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维修人员岗位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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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维修人员岗位职责.doc

水电工岗位职责

1.及时维护好全校的电路、水路、灯具、水暖用具,保障用电用水正常,检查督促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制度的执行。

2.遵守电工操作安全制度,禁止违章作业,防止线路和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维护好供电、供水设备,保障正常供水供电。

3.节约用料,不得大材小用,废旧材料要回收,不许拿公家的材料送人情或占为私有。

爱护学校水暖设备,如有人为的责任事故应负责赔偿。

4.搞好年检、验照工作,并且负责水路、电路等小设备的安装工作。

5.每两天要检查教室和路灯、电器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学校大会的广播安装、调试等工作。

7.有义务对水电的使用、履行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能有创造性地工作,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

8.每月抄报用户的用水、电数交学校财务室。

发现有盗水、电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意识

1、负责全校电器、照明及给排水设施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工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安装电器和线路,消灭暴露电路和线路混乱现象,巡视全校供水电线路、水电表、开关和负荷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防止事故,确保安全。

    3、敢于管理。

负责检查和处理违章用电事件,不讲情面。

    4、负责编制电器、照明等方面维修用料计划,维修时认真执行领退料制度,节约用材,杜绝浪费。

    5、保管好水电工工具、有关材料。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务热情,维修及时,不留隐患。

    7、负责宿舍区、出租房抄表工作,及时将情况汇总交会计室。

    8、负责学校广播器材及各种会议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9、坚守岗位,认真做好晚自习值班工作。

    10、协助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基建、维修电器设备等方面的预算、审核、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12、积极协助学校、部门、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水电工班是综合楼管理的一个重要技术部门,负责综合楼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检测等事项。

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聘用制度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

   2、服从领导,严格按要求操作各项设施;

   3、熟练掌握水电维修、维护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严格管理好综合楼的水、电,做到不浪费水电;

   5、及时向后勤管理中心汇报综合楼的水电运行状况;

   6、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避免因管理维护不善而发生相关事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2、定时或不定时对综合楼进行有关巡检,确保水、电、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监督安全用电,随时检查用电情况,发现不符合用电规定或擅自接线、装灯用电者有权提出处理意见或直接拆除;

   4、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5、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

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6、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三、工作制度

   1、在局后勤管理中心领导下,负责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指导使用等;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考勤、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5、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6、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8、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四、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分解任务、巡检设备、事故处理、打扫卫生等;

   4、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5、按要求按时做好倒闸操作;

   6、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五、巡检工作制度

   1、水、电工对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2、巡检时间为每天上午上班时间开始至1小时,下午下班时间前1小时至下班,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时进行,但不可少缺;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一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5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在单位打架、斗殴;

   2、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

   3、有不道德行为,作风败坏者;

   4、工作时间酗酒;

   5、有偷窃、诈骗行为者;

   6、触犯法律、法规者;

   7、挑拨离间、拉帮结伙、制造事端者;

   8、工作时间举止不雅、偷懒耍滑、屡教不改者;

   9、无视领导或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10、紧急关头、动摇者,临阵退缩者。

八、奖励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1、服从领导,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2、勇于负责、责任心强、恪尽职守、埋头苦干、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

   3、刻苦钻研、技术高超、完成任务好;

   4、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他违章违纪、工作表现好;

   5、拾金不昧,数额较大,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做出较大贡献的;

   6、在工作中发现险情,排除各种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公物和人身财产安全,英勇顽强,奋不顾身,成绩显著者;

   7、集体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授予集体奖励;

   8、奖励分表扬、记功、奖励实物、现金,晋升工资等。

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觉了解院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全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按照规范操作,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电话、电梯、空调、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消耗。

8、按时完成全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

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

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校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对学院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观摩、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按要求按时做好导闸操作;

5、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三、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30;

3、个人私事、生病需先请假,请假一天扣月基础工资的1/30,不按时返岗上班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除月基础工资的1/10,无故旷工5天(含5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1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

2、因水电工作失职而发生教学事故的;

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

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的;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者;

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的;

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7、一学期内被师生连续投诉三次及三次以上,又不能及时整改的;

8、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

9、工作时间酗酒者;

10、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

11、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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