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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文本)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邢台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背景

2008年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确定的建设方针和原则,在协调指导邢台市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目前发展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生态文明、新型城镇化等的提出,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及邢台交通条件的改善和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更加有效地指导邢台市城市发展建设,根据河北省住建厅的批复,特编制《邢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第2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前提,协调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科学预测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注重以人为本,突出总体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创建和谐社会。

第3条规划基本依据

(1)《中共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

(7)《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

(8)《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办法补充规定》(2005)

(9)《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10)河北省与邢台市其它相关法规文件

 

第4条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

近期2016~2020年;

远期2021~2030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5条规划层次

(1)市域

邢台市市域内辖设区市1个(邢台市)、县级市2个(南宫、沙河),县15个(邢台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市域行政总面积12433平方公里。

(2)规划区

东至任县、南和县、西郭城镇、莲子镇东侧行政边界、北至内丘、双碑乡、东良乡、北楼乡、魏庄镇、莲子镇北侧行政边界,西至邢台县西侧行政边界,南至沙河、南和南侧行政边界,包括邢台市中心城区、沙河市、南和县、任县、内丘县及邢台县全境,以及隆尧县双碑乡、东良乡、北楼乡、魏庄镇、莲子镇、巨鹿县西郭城镇,规划面积5026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不含沙河城镇)及市区周边与建成区连片发展的会宁镇、晏家屯镇,规划面积为551.4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05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性质、职能、发展目标和策略

第6条城市性质

京津冀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先进制造业基地、物流枢纽,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旅游城市。

第7条城市职能

(1)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

(2)京津冀南部重要的中心城市

(3)京津冀南部物流枢纽

(4)生态旅游城市

(5)邢台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第8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以环境治理为基础、以产业转型为支撑、以创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不断提高邢台在京津冀区域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发挥邢台的区位和交通优势,增强城市综合辐射带动能力,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弘扬历史文化,依托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

争取将邢台发展成为生态环境宜居、产业结构合理、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区域竞争力的区域中心、创新基地、山水绿城、文化名都。

第9条城市发展分目标

包括经济、社会、生态、资源利用4个方面,具体量化指标见表1-4。

第10条区域协调策略:

立足冀中南,对接京津

立足冀中南地区,不断提升自身的发展水平,同时加快融入京津,积极承接京津产业及功能的转移,在大气污染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环境建设方面进行全面合作。

第11条生态发展策略:

生态优先,减霾治污

构建国家公园体系与生态廊道;通过采取“组团式”城市空间形态,预留通风走廊;在城镇空间布局上以“大集中小分散”的绿地布局模式构建生态网络;同时调整产业用地布局,以缓解城市大气污染。

第12条经济发展策略:

产业转型,多元驱动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推动产业转型;并谋划新兴替代产业,带动经济实现多元发展。

第13条社会发展策略:

社会和谐,学习创新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关注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构建城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立有效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同时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创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

第14条文化发展策略:

加强保护,传承创新

传承与发扬历史文化,在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通过加大保护力度,努力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第15条空间发展策略:

中心极化,轴带发展

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完善城市功能;建设京津冀南部物流枢纽;并沿主要发展轴线,带动城镇和产业沿线聚集。

第三章人口和用地规模

第16条市域人口规模

202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770万人;

2030年市域总人口达到840万人。

第17条城镇化发展目标

202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56%,城镇人口431万人;

2030年市域城镇化水平达到70%,城镇人口588万人。

第18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135万人;

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达到200万人。

第19条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

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05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3平方米以内。

第四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市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20条构建促进城乡发展的全新产业体系

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构建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的全新产业体系。

第21条构建统筹协调的城乡空间体系

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契机,建立面向区域的开放式城镇空间结构。

通过“一城五星”战略,做大做强邢台中心城市,打造京津冀南部重要中心城市;加强市域城镇之间的协调与合作,通过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促进市域范围产业全面升级,保障大中小城市全面协调发展,择优培育重点镇。

第22条构建促进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政策体系

通过健全保障体系、增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能力、全面提高全市就业层次,促进城乡统筹,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第23条构建耕地保护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土管制度体系

一方面保护耕地,确保生态安全,另一方面创新土地制度,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的基础上,增加农民收益。

