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7399620 上传时间:2023-01-23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25.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docx

施工劳务合同施工队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以下简称甲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

山丹县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盖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山丹县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

二、工程地点:

山丹县境内

三、劳务输出内容:

铁件加工

四、劳务结算与价款:

(1)主材供应:

主材由甲方结算,甲方负责采购供应与验收,材料运送至工地现场后交付乙方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2)主体工程:

甲方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配合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税款缴纳: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缴纳与财务核算工作。

(4)价款结算:

每月25日前,甲方工程项目部按照乙方完成的劳动定额结算劳务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甲方财务报账付款。

4.1、因甲方工程项目分散,使用劳务公司较多,乙方完成量不确定,因而本合同实行单价结算。

项目开工时由甲方工程项目部与乙方商定劳务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乙方完成实际劳务量进行结算。

4.2本项目劳务费用除主材外包含了完成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计量与支付:

5.1、工程开工后,甲方工程项目部每月25日前与乙方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费用由乙方垫支。

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业主、监理与甲方三方验收合格,扣留5%的质保金后全额支付工程款。

5.3、工程保修期满,凭经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质保金不计息。

六、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七、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部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未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1、甲方

(1)甲方按施工计划对乙方下达工程任务单、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组织与技术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督促乙方劳务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

(5)甲方与时向乙方劳务队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

(6)按双方签证完成的工程量和完成的劳动工日与时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劳务费,对因拖欠劳务人员合法收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7)由于甲方指挥失误、安排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8)给劳务人员积极的医疗救治,因病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

8.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逾期按每天1000元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计量结算中扣除。

(2)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3)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监督使用未成年人和超年龄劳务人员,按承担工程任务情况与时调整技普工比例。

(4)提高环保意识,作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5)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因素造成窝工、停工,由双方共同商议通过增加劳务的方式解决。

(6)所承担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证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7)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8)自行承担劳务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九、工程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质保金5%期满后甲方支付。

9.2、如保修期间发生工程缺陷事宜,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时维修。

若乙方不与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合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0.3、乙方将其承担的全部劳务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0.5、若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12.1、劳务期内,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经双方协商该费用均含于劳务合同单价中,甲方督促乙方负责人与时购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劳务期内,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与有关开支先由甲方垫付,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3、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手续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

工程单价清单

劳务发包方(甲方)

劳务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

单位名称(章)

企业税号:

5438620183T

企业税号:

MA73HQGK18

单位地址:

山丹县城北工业小区

单位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泉镇祁店村三社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936-

电话:

138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县支行

帐号:

271831

帐号:

040009172

邮政编码:

734000

邮政编码:

734100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与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规章和制度要求,我公司负责人方旸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在甲方第一个月未结算的情况下,我公司确保如期、足额支付本工程所雇佣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项目工程开工后,与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与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与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备案。

3、工程在实施工程中,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农民工工资计划(各工种工价),并将计划报送甲方备案。

4、若本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甲方核实后,书面通知本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本公司拒付,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解除合同,取消参建资格。

6、如本公司不能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闹事、围攻、上访事端的,由本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绝不的牵连甲方,并与甲方无关。

特此承诺!

 

公司承诺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施工安全责任合同

甲方: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山丹县龙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乙方劳务人员和机械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措施:

1、水利工程施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技术安全措施,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分散,各项目施工难度,环境条件均有不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安全措施施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与时进行整改,在保证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施工。

3、乙方应加强内部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督促所有人员不得在驻地草滩乱扔烟头和其他火种,加强生活区用火管理,确保用火安全,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一切后果自负。

4、乙方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对于横穿公路施工的地段,应设专人指挥,上、下行线200m范围内必须设醒目的安全提示标志,沿线设置标示牌和彩旗,劳务人员严禁随意横穿公路,确保安全生产。

若因指挥不到位,造成的后果自负。

5、乙方应加强用电管理,配备专职电工1名,必须做到工地上所有电线、电缆无老化、无锈蚀,开关、接线盒,配电箱符合临时安全用电要求,线路架空,并定期检查维修,若用电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人身伤害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所用的运输车辆,拌和机,振捣器,发电机等设备需配备专人操作,运输车辆严禁载人,否则后果自负。

7、施工现场应设明显的安全标志,宣挂各种警示牌,禁止劳务人员单独外出,骑摩托、喝酒、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

第二条乙方应制订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结合《劳动法》与劳动保护条例之规定进行劳动力组织安排,甲方负责监督。

1、凡参加施工的劳务队伍,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必须是十八至五十周岁且无残疾的健康劳动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要求持本人身份证与复印件填报劳务人员名单,并交甲方审核。

2、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管理,机械驾驶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3、若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4、乙方劳务人员的生活由乙方全面管理,不得酗酒闹事,聚众赌博、有违规、违法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甲方负责督促乙方开展安全、防火、防盗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如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若乙方不履行以上条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交验后自行终止。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的约束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以下简称甲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

山丹县小匠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盖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山丹县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王林坝管道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

山丹县霍城镇

三、劳务输出内容:

劳务作业(管道安装、垫层铺筑、闸室砼浇筑、C15细砾砼砌石)

四、劳务结算与价款:

(1)主材供应:

主材由甲方结算,甲方负责采购供应与验收,材料运送至工地现场后交付乙方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2)主体工程:

甲方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配合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税款缴纳: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缴纳与财务核算工作。

(4)价款结算:

每月25日前,甲方工程项目部按照乙方完成的劳动定额结算劳务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甲方财务报账付款。

4.1、因甲方工程项目分散,使用劳务公司较多,乙方完成量不确定,因而本合同实行单价结算。

项目开工时由甲方工程项目部与乙方商定劳务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乙方完成实际劳务量进行结算。

