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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方案

4.1质量保证目的和依据

目的:

对草坪河水库导流洞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达到业主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质量要求,满足建设单位优质、安全、文明、环保的建设目的。

依据:

对草坪河水库导流洞工程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程规范和标准、GB/T19001—ISO9001:

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等。

4.2质量目标

单元(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

达到技术条款要求及现行的交通、水利行业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力争优良。

工程合格和优良标准为:

按照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执行。

4.3质量管理体系

4.3.1建立健全本标质量保证体系

⑴项目部设总工程师,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总工程师对项目经理负责,严格实行初检→复检→终检的三级检验制度,对本标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和实施整个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队设专职质检员,专门负责解决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以此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控制。

专职质检员负责和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检,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的复检,对复检合格的工程项目报请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终检。

⑵贯彻“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

编制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精心施工,应用统计技术分析工程质量动态,严格过程控制,使施工全过程处于质量受控状态,形成健全的工程质量施工保证体系。

⑶项目部设专职的质量工程师、质检员,负责本标工程质量检查和监督,认真执行自检、互检和抽检制度,加强特殊过程控制,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检查、监督和签字制度。

①项目部设立试验室,主要负责现场混凝土配比单的审核和混凝土的取样及试验工作,并对发包人试验监测中心的监督检查和抽查做好配合工作。

配备满足试验要求的仪器和专职试验人员,加强施工现场混凝土原材料、入仓混凝土及其它工程项目的取样检查。

②项目部设立测量队,配备性能先进、数量足够的测量仪器和经验丰富的测量工程师和专职测量人员,对建筑物的体型、高程以及埋件的位置等进行控制和复核。

③形成在总质检工程师领导下的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地试验室、测量队及各施工队质检员密切配合的工程质量检查、监督控制体系。

4.3.2质量管理机构

质量管理机构的组成,详见下图5.3-1。

4.3.3主要管理人员和部门职责

⑴项目经理

①项目经理为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工程的施工质量全权负责,对工程质量实施直接领导,对保证施工质量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②负责质量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管理,确保人力、设备、资金等资源到位。

对职工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用户至上、诚信为本”的教育,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④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以及监理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

对不合格工程和质量事故负直接责任。

⑤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

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质量事故。

⑵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该工程的施工质量,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质检工程师为副组长的质管领导小组,制订和颁布该工程的质量管理方针、目标和有关措施,从宏观上对该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控制。

 

图4.3-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

⑶总工程师

①负责质量计划的建立、实施和管理,并维护保持主持工程项目的质量设计工作。

主持重要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以及重点工程控制轴线测量的复查、审定和核准工作。

②正确处理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的关系,合理安排施工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对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对竣工工程的质量负有直接技术责任。

③掌握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严格执行质量奖罚制度,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质量事故;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发布的各项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检查落实情况,严防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④每月组织一次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针对主要问题,亲自组织攻关;对重大质量问题负责,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以得到妥善解决;协助项目经理召开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会,提出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负责并有权追究技术责任,组织编写质量事故报告。

⑤督促质检部门进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评定,主持验收工作。

⑷质量管理部

①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具体工作,对质量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

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企业和监理发布的各项规范、规程、质量管理措施和质量奖罚条例,负责工程质量的核定工作,对其工作质量负责。

③负责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和验收,检查施工班组自检、质检员复检和质检工程师终检“三检制”落实情况,以及一些重要部位或工序质检人员的落实情况。

对违反施工程序和规范的行为坚决制止,必要时下达停工令并及时报主管领导处理。

⑸工程技术部

①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和计划管理工作,对负责,负责编制年月度施工计划;负责施工组织专业设计和作业指导书文件的审批;负责工程施工过程控制;负责工程施工文件和资料的管理;负责文件管理和竣工资料的管理工作。

②负责向各作业队、班组作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交底,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落实情况,对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和个人有权纠正和制止。

③督促测量队对测量轴线定位,水准点及高程控制及时进行复核,并负直接技术责任。

④督促试验人员对砂石骨料、水泥、钢筋、混凝土、水泥砂浆等按要求及时进行现场取样和质量检验试验,并按时将有关检验报告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⑤督促机电物资部熟悉掌握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标准,严禁供应不合格的材料。

⑹机电物资部

①负责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和质量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的配套供应,确保经济合理地解决好供需衔接,并对所采购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负责。