第24条构建层次等级有序的公共服务体系

强化邢台中心城区的服务职能,提高城市服务职能水平,全面提高各县域中心城市的城市服务能力,构建层次有序的公共服务体系。

重点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标准和水平,逐步缩小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差距,保障孤儿、孤老、孤残的基本生活,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志愿服务体系。

第25条构建统筹城乡的全新规划管理体系

转变规划模式,结合城乡统筹建设明确规划管理权责,调整市域范围内的行政区划,推进撤县(市)设区工作。

第二节城镇体系布局规划

第26条市域城镇等级结构

划分为“市域中心城市—市域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五个等级。

(见表5)

第27条市域城镇规模结构

到2030年,全市形成100-300万人城市1个――邢台中心城区,20-50万Ⅰ型小城市9个――沙河市区、任县县城、南和县城、清河县城、宁晋县城、南宫市区、隆尧县城、巨鹿县城、威县县城,10万-20万人Ⅱ型小城市8个――邢台县县城、内丘县城、平乡县城、临西县城、广宗县城、临城县城、柏乡县城、新河县城,3万-5万人城镇9个,1万-3万人城镇34个,1万人及以下城镇22个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

(见表6)。

第28条市域城镇职能结构

将邢台市域城镇职能分为五种基本类型,即综合型、商贸型、工贸型、旅游型和农业型。

(见表7)

第29条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按照“核心带动,轴带发展”的思路,构建“一主两副三轴”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1)“一主”:

指“一城五星”都市区,以邢台市中心城区为中心,将周边功能与空间具有较大潜力的任县、南和、沙河、内丘、皇寺与中心城区统筹协调,实行一体化发展,构建交通、基础设施与功能高度一体化的都市区。

(2)“两副”:

指两个副中心城市,规划选择宁晋县城、清河县城作为市域副中心城市,将其培育成为东部区域和北部区域的增长极,并加强与外部区域的联系与对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均衡、开放的空间布局。

(3)“三轴”:

指即京广-京港澳城镇发展轴、青银城镇发展轴、邯(邢)黄-邢临城镇发展轴。

第三节城镇发展分类指导

第30条各县城发展建设指引

(1)宁晋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向北、向东发展,适当向西延伸;充分发挥交通优势,强化城区与青银高速的交通联系,扩大区域物流服务的能力;加强单晶硅等优势产业的发展,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区,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发挥邢台市域北部副中心的作用。

(2)清河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集中向北、向西发展,控制向南发展;加强城区工业用地的整合,依托汽摩等特色产业建设汽车产业园,鼓励工业向园区及经济开发区集中;各组团之间预留充分的绿化隔离用地,控制工业对环境的影响。

(3)临城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集中向东发展,控制向西发展,充分利用旅游资源,严格保护西部的煤炭资源;由城市行政和公共服务中心带动新城区建设。

(4)沙河市区:

加强与邢台中心城区的协作关系,引导城镇空间向北、向西发展;强化与邢台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加强与中心城区交通设施的对接;严格控制与中心城区之间的绿化隔离带,严格保护沙河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控制沙河古道两岸的用地,充分挖掘沙河古道的自然资源,打造沙河古道景观廊道及生态绿核。

(5)任县县城:

加强与邢台中心城区的协作关系,强化与邢台中心城区及高铁站的交通联系,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西、向北发展;充分发挥高铁站的带动作用,发展高铁经济,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邢台市的商务副中心,承担配套城区的职能;依托牛尾河和顺水河,建设滨河新区,壮大规模,提升经济实力,打造中心城区卫星城市;严格控制与中心城区之间的生态廊道。

(6)南和县城:

加强与邢台中心城区的协作关系,强化与邢台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西、向北发展;依托邢黄铁路,打造服务邢台乃至区域的物流园区,跨越邢临高速实现产城融合,产业联动;严格控制与中心城区及任县城区之间的生态隔离绿地,严格保护南澧河生态景观,控制其两侧的用地发展。

(7)内丘县城:

加强与邢台中心城区的协作关系,强化与邢台中心城区的交通联系,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南、向西发展;充分挖掘李阳河资源,打造城市水系景观廊道;严格保护南水北调干渠一级水源地及两侧绿色廊道,保护小马河自然生态景观,严格控制与中心城区的生态隔离绿地。

