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写作 第七章 诉讼文书.docx
《应用文写作 第七章 诉讼文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用文写作 第七章 诉讼文书.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应用文写作第七章诉讼文书
第七章诉讼文书
第一节概说
一、诉讼文书的作用
根据法律规定,在诉讼的各阶段都必须使用诉讼文书予以记载、认定、付诸实施,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它是各诉讼程序有序进行的忠实记载和凭证,是国家法律运用于案件事实的具体体现。
法律诉状属于诉讼文书的一部分,具有诉讼文书的共同作用,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凭借有关的法律文书,反映事实,举出证据,提出诉讼请求,申述诉讼理由。
没有这样的诉讼文书,便不可能有诉讼程序的开始和进行。
第二,司法机关凭借诉讼文书,准确地表述和认定事实,正确地运用国家法律,依法完成全部诉讼程序,使诉讼活动得以合法地完善结束。
如果没有这类诉讼文书,便不可能有诉讼活动的结束,任何诉讼行为都是毫无意义和效果的。
第三,公开使用或发布的诉讼文书,在依法裁决处理实际案件时,不但发挥了法律的效力,体现了法律的尊严,而且更生动、具体、自然地起到了教育公民、宣传法律的作用,是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
总之,诉讼文书是保障国家法律有效实施的必不可少的工具,不仅具有具体的实用价值,而且具有重大的法律教育意义。
因此,了解并掌握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是十分必要的。
二、诉讼文书的特点
法律诉状是司法文书的一部分,它有自身的写作规律和特点。
其特点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控告各种违法行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内容
自诉状是控告性的,以控告犯罪行为为内容。
答辩状、辩护状、上诉状和申诉状是辩护性的,
以驳正有关指控为内容,有“反控诉”的意思。
所有这些内容,都同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有关。
同案件无关的内容,一般思想作风问题,都不应写进法律诉状中去。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切法律行为,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写法律诉状,就是一种法律行为。
案件是否成立,被告是罪重、罪轻,还是无罪,都要摆事实、讲道理,符合真实与合法两个原则。
如果伪造证据,隐匿证据,毁灭证据,都要负法律责任,甚至要受到法律制裁。
(三)有通用的格式
在长期的诉讼实践中,人们为了便于书写,便于审理,逐步形成了比较简化的诉状书写格式。
每一种诉状的结构,都有通用的规格样式。
一般包括首部、请求、理由和附注部分。
制作的时候,要按照司法部门统一规定的格式,合理安排材料,保持项目的完备性,不能残缺不全,颠来倒去。
(四)有一套法定术语
法律诉状有一套法定的法律术语,每个词语的含义,在有关法规上一般都有规定,如:
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不同;“贪污”和“受贿”有别。
在社会上,可以称配偶为“爱人”,而在法律诉状中则要明确地称为“丈夫”或“妻子”。
这就要求诉状作者懂得法律常识,写作时使用准确法律术语,为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提供条件。
(五)语言的高度准确
诉讼文书的文字要求高度准确,流畅、简洁,由于文字甚至是标点造成的多意多解的现象,会给审判带来麻烦。
我们来举两个例子:
标点与断案
明代于谦当巡抚时,一日坐堂,有一小名叫“非”的年轻人告其姐夫谋占家产。
于谦拘审那人的姐夫,被告诉道:
“岳父在世时,自谓此子非岳丈亲生,有遗嘱叫我享有其家产,非敢谋占”。
当即呈上遗嘱。
那遗嘱上写道:
“非吾子也家私田产尽付与女婿外人并不得争论”。
原来那岳丈暮年得子,在临终前将幼子托于女婿处,并留此遗嘱。
古人行文,不加税务那姐夫对这遗嘱的理解是:
“非吾子也。
家私田产尽付与女婿。
外人并不得争论。
”而于谦看完遗嘱,却笑着对那姐夫说:
“你老岳丈当时写这遗嘱给你,他恐怕你害他幼子,遗嘱明明写着:
‘非,吾子也。
家私田产尽付与。
女婿,外人,并不得争论。
’你岳丈给儿子取名为‘非’,说明他早有主见。
世上哪有这样的父亲,说自己的儿子不是亲生的呢?