②负责工程材料设备的入库验收、仓储维护、控制发料、清库盘点等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有效合理的利用。

⑺总调度室

①根据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②负责编写施工大事记,负责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的防护控制。

负责施工现场环境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⑻计划合同部和劳资财务部

①负责制订劳动力计划,做好人事管理工作。

②做好进场新员工培训及特殊工程的人员培训工作。

负责合同评审及经营、合同管理;编制经营计划;监督各项合同的执行,对不合格的分包方及时进行处理。

⑼综合部

①负责工程施工新闻的宣传和报道工作;

②做好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负责工区综合治理和保卫工作;

④负责对外接待、会议组织和安排工作。

⑽试验室

①对项目工地的试验、检测和计量工作向施工局负责。

②负责原材料的监督检验和建筑施工的过程试验,及时按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对砂石骨料、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外加剂、拌和水等进行现场取样和质量检验试验,并将检验成果按时向工程技术部和总工程师汇报。

③负责项目工地计量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对试验检验设备进行定期校验和率定;参加项目工地有关的质量分析和研究。

⑾测量队

①负责施工控制网的设计和测设;

②负责施工测量放线、标识和记录;

③负责测量设备的管理,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

④负责对过程产品进行监测,对监测结果进行适当的数据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工程技术部和质量管理部报告;

⑤整理测量资料,交竣工资料办公室归档。

⑿施工队

①严格按规程规范、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

②负责施工、加工制作工序的自检;

③负责施工过程产品的标识和防护;爱护顾客财产;

④负责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遵守操作规程;

⑤负责施工作业环境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⑥确定作业队的质量目标,增强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顾客满意度;

⑦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对已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申报批准的方案进行认真处理,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发生;

⑧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妥善管理文件和图纸。

4.4质量保证体系

4.4.1建立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实现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质量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以试验室试验结果为依据,积极开展创优活动,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和QC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目标实现。

质量保证体系见图5.4-1。

图4.4-1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4.4.2制定质量过程控制程序

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过程控制程序,使每个施工环节都处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4.4.3质量管理控制程序

针对本工程施工作业的具体内容,制定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项目工作程序框图。

⑴施工过程控制程序见图5.4-2;

⑵原材料检测试验程序见图5.4-3;

⑶测量控制程序见图5.4-4;

⑷取样试验工作程序见图5.4-5;

管理职责

产品实现

资源管理

测量分析和改进

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业主

设计

监理

要求

设计、

监理

合格

业主

设计

监理

项目副经理

满意

 

图4.4-2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图4.4-3原材料检测试验程序

图4.4-4测量控制程序

图4.4-5取样试验工作程序

4.4.4质量保证的资源配备

⑴配备足够的、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和丰富施工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保证科学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措施的落实。

⑵下设质量管理部,由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组成。

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并对质量计划的贯彻执行独立进行监督验证,保证其适宜性和有效实施。

⑶质检人员在检查、监督、监察各项影响质量的工作或执行质检职能的人员可以因质量有关问题与各级管理者(包括高级管理者)直接接触,向项目经理本人报告工作;必要时,对不符合项、有缺陷或不满足规定要求的物项采取措施,包括不受经费和进度的约束,当发现已潜在危及质量、安全的情况发生时,有建议停工和停工权,直至问题解决。

⑷质检人员负责各自项目的质量检查、监督和验收工作,有权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项提出停工、返工、纠正等处理意见。

在本工程的施工全过程中,认真做好工程数量、测量、形象进度和质量检验等一切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原始记录。

⑸在施工队设置专职质检员,直接接受本队队长的领导,负责本施工队施工质量的自检,做好每天的施工质量记录。

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组建工地试验室和测量队,配备足够的试验及测量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

4.5资源保证措施

4.5.1施工设备和检测设备保证措施

⑴施工设备保证措施

①项目部在协议书签订后按合同要求提交一份为完成本标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施工设备清单,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清单内容包括:

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新购置设备订货协议的副本。

②保证合同规定的设备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进场,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后投入使用,若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施工机械设备时,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为本工程配置的施工设备,项目部先进行检查并经试运行,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并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再投入使用。

④项目部保证运入工地的施工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除在工地内转移外,未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同意,不将上述设备运出工地。

⑤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后进入工地,并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⑥项目部制定《设施设备控制程序》,以加强对施工设备进行管理。

保证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其技术性能、安全性能、数量等各方面均能满足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需要以及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⑦如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项目部保证及时增加或更换。