(8)邢台县县城:

充分发挥历史文化名镇、郭守敬区域文化教育品牌特色和自然生态的资源特色,打造邢台市的“城郊后花园”;充分利用浅山地带的地形地貌,与自然山水融合,构建城区的生态格局;利用便利的交通优势,沿邢昔公路构建城区的空间发展格局,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山水城区。

(9)南宫市区:

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西、向北发展,加强与周边区域的产业协作,严格保护南宫湖自然生态景观,打造城市生态绿核;处理好防洪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10)隆尧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北、向南发展,控制向西发展;注重泜河滨水地区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东南部工业用地应逐步搬迁置换,在城区北部集中建设产业集聚区;加强老城区改造,提升环境品质。

(11)威县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向北、向东发展;充分利用交通优势,强化城区与大广高速及邢临高速之间的交通联系,打造邢台东部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

(12)巨鹿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北、向西发展,充分利用洪溢河水系资源,控制生态隔离绿地的宽度,打造洪溢河生态景观廊道;引导城区现状西北部的工业逐步向经济开发区集中,打造省级经济开发区。

(13)柏乡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向北、向西发展,留足生态绿地发展通道,保护县城的生态格局,结合生态布局进行用地功能组织,协调好防洪与城镇建设的关系。

(14)新河县城:

控制城区向北发展,严格保护城区与滏东排河之间的绿化隔离,妥善处理防洪与城镇建设的关系;鼓励工业向园区集中,控制工业用地的扩张;结合在建邯黄铁路新河站点布局工业物流组团,打造东部产业园片区。

(15)广宗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主要向南发展,适度向东发展,充分利用老漳河水系资源,打造老漳河生态廊道,提升城镇环境品质。

(16)平乡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重点向南发展,将城区西部工业逐步搬迁至东部工业区,妥善协调与西部小漳河的关系,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积极发展特色产业——自行车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

(17)临西县城:

引导城镇空间重点向北、向东发展,控制城区向西发展,保持并加强现有的自然生态功能,依托邢临高速的交通优势,强化城区与邢临高速的交通联系,为物流及产业园区的发展提供便利;促进城区组团式发展,壮大城区发展规模,提升城镇综合服务能力。

第31条重点镇建设指引

对重点镇给予政策倾斜,提高重点镇人民政府的管理权限,保证其对小城镇建设的综合协调与引导控制能力。

深化土地、户籍、投资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大力改善重点镇的投资环境,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镇品位和质量,吸引生产要素集聚,引导集中发展。

每县(市)集中力量发展1—2个重点镇。

对于进入规划区控制范围的城镇,其发展应与中心城区统一考虑。

第32条一般镇建设指引

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原则,建设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城镇,促进小城镇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应加快小城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改善人居环境,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差距。

一般建制镇的镇区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严格控制在120m2以内,促进土地集约利用。

第四节产业转型发展与布局引导

第33条主导产业

推进产业转型发展,以培育接替产业为重点,形成先进装备制造产业、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第34条产业转型发展引导

(1)一产:

以农业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稳定粮食生产为基础,以畜牧、蔬菜、果品为重点,以“百千万示范工程”为抓手,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推动以农业园区建设为引领的现代农业发展。

(2)二产:

依托自身产业基础,大力发展新兴替代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钢铁、建材、煤化工、食品医药等传统支柱产业,其中,钢铁、玻璃水泥、煤化工以控制总量为前提,着力延伸产业链条。

(3)三产:

巩固和提升商贸服务业,建设区域商贸中心;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区域物流中心;强力发展旅游业,形成多元化区域旅游产业;培育发展信息服务业,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发展现代金融业,建设区域金融中心。

第35条产业空间布局

在空间上,突出打造“一心、两带、三区”的产业发展布局。

(1)“一心”,指包括桥西、桥东和开发区在内的城市经济核心区。

(2)“两带”,即中部新兴产业带和百里太行生态产业带。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加快产业集聚和技术升级,形成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产业集聚区域。

(3)“三区”,即西部生态观光休闲旅游产业区、中部先进制造业产业区、东部黑龙港流域特色产业区。

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36条发展定位

建设成为拥有世界地质公园、世界文化遗产、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度假区及国家级旅游名村名镇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北省旅游大市和旅游强市,京广线上旅游名城。