”据此,于谦裁决:
将原家产七份给那儿子,三份归那姐夫,作为抚养管理的酬劳。
(见《于谦全传》第十二回)
这则趣闻,发人深思。
几个标点关系到一场官司的输赢。
于谦若不精于句读,怎能公断此案?
足见标点符号的重要。
若掉以轻心,就会闹出人命关天的事故。
八十里路三个顿号
某法院审理李某虐待案。
李某虐待其妻,经常打、骂、捆、吊。
判决书认定:
“被告人对其妻捆绑吊打,手段残忍。
”宣判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声称:
“我捆她的时候没有吊她,吊她的时候没有打她。
”经查,被告人的供词是属实的。
二审判决书将“捆绑吊打”改为“捆、绑、吊、打”,被告才服了罪。
就因为少了三个顿号,使法院二审审判员走了八十多里地重新调查,给审判工作增加了不少的麻烦。
第二节民事(行政)起诉状
一、民事(行政)起诉状的含义
民事案件的原告,因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执,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保护或解决争执的诉状称为民事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或企业)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或者处罚决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变更某行政行为及判令行政机关赔偿损失的书面请求文书。
起诉状的作用在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必须在起诉状中,将发生侵害或争议的事实表述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明,把诉讼的目的和请求告诉法院,使法院明了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
可见,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基础和依据,写好起诉状对法院了解案情和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也便于被告方答辩。
二、民事(行政)起诉状的结构与写法
根据《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的规定,各类诉状按当事人(具状人)是公民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格式、内容上而有所不同。
(一)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起诉
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起诉时,起诉状应依次写明如下内容:
1.标题。
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
分别写出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
3.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6.结尾。
行文格式为“此致××人民法院”,左下另起一行写“附:
本诉状副本×份”等。
7.落款。
行文格式为“起诉人:
×××”,下行另起写具状的时间——×年×月×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
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时,所用《起诉状》的结构及写作要求如下:
1.首部
(1)标题
写明“民事起诉状”或“行政起诉状”。
(2)当事人基本情况
这部分内容在《样式》规定中是变化较大的部分,项目更详细。
原告的基本情况应依次写明如下项目:
原告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
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
被告方基本情况应写明:
被告名称,所在地址、电话。
其中,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只写其名称和所在地址即可;如果是民事诉讼,被告是公民的,应写明该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或保护的具体事项,如请求法院确定财产归属、判定债务清偿等;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企业)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或处罚不服,请求法院撤销、变更某行政行为,或判定行政机关赔偿损失等等。
写这部分时应注意:
目的要明确、具体,请求要合情合理、切实可行,不可漫天要价或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提出刑事处罚的要求;语言要概括、简练、确切,如果是多项请求,最好每项请求概括为一句话,分条罗列。
3.事实与理由
这是诉状的正文、主要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方面内容。
也就是平常所说的“摆事实、讲道理”,它是人民法院受理和裁决案件的主要依据。
事实部分,要写明被告民事侵权或行政侵权的具体事实,或是双方争议的具体内容,以及被告一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要把侵权事件或争议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情节、经过写清,特别要把被告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的责任,或双方争议的焦点、实质性分歧实事求是地写清楚。
理由部分,在摆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及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论证被告方侵权行为或与之争议的权益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应承担的责任。
讲道理时,要有理有力,有据有节,观点明确,分析透彻,措词得当,不得使用污辱性、谩骂性词语,即使援引被告方或其他人谩骂性语言时,也不可照搬,而应使用替代符号(“×”)或省略号。
阐述理由时,还应注意运用法律,引用恰当的法律条文,使自己的诉讼要求和理由更具说服力和有效性。
但一定要引用原文,不得自述或断章取义。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这是《样式》规定中最显著的一点变化,就是将证据材料部分的内容与“事实和理由”部分分开单写,更加突出了法律“重事实,重调查研究,重证据”的诉讼原则,也反映了民事、行政诉讼当事人不同于刑事诉讼当事人的一大特点——前者具有法律上的“举证责任”,而刑事案被告则无举证责任。
