配方案,管理股利资金。
4.资金统一运营管理权:
控股公司下属单位行使预算内资金的收支管理权,下属单位超过预算的
赍金须上缴总公司,以统一运营管理。
第5条下属单位行使以下资金管理权力。
1.预算内资金自主管理权:
在预算范围内,下属单位行使包括但不限于购销、费用开支、合同付
款约定等与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的资金收付自主裁量权。
2.固定资产购置及技术改造资金管理权:
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下属单位自主行使固定资产采购
及技术改造资金支出决策权。
2.利润分配提案权:
下属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提交利润分配方案。
第6条总公司资金管理职责主体包括董事会、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其中财务
部设资金管理中心,具体行使资金管理职责,并向财务总监负责。
第7条总公司下属单位资金管理职责主体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
第3章资金管理职责
第8条总公司制度管理
1.制定与完善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与办法。
2.审核下属单位拟定的资金管理办法。
3.监督下属单位资金内控管理措施的实施与落实。
第9条总公司融资管理
1.制订总公司年度融资计划,确定融资方案,推动并指导下属单位融资具体事务的实施与办理。
2.组织与审核融资申报材料,保管融资相关资料。
第10条总公司投资管理
1.根据产业投资立项方案,统筹资金并办理资金投放。
2.统筹办理下属单位注册资本变更资金业务。
3.审批超出下属单位授权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支出。
4.拟定闲置资金理财方案并负责实施。
第11条总公司收益分配管理
1.评审下属单位利润分配及留存报告。
2.根据利润分配方案及时收取应收利润。
第12条总公司资金预算管理
1.制订资金预算编制规程。
2.指导各下属单位编制月度、年度资金预算。
3.汇总编制控股公司合并资金预算情况表。
4.检查和监控资金预算执行过程并提交评价报告。
5.审核各单位资金预算调整申请与预算外支出申请。
第13条总公司资金结算管理
1.统一监管下属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其开户、销户申请。
2.办理下属单位在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的内部结算账户的开设与注销。
3.审批下属单位超过限额的对外资金支付。
4.调剂控股公司资金余缺,审核下属单位内部借款申请。
5.划收下属单位超出预算的盈余资金。
6.计算分摊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第14条下属单位职责
1.制定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建立资金内控措施。
2.进行资金收支业务的核算。
3.编制资金预算与收支计划并上报控股公司,根据审核后的资金预算与计划进行使用控制。
4.预算内资金收支业务的日常管理及限额内的资金支付办理。
5.组织资金收支平衡,根据情况及时修订资金预算,并提出缺口资金拨款申请。
6.根据控股公司融资方案及时办理相关融资业务。
第4章资金预算与调度
第15条总公司资金调度遵循“预算管理,总量控制”原则。
第16条下属单位每月30日前编制月度资金详细预算,并编制大项预算简表上报总公司资金
理中心,下月5日前按审核后的资金预算表划拨预算资金。
第17条总公司每月30日审核下属单位资金预算表并汇总编制控股公司资金预算总表,经总j
财务总监审批后,下月5日前划收下属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同时下拨下属单位缺少的资金。
第18条下属单位调整资金预算需提交书面报告,经控股总裁、财务总监审批后,资金管理[}
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资金划拨。
第19条下属单位资金预算实行“总量控制模式”,即在总公司审核后的资金预算总额内自
管理。
第20条各下属单位自有资金不足以对外支付,且在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无存量资金的,F
总公司申请内部贷款,借款利率按照公司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10%确定。
第5章资金信息报告
第21条各单位须在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并由资金管理中心谴
财务系统实时上报资金存量与大额收付信息情况表。
第22条各单位财务部每月5日前向单位负责人、总公司资金管理中心上报资金流量简报。
第23条资金管理中心每月5日前向财务总监报送单位资金余额表、融资情况明细表、承兑汇票
明细表及保函办理明细表。
第6章附则
第24条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总裁批准后执行,解释、修改权归财务部。
第25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有关制度或办法如与本制度有冲突,遵照本制度。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下面是某企业库存现金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编号
制度
名称
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库存现金的日常会计工作,现遵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要求
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定,公司现金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各级财务人员都须遵照此标准办理,凡
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项目,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3条公司现金的支付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4条适用范围
公司库存现金结算活动均须参照此制度执行。
第2章库存现金的保管
第5条库存现金的存放
1.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专用的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一般由财务负责人授权,出纳负责管理及
使用。
2.保险柜的密码要保密,出纳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更换密码;保险柜的钥匙或密码丢失或发}
生故障,要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配钥匙。
3.如果发现保险柜被盗,出纳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待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后再对财
物被盗情况进行清查。
第6条库存现金的保管