⑵检测设备保证措施

①根据本工程涉及到的试验检测项目和施工测量的范围,配备技术性能、准确度和精密度满足检测质量要求的检测设备(包括试验设备、测量设备、计量设备和监测设备)。

②机物部负责建立检测设备台帐,编制并实施检测和计量设备的年度周期检定(校验)计划,按规定定期校验和送当地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鉴定,确保检测和计量设备仪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③项目部制订并实施《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对本工程配备的检测和计量设备仪器进行管理,确保满足本工程施工测量、试验检测和计量监测工作的需要。

4.5.2工程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⑴材料采购计划

项目部按合同进度计划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及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格式,制定材料采购计划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项目部在进场后28天内提交年度材料采购计划及合同期分年采购计划,对有季节性要求的产品,则规定采购的具体期限。

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及时调整相应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

⑵材料的采购

①项目部制定并执行《物资管理程序》,在经试验鉴定合格的供货厂家中采购材料,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商及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事先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②项目部与选定的供应厂商签订协议或供货合同,明确采购内容和双方责任。

⑶材料交货验收

①查验证件:

项目部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

②抽样检验:

项目部会同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按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③项目部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做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工程师复查。

④材料验收:

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机物部材料管理员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

⑷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严禁将不合格材料运往现场,经项目部质检人员、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材料,立即禁止使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或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及时进行处置。

⑸材料储存

①材料的贮存方式,保证其质量并适应工程的要求,贮存的材料置于便于检查的地方。

②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材料不贮存于道路用地和其他已指定用途的场地范围之内。

③材料堆存以前,及时清理并平整全部堆存场地,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否则堆存场地一旦利用完毕,立即自费将地面尽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

4.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为使本合同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施工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因而须做好以下几个阶段的质量控制。

4.6.1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

4.6.1.1采购质量控制程序

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施工总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机械设备计划和材料使用计划,保证施工按计划有序的进行。

4.6.1.2原材料、设备采购和半成品的主要质量控制要点

⑴供货方或生产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对应产品合格证。

⑵项目部所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和器材,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的规定进行采购。

如需变动时,要获得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⑶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和器材必须进行质量验证或抽

样检查,检查验证严格按现行施工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只有检验合格的

产品才能进入施工现场,并进行恰当的标识,按用途归口管理。

严禁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⑷原材料验证抽检质量控制程序

①对于所采购的材料,按下面流程控制质量:

审阅生产质量保证书→工地试验鉴定→编写鉴定报告→呈交监理工程师审定

②对于自产材料,按下面流程控制质量:

工地试验鉴定→编写鉴定报告→呈交监理工程师审定

③使用的工程设备、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a、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文件;

b、清晰标明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和厂址;

c、工程设备和重要器材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应附有线路图;

d、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标识。

4.6.1.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制定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提出本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和相应的控制计划,对关键工序实行典型控制施工。

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要点编制作业指导书。

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14天内,提出一份详细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4.6.2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6.2.1施工计划控制

⑴由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编制、落实、检查和督促日、周、月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各项目施工质量目标的落实情况。

⑵每日或每周召开一次生产调度会,检查落实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协调人、财、物,控制工程的形象进度。

每月召开一次质量汇报会,专门讨论工程质量的实施、检查情况,研究施工质量的落实情况和改进措施。

4.6.2.2工序控制

⑴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施工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监督,认真实行自检、互检、抽检制度。

坚持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交接认证制度,做到施工质量原始记录资料完整,为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提供依据。

⑵按设计文件要求,对工序施工中的工艺和技术要点编制作业指导书。

⑶每道工序前进行技术交底

加强施工过程中工序间的连续监控。

项目部必须制定连续监控措施,明确目的、范围、方法和质量记录格式,做好详细记录,并汇总、整编成册,为工程验收和质量等级评定做依据。

⑷施工记录完整、准确、清晰

制定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和工程项目质量检验实施细则,明确检验内容、方法、职责权限、质量记录格式、填写质量报表。

整理、汇总质检资料。

⑸规章制度

制定严格的施工质量奖罚制度,以增强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

4.6.2.3工艺控制

以合理的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主要的工艺控制有:

⑴开挖的质量控制;

⑵支护的质量控制;

⑶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⑷基础处理等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