这一部分内容应与事实部分相呼应,在事实部分叙述的情节,在这部分就要有相应的证据材料。
行文时,可单列证据及其是直接或间接传来的、该证人的姓名、地址,分条写清即可,不必再复述相关的事实情节。
5.结尾
应写明诉状所要提交的法院名称,以及应向法院说明或提交的材料等。
一般行文写作:
“此致××人民法院”,左下另起一行写“附:
本诉状副本×份(按被告的人数提交)”等。
6.落款
即具状人的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及具状的时间。
一般行文写作:
“起诉人:
×××”,右下行写“(具状的)×年×月×日”。
结尾和落款部分,变化也较大,以往所有诉状中,附项内容均在起诉人落款部分之后、左下行另起段,这次《样式》对此作了重大改动,使诉状在内容衔接和行文格式上,更连贯、更规范。
起诉状连同各类司法文书均有统一印制的表格(以下均略),其表内所含项目,均可见例文。
[例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名称:
××省总工会
所在地址:
××省×××市×××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席
电话:
××××××
被告名称:
×××市××制衣中心
所在地址:
××省×××市×××大街×号
被告名称:
×××市××实业总公司
所在地址:
×××市×××村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30万元;
2.判决被告支付资金占用费。
事实与理由
19××年6月,×××市××制衣中心(以下简称制衣中心)为开发职工劳动保护新产品服装,请求原告为其提供资金30万元,并愿支付年30%的资金占用费。
原告经慎重研究,并经询问××总工会事业部有关领导,考虑到制衣中心开发劳保用品的实际情况和为我省职工劳动保护做些有益工作,以及×××市××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自愿为制衣中心提供担保,决定给予制衣中心资金支持,由原告的实业开发部具体办理。
经认真协商,19××年7月8日,原告实业开发部与制衣中心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具体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了如制衣中心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逾期不还,原告可从担保单位帐中扣还。
制衣中心的担保单位——总公司也在协议中签字、盖章。
协议签订后,原告于××年7月10日转款给制衣中心30万元。
时至今日,被告制衣中心不仅没有支付资金占用费,所借的30万元款也分文末还。
原告多次派人或致函催要,被告均以主要领导不在等理由推辞。
被告总公司本应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承担连带责任;”但至今未履行其保证人的义务。
原告认为,协议签定后,协议双方及担保单位均应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由于二被告拒不履行应尽的义务,致使原告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为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依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判决二被告立即偿还借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双方签订的有担保人签章的《借款协议》;
2.原告催要还款的信函;
3.被告单位财务科×××,住×××市×××村×号。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
本诉状副本2份
起诉人:
××省总工会(单位公章)
代书律师:
×××
19××年2月25日
第三节民事答辩状(含民事上诉答辩状)
一、民事答辩状的含义
民事(起诉)答辩状是指在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中,被告人针对原告的诉状内容,提出的一种答复和辩解的书状。
民事上诉答辩状是指在民事诉讼的第二审程序中,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提出的一种答复和辩解的书状。
这两种文书在作用、意义及格式、写作要求方面基本相同,本章不再分开单列叙述。
具有辩驳性质的民事答辩状在民事诉讼中,对于保护被告人或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人民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及掌握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看法和要求,以便公平合理地断案,确保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有着重要意义。
所以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后,必须将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送达每一名被告人或被上诉人,以便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有的放矢地答复和辩解;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应在收到副本的十日内(行政诉讼)或十五日内(民事诉讼),提出答辩。
但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在法定期限未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法院正常审理。
二、民事答辩状的结构与写法
(一)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
根据《样式》规定,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时所用的民事答辩状应依次写明以下项目及内容:
(1)标题:
“民事答辩状”或“民事上诉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3)“案由”。
(4)“答辩事实和理由”。
(5)“结尾”。
(6)“落款”等。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企业)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