1.公司出纳负责对库存现金按票币面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进行分类整理并妥善
保管。
2.纸币要打开铺平,每100张为一把,每10把为一捆,每把、每捆都要用纸条捆扎。
3.凡是成把、成捆的纸币即为整数(大数),均应放在保险柜里,随用随取;凡不成把的纸币,
即零数(小数),均要按各种票币面额每10张叠好,整叠用小铁夹子夹好,放在固定位置,以便取用
方便,避免错乱。
4.硬币也要按照币面金额,分类整理好存放,每100枚为一卷,用纸包卷好;每10卷为一把,
用纸条捆住。
将成卷、成把的整数票币放在保险柜或抽屉里,随用随取;不成卷的硬币,应分别按币
面金额,分类放在特别的卡数器里。
5.从银行提取回来的整数纸币和硬币,每把上的纸条,每捆上的封签,都要保持完整。
动用这部
分现金时,要先按捆、按把点数,待确认无误后才能将纸条、封签丢掉。
第3章库存现金的收支
第7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现金收支业务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现金核算与管理的
合理分工,将经管现金岗位和记账岗位(不包括现金日记账)分开设置,即坚持“钱账分管”的内部
牵制原则。
第8条出纳人员必须在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内保管现金,超过限额部分必须及时送交银行,不
得坐支现金。
凡因超过库存限额而造成损失的,均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存放现金的保险柜必须是经过
公安部门的安全认可的。
第9条会计人员对库存现金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使用范围。
第10条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1.收取现金时,必须使用验钞机检验钞票的真伪,防止收取假币,待出纳点验完毕后才能让交彩
人离开柜台。
2.支付现金时,应提醒领款人在柜台前当面点验清楚,大额现金的支付,会计人员应查验其有刘
身份证件后再付款,防止冒领现金。
3.企业的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结算凭证,由现金出纳负责将其放入保险柜中进行保管,
鉴实行分别管理,不得在空白支票和结算凭证上预盖印鉴备用。
4.企业因采购材料地点不固定、交通不方便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必须使用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同意
可支付现金。
5.出纳人员必须逐日逐笔根据现金收支业务登记现金日记账,每天必须将库存现金与日记账余寓
核对相符,月终要与总账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账款一致。
若发现账款不符,要立即向资金{
员汇报。
短款应及时查找,确认为短款的,应由个人赔偿;长款应挂账处理,不得以长款弥补短款。
第1l条财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检查,防止白条抵库、贪污挪用、公款私存等
现象发生。
上述行为一经查出,将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12条任何单位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都
必须交回财务部,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准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
上述行为一经发
现,视同贪污,将依法处理。
第13条库存现金的核算
库存现金的核算包括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
1.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库存现金”账户进行的,该账户借方登记现金的收入,贷方
登记现金的支出,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库存的现金。
2.明细分类核算
明细分类核算是通过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的。
现金日记账是反映和监督现金收支结存的序时账。
有外币业务收支的单位,应按人民币、各种外币分别设置现金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现金日记账有
三栏式和多栏式两种,具体如下所述。
(1)三栏式现金日记账。
三栏式现金日记账是由出纳人员根据审核签证的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
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
采用三栏式现金日记账时,每日终了,应计算出当日现金收入、
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同库存现金数进行核算。
(2)多栏式现金日记账。
多栏式现金日记账是按现金收支的对应科目,按不同的收入来源和支出
用途分类进行序时核算。
多栏式日记账可以把收入和支出设在一本账上,也可以分别设现金收入日记
账和现金支出日记账。
采用多栏式现金日记账时,每日终了,应将现金支出日记账的本曰付出合计数
过入现金收入日记账,并结出余额,以便与实存现款进行核对。
月末可根据多栏式日记账提供的数
瞎,直接记入“库存现金”和其他有关总分类账户。
第4章库存现金的核算
第14条库存现金的核算
为了保证库存现金收支正确合法,公司应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核现金收支业务,正确计
牟现金数额,如数收付现金,避免错收错支及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第15条库存现金核算的目的
1.保证库存现金结算及时适当。
2.保证库存现金存储安全完整。
3.保证库存现金核算真实合规。
第16条库存现金核算的流程‘
1.授予权限
企业管理部门或业务部门规定或指派业务人员办理有关现金结算的经济业务,对于大宗或特殊现
鑫收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应作专门批示。
2.填制或取得凭证
发生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以此作为收付现金的书面证明。
3.签审凭证
业务经办人员在现金收支原始凭证上签字,必要时应填清业务内容、用途,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签章。
例如,企业向银行提取现金,要由出纳人员在现金支票上注明款项用途后签章,并由财务部门
负责人审核后加盖财务专用章。
,企业支付采购货款时,要由采购员签字、采购部门负责人审签等。
4.审核凭证
会计部门收到有关现金收支业务原始凭证后,由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的分管会计负责审核。
对于
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可拒不受理或责成经办人员补办手续。
5.编制凭证
分管会计根据审核合规的原始凭证,填制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签章后通知办理现金收支事项。
6.收付现金
出纳人员复核收付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按凭证所开列金额收付现金,并在凭证上加盖“收讫”、