工艺控制由各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详细编制。

4.6.2.4检验和试验

项目部制订“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检验评定细则”和“最终检验试验管理细则”,对施工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以保证工序和产品的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合格产品;开展规范化、程序化的工程质量评定,确保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移交到顾客手中。

通过科学合理的试验工作可以控制和鉴定原材料、结构构件、加工半成品的质量情况;通过试验研究可以合理地使用原材料,推广新材料、新技术。

为此制订“科研试验管理细则”,以规范科研试验工作,确保试验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

⑴进货检验和试验

项目部机电物资部负责对外购的工程原材料,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验收办法进行检验和试验,验收后及时做好产品标识和质量记录。

⑵过程(工序)检验和试验

中间产品砂石骨料、水泥、砂浆、预制件等由质量管理部按照施工规范、设计要求组织检验和试验。

施工过程中,各道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的检验和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即:

施工班组自检、施工队专职质检员复检及质量管理部终检,合格后填写相关签证及终检意见,并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对不合格工序,质检员或监理工程师现场提出纠正措施,施工单位应立即实施,直至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⑶最终检验和试验

工程已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部门、施工队,对待验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备齐全部有关资料后,由项目部向建设单位(监理)提交请验报告,进行竣工验收。

4.6.2.5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

为防止因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偏差,导致最终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严格按“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操作。

⑴质量管理部负责检查、检测设备的检测能力、精确度及校准状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并保存检测设备清单及检测设备的检定合格证书。

⑵本工程使用的测量设备,应置于干燥通风、光线充足、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的房间内;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⑶使用过程中一经发现其偏离了校准状态,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鉴定,送仪器检验部门鉴定。

同时对已测量工程部位进行复测,以新测结果为准,且应做好记录。

⑷完成工作后,按保养和维护细则对其进行认真的保养和维护,随时保持完好状态。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记录。

4.6.2.6检验和试验状态

对产品规定相应的检验和试验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防止不同状态产品混淆,误用未检验或不合格的产品,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和交付使用。

⑴质量管理部和机电物资部共同负责原材料、外购件及土建施工半成品不同状态标识的督促、检查及实施,确保只有合格产品才能发出和使用。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监理一同追踪复查。

⑵机电物资部负责对原材料、外购半成品分别用标牌标识(合格—绿色,不合格—红色,待定—黄色,未检—黑色),并做出质量记录标识(包括标牌编号、产品名称、质量检验状态、检验日期、检验人签章)。

⑶质量管理部对土建半成品以试验鉴定记录作为标识;对水工工序半成品检验状态,以监理和质检员共同签署的工序质量检验评定表予以确认,并作为标识;不合格产品不予签发,确保只有合格产品才能转到下一道工序。

对单元工程检验状态以监理和质检员共同签署的工程质量评定表予以确认,并作为标识;对水工建筑工程以工程验收文件作为标识。

4.6.2.7现场试验质量控制

工地试验室的实验设备、器材的配备须满足工程试验的要求。

⑴贯彻科学管理、精心施工、质量一流的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质量一票否决、质量重奖重罚的原则,确保各项质量技术指标达到标准。

⑵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第一责任人、质量主管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建立质量责任制。

确保出具的检验、试验报告具有科学、精确、公正性。

⑶贯彻相关规范和监理人的批示,所有检验试验均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并建立资料分析与报送制度。

⑷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检验、试验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按质量手册履行职责,并定期接受业务、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等知识培训;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试验规程,所有原始试验资料均有试验人、计算人、校核人的签名,数据资料均妥善保管直到移交。

4.6.2.8不合格品的控制

项目部制订“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以保证对采购、顾客提供及自产的不合格品的有效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以确保不合格品不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使用。

对不合格品应采取隔离、标识、拒收、返工、返修、让步接收,降级改做他用、报废等办法进行处理。

制订“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严肃和规范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活动,明确质量事故责任,杜绝质量事故的重复发生。

4.6.2.9搬运、贮存、包装和交付控制

制订“物资搬运、贮存和包装程序”、“产品防护和交付程序”,使产品物资在生产、形成和交付的各道工序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⑴搬运

按物资类别选择适宜的机具,采取不同的方式搬运,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搬运,必须按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作业;大型设备的搬运,应制订出详尽的运输方案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再行实施。

防止由于震动、撞击、磨损、腐蚀、温度、辐射或其它原因造成机电物资的损坏、变质或污染。

⑵贮存

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贮存场所和环境条件;库管人员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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