第37条形象定位

太行山水度假基地、邢襄文化休闲名城。

第38条空间布局

市域旅游发展空间结构为:

“一心、一带、四区、多点”。

(1)“一心”:

旅游集散中心,既邢襄文化休闲名城和邢台市城市休闲集散地。

(2)“一带”:

以平涉线、太行山高速公路为依托的西部太行山水休闲带。

对西部太行山脉的同质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同类型的旅游发展集群。

以崆山白云洞、寒山、九龙峡、云梦山、前南峪、太行奇峡群、天河山、秦王湖为重要节点,建设太行山景观廊道、太行自行车游览观光道路,形成以精致的山水观光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发展带。

(3)“四区”:

四个旅游功能区

小天池-崆山白云洞旅游区:

以溶洞、小天池为拳头,包括临城、柏乡、内丘的一部分,重点搞好小天池、汉牡丹园、杏峪、岐山湖、天台山等,大力发展科学探险、登山运动、休闲渡假、室外康体、森林氧浴、艺术创作、会议考察等。

云梦山-灵霄山-扁鹊庙旅游区:

云梦山以独特的云海、险谷、叠泉、怪石等自然景观而闻名;灵霄山凭借山势险要而建的黄巾军古军寨为主要特色;扁鹊庙与太子岩且停寺构成一线,既互相补充又自成体系展现历史古迹、中医药历史文化特色。

前南峪-峡谷群-天河山生态旅游区:

包括峡谷群、前南峪、抗大纪念馆以及天和山、紫金山、白云山等景点,以生态农业观光、革命历史教育为主题,集观赏、学习、购物、采摘、狩猎为一体。

秦王湖-北武当山旅游区:

以北武当山、秦王湖为中心,含沙河及邢台县西南部区域,还有九龙沟、广阳山等,是一处以自然山岳为主体兼有人文景观点缀的山岳型自然风景区。

秦王湖大坝以宏伟的气势展示出劳动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既有景观价值又有教育价值,此风景区以短途休闲娱乐和会议为主。

(4)“多点”:

规划将充分利用丹霞地貌、湖泊资源、山岳资源、温泉资源、农业资源、非物质文化等资源重点打造多个特色旅游景点。

第39条旅游服务设施

(1)旅游集散中心规划。

规划将形成三级旅游集散中心体系。

一级旅游集散中心。

市区作为邢台的政治中心、经济中心,交通枢纽中心、城市旅游、休闲中心、旅游集散中心,邢台市的一级旅游中心即邢台市区,在满足居民与游客休闲的同时也为旅游者提供了食、住、行、游、购、娱等各个方面的旅游服务,并起到全市旅游中心集聚与发散游客的功能。

二级旅游集散中心。

邢台市的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共5个,包括路罗镇旅游集散中心、内丘鹊山旅游集散中心、秦王湖旅游集散中心、临城县旅游旅游集散中心、清河东部文化旅游集散中心。

三级旅游集散中心。

邢台市的三级旅游集散中心若干个,主要分布在各旅游集散核心景区处。

(2)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规划。

在路罗依托周围山地地形,建设大型的山地度假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前南峪红色乡村休闲度假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岐山湖湖泊休闲度假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朱庄水库山地温泉疗养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秦王湖湖泊休闲运动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宁晋乡村温泉度假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

(3)旅游住宿设施规划。

首先,完善住宿设施、合理布局酒店。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新建”的原则,加强饭店建设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住宿业的数量、规模、布局与结构之间的关系。

其次,发展特色住宿、丰富住宿类型。

因地制宜的发展特色酒店、农家旅馆、森林客栈、休闲农庄、自驾车营地与房车营地等住宿设施;丰富邢台的住宿类型、彰显邢台的住宿个性特点。

第三,多方位筹资,改造老化饭店。

加快老饭店的改造,逐渐完善和健全现代化企业制度。

通过采取抵押贷款、内部融资,向其他企业、集团公司或风险公司出售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

(4)旅游餐饮设施规划。

首先,挖掘地方餐饮,促进饮食类型的地域化。

重点构建七大特色美食体系:

邢台地方特色美食、金瓶梅美食宴、中医药膳、巨鹿枸杞美食养生宴、邢台全鱼宴、太行野味、太行山菜。

搭建邢台美食文化平台,建设八大特色餐饮街或者地点:

沙河秦王湖风情渔村、元街休闲美食街、路罗太行美食街、清风楼小吃一条街、清河八大碗美食街、茶棚沟瓷韵茶街、邢台市圣马葡萄庄园、泥坑酒巷等。

其次,建设绿色蔬菜生产加工基地,促进饮食原料的绿色化。

发展无公害蔬菜、瓜果等生产加工,利用岗底、绿岭核桃园、新河枣园、南和、任县、广宗、平乡、清河的生态蔬菜园,建绿色生态蔬菜生产加工基地;加大科技创新,发展生态有机蔬菜与生态有机食品;以秦王湖、群英湖、野门沟水库、岐山湖水库等为依托发展生态有机水产品。

第三,建设特色旅游饭店,促进社会餐饮向旅游餐饮的转化,实现旅游与餐饮两大产业的相互渗透,相互促进。

在全市范围开展“旅游特色餐饮名店”活动;加快社会餐饮的绿色化发展,倡导社会餐饮店的节能减排,建设低碳旅游饭店。

第四,提高餐饮服务质量,促进餐饮管理的规范化。

加强对旅游推荐饭店的管理和监督,在全市开展“金叶级、银叶级”酒店的评定与认证;加强对饭店的卫生检测,制定餐饮卫生质量检测标准、餐饮安全标准;强化餐饮设施的生态与环保;加大农家餐馆的规范与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标准。

(5)旅游娱乐设施规划。

首先,强化中心城市功能,营造休闲娱乐氛围。

完善以清风楼为中心的城市商业中心、以七里河为中心的城市游憩休闲带、以玉泉寺为中心的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

重点开发路罗小镇次旅游集散中心娱乐项目,建设路罗运动休闲会所。

其次,完善各县娱乐设施,丰富游客娱乐活动。

策划“太行之魂、风情邢台”系列演出节目;太行神韵——太平道乐音乐舞蹈盛典;太行拳魂——梅花拳、曦阳掌拳曲交融大典;太行瑰宝——邢台工笔画艺术文化盛典;太行之根——邢窑瓷器艺术文化大典;太行之魂——邢台红色历史节目表演。

第三,大力开发夜经济,延长游客娱乐消费。

打造七里河、秦王湖等水上夜游项目;打造夜间奇幻玻璃城、群英湖夜间城市客厅、运河夜间小镇等夜间娱乐。

第六节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40条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1)科学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集约管理、土地置换等手段对存量建设用地资源进行整合。

优先保障重大设施用地,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优先满足城市中心城区,副中心,中心城镇及大型基础设施用地。

在不影响城市风貌保护、景观和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和集约利用水平。

(2)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建立土地流转机制。

统筹安排城乡土地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实施城乡用地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制度,强调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对土地收购储备的引导。

(3)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农业效益。

严格保护耕地,同时确保在耕地总量保持动态平衡的同时,城镇建设有合理的发展空间。

(4)生态用地保障。

整治生态脆弱区与生态敏感区。

将各类基础性生态用地划定为禁止建设区。

构筑市域生态网络体系。

(5)村镇用地整合。

积极推进村庄整合及迁村进镇。

强化乡村的农业生产功能,实现农业生产用地的规模化和集中化。

第41条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1)对市域范围内地表水、地下水等水源保护区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进行严格保护。

(2)输水管道一级保护区内允许建设绿色控制带。

准保护区范围内允许营造防护林带,原则上只植树造林、恢复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局部地区可以进行生态农业、生态展示等小规模的开发,严格限制永久性、大规模的开发建设。

(3)依靠科技进步,采取严格、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强化节水措施,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

第42条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

(1)将矿产资源开采划分为允许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

实行分区开采,通过控制采矿权的设置,压缩小型规模矿山,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便于科学管理。

(2)西部太行山区,注重环境保护和旅游资源开发,划定限制和禁止开采区域,最大限度降低矿产开采业规模。

(3)对采矿留下的荒山积极治理,推动矿区的生态环境恢复、水土保持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采用物理、生物等多种途径对区内的矿山进行治理和植被恢复。

第43条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1)保护和完善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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