“付讫”戳记。
7.复核凭证
稽核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查收款凭证及付款凭证,审查合格后签章传递。
8.登记日记账
出纳人员根据经过复核的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9.登记明细账
分管会计人员根据审签合格的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
10.登记总账
总账会计编制总账记账凭证,经复核后登记总分类账现金科目。
第5章库存现金的清查
第17条库存现金的清查
为了保证账实相符,防止现金发生差错、丢失、贪污等,公司应经常对库存现金进行核对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包括出纳每日的清点核对和清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
第18条现金清查的基本方法
公司清查,应先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进行核对,查看两者是否相
符。
执行人员应从以下三方面开展现金清查工作:
1.以个人或单位名义借款或取款而没有按手续编制凭证的字条(即白条),不得冲抵现金;
2.代私人存放的现金等,如事先未作声明且无充分证明的,应暂时封存;
3.如发现私设的“小金库”,应视作溢余,另行登记,等候处理。
第19条清查工作执行细则
1.如果是清查小组对现金进行清点,一般都采用突击盘点的方式,不预先通知出纳。
2.盘点时间最好在一天业务没有开始之时或一天业务结束后,由出纳将截止清查时现金收付款项
全部登记人账,并结出账面余额,这样可以避免干扰正常的业务。
3.清查时,出纳应在场提供情况,积极配合;清查后,应由清查人员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
列明现金账存、实存和差异的金额及原因,并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
4.现金清查中,如果发现账实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更正,不得以今日长款弥补他日
短款。
第6章附则
第20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第21条本制度报公司总裁核准后实施。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下面是某企业银行存款控制制度,供读者参考。
制度
名称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编号
执行部门
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银行存款控制工作,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的货币资金。
第2章银行存款规定
第3条银行存款开户的规定
根据公司业务要求,公司出纳人员负责公司开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的开户事宜。
各账户的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是公司办理日常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
公司的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是公司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企业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的账户。
公司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是公司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
公司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4.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
第4条公司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同一家银行的几个分支机构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第5条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后,可到开户银行购买各种银行往来使用的凭证(如送款簿、进账单、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用以办理银行存款的收付款项。
第6条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公司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的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以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也就是由银行按照事先规定的结算方式,将款项从付款单位的账户划出,转入收款单位的账户。
第7条银行结算纪律
1.企业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时,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管理办法和结算制度。
2.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
3.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
4.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5.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第3章银行存款控制目标
第8条保证银行存款收付正确合法。
财务人员应该严格按照银行管理条例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认真审核银行存款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正确计算和准确收支银行存款金额。
第9条保证银行存款结算适当及时。
财务人员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各项收支款项,按不同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条件和结算程序,及时、合理安排货款结算时间和办理结算手续,避免因逾期托收、误期拒付、透支存款以及结算方式不当而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和耽误购销业务。
第10条保证银行存款安全完整。
财务人员应该严格管理银行存款,认真核对存款记录,妥善保管结算票据、专用印鉴和支票,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和办理支票挂失,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和转让支票,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