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企业)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时所用的《民事答辩状》其结构、写作要求如下:
1.首部
先写明诉状标题是“民事答辩状”或“民事上诉答辩状”;其下每行分别写清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答辩人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等。
2.答辩案由
行文时可简单写作“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3.答辩事实和理由
在案由以后,开始转入正文。
写这一部分时应明确回答原告人、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清晰、透彻地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和理由。
要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并可提出相反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辩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证明自己的理由和观点是正确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是合理的。
综括其内容不外乎两方面:
一是全部无条件地或部分附加条件地承认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全部承认、双方当事人轻易达到共识的情形较为少见。
如果答辩人在《答辩状》中承认原告、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并为人民法院所接受,便可作为证据,直接定案;但如果答辩人仅在诉讼外承认过,则不能作为直接定案的根据。
只有答辩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又为人民法院所确认,才能作为定案根据。
二是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这是答辩状中经常运用的手段,往往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的内容针锋相对的。
反驳的目的在于使对方败诉,使法院接受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从而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选择反驳的角度时,既可从程序上反驳,也可从实体内容上反驳。
从程序上反驳,即以有关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为理由,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请求,论证其不具备起诉或上诉所发生和进行的条件。
从实体内容上反驳,就是如实、客观、全面地反映案件事实,抓住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或上诉状)中所陈述的错误事实,用事实真相、证据予以反驳;还要针对对方运用法律上的错误之处,逐条驳斥,分析论证对方适用法律不当,从而证明自己意见的正确性。
同时,对于一些非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还可依人之常情、人之常理进行辩驳,使答辩能以情感人、以理服人,更具说服力。
答辩时一定要注意尊重客观事实,提出证据,根据法律,不能空发议论,更不能无中生有、强词夺理、反咬一口;应抓住关键性问题,不可漫无边际,不得要领,也不能回避要害,必须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无理的或违背事实的主要问题有理有据地驳斥;还应注意摆事实讲道理,避免生硬武断,更不能污辱谩骂。
否则,就不能达到分辨是非的目的,只能弄巧成拙。
答辩状与起诉状在正文部分的写法上有所不同,答辩时引用的证据材料可以与答辩的事实和理由揉合在一起写,而起诉状中的证据材料必须分列成段单写。
4.结尾
应写明答辩状所要提交的法院名称,及须向法院说明或提交的材料事项等。
一般行文写作“此致××人民法院”,左下一行写“附:
本答辩状副本×份”等。
5.落款
写答辩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右下行写具状时间“年月日”。
[例文]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
×××市××实业总公司
所在地址;×××市×××村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该公司经理
电话:
××××××
企业性资:
集体所有制企业,工商
经营范围和方式:
批发、零售兼营,纺织品、服装、装饰材料等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路办事处,帐号:
×××
答辩人因××省总工会诉我公司借款担保协议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省总工会实业开发部(贷款方)与×××市××制衣中心(借款方)所签订的“借款协议书”属无效合同。
理由如下:
1.主体不合法
贷款方××省总工会实业开发部不具备法人资格。
2.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
根据国务院《借款合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借款合同条例》适用范围问题的复函规定:
借款合同适用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同银行、信用合作社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所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金融机构在国家信贷计划范围内发放贷款时,与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等单位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信贷管理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19××年×月××日)”第五条明令规定:
“重申信用集中于银行的原则。
一切信贷活动必须由银行统一办理,任何地方和单位不许自办金融机构,不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不许自行贷款搞基本建设。
”××省总工会实业开发部(贷款方)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政策,将款借贷给××制衣中心属违法行为,因此,该“借款协议书”应确认无效。