4.2本项目劳务费用除主材外包含了完成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计量与支付:

5.1、工程开工后,甲方工程项目部每月25日前与乙方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费用由乙方垫支。

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业主、监理与甲方三方验收合格,扣留5%的质保金后全额支付工程款。

5.3、工程保修期满,凭经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质保金不计息。

六、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七、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部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未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1、甲方

(1)甲方按施工计划对乙方下达工程任务单、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组织与技术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督促乙方劳务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

(5)甲方与时向乙方劳务队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

(6)按双方签证完成的工程量和完成的劳动工日与时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劳务费,对因拖欠劳务人员合法收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7)由于甲方指挥失误、安排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8)给劳务人员积极的医疗救治,因病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

8.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逾期按每天1000元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计量结算中扣除。

(2)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3)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监督使用未成年人和超年龄劳务人员,按承担工程任务情况与时调整技普工比例。

(4)提高环保意识,作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5)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因素造成窝工、停工,由双方共同商议通过增加劳务的方式解决。

(6)所承担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证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7)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8)自行承担劳务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九、工程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质保金5%期满后甲方支付。

9.2、如保修期间发生工程缺陷事宜,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时维修。

若乙方不与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合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0.3、乙方将其承担的全部劳务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0.5、若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12.1、劳务期内,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经双方协商该费用均含于劳务合同单价中,甲方督促乙方负责人与时购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劳务期内,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与有关开支先由甲方垫付,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2.3、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并结清经济手续后自动失效。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

工程单价清单

劳务发包方(甲方)

劳务承包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山丹水利水电工程局

单位名称(章)

企业税号:

5438620183T

企业税号:

91620725MA73W1X852

单位地址:

山丹县城北工业小区

单位地址:

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东乐镇大寨村三社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936-

电话: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山丹县支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丹县支行

帐号:

271831

帐号:

279149

邮政编码:

734000

邮政编码:

734100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致: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与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规章和制度要求,我公司负责人李祎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在甲方第一个月未结算的情况下,我公司确保如期、足额支付本工程所雇佣农民工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项目工程开工后,与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与劳务人员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与人员名单报送甲方备案。

3、工程在实施工程中,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农民工工资计划(各工种工价),并将计划报送甲方备案。

4、若本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甲方核实后,书面通知本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本公司拒付,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时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并解除合同,取消参建资格。

6、如本公司不能如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引发农民工闹事、围攻、上访事端的,由本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绝不的牵连甲方,并与甲方无关。

特此承诺!

 

公司承诺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劳务合同

甲方(发包方):

山丹县水利水电工程局(以下简称甲方)(盖章)

乙方(承包方):

山丹县佳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盖章)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相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山丹县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骨干工程(新开坝管道改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

山丹县霍城镇

三、劳务输出内容:

(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管道吊装)

四、劳务结算与价款:

(1)主材供应:

主材由甲方结算,甲方负责采购供应与验收,材料运送至工地现场后交付乙方并办理材料交接手续。

(2)主体工程:

甲方负责主体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乙方在配合从事劳务作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指挥和安排。

(3)税款缴纳:

按照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款的缴纳与财务核算工作。

(4)价款结算:

每月25日前,甲方工程项目部按照乙方完成的劳动定额结算劳务费,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甲方财务报账付款。

4.1、因甲方工程项目分散,使用劳务公司较多,乙方完成量不确定,因而本合同实行单价结算。

项目开工时由甲方工程项目部与乙方商定劳务单价作为结算依据,按乙方完成实际劳务量进行结算。

4.2本项目劳务费用除主材外包含了完成劳务内容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五、计量与支付:

5.1、工程开工后,甲方工程项目部每月25日前与乙方结算一次,第一个月的费用由乙方垫支。

5.2、全部工程完成后,经业主、监理与甲方三方验收合格,扣留5%的质保金后全额支付工程款。

5.3、工程保修期满,凭经甲方工程负责人签字后支付质保金不计息。

六、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七、工程质量责任:

(1)甲方工程项目部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乙方必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因甲方管理失误或指挥不当造成的质量损失由甲方负责。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对未达到约定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1、甲方

(1)甲方按施工计划对乙方下达工程任务单、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施工组织与技术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3)按有关规定,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督促乙方劳务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保险。

(5)甲方与时向乙方劳务队提供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

(6)按双方签证完成的工程量和完成的劳动工日与时结算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各项劳务费,对因拖欠劳务人员合法收入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7)由于甲方指挥失误、安排不当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8)给劳务人员积极的医疗救治,因病医疗费用由乙方支付。

8.2、乙方

(1)服从甲方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逾期按每天1000元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直接从计量结算中扣除。

(2)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应承担经济责任。

(3)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监督使用未成年人和超年龄劳务人员,按承担工程任务情况与时调整技普工比例。

(4)提高环保意识,作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

(5)由于不可抗力或客观因素造成窝工、停工,由双方共同商议通过增加劳务的方式解决。

(6)所承担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证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7)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8)自行承担劳务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九、工程保修:

9.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质保金5%期满后甲方支付。

9.2、如保修期间发生工程缺陷事宜,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时维修。

若乙方不与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他人维修,甲方自行或委托他人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合同解除

10.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0.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0.3、乙方将其承担的全部劳务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肢解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或借劳务之名,行分包之实,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0.5、若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

11.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十二、其他事项:

12.1、劳务期内,特殊工种必须按国家规定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经双方协商该费用均含于劳务合同单价中,甲方督促乙方负责人与时购买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12.2、在劳务期内,若发生工伤事故医疗费用与有关开支先由甲方垫付,医疗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