第11条保证银行存款记录真实可靠。
财物人员应该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正确记录银行存款业务,如实核算收入支出活动,认真核对银行存款记录,保证银行存款记录真实可靠,随时提供准确的银行存款财务信息。
第4章银行存款控制点
第12条审批
1.业务部门批准的业务人员办理有关银行存款事项或经办有关业务时,需核实原始凭证内容后签章,并交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
超出业务部门权限规定的银行存款收支业务,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签章。
2.审批银行存款收支业务,可以保证业务办理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加强经办人员的责任感,避免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13条审核。
1.会计主管人员或指定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和结算凭证,批准办理银行存款结算。
2.审核原始凭证,检查经济业务是否合理合法,保证银行存款结算正确有效。
3.审核结算凭证,检查银行存款结算是否正确,保证存款安全和核算正确。
第14条结算
1.出纳人员根据审签的凭证或按照授权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
2.出纳人员办理结算前,应复核原始凭证及有关合同文本,按不同的结算方式填制结算凭证或取得结算凭证,结算凭证应加盖财务专用章和出纳人员人名章。
3.财务专用章、签发支票印鉴和财务负责人印鉴应由主管会计和出纳人员分别保管。
4.转账支票和结算凭证必须按编号顺序连续使用,作废的转账支票应加盖“作废”戳记,收取款项后应在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5.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银行存款业务。
按上述几点办理银行存款结算,能够有效监督银行存款收付工作,防止套取存款、出借账户和转让支票等舞弊现象的发生。
第15条复核
稽核员审核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是否附有原始凭证及结算凭证,结算金额是否一致,记账科目是否正确,有关人员是否已签章等,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
复核记账凭证,可以发现银行存款收付错误和记账凭证编制差错,保证银行存款核算正确。
第16条记账
1.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记账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人员根据收付凭证登记相关明细账,总账会计登记总分类账银行存款科目。
2.各记账人员在记账凭证上签章。
3.登记银行存款账,可以保证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可查性,防止或发现结算弊端,及时提供可靠的银行存款核算信息。
第17条核对
1.稽核员或其他非记账人员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有关明细账、总分类账;如有误差,报经批准后予以处理。
2.核对人员签字盖章。
核对银行存款账簿,可以及时发现银行存款核算错误及记账失误,保证账账相符和记录正确。
第18条对账
1.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核对对账单,可以及时发现企业或银行记账差错,防止银行存款非法行为发生,保证银行存款真实和货款结算及时。
第5章附则
第19条财务人员要依照本制度执行,严禁违规操作,如有违反须严肃处理。
第20条本制度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生效。
编制人员
审核人员
批准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备用金管理办法
下面是某企业备用金管理办法
办法
名称
备用金管理办法
编号
执行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下属单位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现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各下属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3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条公司实施定额备用金与临时备用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2章定额备用金的管理
第6条定额备用金限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
定额备用金限额=
第7条日常费用包括办公费(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内交通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经常性业务招待费等。
日常费用的具体额度由单位负责人申请,经财务总监审定。
第8条定额备用金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名单须报财务部备案。
各单位办事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需使用备用金,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向保管人借支;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报销并将报销款项还给保管人,补足备用金。
第9条定额备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备用金须足额还回财务部,逾期未还,经两次催收后,财务部有权从单位负责人和保管人员工资中扣回。
第10条每年1月份第三周,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审定的备用金额度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
若尚未审定额度,延用上年额度,审定后多退少补。
第11条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备用金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定额备用金必须做相应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财务部备案。
第3章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第12条临时备用金的借用和报销手续
一般情况下,不予借支临时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支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控股公司经总裁和财务总监批准。
2.集团公司经董事长和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