二、对该无效合同应当适用《经济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返还、赔偿或追缴”三种方法处理。
××省总工会实业开发部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政策,擅自将款借贷给××制衣中心,妨碍了国家对企业正常的经济管理秩序,应负无效合同的主要责任。
××制衣中心对于无效合同负有一定的责任,因此返还、赔偿或追缴应主要适用于贷款方——××省总工会实业开发部和借款方××制衣中心。
如果撇开主要责任方而追究××实业总公司的责任,势必会违反我国《经济合同法》对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使违法者逃避法律的制裁,对无过错者反而追究责任。
这也是与我国的法律精神背道而驰的。
当然担保方××实业总公司也并非想逃避担保责任,但在××制衣中心尚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担保方会积极协同法院和原告方使此项借款得以返还。
如果像原告在起诉书中所要求的那样履行一份无效的协议书,我们认为法律上讲是不能予以支持的。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附:
本答辩状副本一份
答辩人:
×××市
××实业总公司(单位公章)
19××年4月6日
第四节行政答辩状
一、行政答辩状的含义
由于行政诉讼是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而诉之法院引起的诉讼,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民告官”,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第一审的被告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因此,在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中,相对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而写的《行政起诉状》,便是被诉行政机关作出答辩的《行政答辩状》;在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中,提起上诉的可以是原审原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被上诉人仍是原审被诉行政机关,其所使用的答辩状除标题中显示“行政上诉答辩状”外,其结构、写作要求基本同于《行政(起诉)答辩状》,所以,这里只着重介绍《行政起诉答辩状》,不再赘述《行政上诉答辩状》。
如果第二审中,提起上诉的是原审被诉行政机关(所用《上诉状》将在下面介绍),那么被上诉人便是原审原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两个主体所用的《行政答辩状》与前面已分别介绍过的《民事答辩状》结构、写作要求基本相同,故也不再重复,可参照《民事答辩状》(包括民事起诉和民事上诉)的格式书写。
二、行政答辩状的结构与写法
《行政答辩状》由首部、案由、答辩事实和理由、结尾、落款五部分构成。
(一)首部
写明标题,即“行政起诉答辩状”或“行政上诉答辩状”;答辩人基本情况;被诉行政机关答辩用的《行政答辩状》中应写明答辩人名称,所在地址,代表人姓名、职务、电话等。
(二)案由
行文时可简单作“因××一案”。
“提出答辩如下:
”。
(三)答辩事实和理由
这是《行政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其内容和写法基本同于《民事答辩状》。
(四)结尾
应写明该诉状所要提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及须向法院提交的材料等,一般行文作“此致××人民法院”,左下一行写“附:
本答辩状副本×份(应按原告或上诉人的人数提交)”。
(五)落款
即答辩人签名、盖章,右下一行注明具状时间。
[例文]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
××省×××市标准计量局
所在地址:
××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局长,电话:
×××
因××省×××市植物农药研究所不服答辩人行政处罚而诉诸法院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19××年×至××月间,我局接到××、××、××等地的投诉信,举报×××市植物农药研究所生产的农药无药效,纷纷要求查处。
我局通过立案、调查,证实市植物农药研究所有以下违法行为:
1.无证生产植物农药
根据国办发(19××)5号文件要求从19××年×月×日起,农药一律实行许可证(或准产证)制度。
××省石油化学工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签发的(19××)×油化字第37号文件要求:
“从1989年3月1日起对全省农药产品实行准产证制度。
没有准产证的生产企业不许生产和销售”。
《××省农药产品准产证实施细则》第一条规定:
“凡省内生产农药(含鼠药)的企业、院所、农药加工与分装厂和兼营农药生产的企业,不论其隶属关系和经济性质,统一由省石油化工厅颁发农药产品准产证”;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农药品种,必须是通过农牧渔业部登记过的品种或是正常批量生产的省化工厅批准的新产品、新制剂,尚未办理登记的产品,可凭产品技术鉴定证书以及企业提出办理登记的申请报告和技术文件,向省化工厅办理试产期间的临时准产证”。
而截止到对原告作出行政处罚时,该所尚未获取准产证。
证据有二,第一,××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工许办字(1989)16号文《获省厅级农药准产证企业名单》中没有×××市植物农药研究所;第二,省化工厅生产许可证办公室(19××)信05号《证明》“×××市植物农药研究所生产的××××、×××两产品,目前尚未办理××省石油化工产品准产证证书”。
以上足以证明原告是无证生产农药。
2.生产、经销的农药质量低劣
(1)市植物农药研究所生产的“××乐果”,19××年×月×日,经××县标准计量局委托省农科院农药检定室按“乐果”标准检验,“××乐果”中根本不含“乐果”。
因当时找不到生产厂家和具体标准,从“××乐果”名称看,只能按“乐果”农药标准进行检验。
(2)19××年×月×日××县标准计量局委托我市质检所按市植物农药研究所提供的产品标准检验“××乐果”,结果为不合格农药,质量低劣。
标准规定生物碱应≥0.1,实测结果为0.23。
有效成分生物碱仅达到标准规定的23%。
(3)19××年×月××日,我局从市植物农药研究所的成品库抽样检验“××虫敌”,结果为不合格农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